我使劲擦了擦眼睛,紧紧盯着对面。头突然疼了起来,又发病了。眼前的东西也变得模糊,对面的阳台不住晃动。可是我还盯着那个女人。她的手反拉着栅栏,把身子尽量向前探出,好像在向我接近。危险!如果一旦失手,她就会立刻掉下去,这里可是十七楼啊!掉下去……我不敢想象。“不要!”我突然叫出声,同时向对面挥手。女人抬起头,似乎在看我,接着耸耸肩,表现得很轻松。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女人松开了手,她的身子向前倾倒,如果前面是实地的话,她会平平地摔在地上,也许会跌得鼻青脸肿甚至是头破血流。可是,她的前面没有实地,她的前面什么都没有!她的身子倒了过来,头朝下,脚朝上,快速的从我的眼前消失。过了几秒钟,我听到“砰”的一声闷响。借助月光,隐约看到地面上有个影子,平贴在地上。她真的跳楼摔死了!我的手剧烈抖动着,虽然我一直在思考着如何去死,但当死亡真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竟然会如此害怕。我的脑中呈现出她头破血流,脑浆迸裂的惨状。也许她已经被摔得不成人形,成为一团肉泥。联想到自己,我开始自问:我真的想这样吗?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应该先去救人。我开始拨打电话,120,110,119……该打的、不该打的,我都打了。没过多久,警车和急救车来了。我也到了楼下。一个警察看着我,指着地面,问:“人呢?”这个“人”指的是死者。我茫然地看着四周,回答:“应该就在这。”我用手指指着脚下的那一小块地面。警察冷冷地盯着我,眼神里充满怀疑。“应该就在这,我看到有人跳下来了。”我继续说,“真的,我确实看到有人跳下来了。”“一点痕迹都没有。”这是警察和医生同时做出的结论。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是在怀疑我是否有精神病。一般来说报假案者是不会来见警察的,也不会使用真名。我用了真名又来见警察。那就可以排除报假案的可能性。既然不是报假案,那么只能认为我是精神上有问题。警察对这种人很头疼,因为法律条例无法制裁这种人。我环视四周,周围已经聚集一些人,大部分是物管的和保安,还有一些喜欢凑热闹的住户。原以为现在这个时代爱看热闹的人早已经绝迹,现在才知道我错了。他们开始议论,从他们的只言片语我可以知道:他们都不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