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蓝说陶棣这个月在厂里上夜班,通常都是半夜才回家,昨天一晚上没回来,她还以为是在厂里加班,谁知道……警察问陶棣经常加班吗?毛蓝说陶棣是维修工,为了及时把机器修好不影响厂里的生产,加班是经常的事情,所以昨天晚上她就没有放在心上。警察立即与死者的厂里取得联系,得到的情况是昨天陶棣并没有加班,半夜十二点下班后厂里会给每人发一份夜宵,陶棣是在吃完夜宵后才离开的。如此按照正常的时间推算,他出厂门大约在十二点一刻左右,骑自行车回到小区大约需要四十分钟,也就是说路上如果没有其它耽搁,案发时间应该是在凌晨一点左右。这与邻居们提供的时间基本吻合,许多居民这才回忆说,昨天晚上似乎是听到了一声挺怪的声音,现在想想不像是猫叫,应该是死者的惨叫,或者是自行车摔倒的声音。不过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人往这方面想,每天晚上都被猫叫闹的人心惶惶,对声音他们早就不**了。警察又问具体的时间,大多数人都说不是很确定,好像是下半夜,有一个人却肯定地说,“绝对是一点,因为那时候我起**了趟厕所,正好瞟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死者的妻子还在哭个不停,他们看起来只有四十左右岁的年纪,正是大好时光。毛蓝说他们两口子平时从来没有和别人吵过架,陶棣这个人更是胆小怕事,有时候在街上走路,明明是别人撞了他,结果却是他向人家赔礼道歉,你说这样的一个老实人,怎么会招惹如此的是非呢?冯剑的表情非常严肃,死者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平时除了在工厂就是在家里,很少与外人有接触,这样的一个人谁会对他有如此的深仇大恨,莫非是在晚上遇到了抢劫的?可陶棣的自行车倒在旁边并没有被人骑走,身上也没有被翻过的痕迹,口袋里的几块零钱依然也在,而且一看他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不是有钱人,抢劫犯会这么傻吗?可如果不是仇杀,又不是抢劫杀人,那还会是什么呢?冯剑是一位年轻的刑警,前几年从公安学校毕业,一直在江城市江岸区公安局刑侦处工作。冯剑朝同事柳梅使着眼色,示意她想法安慰一下毛蓝,她总是这样啼啼哭哭根本没法问口供,而她的口供是案件不可或缺的。这种时候,就体现出了女警察的优越性,柳梅领会了冯剑的意思,她把毛蓝带到了一边,冯剑则走向了勘测完现场的法医。尸体并不难检验,法医告诉冯剑,死者身上只有一处伤口,就是胸口的刀伤。从伤口情况看,应该是那种宽30毫米长200毫米左右的西瓜刀,街上到处都有卖的。凶手的手法似乎很老到,一刀就刺入了死者的心脏,所以死者死亡的速度很快,根本发不出求救的声音。由于死亡速度快,身体僵硬的也较快,伤口早早就凝结住,并没有流出多少血来。现场没有找到凶器,由于是在街上,现场也没有留下太多的作案痕迹,目前还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