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灌倒潘希克还有郑志辉后,陈杰其实也差不多了,跟着潘希克跑到厕所狂吐,吐得撕心裂肺。其实陈杰本来不会喝醉的这么快,以他的酒量,再来一倍都倒不了,不过有的时候,喝酒要看心情,想醉的时候,即使喝的是一碗茶,一杯水,依旧还是会嘴,所谓的酒不醉人人自醉说的就是这个理儿,从潘希克的手里要过一根烟,是二十块钱一包的红利群。这烟在陈杰。郑志辉、潘希克三人组里很受欢迎,又便宜又好抽。兄弟,就要挑好抽的,不像朋友,讲面子,抽那些不好抽但是显尊贵的淡淡味道的滤嘴烟。用陈杰的话来说,就是抽那玩样,抽个几包,哥估计都能把烟给戒了。“老大,几个月不见,怪想的。”深深的吸了口烟,潘希克对着陈杰咧开嘴笑着说道。这时候,郑志辉也是喝的差不多了,急忙过来抢厕所。不过却是给陈杰一脚麻利地踹到了一边去,趴地毯上吐了一些足以让人打上马赛克的恶心物体。“尼玛,别他妈扯这些,说的哥怪伤心的。不过我们不才刚见面吗?就是前面,还一起砍过人来着。”陈杰摸了摸潘希克的脑袋笑着开口说道,估计也就陈杰敢做这事,要是别人,哪个刚和守静会的老大潘希克搞这套。谁要是敢做,第二天估计就得去江里捞尸块了。“还记得当年我们出去喝酒郑志辉的喝醉了的事吗。”潘希克咧开嘴,显得特别的开心,这个在温州被称作小霸王的少年,此刻笑的却是天真可爱。一点儿也没有以往的那种说风就是雨的凌厉感,现在的他每一位喝醉了,褪去外衣,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刚成年的少年。在别的人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在刀口上舔血了。“肯定记得阿,那天晚上喝多了,我把他领回去,这货已经醉的不省人事了,最后还是伊利牛,找了个风姐底图的脸盆,一瞬间这小子就被吓尿了,吐了慢慢一脸盆吧。”陈杰边抽烟便说,转眼间一根烟就没了。不过好像想起来什么,开口说道,“我记得那天那也喝醉了啊,你怎么知道的。”潘希克讪讪一笑,把手里的烟头弹出远方,然后转过头来眯着眼睛对着陈杰说道,“第二天伊利告诉我的啊。说实话,那时候我听到的时候,真的笑死了。真亏这货吐得进去。”“行,不说这事,我们去耍那小子一耍。”陈杰跟着潘希克把烟头弹掉,一脸恶趣味地眯着眼睛说道。只是现在的他,看上去幼稚了很多,就好像是一名还没懂事的小孩。脸上没有心机,没有算计,有的只是顽皮。“听你的!”潘希克咧开嘴笑着说道。陈杰走出厕所,给了正趴在地上狂吐的郑志辉一脚。看到郑志辉整个人被自己踹飞了,陈杰这才笑了笑,走到厕所里面洗了把脸,清醒一下,回到包厢继续。郑志辉这娃已经彻底失去战斗力了,躺在地上慢慢唱征服。陈杰走过去又是用力给这装死的娃一脚,大声开口说道,“你真以为自己歌王啊,别装死,起来继续。”郑志辉被陈杰这么一踹,仿佛一下子清醒过来了,一骨碌爬起来,动作迅猛无比。对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陈杰开口说道,“这都被你发现了,不愧是我头儿啊。咱瓶吹,没商量。”在包厢唱了首朋友,这三个大孩子就和三个小孩子一样一开始高高兴兴,唱着朋友,唱到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的时候,这几个牲口,一个比一个哭的狼狈,就连性格冷淡的陈杰,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也是红了眼圈。小时候,哭着哭着就笑了,长大后,笑着笑着就哭了。这狗#娘养的青春啊!在酒精的作用下,三人都哭的大声,谁也没觉得自己丢脸。他们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只是忽然想哭,想哭,我索性就哭,这叫干脆!郑志辉抹了一把眼泪,站在那里大刀阔斧的说道,“以后我就让我的儿子叫做郑喜#蛋,知道为什么吗?”众人摇头,郑志辉接着大手一挥,豪爽的说道,“这样我在洗头的时候,我老婆要是找儿子的话,就会问我,喜#蛋呢。我就会和他说,老子洗的是头,不是蛋!估计这也是我唯一能在结婚后能呵斥一下乐乐的地方了。”冷,巨冷。郑志辉这个妻管严成功地让陈杰和潘希克对他产生了足够的同情心。看到诸人并没有笑起来的一丝,郑志辉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开口说道,“在这唱歌喝酒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们上街去为人民服务吧。顺便散散酒气。”潘希克拍了拍自己已经发晕的脑袋,努力地睁着他那本来就小的要死的眼睛,然后口齿不清地对着郑志辉开口说道,“为人民服务?你小子脑子真有创意,活的挺有勇气,不过我喜欢。”郑志辉搂住潘希克,给潘希克的脸颊狠狠地吻了一下,然后拍了拍潘希克的肩膀迷迷糊糊。摇摇晃晃地开口说道,“这算是对于拒绝你的表白的歉意礼,另外,我不搅基。”“搅基,搅你妹,你全家都焦急。”潘希克伸出袖子使劲地擦着自己的脸颊,可能是因为喝醉了的缘故,无论他怎么擦都擦不到郑志辉亲过的地方。反倒是没被亲过的地方,被擦红了一大块。陈杰已经在旁边笑的快趴下了,只是笑着笑着,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种眼泪想要掉下来的感觉,我们已经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那个纯纯的高中,再也回不去那个丝毫没有阴谋诡计的象牙塔,自从我们一脚踏入这么漩涡起,就注定我们会越陷越深,越来越无法自拔,我们会因为一点两点的损失而斤斤计较,最后当我们失去真正重要的东西的时候,那心中的仇恨就会彻底地爆发,一发而不可收拾,再也没有回头之地,就好像是现在的陈杰,他想要回头,可是,他回不去了,永远,永远。就像已经走掉的人,永远,也回不来了。很快,夜晚九点的西湖边,有一条靓丽的风景线,两名穿着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西装,一名穿着颇有古风味的长袍的男子,正勾肩搭背地走在西湖边,脚步颤颤巍巍,其中那个穿着黑色长袍的男子,身后还背着一把长剑,对于这个,路人倒是不甚注意,毕竟现在练太极的人这么多,背着一口剑,倒也没有什么。这三个人,其中一个小眼睛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根扫帚,一个屁股珠圆玉润的男子正端着畚箕,那个身着黑色长袍的男子则是在指挥着这两个人应该去哪里扫。三个人一看就是喝醉了酒,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们在街上打扫起来的认真模样,还当真是不比那些专业的差。一边在地上扫着,三个人一边在嘴里模糊不清地唱着那英的《白天不懂夜的黑》还有很让人值得回味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在黑袍男子的指挥下,那个屁股珠圆玉润的男子急忙端着畚箕屁颠屁颠地跑到一团纸团边蹲了下来,而那个小眼睛男子则是晃晃悠悠地把纸团扫了进去。等扫完纸后,又屁颠屁颠地跑到垃圾桶旁把垃圾倒了进去。扫完一处后,三人又是勾肩搭背地唱着歌慢慢朝着前方走去,仿佛能够走到世界末日,这种憨厚可掬的模样倒是让不少路人不由得抿着嘴笑了起来。“你永远不懂我的悲,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