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看见我么?"我有些忐忑地问,如果他回答"能",我就决定不做害虫。可是,他收回目光,又不管不顾地继续扯棉絮了,这让我很悲愤。没错,是悲愤。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一个看不见的人更加可悲的么?我从怀里掏出毛巾,一手握住他的小脑袋,一手捂住他的口鼻。他只是略微挣扎了一下,目光望着我身后的远处,闪过那么一丝慌乱,继而就一动不动了。我记得,当时,有一对情侣在天桥的广告牌下亲吻,还有一个夹着公文包的人匆匆走过。可是他们没看到。不,不是没看到,而是看不到,谁会看到一只卑微虫子的死去呢?那一刻我流泪了,我突然明白我杀错了人。因为,那个小乞丐,也是一个看不到人。他们看不到他活着,也看不到他死。我杀死了自己的同类。4.惊蛰,那些沉睡的昆虫蝼蚁卑微地苏醒了,默默地出动了,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它们,就像没有人看到我一样。我恨那些光鲜夺目的人们,因为我嫉妒他们。此刻,只有毁灭他们,才能证明我的存在。第一个,是一位美丽的少女,她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众人的目光。我悄悄跟在她身后,她并没有看到我,依旧哼着不知名的流行歌曲,像一只招摇过市的蝴蝶。刀是从后心插入的,当场毙命。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真实存在的,倘若我不存在,又怎么能毁掉这么美好的女子呢?我内心洋溢着快意和幸福,并对美好的未来充满的期待。第二个,是一个被众人拥簇着的商界名人,他也是那么耀眼,似乎全身都笼罩着用百元大钞做成的光环,散发着银行自动柜员机的味道。我就站在他家门口等他,他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拿钥匙开门,完全看不到我的存在。依旧是刀,温热的血从左胸喷涌而出。我记得当时,他挣扎着望着走廊的电灯,却没有看我。我猜,他生命结束的时候,眼前一定晃着"W",因为临走前我特意看了看那电灯,之后好几分钟眼前一直晃着"W"。然后是第三个;随之是第四个;继而是第五个;到了第六个是,终于上报纸了。那天,我拿着报纸,内心被激动塞得满满的,几乎快要被幸福压得喘不过气来。每当听到街头巷尾谈论我的杰作,我都觉得得意洋洋,甚至连老妈煲电话粥的内容也换成了这个话题。幸福,来得这么快--我终于要被瞩目了。5.幸福,去得这么快。就在我准备去向世界宣布这些杀人案件都是我的杰作时,凶手被抓了。他的照片被刊登在报纸的头条,那么耀眼,那么瞩目。甚至,他还上电视了,电视里说他杀了十好几个人呢!他在电视里得意洋洋地瞥了我一眼,目光里充满了嘲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