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三心里乐得上窜下跳,但是脸上却还装作一副“贤弟的好意,愚兄心领了”的样子,摇手道:“贤弟是名门大派的正式弟子,复仇杀人这种事不合你的身份,千万不可莽撞。”宋子玉猛一拍胸脯,毫不在意地说道:“沙田鹰这个人,就算三哥不提,我也早就有杀他之心。此人,我自懂事的时候就知道此人贩卖私盐,明明发了横财,可是却为富不仁,欺行霸市,门下弟子在福建境内到处横行霸道,作威作福。这样的人,杀他也算是替天行道了。只可惜他一向乖巧,各方势力打点都得当,就连我们武夷山,近年来,他每年也要用各种名目送上几千两的孝敬。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我们武夷山还不至于去帮他,但是师伯们也不准我们去动他。”洪三听到宋子玉这么说,便在心里冷笑一声,“什么鸟名门大派,把人唬得一愣一愣的。弄了半天跟那官府一个名堂。表面冠冕堂皇,道貌岸然,背地里也是靠收些贿赂混日子。”不过,想到这里,洪三又问道:“既然明知道这沙田鹰不是什么好人,那么你们那些师伯们为什么还要收他的孝敬?”宋子玉看了洪三一眼,然后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说道:“我们武夷山其实自己也有万亩粮田,再加上弟子上山时候的家产赠送,以及寻常那些记名弟子的孝敬。山上八千弟子的耗用虽大,倒也不成什么问题,不过也没有什么节余。再加上我们修真中人不事生产,也不屑于追求名利,所以山中府库中向来不过千来两的存银应急而已……三年前,掌门师尊似乎打算做一件什么大事,需要许多原料,而且大多数不是什么罕有的东西,全都是世上寻常可见的,可是数量巨大,全都要靠采购。这就要用到大量银钱。虽然有记名弟子们自动孝敬帮忙,但是记名弟子这种东西差不多是一种名誉类的称号,也不敢乱送,至今总计也不过百余名,且大多不是什么富豪之辈,因此孝敬总是有限。因此,师伯们才会对沙田鹰这类人的孝敬睁只眼,闭只眼。”这时候,洪三的心里却不是冷笑,而是耻笑了,“山上躺着八千大汉,个个都是有本事的,到头来办点事情,还得靠人家送礼。我算是看透这些名门大派了,说白了全都是些坐吃等死的废物。倘若是我手下有八千人,也不说什么个个仙术在身,就算是身强力壮的大汉,我少说也能把整个衡山县都给吃下来,只有坐等人求,哪有求人的道理。”这些话自然是只能在心里想,不能跟宋子玉说的。听到宋子玉说完,洪三便说道:“既然长辈关照,那贤弟也不必强出头。只由他去吧,人都是有天命的,也许这沙田鹰的天命还没到,就随他多祸害几十年吧,人恶人怕天不怕,总有一天老天会把他收了的。”“三哥这是什么话,倘若只是别人受害,我昧着良心忍一忍也就算了。但是他现在既然动到三哥你的头上,那就是他自寻死路。废话也不多说,咱们也不看什么黄山,这就迅速南下福建。我蒙上面,借着夜色,一剑把他杀了,想也没人查得出来。就算查出来,官府是管不到我们这些世外人的,最多也就是挨师尊师父一阵臭骂,面壁半年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洪三听得宋子玉说得这么慷慨激昂,只恨不得马上就答应跟他去福建,亲眼看着他把沙田鹰给杀了。只是转念一想,这黄山上天都峰上还有五湖散人留下的金甲将,就这么扔在山里岂不可惜?这样想着,洪三便说道:“子玉,哥哥知道你疾恶如仇,只是这件事情差不多是等于违背师命,不是小可事,我劝子玉你还是多考虑一下吧……”宋子玉正要说什么的时候,洪三便伸手打住了他,继续说道:“也不用考虑多久,只一夜便好。我们先在山下客栈用些酒菜,把马匹系好,行李放下,晚上夜访黄山。我带上些好酒去天都峰追思一下我叔父,你则可以用这一夜好好考虑,如果明天一早,你还是坚持的话,那么哥哥就承你这份情了。”按照宋子玉的刚烈性子,想到什么便是马上要去做的。但是他听到洪三说要去追思他叔父,便不好反对了,只能点头道:“一切听三哥安排吧。”两人于是到山下寻了间小客栈,吃了些酒食,然后再打了两斤美酒,便上黄山去了。既然洪三说的是要上天都峰上去追思叔父,那么他们俩去的当然是天都峰。天都峰虽高不及黄山主峰莲花峰,但其险峻程度则绝非莲花峰可比,乃是黄山三大奇峰之一。而且,这时候的天都峰也不比后世,早已用人工做下了石阶可供攀登。这时候的天都峰根本没有成形的路可以走,只隐约有些前辈高人留下的山间小径,寻常人根本就不可能登上去。宋子玉原本想要用仙剑将洪三载上去,但是等到洪三真站上去,才发现一个比较尴尬的现实。洪三体重过重,他一站上来,宋子玉竟然无法将穿云剑操控自如了。很明显,这是因为宋子玉功力不够,仙剑超载了。这时候,洪三见宋子玉羞得满脸通红,便不等宋子玉说话,便从穿云剑上跳了下来,对宋子玉说道:“今夜皓月当空,群星闪耀,正是夜访黄山的好机会。我看就不坐什么飞剑了,不如徒步攀登上去,也好饱览黄山夜景,子玉你觉得如何?”宋子玉收起飞剑,红着脸点点头,“一切都听三哥的。”宋子玉是修真之人,体态轻盈,就算不能御剑飞行,在这山丛之中行走自如自然不算是什么难事。但是他看到洪三一个毫无修真底子的人,在这险峻山峰之中行动起来,竟然比他还要潇洒自如,看得宋子玉都有些呆了。走了半晌,宋子玉禁不住问道:“三哥,你虽然没有修成真,但是你师父是不是教给了你什么特别的本事了?”洪三知道宋子玉这么问,是奇怪他一个普通人为什么在险峰之中还可以如此矫健,于是便憨厚地笑了笑,说道:“我师父倒也没教我什么特别的本事,只是为了解开我的神鬼筋的关系,给我吃了许多仙丹,然后又对我的身体多加锻造,所以我的身体天生与常人不同。”宋子玉听了,笑着点了点头,不再多问。约莫两柱香的功夫之后,洪三和宋子玉便来到天都峰上。站在天都峰顶,宋子玉顿时感受到一种天地灵气汇聚的感觉,自然而然便盘坐在地上,闭上眼睛开始练起功来。洪三原本还在琢磨着想个什么方法支开宋子玉,自己去金鸡叫天门挖宝贝,现在看到宋子玉自己坐下,也就乐得如此了。于是,便拍了拍宋子玉的肩膀,说道:“你且在这里一边练功,一边好好盘算一下,我去金鸡叫天门那边追思一下我叔父。”说完,他就提着酒瓶,借着月色,匆匆找到了金鸡叫天门那块巨石之下,张望一下四周,看看确实没有人之后,便打开裤裆,伸手从乾坤袋子里把九地珠掏了出来。这九地珠被洪三在手里握了一阵,便开始微微有些发红,等到那红光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洪三的身体便开始缓缓下沉。只一会儿,整个人便都进了地下。等到整个人刚刚完全没入土中的时候,洪三才想起来,“子曰你***,下去倒是容易,等下怎么上来?”这样想着,他便赶紧想往上爬,但是他不是五湖散人,他也没有修真功夫在身上。根本就无法控制这九地珠,只能随着九地珠的本能,一直往下沉。和跟五湖散人在一起不同,因为没有真气开到的关系,所以洪三下降的速度不快,只是好像在河里下沉一般,一点一点往下去。好在这个时候沉得倒也不深,四周都只是些花岗石,没有什么毒辣的地火之类的东西,九地珠自带的那点防护,还能勉强把洪三罩住。不然的话,就以洪三那点道行,只要一丁点的地火就可以要了他的命去。虽然如此,但是洪三这时候眼看着自己的身子一个劲地往下沉,心情却也是极为沉重,“唉,我洪三自负聪明,怎么会居然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交,全都是一个贪字给害了啊。我这次要是能够顺利回到地面,我一定谨记这条教训,不再乱贪了……”又过了一阵,洪三又看了看四周,感叹道:“但是我看这情形,我这辈子恐怕是没机会出得去了。按照这个破珠子的沉法,我一路沉下去,恐怕只能沉到地底,然后被地火烧死了。就算运气好,真的挖到那金甲神将,又有鸟用?”刚感叹道这里,洪三突然一个激灵,“诶,对啊,按照五湖散人所说,就算是寻常人也可以驱动一组金甲兵将。按照常理,我该可以驱动这具金甲神将才对。五湖散人把金甲兵将写得那么厉害,背我上到地面该是没什么问题才对。”想到这里,洪三心中有了希望,正要开始祈祷的时候,却突然猛地往下掉去,摔得他头昏脑胀。等到他晃了晃脑袋,才看见四周又是一个洞府,这洞府比柳元化那个要小了许多。长大概只有两百余尺,宽只有八九十尺的样子,高约五六十尺,但是这个洞府却比柳元化那个洞府阔气多了。洪三放眼望去,满洞府里四处堆的都是金银财宝。洪三走过去,一箱箱打开,看到有许多银子都是十两一锭的,整整齐齐的大银锭,拿起一看银底,印的竟然正是山东库银的标记。这样的大箱子一共有五箱,每箱有银两百锭,五大箱就是一千锭,加起来就是一万两雪花银。一看到这个,洪三就想起黄河山跟他讲的,四十年前山东府库被江洋大盗偷窃的名案,那次被窃的印量正是一万两,至今这案也没破。然后,洪三又再次到处去看,别的都先不看,只看金银和财宝。结果这一路看了下来,发现这些洞府里总计堆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箱子里,里面有金,有银,还有成吊成吊的铜钱,另外各种珠宝不计其数。总的价值算起来,保守估计也有七八万两。而这些箱子里的金银锭的底部,不是刻了官银的记号,就是刻了各种豪富人家自己做的记号。这一轮看下来,洪三发现这些这上面所记载的官银记号也好,豪富人家自己做的记号也好,全都跟一宗宗江湖大案有关。有些案子是几十年前才犯的,有些甚至可以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了。这一轮看完了之后,洪三才醒悟过来,怪不得五湖散人可以炼出那么多宝贝,原来他就是这几百年来好几个著名的神秘大盗的化身,集聚了这么多财富,要炼什么东西不比其他炼器师方便得多么?想到这里,洪三自言自语道:“怪不得五湖散人会被昆仑赶出去,我看什么触怒乾坤老人都是借口,多半是因为他打家劫舍被师门发现了,才被废去真力赶下山去的吧?”这虽然是洪三的自己想象,但是他这想象虽不中亦不远矣。当初,五湖散人还是玉真子的时候,就迷上了炼器。但是炼器需要原料太多,一个人找,始终找不来。所以他便假扮江洋大盗,连续犯了好几桩案子,为了抢到钱,还杀了人。后来,又一次犯案被朝廷的修真中人发现蛛丝马迹,通报昆仑派,结果才被乾坤老人废了真力,赶了出来。离开昆仑派之后,五湖散人并不悔悟,一边修炼魔道,一边继续钻研炼器。魔道略有所成之后,便又开始假冒江洋大盗四处犯案,有时也会攻打山寨,就是为了获得财富,为将来长久炼器打下物质基础。而他又怎么会想到,他辛辛苦苦几百年存下来的这点家当,就因为他在记笔记的时候,多写了那么一句话,而全部成了洪三的盘中之餐?这正是时也,命也,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