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告诉我家的地址,于是我马上过去,当我冒着微风细雨赶到她的住处,推开她没上锁的门,出现在她极度不安的视线里,她像一只飞蛾一样的扑上来,把我紧紧的抱住,用她那微微发烫的唇贪婪而忘我的在我的脸上吻着,吻得我喘不过气来,我也顺势紧紧的揉住她火热的纤腰,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的眼泪流了下来,像晶滢剔透的珍珠滚落在我脸上,嘴里急促的说着:“不要离开我,阿骏,不要离开我,我好孤独,好无助,好害怕,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不离开我……”“我……我不会离开你的,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她始终没有告诉我出了什么事,不过后来我才得知她有个男朋友,但她对他并没有爱情,我想这也是她为什么要把日志的题目写成《夏日的初恋》。就在那个微风细雨的晚上,我把她抱到了**,把青春的风雨雷电带入了我们两个朦胧、热烈而绞织的灵魂……这是我人生中偷吃的第一个禁果,也是我漫长情史上的第一道门槛。之后的几天里,我们的感情得到了最高时速的发展,双休,我们去了美丽的天堂西湖,直到现在我才想起,刚才那辑照片是她用数码相机帮我拍的,她说她要把我收藏,作一个专收藏我的收藏家。也许,世上的所有美丽注定都是虚幻的,我们的夏日初恋也一样,经不起太阳紫外线的猛烈侵噬。夏日还没过去,我就疯狂的爱上了同班同桌的校花……于是我提前去了外地的大学俯。我的故事对我来说也许结束了,但黄愉还远远不能结束,只是我已经看不到她的凄美故事了,正如她所说的,我回避了她,回避了她的爱和恨。年少的我总是善于做出这种冲动而糼稚的决定,也是这种冲动而糼稚的决定浪费了一段醉人的青春,虽然经过刻意的遗忘,但依昔可辨的残留影像总会突然间唤起历史存封的记忆。我看看钟点,已经零晨一时了,我深陷于前尘往事无法自拔,分不清是遗憾?是自疚?还是惭愧?我看了看日志的录制日期:2006年9月21号,那时候的我,由于谈恋爱无心读书,经常带着女生跑出去夜半三更的回校,屡教不改被学校开除,父亲生气出**了我,我在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过起了流浪的日子。虽然我也有意回避着黄愉,但我确实不知道她怀了我的孩子,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意味着什么?凭着她日记中坚定不移的性子来看,她是决不会把孩子拿掉的,照这么推算,孩子如果出世,现在都已三岁了。天哪,我居然三年前就做了父亲!我感到不可思议,脑子里乱烘烘的,一团麻,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去寻找她还是继续当作不知道。可继而又有一个问题跳上来:既然没把孩子拿掉,而且又找到了我,她为什么不露面,为什么不来认我,她不是口口声声要等我一辈子么?而是躲在暗处想法设法的阻止我找女朋友,这好像不是一个聪明女人的所为,这么说,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