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这太让人吃惊了,日记中的那位“侠客”居然是我,因为从十七岁开始,我就一直保持那幅形象,那成了我的身份标语,犹其右耳尖的那枚银色的钻石耳钉以及胸前挂着的那串心坠链子,从十七岁开始就一直陪伴我身上,几乎可以作为我身份的代号。这两样东西是我十七岁那年随父母去希腊旅行时在国外的一位友人送我的,十分昂贵,由于喜欢,佩戴了整整七个年头。紧接着我的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俊美的画卷,画中有一座美丽的水乡古城,我在那座诗意的古城里逗留,那年我十八岁,但早已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大帅哥,这么一忖,倒确有那么回事,年少时我就爱打抱不平,似乎天不怕地不怕,也许是我类似西班牙斗牛士的那种野蛮和狂妄,再加上天生的富有和豪爽,使得各式各样的女孩自愿投入我怀抱,当然,还有一班班各路江湖兄弟鞍前马后的陪伴我左右。当时我觉得那些女孩是我的猎物,现在终于明白,我是她们的猎物!也许,写这篇日记的人也是像黄愉一样的天真女孩!她由于一次异乡的意外涉险,使这个朦胧的少女对一位有行侠仗义的哥们——也就是我,产生了爱慕的情愫。但我,信不信由你,我真得想不起来那个被我救下的人——也就是写这篇日记的人,但我又坚信这不是无中生有。她写得果然是我,以下的两段文字更加确认了我与众不同的身份。我继续读下去——以为,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了,然而,就像小说家笔下的所有美丽故事一样,一年多后的一天——真是奇怪,又是一个烟雨朦朦的日子,仿佛已天生注定我跟他的奇缘就是一场湿漉漉的雨季!我奇迹般的又一次看见了他,就在W城,可我不敢认他,因为我得知到原来那个行侠仗义的男孩竟是W城赫赫有名的“B.H”集团的大少爷,他是那么优秀、显眼,而我——只是一个无意中受过他恩惠的陌生人,又被无情的时间冲涮了那么久。我说得没错,我只是他人生中由侠义滋生的一颗棋子而已,侠义永生,棋子已丢,他不会记住我的,而我呢?无心插柳柳成荫,我想我是忘不了他了。可我又能怎么样?我能说我爱他吗?看完这篇日志,我深深叹了口气,又一个为情所困的女孩,又是为了我,为什么?为什么?如果不是在办公室,也许我真会仰天长啸。也许,在年少时,我会引以为豪、我会沾沾自得,可是现在,除了烦恼,更多的是惆怅,是自我的可悲。要知道这样空穴来巢的“爱情”已经严重打扰了我的生活!我不知道向谁去抗议。她说得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她是我展示男人强势的一个棋子而已,我根本没有看清她的人,甚至连对方是个男孩女孩都不记得,她记住了我惟一对她所说的话:早点回家,而我早已一片空白,相信这不是她的杜撰。我接着看第四幅——第四幅也是一篇日记,时间是:2005年3月28日晴内容如下: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是我人生开始的第一天,她走出孤海潮泽,迎来东山的第一缕曙光,我的柳暗花明的生命历史将在这一天早上重新登程,走过了风雨缥缈的日子,摘下虚假的面具,终于面对真正的人生。亲爱的,你还记得我吗?你可知道,我是多么想你,为了你,我可以不惜一切,如果你能想起我,就算是梦里的相会,我也将品味幸福!我可以把我身上的血一滴一滴的为了自己心爱的男人流下来,形成红色的地毯,来覆盖我们虚无缥缈山重水邈的爱情,直到生命的枯竭,虽然你不认得我,但我每天都在想着你,想你在那个风雨之夜不顾一切的救我,你不但救下了我的人,也救走了我的心!心灵的摄像头永远记录下了你的完美!不知怎的,看到第二段似乎觉得眼熟,于是有心的重读了几遍,果然在哪见过这段话,是在新加坡时“舞之魔”发给我的第一封邮件,我急忙打开邮箱,找出那封邮件,重新看了一遍,前面的几乎只字不差,只是后面略有增删,原文如下:亲爱的,你还记得我吗?你可知道,我是多么想你,为了你,我可以不惜一切,如果你能想起我,就算是梦里的相会,我也将品味幸福!我可以把我身上的血一滴一滴的为了自己心爱的男人流下来,形成红色的地毯,来覆盖我们虚无缥缈山重水邈的爱情,直到生命的枯竭,当我身上的血一滴一滴的为了自己心爱的男人流下来,我一点也不感到恐惧,相反,我觉得非常幸福,虽然你看不见我,但我每天都在看着你,看着你吃饭时回味的样子,看着你熟睡时俊朗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