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里很安静,每当有风从这里轻微穿过的时候,都会发出“刷刷刷”的细微响动。有的时候,还会从半空中掉落下来一两片叶子,砸在他们的头顶上,痒痒的。因为林子茂密,终日不见阳光,所以很湿润,时常可以看见有一些昆虫之类的残骸横陈在林荫道上,而空中飞的那些虫子让王成风有些烦躁,她用手不停地驱赶着,但往往越驱赶心里就越觉得烦躁。她索性坐在林荫道上,而程寺滔却一个人在前面走,根本不在乎她,他想,他要穿越这片森林,穿越这个夏天,穿越一整个季节,他在猜想,尽头到底是什么,但好象没有尽头,他如此步行了老长的时间,但总也找不到那个尽头,只是他没有感到失落,而是越往前走,就越觉得前方的景致诱人,他不敢相信世间还有这么绝美的风景,他在心中不断感叹以往的生活。此时此刻他才看到了自己所向往的一切,但转瞬间他又感到很绝望,如此绝美的景致,不能和自己心爱的人一同分享,真是一种悲哀。他猛然间蹲坐在林荫道的中央,开始想他的叶碚,如果叶碚知道有这么一块空旷的净地,会不会和自己一同来呢?只不过这仅仅是假想,因为叶碚已然有了新的小恋人,她是会把他给淡忘掉的。真的。他已经预想到了这些,但他却还傻傻得认为有挽回的余地。他要争取,因为她才是他生命中的最爱,没有人能替代,这是他在别处参透出来的,如果没有她,他是会活不下去的。为了自己的爱,他觉得纵使她不爱自己,他也要回去找她。此时此刻,他决定如果她真的能够回心转意,就带她来这片安静的净土,和她一起过远离世俗的生活。兴许会有人说程寺滔不成熟,但恋爱当中的男人是没有理智的。一分钟一个想法,但整个人都在为爱,想和自己的女朋友拍拖就只有这样。否则爱神会把那个人驱赶出局的。所以说,程寺滔时常会想到她,对她的爱意并没有因为时间而改变,反而让他对她越发的依恋。于是他每时每刻都能够想到她,纵使身边有人围绕,但始终会想到她。太阳已经在人们无意识中升到了头顶,那些种完地的农民正驮着铁锹往回赶,时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程寺滔就这样坐在林荫道上联想着一些莫可名状的事情,短袖汗衫上早已沾满了黏黏的汗水,他不停地用手反到后背去扯扯黏在脊背上的汗衫,这个时候王成风走到他的背后,说,你的衣服都湿透了。你今天的表现真要我异乎寻常。你喜欢这片林子吗?程寺滔并没有即刻回答,深思了片刻,说,真的我很喜欢这片林子。原本他想在这里提到他的叶碚,但担心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就这样说,如果我找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我定会带她到这里隐居起来。真的。如果程寺滔能够说服叶碚同他和好,他就会带她来这里,隐居。但他没有了解到,即使他们和好了,叶碚也不会跟从他来这么隐蔽的地方,贫穷的地方。叶碚所向往的生活是那种有众多围在一起的生活,所以说,从一开始他们的认识就是一个错误,他们性格里自始至终没有共通之处。但程寺滔喜欢她,发自内心的,他也无法控制自己对她的爱恋。此时的他,像是误入了爱情的迷宫当中,怎么走也走不出来。他在里面哭泣。在里面伤感。在里面想她。真的,他现在脑子里全部都是她。樱桃。对。程寺滔是喜欢吃樱桃的。那种红得透亮的小颗粒,看上去可爱,上面沾满了小小的绒毛,放在水里清洗一下,就可以把它送到嘴里,汁液是红色的,饱满饱满的撑大了红色的外皮,当唇齿把嘴里滚圆的小颗粒轻咬破裂的瞬间,就会迸发出红色的汁水来,汁水就会点点渗透到味蕾里。而刚到望奎的第一天,程寺滔就注意到,这里的人几乎每家每户门前都会种上一株樱桃树,那种挂满红色樱桃的小树置放在门前,很喜气,也很惹人喜爱。今天,程寺滔从白杨树林回来之后,他就和王成风去后园子里采撷樱桃,因为家里没有孩子,所以挂满一树都没有人采,放在那里,有的樱桃里的汁液都被风干了,看上去显得有些干瘪,没有刚结出来时的那样丰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