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摘樱桃,程寺滔带了一个大大的竹筐,他想把树上的所有樱桃都摘下来,他要像个孩子一样,狠命地吃他一直所向往的樱桃。他觉得樱桃是稀少的,在他所出生的那个城市,很少见到樱桃,即使碰见了,也没有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新鲜。这次远行,给他带来了无限乐趣。同时也对她产生了无尽的思念。就像当初一样,他本以为离开,就能够把以前的所有给忘掉,但最后,他发现他错了。他一直都记得曾经在安妮宝贝的图书里看到的这句话,某天如果我们不再爱他,那么我就不会再感到寂寞。此时,程寺滔照旧爱叶碚,有的时候,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太颓废,自己也太没有勇气。爱情真的把他弄得神魂颠倒,他从来没有这样过。如果有人知道他现在的处境,就能够理解他。但没有人了解,也不可能了解。因为某些时候,他不想说话,有自闭的倾向。只要他一不想说话,就会一整天不说话,然后就一个人坐在房间里迅疾的写字,很很多很多。写作真的能够让他快乐吗?其实每次写字的时候,他都是不快乐的,他只想用文字来拯救自己,但他始终不知道文字是会让他慢慢沉入得更深。在他的小说里,他写自己的爱情,但不留痕迹,把很多地方处理的很好,让读者看不出来故事是发生在他本人身上的。曾经他就写了一篇关于樱桃的小说,写得很唯美动人,只要看过的人,都不会忘记。其实那件事情就发生在他身上,但他把它写成了好象与自己没有丝毫关联的文章。他写作的手法真的很巧妙。今天,他在吃樱桃的时候,他又想起了那篇文章。他真的就被那篇文章给感动了,他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会把小说的末尾写得那么惨烈,好象现在他的人生走向就是按照他小说所写的一样。他想,难道他在控制小说人物的同时,也在控制自己的命运吗?不可能的,只是巧合。他这样抚慰自己。没可能的。此刻,他好象陷入了被自己布置的重重陷阱里。而一旁的王成风对樱桃表现得很冷淡,她从来都不对这种水果抱有什么感情,从小在这里长大,她吃惯了这种水果,甚至有一次还吃得呕吐了出来,从那以后,她决心再也不碰那种红得耀眼的水果,每次看到它们结满整个枝头的时候,她都觉得它们是一些妖媚的东西,不容人去采摘。而今天,看到程寺滔对它这么贪恋,她也有些动心了,她也接连吃了好几颗,发现味觉再也不像童年时吃得那么单纯,味道好象复杂了许多。她不由改变了对这种水果的看法。一整个下午,他们都在吃这种水果,吃完了又去采,采完了又用井水把它洗涤干净,周而复始,反正这种水果挂满了枝头,随处都可以看到这种水果成熟的喜气。而等到薄暮时分,小孩子和小姥从深山里回来,看到这种鲜红的水果,也凑上来把水果喂送到嘴里,之后微露笑容。孩子明显很喜欢吃,缠着小姥,要她帮他采更多的。很漆黑的一个夜,尤其是乡村的夜,是那么的沉静而安详。树丛中蝈蝈发出的声音异常的响亮,即使在房间里也能听见。杂志社的总编来电话,催促王成风和程寺滔尽早回去,不要再拖延时间,说,来稿量大到无法应付了。他们都连连点头,说,哦!哦,明天就回去。回去过后,程寺滔照旧得拼命地写稿,为了钱,他得不断地写,写很长很长的稿子。当然,让他感到满足的是,他现在有了一批关怀他的读者,他们的来信总是让他无比的感动。他喜欢他们大过喜欢自己,所以每天晚上,他都是凌晨才睡觉。第二天又早早地起来,去街道上跑步。他从小就有这个习惯,他喜欢围着湖边跑步,跑老长老长时间,之后汗湿衣服,就回去在莲檬头下淋浴。而来到异地,他照常是这样的,早晨早早起来,跑步,过后要沐浴。然后在窗台前写稿子,总编有提议说,帮程寺滔配备一台电脑,但被他拒绝了,他不想要电脑,他只想用原子笔去写文章,这样就更真切一些。这天的事情因为稍微空闲一些,所以他又一次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写自己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