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你在家过得还好吗?钱都够用吗?我在这里十分的开心,有一天晚上睡着了,我梦见了你,我清楚得看到你站在咱们门前的巷道上等我回来,我知道你定在企盼着我的回归,但姥姥,你知道吗,在这里,我找到了自己的繁华,如果我回去的话,就一无所有,更何况我的叶碚也没有了。我回去一点意思都没有,而你始终是我为之牵挂的亲人,也是我唯一的亲人。记得小的时候,太阳那么毒辣,你为了我,去老远的地方买冰激凌,那个时候我真的很任性,从来不知道体谅你,但现在我懂事了,我知道要为很多东西去付出了,现在我要靠我的双手来养活你。姥姥,你现在再也不需要去捡易拉罐了,因为你的孙子可以养活你,真的。他有足量的钱了,有足量的稿费可以让你过上潇洒的日子。再过一段时间,我要写我的第五本书。当然,我不想用这本书去赚取稿费,这本书我将会永远珍藏起来。只是现在我手头上的事情很繁杂,不但要写稿子,还要处理大批大批读者的来信。要等一段时间,我定会要写一本长长的文章。里面会有很多的人物,他们都是一批年轻的人,上演着无数年轻的故事。我定会把它写好,让更多的人看到更多的年轻的故事。我现在已经把里面的人物都设计好了,只是等待着某天能够迸发出更丰盛的灵感。我现在不敢在没有考虑成熟之前就开始动笔,我害怕在书写的过程中,自己会哭得一塌糊涂……写到一半的时候,电话让他中断了写字。他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着蓝色屏幕上的手机号码,知道是王成风打来的,但为什么这么晚还没有入睡。喂,王成风,这么晚还没有睡?睡不着,能出来走走吗?哦。好吧!挂断电话,程寺滔把写到一半的文章放到一边,然后从衣橱里翻找出一件淡蓝色的背心,下身穿了一件深蓝色的七分裤,而鞋子他没有多加思索地就换上了那双已经穿了很久的PEAK网状运动鞋。他是喜欢穿运动鞋的,不仅因为每天早晨跑起步来很快捷,更多的是因为叶碚最喜欢他的男朋友穿运动鞋,而现在和他分手之后,他始终没有改掉这个习惯,始终延续了以前的习性。这个时候,夜色很浓重,天幕上散落着无数的星星。而马路上一辆辆车子仍打着明亮的尾灯不停的呼啸而过,看样子始终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可是那些灯火昏暗的地方,影影绰绰地有人在走动,那是一些夜不归宿的人,他们习惯了夜间的生活,甚至有年轻的人在马路的边沿上大声嘶叫着,还有上夜班的人正骑着单车面色憔悴地赶往在回家的路上,程寺滔从松动的木质楼梯上走出来,看到路灯下的王成风,黑色的蕾丝上衣,伞状裙子,鞋子照旧是那双黑色的露趾凉鞋。她穿得衣服向来都不是这种风格。所以瞬间,他感到有些惊愕,因为他深深地预感到这像是一场约会。现在,他体内升腾起了从来没有过的紧张。他觉得这个夜晚肯定是不同寻常的。在她没有看到他之前,他有些犹豫,甚至不想赴这次约会。但当她转过脸来,温顺地叫响了他的名字的时候,他突然失去了决策,他本想,是不是在她没有看到他之前,逃离现场?因为他始终想着自己的小恋人——叶碚。但现在不行了,他必须走上前去,笑容满面的说,啊,其实晚上出来走走,也有一番闲情逸致哟!但他的表情一点都不自然,很做作的样子,这是很容易看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