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元大仙的人参果快熟了吧,上一次没有吃到,今天起去尝个先”微闭着眼正在享受着云霄那美妙的琴声的张琴道。“恩,差不多了吧,人参果我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前吃过了,那种滋味,至今无法忘怀!我们现在去拜访他正是好时候”云霄止住琴声微笑的道。“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走!能够与你一起分享那人间美味,也不枉我上次口下留情,这一次非得到镇元大仙那吃个痛快”“吃个痛快?人家万年总共就结了三十个,要想你吃个痛快,最起码也得几箩筐,呵呵!”说到这,想起张琴平常吃丹药的那个狠样云霄忍不禁笑将出来。看着她那一笑的绝世风情,张琴再也没有心思想其它,只是一动不动的盯着她那精细的脸庞,直到云霄脸红。云霄看着他那一脸的痴样,若不是相处了万年,她怎么想也想不出平常比较冷漠、说一不二的妖皇竟然会有这种表情。不过,心里却是美的没话说,她也已经习惯了这样。这万年来,妖族出现了无数对道侣,他们都是受玄女和卧龙、张琴和云霄这四位妖族大佬的影响而结成的。他们两队已经成了妖族的一大风景,有他们的榜样,其余的妖族在首次接触爱情这东西并羡慕他们四人的同时,也很快作出了反应,于是妖族便掀起了一阵轰轰烈烈的寻道侣地**。这个是张琴乐意见到的,这个洪荒太冷漠了。能够成为大罗金仙的毕竟就那么几位,成圣的就不用说了,从太上老君那一批以外,至今还没有别的修炼者成圣过。那么其余的修炼者抛却一切来修道证道是否就真的值得?16小说网.电脑站.16.CN当然,他也不会小气,反正妖族都在他招妖幡的掌控之下,他们现在的寻道侣虽然不像后世泡妞那样整天腻在一起弹琴说爱,因为他们更多地是精神上的交流,但是对于修炼还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如果影响了修炼。那不说划不来,最起码就让那些偏向于修炼地人对寻道侣这事产生了排斥,让那些因为寻道侣而降低了修炼速度的人而心生悔意等等。所以,张琴让玄女给每一对道侣都传下了《玄女心经》。原本一个人独自摸索,现在不仅有两人可以互相印证,还有《玄女心经》这样的宝典可以修炼,他们修为就比之以前快了一倍不止。不仅是炼者排除孤独的需要。还可以顺便提升功力,因此,寻道侣之风,犹如瘟疫般在女娲娘娘地值得一说的是。道侣的产生固然不可避免的让一些人陷入了情障,但同时也让更多修炼了无数年修为没有任何精进地人突破了原有的瓶颈和梏,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修为地进步靠地是元神地修炼。如果缺少了情这一特大元素。元神怎们能够完美?那些圣人固然可以凭借其出生时强悍的本钱和机遇修炼成圣。但是后世地修炼者要想在无情的情况下去感悟大道,不说不可以。但却怎是一个难字了得?也许大道真的是无情的,但万物本身却都是有情的。从出生的父母兄弟姐妹的亲情,到后来接受老师教导和培养的恩情,再到成长过程中所受到天地万物的雨露之情~~如果修炼者开始就抛却抛却有情自身而直接去修无情大道,以有情之身忘情而去修炼无情之道,可谓是舍本逐末。就算是要修无情之道,不先入情,怎能忘情?张琴就是要培养他们的情道,情~从爱情开始。如果有了爱情,有了亲情~~~何愁妖族不能团结?张琴与云霄两人一路相携来到地仙界一凡人小城,在一员外家露出仙身。“拜见仙师!”刘员外三日前接到仙师的传梦,知道仙师今日会来,他早就把家里所有的下人都给打发走了,如今只留下他自己的一家子,大概有十来个。“员外请起,今天我是来带红云走的!”云霄边说边指着员外身后一个长相清奇,神色飘渺的年约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后生道。那后生也楞是奇怪,知道张琴和云霄乃是高高在上的神仙,他竟然连一点异色都没有。虽然一点修为也没有,但一双眼睛却能够看遍世间很多的迷惘。平常在家,不管是对父母,对兄弟姐妹,还是旁人,他都是一脸漠色,对待平常的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也是如此,似乎这时间根本就没有值得他在意的人或事。他,就像是一个过客!他的弟弟早都已经结婚生子了,但是他却依然独自一人,别说是去找姑娘了,平常你就是要他出屋都难。为此,他的父母不知道劝说了多少次,要不是生他时有仙师来访和记得仙师所说的话,他们还真要给他急死。若不是他还需要一日三餐维持生命,估计就是他的父母要想见他一次也是千难万难,他整天就泡在屋里看仙师留给他的几本道术。那人见云霄要把他带走,仍旧没什么变化,只是在员外夫妻两人面前磕了三个响头,就连头都不回的踏上云霄发出的已到他脚边的祥云上,似乎这一切本应该就是如此。虽然让员外一家人长生不死,就是让他们立刻成就仙位也不过是动动手指头的事,但是凡人自有凡人的生活,仙人未必就比凡人好,他不想多做干涉,只是在走的时候从空中抽出点灵力,给员外一家人滋养了一下肉身。这样,他们原本的寿命几何,以后仍是几何,只是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不会再生一点病,像一些阴魂等也别想对他们有任何伤害。在女娲娘娘第二次讲道结束后,张琴就差不多完全炼化了那散魂葫芦。也知道了那散魂葫芦里的所有因果。原来当年地红云在受到鲲鹏妖师的偷袭后并没有完全陨落,鲲鹏妖师那一次早有预谋的攻击可谓是完美。但是,他却并没有如愿得到那条鸿蒙紫气,就是连红云的那散魂葫芦他都没有得到,当时的鲲鹏妖师可谓是气急,费了大般心思,杀了红云,得罪了镇元大无所得。那条鸿蒙紫气的下落成了洪荒的第一大迷,散魂葫芦虽然位属灵宝。但是在鸿蒙紫气面前却什么都不是了,没想到却落在了女娲的手上,女娲娘娘作为圣人,自身的法宝甚多。连至宝都有,自然不会在乎这散魂葫芦。当这散魂葫芦最终落到张琴地手上,祭练千年之后张琴就模模糊糊的感觉到了这散魂葫芦里面蕴含着大因果。当女娲娘娘第二次讲道结束后他才彻底明白了当初的那洪荒第一大迷,知道了这散魂葫芦里面的所有因果。原来。就在红云肉身陨灭,元神消散地时候,那条鸿蒙紫气从红云破散的元神飞出马上包裹住红云的一部分元神遁入散魂葫芦后消失不见。鸿蒙紫气不愧是号称天下第一会隐藏之物,不说它携着散魂葫芦逃跑的时候当时正两眼猛盯着红云元神地鲲鹏妖师啥都没看见。就是在女娲娘娘的到散魂葫芦后,也没有发现,那葫芦里竟然有此大因果。16小说网.手机站.16.CN张琴在祭练千年之后。根据红云陨落的传说就模模糊糊的知道了点。所以他从那个时候起就从没担心过自己以后成圣会没有鸿蒙紫气。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里面竟然还有红云地一部分元神。此后,说是祭练散魂葫芦。其实说他是和红云那仅有的一部分元神争取那散魂葫芦和那条鸿蒙紫气的控制权还来得更为贴切。照理说,那散魂葫芦已经早被红云完全炼化,就是那道鸿蒙紫气也认他为主了,张琴修为又不及红云,要想在红云口中夺食,无疑是痴人说梦。但,巧就巧在,红云由于本来已经魂飞魄散,被那道鸿蒙紫气收集回来地只是一部分,而且还不是集中在一起地,已经没了意识,对于和张琴争取散魂葫芦和那条鸿蒙紫气不过是本能地反应而已。但就是如此,原本祭练那散魂葫芦以张琴的修为两千年就足以,但实际上却花了六千年。自然,张琴毫不犹豫地夺了那条鸿蒙紫气,并连同那散魂葫芦一起把它献给了云霄,作为她成为妖皇皇后的礼物。他自己已经从那混沌紫雷里得到了一条鸿蒙紫气,多了也没用。有了吸魂葫芦,那个散魂葫芦就显得不怎么重要了。而云霄作为回礼也把那混元金斗给了张琴,原本张琴是不想要的他也不想多让云霄出手,加上云霄有那伏羲琴和散魂葫芦差不多也够用了。如此张琴的现在的法宝就有风火扇、招妖幡、混元金斗、吸魂葫芦、十品莲台,其余自己炼制的法宝无数,比如说破道什么的以下,就灵宝来说应该没有人有他更多的了。用伏羲琴定情,用散魂葫芦和鸿蒙紫气来做聘礼,那是和盘古开天辟地一样的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前无古人,那是肯定的无限接近于百分百。别人死都弄不到一件的宝贝,他却全在无意中获得,是天赐,还是命运的安排?不过,这件事除了张琴和云霄这两个当事人外,就没有别的人知晓了。鸿蒙紫气,只要这个消息已透露出去,什么道教、西方教,绝对会放下一切恩怨,全力来夺这个,到时候,鲲鹏妖师、燃灯古佛、冥河教主~~~估计全部得出山。鸿蒙紫气,没有谁能够拒绝!没成圣的人可以借其成圣,成圣的人可以把他赐给门下,提高自己一方的实力,增加本教气运。本来在张琴战胜红云的元神后,那条鸿蒙紫气也会像和鲲鹏妖师那次一样逃跑的,但是,谁叫它这次却躲在了散魂葫芦里,让张琴来了个瓮中捉鳖。加上张琴原本体内就有一道鸿蒙紫气,对于鸿蒙紫气的好多特点可谓是了如指掌,自然早有准备,岂会让它逃脱?收了散魂葫芦和鸿蒙紫气后,张琴并没有接着炼化红云的元神,虽然炼化了好处也不少,但是对于已经炼化了帝俊和弥勒佛完整神识的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张琴把红云那游离的元神收集在一起用凝魂术结成一个完整的元神,又把它放在那吸魂葫芦里孕养千年。他得了原本属于红云的散魂葫芦和鸿蒙紫气,现在帮助他重组元神转世轮回,也算是有了个了结。因为,红云魂魄已散,仅存的又只是一部分,早已没了神智,说他是死了也不为过。那鸿蒙紫气和散魂葫芦也可以说是无主之物,若是别人肯定就是拼着得些业力也会把它炼化,他照样无话可说。那些宝物就是他还活着都有大把的人来抢,别说他都这样了。现在张琴帮他重组元神转世轮回,给他一个重新再来的机会,可谓是仁至义尽。就是他以后慢慢的恢复剩余的元神里的记忆,对于张琴他也只有感谢。红云他到时候只要把这些元神全部接收融合,大罗金仙不在话下,毕竟好歹前世他也是洪荒的一个牛人。不过,若是再想有精进,可就得靠自己的修炼了。二十年前,张琴见红云的元神已经孕养好了,就和云霄一起到地仙界的一个凡人小城给他找了个孕妇轮回重生。那刘员外三代前乃是以高官,后来退官隐居,在这一小城当个逍遥员外。祖宗三代皆是仁德之辈,平常乐善好施,也算是积下了不少功德,张琴把红云托生到他的家中自是合适不过。以前的那个红云已经死了,一个新的红云已经诞生,虽然距离他完全吸收前世留下的神识还有一段很远的格,也不适合那洪荒的种种争斗,和他前世的至交好友镇元大仙一起当当那逍遥神仙却是再好不过。张琴的打算就是把红云带给镇元大仙,以镇元大仙地仙之祖的名号和修为,再加上地书和日后的红云,虽没了成圣的机会,但是却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无故去招惹他们。到时候他们两人一起聊天论道,饿了就吃吃人参果,也是一大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