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莫言老师:好久没接到您的回信,心中忐忑不安。是不是因为我在上封信里得意忘形,口出狂言,惹得您不高兴呢?如果真是这样,学生诚惶诚恐、战战兢兢,汗不敢出,罪该万死。老师您“大人不见小人的怪,宰相肚里跑轮船”,千万不要和我小孩儿一般见识,无论如何,我都不愿失去老师对我的厚爱。今后,我一切听从老师就是,再也不敢强辞夺理,再也不敢胡搅蛮缠了。如果您认为那盘“龙凤呈祥”带有自由化倾向,我立刻把它从《驴街》中撤掉便是。我还可以去一尺餐厅找找金老板,让他从菜谱上抠掉这道菜。前几天,我跟他说起了您,他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问我:是写《红高粱》那位吗?我说是的,就是他,我的老师。他说:你这位老师是个“言行一致的真流氓”,我很看重他。我说你这个家伙,怎么敢说我的老师是流氓呢?他却说:这是我对他的高度评价。在“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布满世界的时代里,“言行一致的真流氓”就像金子一样珍贵。老师,对不寻常之人,不能以寻常之理论之,这位一尺先生,稀奇古怪,神鬼莫测,他的话唐突粗莽,望您不要见怪。我跟他说了请您帮他做传记的事,他非常高兴,说:只有莫言才配给我作传。我问为什么,他回答说:我与莫言是一丘之貉。我反驳道:莫言老师是名重一时的青年作家,你一个小侏儒怎敢与他相提并论?他冷冷一笑道:说他跟我一丘之貉,是大大地抬举了他。多少人想跟我一丘之貉还捞不到呢!老师,我希望您不要跟他一般见识,这年头,什么都是七颠八倒的,连我们酒国市那位号称“酒国第一美人”的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都去找他睡觉,可见他很有能耐。他有钱没名,你有名没钱,正好互补一下。老师不必假清高,正好跟他做笔交易。他说只要您给他做传记,他决不会亏待您。老师,学生动您把活儿揽下来,先赚它几万元人民币,改变一下贫穷落后面貌再说。何况,余一尺不同凡响,您对他又很感兴趣。一个身高尺余的丑八怪,竟发誓要“**遍酒国美女”并且也真是差不多**遍了,这里边的玄奥趣味无穷而且发人深省,以老师您的汪洋恣肆的天才笔法,《余一尺传》肯定能成为不朽著作。余一尺说,只要您乐意为他作传,请到酒国来,他愿意提供一切方便,高级饭店任您住,琼浆玉液任您喝,美味佳肴随您吃,名烟任抽,名茶任啜,他甚至还鬼鬼祟祟地对我说:他如有别的方面的爱好咱也尽量满足。老师,您如果嫌采访辛苦,学生我愿意代劳。这样的好事打着灯笼也难找,请老师莫要再犹豫了。老师,为进一步调动您的积极性,让您感到余一尺是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坯子,我特意写了一部题名《一尺英豪》的纪实小说,供老师批判。老师如果决意来酒国为他作传,此小说就不必往外推荐了,学生受您大恩,无以为报,此文就算我献给您的一个小小礼物吧!敬祝笔健!学生:李一斗三一斗兄:来信及“纪实小说”《一尺英豪》收到。你上次的信坦率得很,我很欣赏,所以你不必多虑。回信晚了些,因为我去了一趟外地。你的几篇小说还没有消息,望耐心等待。“龙凤呈祥”不过是一道菜,并没有阶级属性,更不存在“自由化”问题。所以既不必从《驴街》中撤掉,更不必从一尺餐厅的菜谱上抠掉,有朝一日我去了酒国,还想去品尝这道盖世佳肴呢,抠掉了怎么得了!另外,这些东西既然有那么高的食用价值,不吃掉多么可惜多么愚蠢,而既然要吃,大概没有比“龙凤呈祥”更文明的吃法了。即使你想从菜谱上抠掉它,余老板也不会同意。余一尺这个人物,越来越让我感兴趣。为他作传,我原则上同意。关于报酬,由他随意就是。他多给,我多要;他少给,我少要;他不给,我不要。吸引我为他作传的,并不是金钱,而是他的传奇般经历。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个余一尺,是你们酒国市的灵魂,在他身上,体现了一种时代的精神。他一半是个天使,一半是个魔鬼,揭示出这个人物的精神世界,也许是我对文学的一大贡献。你可转告一尺先生,让他知道我对他的先入为主的评价。大作《一尺英豪》,实在不敢恭维。你说这是一篇纪实小说,我觉得这是一堆杂碎,像一尺酒店的驴杂碎一样。这里边有你写给我的信,有《酒国奇事录》,有余一尺的胡言乱语。太天马行空了,太漫无节制了。几年前人们就批评我的不节制,但与你的不节制比较起来,我太节制了。现在是一个严守规范的时代,写小说也是如此,所以我想此稿就不往《国民文学》送了——送也是白送——暂留我处,等我去酒国时还你。文章中的材料,我会参考的,谢谢你的美意。另外,《酒国奇事录》你那里有吗?如有,请速寄我看看,如怕丢失,你可复印一份给我,复印费我会寄给你。即颂时绥!莫言四《一尺英豪》酒博士,你坐下,咱俩拉拉知心话。他蹲在那把能够载着他团团旋转的皮椅子上,亲切而油滑地对我说。他脸上的神情和说话的腔调犹如天上的云霞,璀璨奇谲,变幻多端。他像个*精,像个武侠小说中所描述的那种旁门左道中的高级邪恶大侠一样,令我望之生畏。我紧张着屁股坐在与他对着面的那张豪华的沙发上。他嘲弄地说,你这小子,什么时候跟莫言那个臭小子臭味相投拜了兄弟?我像只哺雏的金丝燕妈妈一样呢呢喃喃地不是哺雏辩解道:他是我的老师,我跟他是文字之交,至今未能谋面,真是遗憾至极。他哼哼哼地奸笑一会儿,道:那姓莫的小子其实不姓莫,他本姓管,自吹是管仲的七十八代孙,其实是狗屁不沾边。他现在成了什么作家,牛皮哄哄,自以为了不起,其实呀,他那点老底儿,我全知道。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能知道俺老师的老底儿?他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小子从小就不是个好东西。六岁时他点了一把火烧了生产队里的仓库。九岁时迷上了一位姓孟的女教师,一天到晚围着人家的屁股转,十分讨人厌。十一岁时去偷西红柿吃被人逮住挨了一顿好打。十三岁时偷萝卜被捉住当着二百多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宝像请罪,这小子记性不错,背书一样,把人逗得乐哈哈,回家被他爹臭揍一顿,腚都打肿了——不许你侮辱我尊敬的老师——我大声抗议——侮辱?这都是他自己在文章里写着的呀!他奸邪地笑着说,让这个坏东西为我作传,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只有他这种邪恶的天才,才能理解我这种邪恶的英雄。你写封信催催他,让他快点到酒国来,老子亏待不了他。他拍着胸脯说。他拍着胸脯说完,身体发力,使那极端高级的皮椅子风车般旋转起来。我迅速地看到他的脸又迅速地看到他的后脑勺。脸、后脑勺,脸、后脑勺,脸上生动的奸诈,后脑圆溜溜赛葫芦,里边满是智慧。在团团旋转中他升高了。我说,一尺先生,我已给莫老师写了信,但他还未回信,只怕他未必愿意为您作传。他冷冷一笑,道:放心吧,他会愿意的。这个小子一爱女人,二嗜烟酒,三缺钱花,四喜欢搜罗*魔鬼怪、奇闻轶事装点他的小说,他会来的。世界上只怕没有第二个人,能像我这样了解他了。他又在团团旋转中降低,刻薄地说:酒博士,你算什么博士?你知道酒是什么?酒是一种**。屁!酒是耶稣的血液。屁!酒是昂扬的精神。屁!酒是梦的母亲、梦是酒的女儿。这还有点沾边,他咬牙瞪眼地说,酒是国家机器的润滑剂,没有它,机器就不能正常运转!懂不懂?看你那张崎岖不平的脸我就知道你不懂。你是不是打算与莫言那个小兔崽子一起来写我的传记?好,我成全你们,我配合你们。其实,写传的高手绝对不去采访什么,采访得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都是假的,你们要去伪存真,透过假话看到真理。告诉你吧,小子,也请你转告莫言那个小子,余一尺今年已经八十五岁,高龄了是不是?我闯荡江湖讨生活那时节,你们这俩小畜生还不知在哪个地方呢!你们也许在玉米棵子里,在白菜帮子里,在萝卜咸菜里,在黄瓜秧子里,等等。你说莫言那小子正在写《酒国》?简直是狂妄,不知天高地厚。他喝了多少酒就敢写《酒国》?老子喝的酒比他喝的水还要多!你们知道每当月明之夜,在这驴街上纵驴驰骋的鱼鳞小子是谁吗?那就是我、那就是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那阳光灿烂的地方。怎么,你看着我不像?你怀疑我有飞檐走壁的绝妙身手?好,老子露一手,让你小子开开眼。敬爱的莫老师,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人瞠日结舌:这个貌很惊人的小侏儒的眼睛里突然精光四射,犹如两道剑芒。我眼睁睁地看到他在那皮转椅上把身体一缩,一道飘忽的黑影,轻盈盈地飞了起来。皮转椅团团旋转着,啪,到了螺丝杠的尽头。我们的朋友,本文的主人公,已经贴在天花板上了。他的四肢乃至他的全身,仿佛都生着吸盘。他像一只庞大的、令人恶心的壁虎,在天花板上轻松愉快地爬行着。他的嗡嗡的声音从高处传下来:小子,看到了吧?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师傅能在天花板上贴一天一夜,而且纹丝不动。说罢,他从天花板上落下来,轻飘飘的,宛若一片黑色的落叶。现在,他蹲在椅子上,得意地问我:怎么样?相信我的本事了吧?他的贴壁绝技惊得我遍体汗津,恍惚如在梦境中,想不到那英雄的骑驴少年竟是这小侏儒。我的心里疙疙瘩瘩的,偶像被打破,满肚皮充满失望的气体。老师,如果你还记得我在《驴街》中对那鱼鳞少年的描写:那皎皎月色、那黑色神奇小驴、那一片的瓦响、那少年口叼柳叶小刀的英姿……您同样会感到失望。他说:你不相信、也不愿意那鱼鳞少年就是我——我看出来了——但这是客观存在。你要问我这身功夫是从哪里学来的,这我不能告诉你。其实,人只要把自己的性命看得比鸿毛还轻,就没有学不会的事情。他点上一支烟,也不真抽。他把烟一圈圈吐出来,然后再吐一根烟的柱把那些烟的圈穿起来。烟柱套着烟圈,在空中久久不散。他的手脚一分钟也不肯停闲,像一只蹲在猴山上的小公猴。他旋转着说:小子,我给你和莫言讲个关于酒的故事,这可不是胡编乱造——胡编乱造是你们的事。他说:从前,咱这驴街上有一家酒店,雇了一个又干又瘦、年约十二岁左右的小伙计。这小伙计细长的脖子上挑着一颗大头,两只大眼睛黑洞洞的,一眼看不见底。小伙计很勤快,打水、扫地、抹桌子,样样都干,干得挺好,掌柜的很满意。可紧接着怪事儿就来了:自打这小伙计进店之后,酒缸里的酒就卖不出个数来了。几个大伙计和掌柜的都挺纳闷。有一天,店里拉来十几篓酒,把几口大缸都灌得满满的。夜里,掌柜的埋伏在酒缸旁看动静。前半夜过去了,一切正常。到了后半夜,掌柜的又疲又倦,正要去睡的时候,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声响,好像一只猫儿在走路。掌柜的竖起耳朵,打起精神,准备看个究竟。一个黑影子过来了。掌柜的在暗夜里呆久了,眼睛习惯了,所以,看到了那黑影子是店里的小伙计。他那两只眼睛绿幽幽的,像猫眼一样。那小伙计揭开酒缸的盖子,兴奋地呼呼喘气,随即把嘴扎到缸里,滋滋地吸起来。缸里明晃晃的酒眼见着落下去。掌柜的暗暗吃惊,沉住气,不惊动他。小伙计把几只大缸里的酒都喝了一遍,蹑手蹑脚地走了。掌柜的心里明白,一声没吭,回去歇了。第二天清晨,掌柜的看到,那几口大缸里都下去了一尺酒。如此海量,世所罕见。掌柜的是个饱学之士,知道这个小伙计腹中有一宝物,名曰“酒娥”。如能搞一只来放在酒缸里,这缸里的酒永远干不了,而且酒的质量也将大大提高。掌柜的让人把小伙计捆起来,放在酒缸边,饭不给他吃,水不给他喝,只是让人不停地搅动酒缸里的酒,搅得酒香四溢,馋得小伙计哀哭嚎叫,遍地打滚。就这样一直熬了七天。掌柜的让人松了他的绑。他扑到酒缸边,低头张嘴就想痛饮,只听得“扑通”一声,一只红脊背、黄肚皮、小蛤蟆形状的东西掉到酒缸里去了。你知道那小伙计是谁吗?余一尺阴沉沉地问我。我看着他满脸的痛苦表情,迟疑地问:那小伙计,是你?他妈的,不是我是谁?就是我!要不是掌柜的把我腹中的宝贝偷走,我这辈子很有可能成酒仙。你现在也不错了。我安慰他,你有钱、有势,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了,该玩的也玩了,神仙也没有你逍遥。屁!他把我的宝贝偷走后,我的酒量从此就完了蛋,要不,哪里轮得上金刚钻这小子横行霸道。金副部长肚里大概也有只酒娥,我说,他也是千杯不醉的主儿。屁,他哪有酒娥?他肚子里有一堆酒蛔虫。酒蛾在腹,可成酒仙;酒蛔虫在腹,顶多是个酒鬼。你再把那酒娥吞到腹中不就行了?你不知道,嗨,那酒蛾在我腹中渴急了,一入酒缸,竟给活活呛死了。说着,他的眼圈儿都红了。一尺大哥,你告诉我那人是谁,我去把他的酒店给砸了吧!余一尺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罢道:懵懵小子,你还真信了?这都是我编来骗你的。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酒蛾”呢?这是我在酒店当伙计时,听掌柜的讲过的故事。开酒店的人,都盼着酒缸里的酒永不枯竭,这是梦想。我在酒店里当了几年小伙计,因为个子太矮,干不了重活,掌柜的嫌我饭量大,还嫌我眼珠子太黑,就把我给撵了出来。后来我就四处流浪,有时讨口吃,有时帮人干点小活挣口吃。你吃过了苦中苦,今日才变成人上人。屁屁屁……他喷出了一串“屁”之后,恶狠狠地说:你这些话都是套话,胡弄老百姓可以,胡弄我不行。世界上吃苦受罪的人成千上万,但最终能成为人上人者犹如凤毛麟角。这要靠运气,看骨头,生着一身叫花子的骨头,只能做一辈子叫花子。算了,不跟你说这些,对你说这些犹如对牛弹琴,你学问太小,理解不了。你除了懂一点酿酒的皮毛知识外,别的什么都不懂。就像莫言一样,除了懂得一点小说的皮毛什么都不懂。你们师徒二人,是一对狗屁不通的混账王八羔子。我请你们两个为我作传,看重的是你们俩都有一肚子乌七八糟的坏念头。小子,洗耳恭听,老祖宗再给你讲个故事。他说:从前,有一个饱读诗书的小男孩,在街头上,观看两个杂技艺人的演出。那杂技艺人中,有一位奇俊的大闺女,年纪在二十岁左右。另一位是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儿,看情形是那闺女的爹爹。所有的节目都是那闺女一人来表演,聋哑老头呆呆地蹲在一旁,看着**行头什么的。其实看不看都无所谓,老头纯属多余。但没有了老头整个杂耍班子立刻就不完整了,所以,老头是必不可少的,他是那美貌女郎的陪衬人。她先玩了一些诸如变鸡蛋、变鸽子、大搬运、小搬运之类的把戏儿。看客渐渐多了,围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圆圈。她抖抖精神,说:各位看官,奴家的衣食父母,下面表演种桃。种桃之前,让我们共同学习语录:我们的文学艺术,是为工农兵服务的。她从地上捡起一个桃核,埋在浮士中,喷上一口水,说:出!果然就有鲜红的桃树芽儿从浮士中钻出来,眼见着长,一会儿就成了树。接着就开花、结果。桃子熟了,一个个青白色,呶着红红的嘴儿。女郎摘了桃,分给众人吃,无人敢吃。唯有那小男孩接过桃子,大口小口地吃了。问味道如何,他说好极了。女郎再次邀请众人吃桃,众人大眼瞪着小眼,还是不敢吃。女郎叹一口气,一挥手,桃树和桃子都没有了,只有一地浮土。玩艺耍玩,女郎和老头收拾摊子要走,小男孩恋恋不舍地看着她。她会意地笑了笑,唇红齿白,面若桃花,端的是勾魂摄魄。她说:小兄弟,只有你敢吃我的桃子,可见咱俩缘分不浅呐。这样吧,我给你留个地址,什么时候想我了,就按着这个地址去找我。女郎摸出一支圆珠笔,找了一方白纸,刷刷刷,写了几行字,递给小男孩。小男孩如获珍宝,把那张纸收藏了。女郎和老头子起行了,小男孩痴痴迷迷地跟着走。不知送出几多里路,女郎驻足道:兄弟,回去吧,咱们后会有期。男孩憋了两眼泪,哗哗地流出来。女郎掏出一块红绸手帕,给男孩擦干泪。突然她说:小兄弟,你爹娘找你来了!小男孩一回头,果然看到爹娘跌跌撞撞地追上来,且挥手张嘴,似乎在呼唤,小男孩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一回头,那女郎与聋老头已经无影无踪。再回头,爹娘也无影无踪。他扑倒在地,呜呜地哭起来,哭了半天,累了,便坐在地上发呆。发够了呆,又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看着头上的海蓝色天空,和一片片懒洋洋的白云。回到家里后,这男孩便得了相思病,不吃饭,不说话,每天只喝一杯水,慢慢瘦脱了形,只剩下一张黄皮包着一副骨头架子。他睁着眼看不到东西,一闭眼就感到那美貌女郎站在自己身边,口吐香麝、眉目传情,他高叫着:好姐姐,想死我了!运动身体扑上去,睁眼却是虚空。男孩眼见着就不中用了。爹娘十分着急,把舅舅请来想办法。舅舅是个饱学之士,目光锐利,胸有城府,远见卓识,处事果断。一看男孩模样,就知道他得病的根由。舅舅叹一口气,说:姐姐,姐夫,外甥这病,药石不能奏效,这样拖下去,白白送了一条性命,倒不如“死马当成活马医”,索性放他出去,找到了,也许成就一段良缘,找不到,也让他死了这份心。爹娘流了一些眼泪,万般无奈,只好依从了舅舅的建议。三个人一起来到男孩*前。舅舅说:“孩子,我跟你爹娘说妥了,让你去找那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