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陇头行(上)第一章:人生何处不离群薄薄的暮,依约的山。山势尽处,一座城池便远远地座落在那里了。引颈向上望去,关中之地的天宇是极寥阔幽肃的。自从入了潼关以来,地势初狭后阔,如同一个锁了口的布囊。据传,只要锁住了这布囊的口,坐于那布囊中央的人,就可以内圣外王,称雄天下了。天一直阴阴的,铅沉沉的颜色似乎郁结着历代以来堆积的王气。偶尔有一两颗大大的雨滴砸落下来,砸得人脖颈心口冷灰灰的。小计抬眼向前望去,远远的那个城池渐渐清晰了。他要细看看这个长安——与洛阳城同称为东西二都的长安,他曾无数次悬想遥念过的长安,也是锷哥出生长大的地方长安——这个长安究竟是什么样的呢?座下的黑驴忽打了个很响的响鼻,一蓬水汽从它鼻口喷出,混入这薄凉的暮色,那暮霭沾上了些牲口的气息,也略略显出一点活泛来。可远远的那个城市,依旧冷冷无语地浅灰着。韩锷似乎看出了小计眼中的失望,口里笑着:“今天天气不好。要是平时,这个城市可不是这样的。”他伸手向南一指:“现在是看不到了。如果赶上个好晴天,从这里往南望去,你就可以见到终南山了。眼力好的话,还可以见到太乙峰……那是我从小习技的地方。”小计勉力睁大眼向南望去,却什么也见不着。他的脑中却在这一天冥灰中幻想起来:太乙峰,多好听的名字!听上去就有一种嘹唳的银灰色的味道,好象锷哥的名号‘太白剑客’,也好象‘长庚’——‘太白’星不是又叫‘长庚’吗?难怪锷哥的长剑会叫做‘长庚’,一拨出又是那么银亮亮的一抹光色。只听韩锷道:“长安城一带其实是很好玩的。城里也不比洛阳冷清。最好玩的还是城外了。每到春天,三月三,曲江池边,你就会看到好多穿着漂亮的游人仕女——长安城女子的装束却与洛阳不大相同,洛阳那儿我见的一个个女子都宽衣广袖,长安城的女子却还有些前朝人喜爱胡服的遗风,衿袖狭窄,腰身束细。她们还喜欢在后腰上佩些饰物,或珠或玉,稳当当地压在凹进去的身段里,让人看着就觉得袅袅婷婷。”他说时面上含着笑,似想起当日方柠一时好奇,也学样扮做长安女子时下的装扮,那样的腰,微微凹进,天生就是该一只瘦硬的手放上去的吧?他的心头紧了紧,摇摇头,似乎想把那偶然间的暇思甩开:“乐游原上最好玩的季节却不是春天,而是初冬。乐游原的初冬是苍白的——从苍苍的露变成了白白的霜,光阴暗换。天气渐冷,马蹄儿踏上去,原野静静的,你会听到秋后露水儿在马蹄儿下爆裂的声音已渐渐换做了冬来后薄霜在马蹄下咯吱吱、几不可闻的轻响。但你不用担心颜色太过寡素,早上起来,那霜枯的草上也会有光晕的,黄晕晕的一层,因为天边会有金红的、咸蛋黄样的太阳,照着你,遥遥的温暖与口边的呵气……”韩锷还在时断时续地说着。他难得一下子讲这么长的一篇话,说着如何射鹰,如何盘马,如何打猎……说起的都是长安城边的赏心乐事,一意要逗于小计开起心来。于小计先开始听着,还觉高兴,倒不为那话里的内容,而是为锷哥那难得的兴致——为了自己,锷哥居然肯强装出一份高兴来。可听着听着,于小计却感到一种悲凉来:在锷哥所有的描述中,居然、居然没有朋友。没有人、没有人和他一起玩……他习艺习得想来也好辛苦,怪不得他一遇到方柠,一成知己,一生情怀,便如此的难忘难抛了。于小计想起自己的童年,不管怎么说,哪怕父母双亡也罢,从记事起,他都是有打有闹、有说有笑地过过来的。只要在人间,哪怕烟熏火燎,那也是幸福的吧?他忽然抬头看了眼冷灰的暮色中有些显得苍白的韩锷的脸,心里道:锷哥那一身绝技,一支长庚,真的就是那么值得羡慕吗?一个小男孩总是在对一个他还能有所仰慕的男人的阅读中长大的。小计看了眼远处浅灰色的长安城,那个长安是灰色的——但锷哥不信这个长安城是灰色的。就算于小计从小远居洛阳,可在人们口中,在市井俚语里,感到的那个长安,位居中国权利中心的长安,那里面的人生活与争斗都是灰色的。可锷哥不信——什么人什么脾气吧?小计唇角一撇、有些好玩地想:锷哥可能就是这样,他无视那灰灰的真实,偏要在心中眼中把他生之长之的长安打扮出一种银亮的光彩来。哪怕他话里的底色其实是那么黯淡。但他爱这样,又有什么呢?于小计脑中转着,脸上却没什么思量的表情。他年纪不大,没满十四。只因为幼经苦难,身量偏小,但他的心思可不小。好多事,大人以为他还不明了的其实他早已明白了。他只是在不该说的时候绝对不说。他一拉韩锷的辔头,笑吟吟地道:“锷哥,咱们现在就要去你小时住过的太乙峰吗?”韩锷摇摇头:“不,咱们——进城。”“进城?”韩锷的面色宁静下来,他伸出中指:“去找一找这个的主人。”他的中指上戴着一枚银戒,那戒指的内侧刻的有两个字:紫宸。韩锷道:“这是你姐姐临终前交托给我的事,如果不办好,我始终觉得心里不安。我只知道轮回巷的事跟这个东西大有干联,所以,我们要进城。”他提及于婕时口气里总有一种很轻很柔的味道,就象他提及别的女孩:方柠、阿姝……这都是于小计从他口里听来的名字,也常常这样。那味道让于小计觉得,锷哥真的是……好喜欢女人,喜欢那些他总傻傻的以为还没有完全为尘俗污渍垢染尽的女人。这种喜欢里有一种年轻男子好傻好傻的念头,可……于小计张了张口,却什么话也没说出来。只要再稍微晚一点点,他们可能就要进不了城门了。于小计听着店外不远处城门口关门的声音。韩锷在灯下却掏出一幅丝绢来,那还是那日他在轮回巷里余家旧宅的小楼上得的。绢很旧了,但丝质很好。但再怎么好,总是陈丝如乱草。这些日子里忙忙乱乱,心绪不静,以至韩锷一直还没有拿出来细看。帕上的墨迹很枯瘠,只有两行字,要仔细辨别才能认得出了:储嗣祸、灭门至,轮回巷、不可恃!这还是韩锷头一次得空细看那帕上的字,只见他面色一变。他早怀疑轮回巷的一场血案与朝内宫中牵连至深,这帕上的警语无疑又一次印证了他的猜测。他抬头闭目想了会儿:余皇后,余国丈,紫宸,于自望,五监九寺,甚或牵扯进来的方柠与她出身所自的城南姓……加上这帕上的一句“储嗣变、灭门至”,那说明什么?说明这一门血案分明已牵扯到当今大内的深宫之争!原来轮回巷惨遭灭门前曾得到过紫宸中一人的示警,可那人即名列紫宸,又怎会为人斩下一支手腕?能斩下他手腕的人又是什么人?韩锷在心里一一盘算着当世高手,他伸指轻弹着榻边床角,第一次在想起于婕时心底冒出了一点寒气——这个女子,不惜身死,却到底要把自己拖到个多深的泥潭里?他心思其实颇为细密,一皱眉,忽问道:“小计,你和你姐姐到底是姓于还是姓余?你们是不是轮回巷里余国丈的遗属?”如果不是兹事体大,他也不愿意这么追问小计。只听于小计嗫嚅道:“是姓余,人禾余。我听姐姐说,当年余家的一个远亲、就是那个于自望做了叛徒。自他叛门后,害了全家人,他就改姓于了。姐姐特别恨他,说只要一日不报了这满门之仇,我们姐弟就也要一日跟着于自望姓这个于姓下去,以自为折辱,永不熄那报仇之志。”他的口气里,对于那上代的大仇,似虽经于婕日日贯输,倒不似她来得那么深。可能也是出于他天性乐天,过去的事也就过去了,不爱多为无益之烦恼。韩锷看了他一眼,微一沉思,追问道:“据你姐姐说——还包括我自己听来的——十六年前,轮回巷就已满门皆灭,没剩下一个成年人。你姐姐好说,她总有十八九岁吧,可能是一个漏网遗孤,可你今年未满十四,十六年前你根本不存在,十六年后余家又没有人了,你又怎么会是余家的遗孤呢?如果你是,那你的父母又是谁?于婕是你的亲姐姐吗?”小计被他问得也是一愣:是呀!这么多年,他年年都要听到姐姐跟他讲一次灭门大仇,都习以为常了,但这一关节却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只见他一时不由难得的陷入深思:余门如果早在十六年前就已满门皆灭,为什么十四岁的自己还算余家遗孤呢?如果姐姐说得是真的——她是说余家老幼,除了她逃出来,再没有人逃出来,那自己又从何来呢?一时不由只见他额头上冷汗一层层地浸了出来——“我是谁?那么、我又是谁呢?”他心里惶惑,口里不由便念出声来:“那我又是谁呢?”韩锷见他这样,心里不由一阵懊悔,轻轻拉过他来,拍拍他肩膀道:“你别乱想了,多思无益,不管你是谁,你都还是我的小弟。”于小计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他幼乏亲人,洛阳城里说是有个舅舅,其实天知道那是他什么舅舅,不过是姐姐硬塞给他的一个舅舅罢了。他老早老早就觉得自己的出身来历一片虚幻,除了姐姐给他一次次描述过的那场血案——那血案讲多了也仿佛只是别人的故事了——其余一切空茫,一无所依。如今,连那个姐姐似乎也不可靠了,那么自己到底是谁呢?他的手轻轻拉住了韩锷的衣角,用指肚细细地摸索着那衣上的布纹。韩锷的衣裳已很旧了,又有一点脏,有一种说不出的绵软,旧软得让人只觉熟稔——似乎,他要这么摸摸,才能感到,这人世里毕竟还有一个锷哥是跟他有关联的,也还是一个真实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