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那辆摩托车,肯定是完不成这次任务的。”楚苏挂断了电话后,罗志刚皱起了眉头:“就算它能开得很快,但那也很危险。到了地方后,咱们也没法把布莱恩兄弟带回来。”“也许不用带回来。”楚苏一边说,一边打开了本市的电子地图,然后向上找到了哈克斯市,将图放大仔细看了看后,又将地图缩小后,指了指屏幕上,位于威哈塔市上方的一个圆点:“注意看哈克斯市在地图上的标记,那是一个空心圆,这意味着其人口数,在十万以下。”“哦,那还真是个小城市。”罗志刚点了点头,探头看着地图:“估计也就有这边的一个城区那么大吧?可这和那有什么关系?”“我之所以把这里定为我们的基地,是因为它远离城市,相对安全。”楚苏说,“但相应的,它因为规模太小,缺少一切资源储备,只能当一个临时据点。但如果我们能将哈克斯市,当成我们的据点呢?”“把一个市当成据点?”罗志刚惊讶得瞪大了眼,“你这想法也太疯狂了!再小,它也是一个市啊,里面肯定也有部落……”“我认为不一定。”楚苏摇了摇头。“堕神可能并没有那么多,所以并不一定所有的城市中都有部落。布莱恩说他被困了三天,那些变异人还在外面,这又说明了什么?”“说明它们盯死了布莱恩,吃不到他心里难受呗。”罗志刚说。“说明城市中更高级的变异人,并不知道在那个地方,藏着一个活人。”楚苏笑了笑。“而在部落中,几乎是一处有异动,整个部落中的变异人都能感应到。比如我们昨夜逃离威哈塔时,教堂里那个超变异人就提前派出了变异人拦截我们。”“是啊……”罗志刚想了想后,一拍额头:“我明白了!那里要是已经形成了部落,那些厉害的头领早就过来抢布莱恩了,哪至于外面只是围了一帮对铁门无可奈何的变异人?”“不过情况也不容乐观。”楚苏说,“我之前说过,混『乱』也是一种力量,如果那个城市处于混『乱』之中,那么就不可能像逃离威哈塔一样简单地潜入又离开。而且……如果围困着布莱恩的,是那种普通的变异人,那么布莱恩也可以利用晚上的黑暗逃离吧。”“对啊!”罗志刚一拍掌,“这说明……说明外面的是在黑暗中也能看清东西的家伙!”“也有可能是外面有着24小时照明设备。但不论如何……”楚苏一点头,“这一次行动,绝不会轻松。”“三个人占领一个城市……”罗志刚咧着嘴,“兄弟,我只能说你真是疯了。”“谁说我们要占领城市了?”楚苏淡淡地说,“我只是说我们要将那里当成基地。”“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了。”罗志刚摇了摇头。楚苏将电子地图再放大了一些,然后移到哈克斯市北边郊外的一个地方:“仔细看看这里。这里有一个小镇,镇上有所小医院,有一个警署,还有一个中型超市。这可是难得的充足资源,比‘萨姆及其邻居’这里强一百倍。如果哈克斯市确实没有部落,那么那里就是一个最好的基地。要知道,我们离威哈塔太远了,而威哈塔是这样庞大的一个城市,部落的力量也会很强。如果哪天,那位堕神想要扩张领土,这里可能就会被卷进部落圈里。”“原来你是这个意思啊。”罗志刚仔细地看着地图,点了点头,“这个地方确实比这里要好。那么,决定了,还是听你的!”“第一步,我们先要找到交通工具。”楚苏说。“那辆小卡车可真是不错。”罗志刚回忆着昨夜的经历,“只是不知道那个居民区现在安不安全。如果安全的话……应该把它弄回来!”“并不需要。”楚苏说,“那只会带来没必要的危险。摩托车足够了。只有98公里的距离,摩托车开得快些,一个多小时也就到了。”“这个……好吧。”罗志刚点了点头,“确实,大白天的到那边去,实在是找死一样……可惜了那辆卡车,撞起来可是相当有劲了……”楚苏再仔细地看了一遍地图,确定了路线后,又开始了搜索,罗志刚不解地问:“你还要找什么?”“信用卡。”楚苏淡淡地说。“摩托车也需要加油,有了信用卡,才可以在加油站自动加油。”“可我们并不知道卡的密码啊。”罗志刚不解地问,“又怎么用?”“许多人习惯将生日作为密码。”楚苏说,“虽然专家们一再建议大家不要这样做,但还有许多人对这种建议不屑一顾。也许,这里就有人如此。所以我们在找卡时,还要找一找他们的驾照,记下他们的生日。”在几间民居内,找到了十来张信用卡,但找不到任何一本驾照,楚苏一笑,知道自己想差了一步:这里没有车子,说明主人都开车离开了,驾照自然带在身上。放弃了这些卡后,两人出了门。那辆摩托车,还在民居外停着,罗志刚一跳跨了上去,楚苏则背好电脑包,在后面坐好。“萨姆及其邻居”在威哈塔的北方,而哈克斯市,却在威哈塔的南边。不过好在城外就有一条高等级的高速公路,可以从城外绕过去。顺着这条高速路一直向南,一路上,零星能见到撞在一起,或是冲出了高速倒在一旁的汽车。当走了半个小时之后,罗志刚远远地看到了一个大家伙,眼里立刻放出光来。“兄弟,你看那个小宝贝怎么样?”楚苏侧过头望过去,见到远处在路边上斜着一辆大卡车,那车看上去极是眼熟,他忍不住笑了:“那不是汽车人的头儿擎天柱吗?”“可不就是?”罗志刚大笑了起来,将摩托停在了那辆车旁边。那是一辆蓝『色』的重型大卡车,和电影中擎天柱变形成的卡车一模一样,罗志刚下了摩托走过去拍了拍车身:“彼得彼尔特389型卡车,使用c15发动机,18速手动变速箱。好东西啊!”“你对车子很有研究啊。”楚苏笑着说。“啥研究啊,我就是爱开而已。我看完变形金刚后一时好奇,就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这车的。”罗志刚笑着说,“换了别的车,我还真不知道叫啥名。就这车,我也只是看网上只有发动机和变速箱的介绍,才记住的。”“会开?”楚苏问。“可别小看我。”罗志刚一拍胸脯,“在国内时,什么大车小车破车好车,咱可都开过!暴走族的名头儿可不是用来吓唬小孩子的。”这车的损坏并不严重,只是驾驶室那边的车门被撞开变了形关不上。虽然车子斜到了路边,但并没有发生剧烈的碰撞,好像是司机自己刹的车。看那门,似乎是司机在停车后,就发生了变异,然后自己撞开门跑了出去。“先看看有没有大问题吧。”罗志刚兴奋地搓着手,“要是能开这么个大宝贝的话,那可叫一个过瘾了!再撞那些小王八蛋,可就跟玩一样了!”说着,就跳进了驾驶室了。没片刻工夫,就听车子发动机一阵响,竟然发动了起来。“完全没问题!”罗志刚探出头来兴奋地大叫,“还挂着档呢!看来是刹车刹得厉害憋灭了火,油也有大半箱!”楚苏一点头,这时,后货厢的门缓缓降下,罗志刚在车里喊:“这是专门用来运送车辆的卡车,后边有自动斜坡,兄弟你把摩托骑进来放车厢里吧,这宝贝,太方便了!”楚苏笑了笑,他发现罗志刚对卡车确实有种特殊的感情,说不定,这老兄在正常的社会里,也像昨夜那小卡车的主人一样,是个内心狂野,总想拿这大家伙撞点啥的主儿。骑着摩托绕到了车后,向里一看,楚苏不由摇了摇头。那大车厢里并不是空的,而是停着一辆被固定住的跑车。那是辆白『色』的跑车,边缘棱棱角角的,样式倒是很现代,只是楚苏并不知道是什么车子。“老罗,来看看这辆跑车。”楚苏大声喊,罗志刚立刻熄了火,跳下车来,一见到车厢里的跑车,立刻叫了起来:“妈的这拣破烂真是个好活儿啊!竟然又淘着宝了!”“这个像盾牌一样的标志……”楚苏问罗志刚。“是什么车?我对车没有任何研究,只认识四种车标――奔驰、宝马、雪弗兰,还有奥迪。”“兄弟你还真够可以的。”罗志刚一咧嘴,“这要是国内三线城市的小市民这么说,我信,你……”“人各有爱好。”楚苏一笑,“对我来说,能跑起来,跑得稳而快,就可以了。我向来不大注意车子的品牌。”“其实我也不懂,不过,至少一些名车我还是认识的。这个是很牛的一款车,是兰博基尼lp700,挺贵的车子。”罗志刚咧嘴笑了笑,“至于别的什么,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多了这么辆速度强劲的车子,总是好事。那摩托……”“麻烦你自己骑上去吧。我车技不好,怕再刮了这辆跑车。”楚苏说。“多一辆车总是好的,说不定我们什么时候还要用上它。”“明白了。”罗志刚一点头,把摩托开了进去,结果发现货厢中还有用来固定停放摩托的装置,就正好把摩托固定住。两人关上门,进了驾驶室,罗志刚轻车熟路地发动起车子,然后用从车中工具箱里找到的一根绳子,勉强把车门固定住,转动方向盘,慢慢地踩下油门,将大卡车驶上了公路。“真棒,这感觉,嘿!”他忍不住兴奋地嘟囔着,慢慢加大油门,卡车速度越来越快,顺着公路向前直奔而去。一路上,也遇到了一些横在路上的车子,罗志刚也不躲,只是远远的就开始减速,然后在低速之下将那些车子“推”到一边,没让大卡车再有一丝一毫的损伤。不到一个小时之后,高速公路上出现了一块牌子“前方500米,博尔特镇。”向前开了500米,又一块牌子指明了镇子的方向,罗志刚顺着箭头指向,将车子驶上了一条双车道公路,再开不远,就见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镇子。他将车停在镇外的公路上,从车窗向前方眺望,问楚苏:“怎么个作战计划?”“你不是喜欢开车撞人吗?”楚苏淡淡地笑着,伸出左手,用刀在指尖上刺了一下,然后伸出窗外,用力挤出数滴鲜血。大约两分钟之种,前方两三百米外的小镇上,就突然热闹了起来,大约有几百个变异人,从镇子的各个角落中冲了出来,来到主街上,一边用力地嗅着,一边把头转向卡车这边,然后尖叫着向这里狂奔而来。“来吧,小瘪犊子们!看我不整死你们!”罗志刚眼里闪着兴奋的光,忍不住又说起了东北话。----------(一早上起来到现在,一直点不开作者专区,现在才进来,更晚了,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