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蓝色的阳光他们已经看见班察巴那打马驰来,马急蹄轻,他英俊镇静的脸上,已经露出无法掩饰的惊惶之色。“有人。”他压低了声音,“前面的出口、两边山岩上都有人。”那里是死结上的喉结,一击就可以致命。下决定的人还是卜鹰,所以班察巴那又问:“我们是退走,还是冲上去?”卜鹰额角上忽然迸起一根青筋,青筋在不停地跳动。每到真正紧张时,他这根筋才会跳。他还没有下决定,前面的山岩上一块危石后,忽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比蓝大更蓝,比海水更蓝。她燕子般跃起,站在危石上,站在阳光下,向他们挥手:“卜鹰,我想你,班察巴那,我想你,宋老头,我也想你。”她的声音明朗愉快,她高呼:“我好想你们。”看见她,卜鹰的眼里,仿佛也有了阳光。小方从未见到他眼睛这么亮,也从未见到他这么愉快。这个女孩子本身就像是阳光,总是能带给人温暖幸福愉快。小方忍不住问:“她是谁?”卜鹰微笑,班察巴那也在笑,刚才的惊虑都已变为欢悦。“她姓蓝。”卜鹰说,“她的名字就叫做阳光。”过了死颈,就是一片沃野平原,距离圣地拉萨已不远了。队伍已停下来,扎起了营帐。每个人都显得很愉快,是阳光为他们带来的愉快,他们都用藏语在为她欢呼,他们都称她为“蓝色的阳光”。她是来接应他们的。“可是我又想吓唬你们。”她的声音也如阳光般明朗,“可是我又不想把你们吓死。”她抱住了卜鹰:“像你这样的人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万一把你吓死了怎么办?”小方微笑。他也从未见过如此明朗,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她并不能算是个完美无缺的绝色美人,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跟卜鹰的鼻子有一点相像。但是她的眼波明媚,雪白的皮肤光滑柔软如丝缎。她笑起来的时候,微微弯曲的鼻子微微皱起,这一点小小的缺陷,反而变成了她特殊的美。小方忽然发现卜鹰很喜欢捏她的鼻子,现在他就正在捏她的鼻子:“你答应过我,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为什么又跑出来了?”阳光轻巧地避开了这问题:“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的鼻子?”她又问:“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成像你一样。”小方笑了。阳光回过头,眨了他一眼道:“他是谁?”“他叫小方。”卜鹰说:“要命的小方。”“为什么要叫他要命的小方?”“因为有时候他也跟你一样要命,有时候要把人气死,有时候想把人吓死。”卜鹰眼中充满笑意:“他自己却又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阳光又盯着小方看了半天:“我最喜欢不要命的男人。”.她又开始笑了,“现在,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卜鹰那样抱住了小方,在小方的额上亲了亲:“我大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她说,“他喜欢的人我都喜欢。”小方的脸居然没有红,因为她的脸也没有红。她抱住他时,就像是阳光普照在大地一样,明朗而自然。小方绝不是个扭扭捏捏的男人,很少能把心里想说的话忍住不说。“我也喜欢你。”他说,“真的很喜欢。”天色已暗了。营地中又响起了欢饮高歌,歌声比往昔更欢愉嘹亮。因为其中又增加了十多个少女清亮的歌声。她们都是阳光带来的,都是像阳光一样明朗活泼的女孩子。她们也像她们的兄弟、情人一样,骑着马,喝烈酒,用快刀。喝醉了,喝累了,她们就跟他们的情人兄弟躺在一起,数天上的星星。对一个心中本无邪念的人来说,世上有什么邪恶的事?平常很少喝酒的班察巴那,今天也喝得不少。他配合着卜鹰,拍手低唱:——儿须有名,酒须醉。醉后畅谈,是心言。他们的歌声中,竟似带着种淡淡的悲伤、淡淡的离愁。班察巴那忽然推杯而起,“你已经快到家了。”他说,“我也该走了。”卜鹰慢慢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他的神色黯然,“我回去,你走。”班察巴那什么都没有再说,只用力握了握他的手,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帐外已备好两匹马,一匹马是他的白马,另一匹马上已装配好他们需要的一切行装。他一跃上马,便打马而去。他一直没有再回头。天还没有亮,只露出了一点曙光。大地依然寒冷寂寞。他迎风走向远方那无边无际的无情大地,那里仍然有无限无止的寒冷寂寞苦难在等着他。小方忽然觉得胸中也涌起了一股说不出的萧索凄凉,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跟你回去?为什么要一个人走?”过了很久卜鹰才回答:“因为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天生就喜欢孤独。”卜鹰慢慢他说:“他这一生中,大部分岁月都是在孤独中度过的。”“你知道他要到哪里去?”“不知道。”卜鹰回答,“没有人知道。”这时天终于亮了,旭日终于升起,第一线阳光正照在蓝色的阳光身上。“我不喜欢孤独。”她拉紧卜鹰的手,“我们回家去。”小方从未想到卜鹰也有家。卜鹰有家。卜鹰的家就在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他的家也是他的伙伴产弟心目中的圣地。他不但有家,而且远比大多数的家都宽大幽美华丽。过了达赖活佛的布面达拉宫,有一座青色的山岗、一片绿色的湖泊。他的家就在山脚下,青山在抱,绿水在怀,远处的宫殿和城堞隐约在望,晴空如洗,万里无云,白色的布达拉宫在骄阳下看来亮如纯银,到了夕阳西下时,又变得灿烂如黄金。小方也从未想到,在塞外的边陲之地,竟有如此美妙的地方,美得辉煌而神秘,美得令入迷惑,美得令人都醉了。货物需要清点,盈利必须算清,尽快分给每一个应得的人,让他们去享受应得的欢乐。似乎卜鹰将小方交给了阳光。他们都年轻,他们彼此相悦,卜鹰希望阳光能够照亮小方心里的阴影。波娃的阴影。日出的时候,他们漫步在山岗上,卜鹰的宅第园林湖泊在他们的脚下,远处的宫殿仿佛近在眼前。阳光问小方说:“你喜不喜欢这个地方?”小方点头,他只能点头”没有人能够不喜欢这个地方。阳光又问道:“恢以前来过这个地方没有?”小方摇头。他以前没有来过,如果他来过,很可能就不会走了。阳光拉起小方的手,就好象她拉着卜鹰的手时一样。“我带你出去玩。”她说,“他们在做生意,我们去玩。”“到哪里去玩?”“我们先到布达拉宫去。”石砌的城垣横亘在布达拉宫和恰克卜里山之间,城门在一座舍利塔下,塔里藏着古代高僧的佛骨和无数神秘美丽的传说与神话。通过圆形的拱门,气势迫人的宫殿赫然出现在他们的右方。宫殿高四十丈,宽一百二十丈,连绵婉蜒的雉垛,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古老的寺院,禅房,碑碣、楼阁,算不清的窗牖帷帘,看来瑰丽而调和,就像是梦境,就像是神话。小方仿佛已看得痴了。——波娃呢?——如果他身边的人是波娃?为什么一个人在被“美”所感动时,反而更不能忘记他一心想忘记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很难忘记一些自己应该忘记的事?太阳照在他身上,阳光在看着他,阳光美丽而明朗。——一波娃呢?——波娃并不像雪,波娃就像是雨,绵绵的春雨,剪不断的离愁,剪不断的雨丝,小方忽然说:“我们到大招寺去。、他知道大招寺外,围绕着寺院的八角街,是城里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所有最大的商有行号,都在那条街上。卜鹰的“鹰记”商号也在那条街上。小方希望“热闹”能够让他“忘记”,哪怕只不过是暂时忘记也好。大招寺是唐代的文成公主所建。在那个时候,西藏还是“吐蕃”,拉萨还是“暹娑城”。大唐贞观十四年,吐蕃的宰相“东赞”带着珍宝无数、黄金五千两到了长安,把天可汗的侄女,面貌慧秀、妙相具足、端庄美丽、体净无暇、口吐‘哈里称檀香粒’,而且虔诚事佛的文成公主带回了暹娑城,嫁给了他们的第七世“赞普”,雄姿英发、惊才绝艳的“弃宗弄赞”。为了她的虔诚,为了她的美丽,他为她建造了这座雄壮宏丽的寺院。但是寺院外的街市,却是这城市的另一面。城市赤如皮革,有光滑美丽的一面,也有粗糙丑陋的一面。有些街头上垃圾粪便狼藉,成群结队的年老乞丐,穿着破;日褴褛的衣服,剃光头打赤足,匍匐在尘土中,嘴里喃喃不停地念着他们的六字真言“唵吧呢叭米吽”,等待着行人香客的施舍。在沙漠中,在那场大风暴里,小方失去他的食水粮食,却没有失去他的银钱。他将身上所有的全都施舍给他们,不仅是因为同情和怜悯,还像是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所唆使的感召。“我不应到大招寺去了。”小方自己也不知道心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奇异的变化,“我们能不能到你们的商号去看看?”“你能去。”阳光说,“你是大哥的朋友,你想到哪里去,我都带你去。”她脸上又露出阳光般美丽明朗的笑:“到了那里,我还要带你去见一个人,你一定也会把他当作朋友的。”她说的这个人叫朱云。朱云就是“鹰记”的大掌柜。大掌柜的意思,就是总管。朱云今年二十八岁,三年前卜鹰就已将“鹰记”的商务交给了他。一个二十五岁的人就能升起如此高位,并不是容易事,也并非侥幸。他年轻,诚实,生活简朴,做人本份,说话中肯扼要,虽然至今仍是独身,却从来不近酒色。卜鹰信任他,他的伙计尊重他,他也从未让别人失望过。他也没有让小方失望。他用诚恳的态度和滚烫的酥油茶招待小方,他经营的商号简朴规矩干净大方。他告诉小方:“我就住在后面,只要你没事,随时都可以来找我。”朱云说,“我每天都在,日夜都在。”阳光拉着他的手,就好像她拉着卜鹰、小方的手一样。“他平时不喝酒,可是如果你一定要他喝,他不会比你先醉。”她的笑容如阳光,“只不过你要找女人,他就没法子了。”她并没有把“找女人”当作一件丢人的事,她指着自己的鼻子,指着她那个虽然有点弯曲,看起来还是很漂亮的鼻子说:“你要找女人,就来求我,我替你找的女孩子保证比你以前见过的都温柔好看。”她不是女人,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女人。她是阳光。阳光是属于大家的,谁也不能独占。——波娃呢?小方忽然站起来:“你能不能现在就带我去找?”“现在?”阳光显得有点惊讶,“现在你就要去找女人?”“不但要找女人,还要喝酒。”这里是圣地,圣地也像别的地方一样,也有禁地,也有黑暗的地方,有酒,也有女人。小方忽然发现了个女孩子很像波娃,一个瘦瘦的、弱弱的、静静的女孩子。这时候他已经醉了。一个人醉在圣地,跟醉在别的地方没有什么两样。凌晨。小方从那条没有柳的柳巷中走出来,只觉得头痛、干渴、沮丧。这种感觉也跟他在别的地方醉后醒来时没什么两样。阳光正照上一块斜墙,是金黄色的阳光,不是蓝色的。一个衣着褴褛、蓬头垢面的小孩,手里捧着个铁罐子,蹲在斜墙下,低头看着他的罐子,看得聚精会神,就好像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这罐子里的东西更有趣了。世界上本来就充满了许许多多很无聊的事,现在的小方心里也觉得很无聊。一个无聊的人,做了一夜无聊的事,心情总是这样子。他忽然想去看看这小孩罐子里装的是什么。罐子里装的是虫,装满了各种扭曲蠕动的小虫。小方居然问他:“这些是什么虫?”“不是虫。”小方有点惊奇:“不是虫是什么?”“在你眼中看来,看来虽然是虫,可是在我朋友眼中却是顿丰富的大餐。”他抬起头来,看着小方,脸上虽然脏得要命,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显得非常机伶巧黠:“因为我的朋友不是人,是鸟。”小方笑了,他忽然觉得这小孩很有意思,说的话也很有意思,他故意问:“你明明是个人,为什么要跟鸟交朋友叶“因为没有人肯跟我交朋友,只有乌肯跟我交朋友。”小孩说:“有朋友总比没有朋友好。”他明明是个小孩,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不像是小孩说的。他的话竟引起了小方很多感触。“不错,有朋友的确比没有朋友好。”小方轻轻叹息,“鸟朋友有时候也比人朋友好。”“为什么?”“因为人会骗人、害人,鸟不会。”小方已经准备走了,他不想让这天真的小孩知道大多人心的诡计。小孩却又问他:“你呢?你对朋友好不好?”他问的话很奇怪:“如果你有个朋友需要你帮助,想要你去看看他,你肯不肯去?”小方回过头,看看他:“如果我肯去,又怎么样?”“你肯去,现在就跟我走。”“跟你走?”小方问,“为什么要跟你走?”“因为我是你那个朋友叫我来找你的。”小孩说,“我已经在这等你一夜。”小方更惊讶:“你知道我是谁?”“我当然知道。”小孩道:“你姓方,别人都叫你要命的小方。”“我那个朋友是谁?”“我不能说。”“为什么?”“因为他要我替他保守秘密。我已经答应了他。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不会说出来的。”小方的好奇心无疑被引起。一罐小虫,一个小孩,一个需要他帮助的朋友,一件宁死也不能说出的秘密。他从未想到这些事居然能联在一起,他想不通这其中有什么联系。“好。”小方忽然下了决心,“我跟你去,现在就去。”小孩却又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着他看了半天。“我能替你的朋友守秘密,你呢?”他问小方:“你能不能替朋友保守秘密?”小方点头。小孩忽然爬起来,用一只脏得出奇的小手,拉起小方的手:“你跟我来。”远处钟声齐呜,一声声梵唱随风飘来,宝塔的尖顶在太阳下闪着金光。太阳澄蓝,阳光艳丽,充满了神圣庄严肃穆的景象。肮脏的小巷里,却挤满了各式各样卑贱平凡穷困龌龊的人,他们的神佛好像并没有听到他们的祈求祷告,并没有好好地照顾他们。但是他们从不埋怨。小孩拉着小方的手,穿着人群,穿过小巷,来到一座宏大壮丽的寺院。“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大招寺。”到大招寺来干什么?那个神秘的朋友是不是在大招寺等他?小孩子像故意不让小方再问,很快地拉着他,从无数虔诚的香客中挤了过去。他明明是个孩子,可是做出来的事也不像小孩做的。壮丽的寺院,光线却十分阴森幽暗,数千支巨烛和用牛油做燃料的青铜灯,在风中闪动着神秘的火焰。高耸的寺墙上,有无数神像,供奉着面目狰狞的巨大七色神像,在闪动的烛火中,更显得诡秘可怖。也许就是这种力量,才能使人的心神完全被拘摄,完全忘记自我,有的香客脚上甚至拖着沉重的铁镣,在佛堂里爬行。小方了解他们这种行为,世上有很多人都希望能借肉体上的苦痛,消除心上的愧疚罪愆。他自己也仿佛沉浸入这种似真似幻、虚无玄秘的感觉中。他忽然了解到宗教力量的神奇伟大。空气中氤氲着酸奶和香烛的气味,风中回荡着钟鼓铜钹声,沉郁的阴影中灯火摇曳,低沉快速的经咒声随着佛前的祈祷声响动。小孩忽然停下来,停在右壁上一个穹形的石窟前。石窟里有一幅色彩鲜艳,但却恐怖之极的壁画,画的是一个狰狞娇异的罗刹鬼女,正在吮吸着一个凡人的脑髓。精密细致的画上,看来要栩栩如生,小方虽然知道这只不过是幅画,心里还是觉得很不舒服。小孩忽又间他:“你知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这个罗刹鬼女为什么要吸他的脑髓?”小方不知道。“因他是个不守信的人。”小孩说,“他答应为他朋友保守秘密却没做到。”小方苦笑:“你好像不大信任我?”“我们还不是朋友,我不能信任你。”小孩的大眼睛里闪动着狡黠的光:“你要我带你去,一定要在这里先立个誓,如果你违背了誓言,终生都要像这个人一样,受罗刹鬼女恶毒的折磨。”那个朋友究竟是谁,行踪为什么要如此诡秘?小方立下了这个毒誓。他不怕神鬼的报应,他从未出卖过别人,他这一生中,唯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自己。小孩笑了,真心的笑了。“你果然是个好人。”他又拉起小方:“现在我真的带你去了。”“到哪里去?”“到鸟屋去。”小孩说:“你的朋友和我朋友都在那里。”鸟屋是栋奇怪的木屋,建造在一片凸起的山岩上,几棵巨大的树木问。木屋的四周都有栏杆,屋檐鸟翅般向外伸出,檐下挂满了鸟笼。手工精细的鸟笼里,鸟语啁啾,有的鸟小方非但不知名,连看都没看见过。“这些鸟笼都是我做的。”小孩的眼中闪着光,显然在为自己而骄傲:“你看不看得出它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小方已经看出来,这些鸟笼虽然也有“门”,却都是开着的。“我不愿把它们当囚犯般关在笼子里,只要他们高兴,随时都可以飞出去。”小孩说:“可是飞走的往往又会飞回来。”他肮脏的脸上露出光辉的笑容:“因为它们也知道我是它们的朋友。”小方忍不住问:“我那个朋友呢?”小孩指着一扇很窄很窄的木门:“你的朋友就在里面。”木屋里宽大空阔,中壁的木板都已很陈旧,有的甚至已干裂,无疑已是栋多年的老屋,远在这小孩出世前就己建起。宽大的木屋里,只有一张低矮的木桌、一个巨大的火盆和一个人。火盆上支着烧烤食物的铁架,人就坐在地上,背对着门。小方进来时,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反应。他的背景很瘦,双肩斜斜下削,带着种说不出的落寞萧索,世上仿佛已很少有人能惊动他,引起他的注意。如果你也是个经验丰富的江湖人,你从一个人的背影,也能看出很多事。小方经验虽然并不十分多,可是他一。看见这个人的背就立刻确定了一件事——他从未见过这个人,更不认得这个人。只要是他认得的人,他只要看见背影,就一定能认得这个人。所以这个人绝对不是他的朋友。准也不会跟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人交上朋友。这个人究竟是准?为什么要冒称小方的朋友?为什么要个小孩带小方来见他?小方站住。他走动时轻捷灵敏,一站住就得很稳,就像是一根石桩钉入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