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我妈去买菜,回来就很不高兴眼圈都红了,我就问怎么回事。好半天她才哽噎的说道“今天看见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被一只狗叼着走,肠子都出来了。作孽啊,听说是扔着垃圾箱里的,野狗找吃的。”听到这个事,我心里也是很不舒服,都是父母作孽,扔在警察局,或者超市民政局门口都会有人捡回去养,何苦害了孩子一条性命呢。孩子的死自然会十倍报应在她没有人性的父母身上,但是我更关心那条狗“妈,那条狗打死没?”“你个孩子怎么这么毒啊,狗也是肚子饿,它有不认识孩子。”我妈很是诧异我会这么说,平时的时候我是很习惯狗之类的宠物,兔子除外。我苦笑了一下,这话叫我怎么说,人因为吃的是杂食,吃肉吃米吃青菜而且吃的都是比较精细的粮食,人的肉质也就比较鲜美。一般野生动物吃了人肉之后,就会还想尝试人肉的滋味,这就是为什么有电视报道食人鲨,食人兽。这是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说,从灵异的角度来说,吃了人肉的动物,因为吸食了人的精气从一定程度上有了人的智慧,成了妖。它们会为了进一步的进化而千方百计找到吃人的机会。为什么西游记中那么多妖精都想吃唐僧肉就是这个原因。越是纯净的肉越是鲜美,给予它们的可以说是一种力量也就越大。但是这种力量就像人类的毒瘾一样,因为是靠吸食其它的生灵,所以还是有着副作用那就是发疯。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疯狗吃人。我比较在意的是那条吃过人肉的狗,被打死没,没打死的话,兴许会有更多的悲剧的发生。人类的城市是很危险的,因为许多这样的流浪狗或者动物,兴许它们白天不出来,晚上游弋在城市的大中小巷子了,伺机袭击落单的人。所以夜路很危险,想要活得长久,晚上早回家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