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不害怕夜里出行,倒不是胆大,而是包袱里的那把枪撑了不少门面。在这古代,有了那枪,她差不多与超人无异了吧?无聊地调侃了自己一下,随即撇撇嘴,直出了村庄往一条稍微宽敞一些的小路上走去。她不傻,之所以选择这条小路是因为看出了这路早已被马车碾压得平平整整,定是这村里人常来常往的必经之地。沿着它一直走去,蓝丝相信,用不了多久便可以到达城镇,到了人口密集的地方再作打算吧!顺着土道一路向北,蓝丝走得很艰苦。这古代没有电,自然也没有路灯那东西,可怜了她那本来就有些近视的双眼,一路走一路大大地瞪着,恐怕不一小心摔进了哪个小沟壑里。不过好在头顶上是一片没有被污染的天空,够亮,月亮也够圆,想是快到十五了。直走到天色蒙蒙亮,,一个叉路口儿现在了眼前。正在思索间,一串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吸引了蓝丝的注意。未做多想,直接一个闪身躲进了土道一旁的树丛中。她倒不是怕,只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个女子在这个时辰独自走在路上,多多少少总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和猜测。蓝时这时不由得暗道一声糊涂,应该换上一身男装出来才好,这古代女子外出的通用法则怎么就给忘了呢?正想着,有些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悄悄地从树后探出头去,这才知道,原来那是一支送亲的队伍。是的,是送亲,她当然看得出。因为这队伍的主体是一顶四人抬的花轿,一个半老的喜娘正一扭一扭地走在旁边,还不时地冲着那些个抬轿的轿夫唠叨着:“大家伙儿把精神头儿都打起来,我知道这抬了一宿的轿子谁都困、谁都累,我老婆子也一样。但这是主子交待下来的任务,可千万马虎不得。待把这人给平安送到喽,主子说了,每人十两赏银,到时候拿了钱,随你们吃个香睡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