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个故事,你看着可能会觉得有些乱。东一个点、西一个点,这些点,杂乱无章散落在纸上。当你把所有的点都看完,就拼成了一个故事一个象蜘蛛网一样的故事。而你……就是蜘蛛网上的一个蚂蚱儿。———人都有直觉,很怪,没人能说清直觉到底是什么。有时候凭着自己的直觉去做……明天你可能飞黄腾达。有时候凭着自己的直觉去做……明天你可能身首异处。凭直觉左转一个弯儿,你可能拣到一百元。凭直觉右转一个弯儿,你可能会遇到一条疯狗。———张兮兮这时候躺在棺材里,尸体被冻的硬邦邦的。她死了。死的很蹊跷。她也有直觉,她一直相信自己的直觉很准。在一个人生的岔路口儿,她凭着自己的直觉,走进了一条死路。死前的三个月,她就知道自己可能会死。可能会莫名其妙的死去。因为有很多征兆。她本来家在农村,那里虽然过的很辛苦,但是无忧无虑。有一天一个在城里混的很不错的同村女孩儿回来了。说是回来看看左邻右舍,其实就是回来显摆显摆。大家都知道,但是都去捧场儿。因为可能有小礼品、小物件分给他们作为礼物。眼馋归眼馋、羡慕归羡慕,便宜该占还是占。人心如此。张兮兮就是其中一个。她看着跟她同村一起长大的李丽,她穿着一件貂皮大衣,据说那东西要一万多块。所有女人都喜欢它。它是什么?一件衣服?一个装饰品?一个从无数活生生的水貂身上扒下来毛茸茸的皮,然后拼在一起披在了人的身上。它象征着美丽、象征着富贵、象征着高雅、象征着时尚,还是象征着死亡,没人知道。张兮兮羡慕的看着李丽,她伸手摸了摸那件貂皮大衣,毛茸茸的,又亮又光滑。张兮兮问:“这衣服穿着很暖和吧?”李丽得意的笑了笑说:“那当然,不但暖和,还很轻快,你试试!”说完她爽快的把大衣脱下来递给张兮兮。屋子里的一个老头儿拿着他的礼物…..两盒芙蓉王香烟扭头走了。没人知道为什么。老头自己知道,他看着那件貂皮大衣,他忽然觉得那玩意儿很血腥,所以他走了。张兮兮和李丽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儿,她也没见外,穿在身上试了试。果然和她穿的羽绒服感觉不同。她就好象忽然之间从一个落魄的小鸡变成了展翅的凤凰。她不停的对着镜子看自己。是人美……还是衣服美,又或是人和衣服都美。吃完晚饭,其他人都三三两两的走了。张兮兮没有走,李丽让她晚上留下来陪她说说话儿。躺在热乎乎的炕上,张兮兮问李丽:“城里好混吗?”李丽笑了一下说:“当然好混,我这次回来有两个目的,一是好几年没回来想大家了,二是看看村里的姐妹有没有想去城里发展的。”张兮兮:“你说…..我也可以去城里生活。”李丽搂着她说:“当然行,在那里……人人都有机会。”城市里,昏暗的弥红灯下,真的人人都有机会?凭着自己的直觉,张兮兮跟着李丽进了城。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城市,看的张兮兮眼花缭乱。她曾经不止一次的来过,但那时候她仅仅是一个过客。她没太注意它的样子。一个路灯、一个岗楼、一间超市、一个商城,都与她无关。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因为她……即将是这个城市的主人。张兮兮问李丽在这里她能做什么,李丽告诉她,女孩儿能做的工作有很多,让她先不要着急。张兮兮又问李丽,那她住在那里?李丽又说可以先住她家,反正她家有两个房间。她一个人生活,张兮兮正好可以跟她做伴。张兮兮住进了李丽家。她家不大,是楼房。两室一厅。张兮兮住东边,李丽住西边。———第一个征兆这一晚张兮兮在家呆着没事儿,李丽做什么工作她不知道,她也没跟她说。她只知道李丽是上夜班的。每晚八点多出去,然后后半夜三点多回来。她把自己的皮箱从床底下拽了出来。里面是她的一些日用品。这几天,张兮兮总觉得床头柜上空荡荡的,看着很不舒服。她拿出自己的一个相框,她把它孤零零的摆在上面。李丽的床头柜上就摆着她自己的明星照。她没有,也没来得及去照。相框摆在那,她看了看,有点不满意。相片是几年前照的,那时候的她又黑又瘦,而且还是黑白照。她盯着它看,怎么都觉得里面的人不是她自己。她拿起相框,想把它打开,拿出里面的照片。可相框上的玻璃竟然把她的手划出一道很长的口子。鲜血顺着手指就流了下来。流到了相框里。她皱着眉看了看。相框里的她,脖子上一道血线。就好象系着一根红色的绳子,或者割开一道口子。很别扭。她把相框又摆在床头柜上,转身往出走。她准备到洗漱间把手上的血洗干净。可走到门口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回头看了一眼。相框竟然倒了。悄无声息的倒了。难道是自己忘了,放的时候的就是倒着的?还是自己往出走的时候倒的。要是往出走的时候相框倒了,为什么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她想了想也不能确定,她没有在理它,转身出去了。———一个倒霉的野狗在垃圾箱里找食物。那里是它赖以生存的地方。一个晃晃悠悠的男人走了过来,他明显是喝多了。他一直在用手揉着眼睛,多的似乎连路都看不清了。这个城市里,有灯火辉煌、人来人往的大街,也有肮脏阴暗、人迹罕至的背胡同儿。他走进了一条背胡同里。这里面除了那条野狗,就是霉渍掉皮的墙壁。男人看见前面似乎有个垃圾箱,他就是要找个背净的地方。他在前面一家饭店跟哥们儿喝酒,尿急的时候厕所还让人占满了。非但里面满了,外面还有十几个排队的。他憋不住就从饭店出来,正好对面儿有个胡同。他走到垃圾箱前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那条龇牙咧嘴的野狗。非但龇牙咧嘴,野狗的眼睛都红了。它不明白,真的不明白。它活的已经是颠沛流离、它好不容易找到个栖身之所,为什么他们还是不肯放过它。还往它的身上浇水。男人掏出家伙儿一边尿尿一边龇牙咧嘴的,似乎很舒服。可下一刻他就看见一团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从垃圾箱里窜了出来,一口咬在他下面。那是男人赖以生存的东西。靠着他养家糊口的有、靠着他舒服快活的有、靠着他生儿育女的有、靠着他纵横官场的也有……所以男人一边嚎叫一边跟野狗搏斗。他不打算放弃他的*,虽然疼的他生不如死。但是野狗明显也不打算放弃,它摇着脑袋跟他争。他留着它有用,可它要它干什么?等他的同伴找到他,把野狗赶跑送到医院的时候,男的已经昏了过去。下面让狗撕烂了,能用的概率微乎其微。他凭着直觉走进那条背胡同,凭着直觉到那个垃圾箱后面去方便。结果遇见了那条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