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被王胖和庞光大一人一句给说的,逐渐相信了两个人的话。看这样儿,他们应该真是为了侦探所的事才坐一块的。不过王春心里还是有点不爽,埋怨说:“这张远也真是的,碰上冬子了,大家坐一块吃饭就吃饭呗,干嘛叫冬子喝酒啊。”给王胖夹了两片猪头肉,王春又数叨王胖:“还有你也是,肯定在人家面前逞能着,被人家激了,才和人家喝起来。就你那破酒量,瞎逞什么能啊?”王胖见王春被糊弄过去了,心里踏实了,美美的啃起了猪蹄,得瑟说:“我没逞能,姐,是我把张远他妹给喝倒了,嘿嘿,老牛了我!”“牛什么啊你牛~”王春见王胖又开始不成熟的臭显摆,哼了他一句,然后看向庞光大说:“我跟你说啊,庞光大,像冯鑫蕊那样的女混混你别往侦探所里招。好好的,不学习也不工作,非学人家混黑社会,这样的人你们越少往来越好。”庞光大稍微了解一些冯鑫蕊的身世,而且他真有心招揽一个女侦探,便帮着冯鑫蕊说话:“你别那么武断,你什么都不了解,别上来就否定人家。张远之前有次喝酒跟我聊过,我对这冯鑫蕊的身世算是有点了解,这女孩人据说人不错,就是命挺苦的,父母离异的早,从小就没人管,这才……”“父母离异就叫命苦?那我和冬子这叫什么啊!”听庞光大给冯鑫蕊找借口,王春带着明显的脾气打断说:“我俩不比她命苦吗?我俩怎么不去混黑社会啊?”庞光大被王春顶的不知道该怎么回嘴了,郁闷的喝了口苦酒。因为父亲的事,王春是非常厌恶黑社会的,这时便发狠话说:“说白了,那丫头就是不懂事,欠干!你瞧着吧,等她让人干多了,懂事了,就老实了,就不瞎混了。”王胖听自己老姐说这么狠的话,啃着猪蹄,面露苦笑,他知道自己老姐在家人或好朋友面前一向都很直,有什么就说什么,不爱拐弯抹角。庞光大不高兴了,说:“你说的太过分了啊,王春,你怎么这么说人家妹妹啊?”“我这是实话实说。难不成,她混黑社会,我还夸她?”王春喝了口酒,压压气,又说:“要说张远也是的,挺顾家一爷们儿,怎么任自己表妹胡来啊。”庞光大讲说:“不是张远任他表妹胡来,是那女孩个性太强了。……说真的,王春,你还别上来就给人家盖棺定论,虽然我还没见过那冯鑫蕊,但我知道她一些事,那女孩真的挺特别的。”王胖赞同说:“我同意我姐夫的看法。我之前也以为这冯鑫蕊就是一太妹,但后来接触接触,我发现她和一般太妹一点都不一样,我总感觉她有点神秘的背景。”庞光大侃说:“神秘的背景倒不至于,但她父母确实挺厉害的。我之前听张远跟我说,这冯鑫蕊的父亲,是做外贸服装代工的,在杭城那边开着四五家服装厂,生意做的很大,可能比我家都有钱。冯鑫蕊的母亲就更厉害了,在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和欧洲几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服装品牌。最近两年网上挺流行的那个Q打头的那冲浪品牌,那就是冯鑫蕊她妈公司旗下的。”王春和王胖听到庞光大这样的描述,都觉得有点夸张。王春不解说:“是不是啊?有这样的父母,那丫头还混黑社会?她脑子有病吗?”庞光大认真的说:“她脑子有没有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命真挺不好的。”喝了口酒,庞光大絮絮叨叨的把曾经有一次张远喝多了后和他讲的,转述给王春和王胖了。据说在这冯鑫蕊才刚上小学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那会儿她爸和她妈还都是普通人,根本就没什么钱和地位。当时两人都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都不太想管冯鑫蕊,就给冯鑫蕊扔的她姥姥家了,让她姥姥带。后来没多久,冯鑫蕊的姥姥就去世了。当时冯鑫蕊老妈在加拿大奔事业,并没有赶回来参加她姥姥的葬礼,自然也顾不上冯鑫蕊的生活问题。那之后,冯鑫蕊的大姨和大姨夫,也就是张远的父母,把冯鑫蕊给接的他们家去了,由他们照顾冯鑫蕊。张远和冯鑫蕊感情一直以来都不错,就是因为俩人那时是一起成长的。一直到初中前,冯鑫蕊都是个很乖很懂事的女孩,从不让家里人操心,完全就是那种励志偶像剧里女主角小时候的样板。冯鑫蕊的人生转折,是从初中开始的。那时冯鑫蕊的母亲在加拿大重新成家立业了,生活什么都平顺了,就把冯鑫蕊给接的加拿大去了,她希望冯鑫蕊从那边发展。但冯鑫蕊过去后,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那边没待两年,就回来了。回国后的冯鑫蕊,就变得异常叛逆。张远家人从那时就管不了冯鑫蕊了。张远一直都挺替冯鑫蕊惋惜的,因为他觉得冯鑫蕊如果当初不去加拿大,绝对不会变成现在这样。这些年来,张远总想和冯鑫蕊多交流交流,看看能不能帮冯鑫蕊走回正轨,但冯鑫蕊却不给他任何机会。张远觉得现在的冯鑫蕊,根本就不是他认识的冯鑫蕊了。王胖一边吃葱爆羊肉,一边听庞光大侃冯鑫蕊的身世。听说冯鑫蕊竟然有这样的经历,王胖真是挺同情冯鑫蕊的,也挺体谅冯鑫蕊,要说他本人,从小就没妈,后来又失爸,已经够苦命的了,但至少他还有个像妈又像爸的姐姐在照顾他;而冯鑫蕊,有对在事业上那么出色的父亲和母亲,但那俩人却都不照顾她,去经营新的家庭,这对一个小孩来说,真是一种莫大的打击!王胖觉得发生在冯鑫蕊身上的事要发生在他身上,那就算他再乐观,心里肯定也会特有阴影。-------[说句废话:这届世界杯美国踢的真漏*点!再说句正经的:求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