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柱的崩溃时间,与罗凌身毁神散,并非单纯的巧合,而是由秘偶刻意制造的契机。就在罗凌的分身还奔波于玛库斯支队的救援之旅的同时,秘偶已经借助特殊用途的荆棘触须,成功的穿过了被狂热者完全封堵的凡人圈,来在第七柱旁。之后,秘偶借助晶植傀儡的能量传递,为自己套上了相对能量防御罩,然后练习了十多分钟的‘瀑布泳’,便毅然向已经拓展的初具规模和雏形的能量漩涡游去,或者说一种很特殊的能量传送门。以罗凌对传送门的认知,这样的能量传送门只有两种可能,1,因为开启地点的特殊『性』而不得不选择这种。2,因为要经过这传送门的存在特殊而不得不选择这种。罗凌希望自己遇到的是第一种,因为第二种往往意味着过来的是那种随便走走便有山崩海啸之天兆跟随的‘势者’。山的存在可以影响一地的气候,月的存在可以让大海有『潮』涨『潮』落,拥有强大力量者,也有着类似的影响,这就是势者,说白了就是神祗级的存在。普通人间流行着一些很随意的玩笑话:想见上帝?相见如来,等世界崩溃、地球爆炸的时候,你自然就见到了。很多传说都成了真,很多普通的说辞也都成了谶,不去追究这说法最先是何来由,反正星体爆炸时的能量释放情况,还真就满足了神祗降临的一个重要条件。不管是哪位,罗凌都不能让其在这个节骨眼出现在这里,真要来了,就是荆盟的所有人飚爆一起上,也不可能是力量全开的7阶的对手。可惜,弱小者的愿望,现实中大多是卖火柴小女孩式的结局。掌握着强大的力量、掌握着乎寻常的技术、拥有千万年的经验积累,同时等待了很久很久、就差一次机运的光顾,不管这家伙是正是邪、是谁的敌人,他真的没什么理由失败,至少失败的几率实在很小很小。所以,当罗凌驾驭的秘偶千辛万苦的避过那些能量淤泥中的大块熔化物、眼看着接近能量漩涡的时候,一个巨大的人形身影从漩涡中冒了出来。罗凌确定自己没有来晚,事实上,当漩涡出现,当他还在那里练习游泳的时候,便想到了这样的情况——能量通道已经建立,但还是小水管,还不够稳定,所以对方的力量可以过来却不完全。现在,这巨大人形身影的出现,已经证明了事情确实向他所预测的糟糕方向展了,来的是一个神祗级的存在,而且挑在这样的时候出现,送橄榄枝的概率实在不高。或许是因为罗凌自己就是个除了闷『骚』和刻薄之外,没啥生活特『色』的存在,而以他为核心所划的圈子里的存在,都受其影响而普遍的直来直去。反正罗凌直到现在还没有遇到哪个家伙智商不足,一上来先不动手、而是一通白乎,白乎到让他将胜机把握,然后一举干倒的情况。眼前这位同样是这类的急『性』子,刚一凝形,便用那对神光熠熠的牛眼锁定了罗凌,之后神光更熠熠。神之凝视,差不多就是这样一类的精神能量攻击。四阶实力者以下,这一眼看过去对方直接魂飞魄散,五阶也好不到哪去,深度灵魂震慑,实力全方位大幅度消减。人类视动物为低等生物,因为一个很实质的标志,他们会制造并使用工具。神祗是比人类更高级的生命,他们的实质标志在哪里?另外一种工具,精神工具,意念的力量。即使在瀑布落的能量泥石流中,这眸光也可以做到凝『射』,做到百米距离都威力强劲,哪怕起这术的存在还不完全。在普通人中,罗凌可以扮吸血鬼、扮不死胖子、扮圣骑、装各种孙子都如鱼得水,但在这里、此刻,真人面前不说假话,装什么都没意义,只是这一眼,罗凌是个什么货『色』对方立刻明了。“神祗分身的镜像!怪不得……”由特殊形式运转的能量巨人以拜赫人的语言哼出了这样一句话。简单的一句话,除了拆穿罗凌的一切遮掩,还代表了他自己的震惊,毕竟,他是真没想到从地球来的这票冒险者中,竟然有神祗混入。意外归意外,能量巨人的动作可一点都不慢。哪怕是镜像,跟神祗搭上了边儿,那就是一个级别的存在,想用眼睛把对方看死无疑是行不通了,来点实质的吧!“造物之雨!”能量巨人倒不是念给罗凌听的,而是他启动的神术,便是以神之言的方式运转的,等于是普通法师的魔法咒语。能量巨人这么一喊,罗凌反倒有些乐了。“挺能吹啊!造物之雨,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无中生有、虚空造物的大神通呢,不过是将能量凝结成物质而以。”虽然心中如此腹诽了一句,却也不过是为调节心态而起的战略藐视,罗凌必须承认,对方在瞬间做出的攻击反应相当的老辣狠厉,在如今的能量洪流中,什么波啊、冲啊、『潮』啊等等,都意义不大,能量洪流此刻便代表着天地伟力级的大环境,就仿佛是大自然的真实美景,山水画画的再好,往这里一搁,也褪『色』几分。能量大『潮』中,真正实用且强力的、莫过于实弹攻击、质量兵器。能量巨人所谓的造物之雨,就是以神念瞬间凝聚了万枚以上的黄金独钴杵,向罗凌施以攒『射』。若是在普通情况下,罗凌遇到对方可以瞬间凝聚万枚黄金独钴杵,切『射』的像现在这般、似万道璀璨金光照耀,恐怕连战的念头都兴不起来,因为这意味着对方差不多是中等神力的神祗,罗凌本体来也将是一场险战,分身根本没有比划的资格,更别说是分身的镜像投影了。但现在,罗凌知道对方的这一招是取了巧的,能量泥石流中含有太多尚在分解的能量柱外层物质,而且能量流本身,也是对方所惯于实用的,也就是说,他不但要面对一位随着时间愈来愈强大的对手,还要顶着客场作战的压力。“**!分身来这边作战,似乎才是正确的选择。”由于能量的阻隔,罗凌镜像此刻也就是牢『骚』,根本没指望分身那边能受到讯息。面对能量巨人的这密集『射』击,罗凌选择了顶风上,不光是因为时间让荆盟的防御线像被巨力不断上紧、眼看着要崩断的条,还因为这种时候,任何的花巧都是多余,他的惟一生机就在于短时间内断掉对方的能量通道,而两点间最短的距离除了时空折叠、只能是直线。所以,当罗凌分身在那边享用拜赫人主的针对『性』组合异能套餐的时候,这边在遭受的是风刀雨剑般的黄金之光的洗礼。能量巨人并不觉得罗凌是个傻子,事实上,没有傻子可以成为神祗,就算他老爸老妈都是神,诞下的傻子也只能是神孽,但能量巨人想在真有点怀疑罗凌的智商是否正常,毕竟顶着脸皮挨神级的攻击,这种选择真的很难跟正常挂上号,就算是在神看来也是如此。结果是可以预料的,罗凌被万道金光中的黄金独钴杵『射』的千疮百孔!神奇这个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跟神棍挂钩的。在凡人的圈子里,罗凌靠着高一个生命层次以及海量的技术,演绎种种神奇,但当对手和他同级,便如同美国西部小镇的快枪对决,神奇将回归一种最质朴的状态——先手往往决定很多。是很多,不是一切,因为还有一种神奇,叫做意志,叫做勇气。战力不及、客场作战、时机一般、技术相若,凭什么赢?逃亡历程的很多次战斗进行时,罗凌都这样问自己,从懵懂到清晰,从清晰到坚信,罗凌相信,拼到最后拼意志,不想死,先要敢死,很讽刺,却是比真金白银还要真的真理。能量巨人,那由能量运转而形成的脸上,都能看出一种叫做震惊和凝重的情绪。就是这么**,就是这么直白,就是这么残酷,一上来,就是决战式的对冲,我冲过去我赢,你拦住你赢,万千道理、万千理由、万千味道汇聚在一起,成为寡淡无味,成为返璞归真,成为大象无形,成为这简单的一个冲撞。黄金雨过,秘偶千疮百孔,能量罩已经先一步崩溃,罗凌在用秘偶的自身能量,只能维持不到1分钟,无论是形象还是形势,都不可谓不惨,但是,就仿佛战场上血染征袍、剑断甲破却依然脊梁挺直、双目肃凝的勇士一般,没谁会觉得他不行,相反,是个脑子灵光的人都会知道,这家伙很行,或者说,他已经从很行变得很神!脐带一般的能量链带断掉了,秘偶周身散着一种妖异的红光,代表着他正在能量泥石流的强力腐蚀下一分分的走向毁灭,但他投弹成功了。对能炸弹,比罗凌在小黑棚子里憋出的那颗三昧真火炸弹在制造过程中多了三分从容,而且理论扎实,更像那么个东西。森林灭火,有一种方法,赶火上山,两相一对一碰,轰!反而熄灭。更直白些说就是以毒攻毒,对能炸弹就是以此核心理论而诞生的一种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特殊炸弹。论能量凝缩,满阿修罗城里,罗氏出品的能量结晶任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在限制区域的前提下,要想做一个瞬间释能不逊于能量泥石流能量强度的炸弹并不算困难,尤其是最重要的数据运算及爆炸当量模拟的部分由罗凌的智脑搞定之后,更是如此。这炸弹一炸,以能量漩涡为中心的偌大一个区域,瞬间变成了真空区域,没有了强大的能量做后盾,特殊的能量通道也就没有了维持的基础。以一种光芒向内坍塌的景象,能量通道崩溃了,强大的反噬力使得只有上半个身的能量巨人如同坐在了口冲着太空的直管马桶上般,整个身体都在疯狂的吸力下迅缩水。光芒一闪,缩水的能量巨人毅然斩断了与能量通道的连接,并凝缩成一个差不多正常比例的人,三只眼,拜赫人。行走在成神之路上的生命,只有先行者和后来者,没有弱者。罗凌知道对方的选择意味着什么:宁可拼着自己的一部分不要,也要将他镜像所包含的这部分神『性』力量毁掉。拼血本、比消耗,这是最惨烈的一种战斗模式,一换一,难怕是二换一,也要消弱、直至毁灭罗凌,对方已经把他罗凌看成了生死大敌、并且找到而来他的弱点,也有了付出惨痛代价的决心。一边,能量洪流中,是残破不堪、命在旦夕罗凌秘偶。一边,是能量崩溃漩涡前,像阳光地中的雪人般不断失去自身能量的神祗化身能量体。都不是正体,却又都是亲身参与,以小见大,这就是一场神祗间的较量。“殿下!”“殿下!”双方几乎是同时互称,不是相互抬身份,而是一种承认,尊重你的对手,承认其资格,等于尊重自己,认可自己。能量体抬手凝聚出两把五股金刚杵,五股金刚杵在密宗象征的是大圆鏡智,佛教理解差不多就是大圆满境界,仙道词汇解释就是入圣,西方就是成神。罗凌将秘偶臂内藏的一对细剑一合,光芒闪过,竟然是形似轮回的一把斗剑枪。罗凌认为斗剑枪其实就是他的象征,先,他的成神之路是染血和白骨铺就的,是一个战斗的历程。其次,剑代表王权,他的一生,不论是反抗自身魔裔血脉的原形希米特、还是以立方体为敌、又或跟黑暗大君对着干,甚至跟末世的各组织党派斗,都是以寡敌众,以个人意志对抗群体代表着大势的群体意志。最后,枪乃百兵之王,之贼,它在实战中威力强,攻防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令对手防不胜防。这个特点还是比较符合罗凌的行事特质的,并且,罗凌也有取可为王、可是贼的成王败寇之说。当然,最最关键的,斗剑枪是他最惯用的格斗兵器,比之正统的枪有些走偏锋,因为短而多了三分险,因为刃长利劈砍多了三分狠,而这正是他的最爱。ps:绯炎,《迦南之心》的作者,我与该同学虽素未谋面,但承蒙他和另一位朋友的热心指点,自认还算脸熟。他的dnd比我的‘真’上不上,其作品也一直是我喜欢看的类型。该同学的新书《琥珀之剑》,dnd体系的,自的推荐下,书荒的朋友不妨去嚼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