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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2

作者:珞骅 字数:18956 更新:2023-07-16 22:42:29

沈哲从辽东回京,没在走水路,而是直接渠道直隶,虽然水路路程短,但是以这个年代的航运技术,自然还是骑马要快很多。既然要路径直隶,沈哲自然不能不去拜见他的义父李鸿章,更何况,他的确也有事相求。沈哲到达直隶总督府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只有一人一骑,带着的十几个禁军一如既往的驿站里,反正他们只是保镖,又不是眼线,人家走亲戚,没必要跟着瞎掺合。更何况这要见的人是李鸿章,他们瓜田李下,也要比这个嫌疑,别让人家以为自己堂堂的禁军,是被谁派来打探风声的。沈哲少年时期曾经在李鸿章的府上住了三年之久,李鸿章府上的家丁也没人把这位从前的“沈公子”,今日的“沈大人”当外人,帮沈哲牵过马,就告知“老爷现在正在会客,请沈大人到后面等候。”虽然是无心之言,但是言下之意也很明白,在他们的心里沈哲根本就不算是一个远道而来的客人。沈哲便往里面走,一边和管家将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得知着客人似乎是从普鲁士来的一个退伍军人,是请给在山东新督办的水师来当教官的,前来李中堂的府上拜会,而这个普鲁士的军官虽然只是一个退伍军人但是身份却挺高贵的,好像还和普鲁士的皇帝有血缘关系,管家把这层身份当做一个重大的新闻来宣布,沈哲可没有当成一个重大新闻来听,就算是真和威廉一世有血亲关系又如何,他可知道这些贵族究竟值几斤几两——欧洲的贵族不像是中国的这帮皇亲国戚这么吃香,他们说白了生来就是受苦的,家里未必有多少钱,还得勒紧裤腰带死撑着面子,而一旦要打仗了,这些贵族基本是去前线送死的,因为他们是贵族,要维持祖先的荣耀和颜面,也要履行身为一个贵族的责任,因此势必身先士卒。沈哲记得自己还在另外一个时空的时候看到过一个数据,说是二战时期,英国贵族在战场上的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四十五,比普通士兵的死亡率要高得多,不是他们身体素质太差,只是他们不能后退。而在这个时代,贵族们虽然不用面临随时可能丧命的问题,但基本上已经坐吃山空,要不然,这个军官也不会到远东来讨生活。管家将沈哲引至客房就退了出来,心想这位沈大人如今是公务缠身,这一路来听说都赶得跟什么似的,就算是在登州府办正事也仅仅用了十天的功夫而已,此次在保定停留也只是路过而已,说不定明天一大早就要返京,老爷和那个洋人似乎还挺投缘这顿饭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去,万一这位沈大人真的跟中堂大人有什么要紧事要商议那岂不是就给耽误了,想来想去觉得自己还是先通报一声,让中堂大人自己定夺为好,不是就火急火燎地我那个饭厅赶了过去。此时的厅堂之中虽然只有三个人但是却显得极为热闹,不过事实上,制造这种热闹氛围的人只有一中一洋两个人,这个洋人是那位德国的退伍军官自不必说,那个中国人自然也非此时的东道主李鸿章莫属,而至于多出来的那个人着实也是被冷落的很是冤枉,他正是此次随行的翻译,要说这件事朝廷本来考虑得挺周全,至少比以往那是周全得多,当然这也是仗着自己的同文馆里已经培养出了一届学生,于是很阔气地给这个德国教官配备了一个翻译,但是偏偏这个德国教官本人就是一个中国通,那中文说的虽然奇怪但是还算很顺溜,于是这个翻译自然也就成了布景。不过这位随行的翻译对于李鸿章来说也不是个外人,那好歹是他的堂侄。这个亲戚算起来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不过至少要追溯到李家发家以前,仍然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李鸿章的祖父时代,而这个翻译的曾祖父就是李鸿章祖父的弟弟,在李家还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的时候就已经分家了,因此人家后来的飞黄腾达也就跟这家人没什么关系了,不过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安徽人念旧,当年的淮军能有今时今日依靠的其实也是这剪不断的地域纽带,同祥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自家的亲戚,再远也是同一系的血脉支撑起来的人。要说李鸿章在众多远房亲戚中之所以选择了这个叫“李经塱”的小子,那还得益于这小子长得够激灵,一看就是一个聪明人,而且他李鸿章当年和他哥哥李瀚章一起回乡祭祖那是多大的场面,那个地方的人怕是几辈子都没见到过,小孩子都好热闹,自然是上蹿下跳没个停的时候,而偏偏这个李经塱泰然自若,不但没有咋咋呼呼,连过度的兴奋都没有表现出来,立刻对于这个孩子有了深刻的印象,觉得日后一定能有出息,一打听,不得了,竟然还是自己家的亲戚。其实要说也是李经塱的运气好,那天他正好头一天干了整整一天的农活,因此才没有那个空闲精神和别人一样大呼小叫,蹦蹦跳跳,要不然小孩子谁能没点儿青春活力“冷静”得跟一个木头疙瘩一样。那件事之前的李经塱也是一个苦命的孩子,不是说什么精神压力之类的高雅人的痛苦,李经塱的“苦”可以说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命苦。年幼丧父几乎是一个孩子苦命的必备条件,李经塱也并不例外,他短命的爹爹自他勉强能分清楚哪种生物是男人,哪种生物是女人的时候就已经撒手人寰,没过两年,他年轻的母亲也在他舅舅的威逼下改嫁了。母亲的出嫁让李经塱在十分年幼的时候就已经看清楚了女人这种生物有多善变,就如他的母亲那样,虽然穿嫁衣,上花轿的时候哭天喊地,把他舅舅骂的是体无完肤,又是打骂,又是寻死,两三个人都架不住她,恨不得连拜堂都要把嘴给堵上,可是,洞房花烛夜一过,他母亲的态度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不但不哭不闹还当起了别人的贤内助,这贤妻没当上个两三天,他的母亲有立马晋升为了“良母”,当然享受母亲温暖的人已经不是年幼的李经塱了。常言道有“后妈就一定会有后爹”其实反过来在有些时候也一样是说得通的,就是“有后爹就一定会有后妈”虽然女性的感情比起男性来要细腻得多,也难以割舍得多,但是淡漠还是会有的,特别是她的母爱已经不属于一个人的时候。李经塱同母异父的弟弟出生之后,李经塱的身份就彻底从一介拖油瓶变成了打杂的,砍柴,挑水,反正一切不触及到他身体负荷极限的劳动,他都必须参与。不参与当然也可以,但是不劳动自然就没有饭吃。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也许是幼年时期吃得苦实在是太多,把一辈子的苦头,都给吃完了,在他十四岁那年,终于迎来苦尽甘来的的一天。李经塱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被命运之神碰上了天,他被当朝的大员,李氏一门的荣耀——已经官至总督的李鸿章给看重,并且要亲自培养。李经塱虽然到了李府,但是没有办法因此而提高的智商以及各方面的素质,李鸿章也很快就发现自己眼花找错了人,但是人已经给带进城了,又不能退回去,就算要退,也没地方退,姓李的不跟姓李的,难道还要继续跟着一个外姓。不过好在在读书人看来,悟性这种东西未必是天生的,不是有句话叫“勤能补拙”吗?就算是一块极品美玉,不雕琢也卖出好价。而且在李鸿章眼前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的老师曾国藩,那个传说中当他家房梁上的小偷用听的都能把整篇文章倒背如流的时候,而仍然不得要领的曾国藩。不过虽然说在这个时候,笨,不是大问题,但是笨鸟得要先飞,而此时此刻干农活干到十四岁的“高龄”的李经塱肯定是难以抢得这个先机了,李鸿章想来想去,最终决定将这个堂侄儿送到京师同文馆去学语言——要学四书五经已经晚了,不过要是学各国方言,大家都是零起点,谁也没道理看不起谁,况且以李鸿章的见解,洋务是未来中国的主流趋势,既然要洋务,就不能不跟洋人大交道,要跟洋人打交道就更加少不了这些人当“桥梁”也省去了那些各地的买办在朝廷和洋人之间中饱私囊。不过虽然李鸿章是李经塱的大恩人,又是他的堂伯父,但是就李经塱本人而言,在李鸿章面前仍然很是拘谨,他的身份转变的实在太快,前一秒还是在乡下砍柴的穷小子,下一刻就托李中堂的后门进了京师同文馆,任谁也受不了这个落差,虽然就人的本性而言,人注定是要往上走的,但是此时此刻,在这个地方,李经塱仍然是有些如坐针毡,什么东西在嘴里都如同嚼蜡,冷不丁地被李鸿章问起什么,肯定又会吓出一声冷汗,然后战战兢兢地如是回答,搞得李鸿章也没趣儿,就干脆晾着他。李经塱正坐立不安之际,忽听见有人进来,抬头一看,竟然是李府上的老管家,老管家在李府上干了这么多年,表现得倒是比李经塱还自在些。管家向李鸿章拜了拜道:“禀报老爷,军机处的沈大人求见。”有了上一回的教训,老管家这次学聪明了,在前面加上了各单位以示区别。李经塱闻言一惊,脱口问道:“是瑄瑜吗?他不是在京城来着。”管家又朝他拜了一下答道:“回少爷的话,听沈大人说,似乎是刚从辽东回来,路过此处,顺道拜访。”李经塱瞬间感到如释重负,沈哲在此时此刻的身份无疑是他救星,他下意识地将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都转移到了他的余光里,李鸿章的嘴角上,只等着为主人发号施令。终于,李鸿章对那个德国的教官说道:“哦,是鄙人的义子,本在京城谋事,这两个月一直在外地督办事务,这次看来是回京路上偷闲跑过来了。”又对管家说:“瑄瑜也不是外人,叫他过来一起吃饭。”管家转身刚要出门,却被李经塱叫住了,李经塱起身道:“中堂大人,张管家年岁大了,腿脚不利索,还是让小侄去跑这一趟吧。”李鸿章也早就看出了李经塱这顿饭吃的有多不自在,这要是李鸿章其他的旧部,李鸿章当然不会允许他们有这样自说自话的举动,况且他们也不敢,不过李经塱再怎么说也是他老李家的孩子,而李鸿章自从知道自己起初看错了李经塱这个人,对他也就没有再抱有太大的希望,二来,也知道当年李经塱和沈哲这两个年轻人同住他府上的时候就交情不错,想来李经塱是怕沈哲来得快,走得更快,兄弟二人没有交流的机会,想借着路上叙叙旧,这也是人之常情,而且这样的人之常情对于李鸿章或者沈哲这样的来说或许已经不是很重要了,他们的心总是牵连着更加复杂危险的事,而这些事恰恰不能添进去半分的儿女情长,但是对于仍然保持着安徽农民那股实诚,淳朴的李经塱来说,这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对李经塱知根知底的堂叔父——李鸿章当然也深知自己这个堂侄儿“天然去雕饰”的秉性,就索性随着他去了。于是朝张管家点了个头道:“让他去叫就行了。你先下去吧。”待李经塱逃也似的出了门,似乎好不容易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的普鲁士教官终于操着他那口几乎是不分音调的中国话,文绉绉地问道:“敢问中堂大人,刚刚说的您那位义子,沈哲沈大人是否是最近在京城名声大噪,两年前出访欧洲的那位沈大人?”“哪里哪里,名声大噪还谈不上,只不过是运气好办成了几件事,捞得了些小名望罢了,不过,两年前,游访欧洲的的确有他一个。”李鸿章说这话时,眼神中还不经意间闪过一丝骄傲,虽然看李经塱这个堂侄儿他是看走了眼,但是认了沈哲当他的干儿子那可算是他运气好,用倒腾儿古玩的人常用到的那个词就叫做“捡漏儿”。而沈哲就是他捡来的“大漏”,要说当年之所以认了这个孩子当义子,并不是真的欣赏他,说白了是抹不开沈葆桢和左宗棠的面子,他总不能说人家的儿子或者学生是一个庸才吧,虽然那个时候的沈哲不过只有十岁,但是俗话说的好,“三岁看老”,从周岁的抓阄就能断定一个人日后的发展,更何况,是去看一个十岁的孩子,像李鸿章这样阅人无数,有博古通今的人,对于眼前那个还没长大孩童究竟以后能有多少发展空间,自然是自认为能判断各**不离十出来,这道并不是说当年的沈哲木讷笨拙,对于读书声来说,笨拙不是一个不能弥补的缺陷,更何况,他要是真笨别说他外公是林则徐,就算他外公是文天祥,他也成不了左宗棠这样脾气倔强古怪的人的及门高弟,而且当时的沈哲非但不愚笨,还可以说是非常聪明,也是在他老家小有名气的神童,可以说是过目不忘,才思敏捷,出口成章,一点儿也不逊于白居易笔下的那个“方仲永”,而且沈哲比方仲永幸运的是,他爹不用他走街窜想卖弄文采来赚钱,可以说,古往今来,所有可以名载史册的风流人物所必备条件他几乎是一个不差。但是即便如此,李鸿章在那个时候还是对这个几乎可以被称为是天才的孩子并不看好,因为,在李鸿章的眼里,这个孩子充其量也只是记性好罢了,所有观念都是来自于四书五经,而并非来自于自己的思维方式,当然,以这样的标准来要求一个十岁大的孩子实在是太高了一点儿,但是这本就是一个早熟的年代,因为人的寿命太短,因而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尽快在这个社会中发挥价值,“在他临死的时候”才有可能“不因碌碌无为而悔恨”,而李鸿章本身也是一个天赋异禀的人,因此就更容易将自己的标准强加到他人身上,根本不管资质这一回事儿,这就像如果是以达·芬奇的智商作为这个世界的智商的标准,那么自然满世界都是弱智、低能。当然这些还是其次,最让李鸿章深恶痛绝地是这个小子的目空一切,恃才傲物,而且他所恃的不过也只是背书的才华而已。要说李鸿章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也是这号人物,因此他就更加厌烦这样一类人,毕竟是个人也受不了自己每天对着一个镜子。而从实用性的角度而言,这样一个注定会成为贾谊或者是杨修这类虽然才华横溢却总让他的主子如鲠在喉,弃之可惜但留着又嫌堵得慌的“鸡肋”的人物,对于整个湘淮势力而言都没有任何价值可取,定夺就是养个大少爷。不过,最后这个干儿子到底还是认了下来,毕竟干亲这种关系,在大清的官场准则中从来跟那个同时拥有了两个位高权重的老爸的小子没有太大关系,最要紧的是两个“老爸”之间的互利互惠又多了一层保障。那个普鲁士教官虽然是个洋鬼子,但是全世界也没有那个当爹的不喜欢被人夸自己的儿子的,这个洋鬼子立刻察觉到了李鸿章很为这个干儿子感到骄傲,于是开始添油加醋,觉得自己魅力不够,又把他们本国的首相——俾斯麦给搬了出来,说辞当然略显老套,无非是首相对于沈大人非常欣赏,相见恨晚,常说当年见面场景还历历在目,宛如昨日才刚发生一般云云,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听的人心里面绝对是乐呵的。且说总督府的另外一边,沈哲被李经塱的热情迎接吓了一跳,好在他记性不差,还记着李经塱这号人,算是对这位李公子的热情有所交代。李经塱虽然表现得很热情,但是本性有一些木讷,真要闲聊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该聊些什么了,二人先是寒暄了几句,李经塱终于调整好了状态,他们也都是在官场中耳濡目染长大的年轻人,共同话题自然不是家长里短,就算是,他们所议论的人家,也是普通老百姓不敢越雷池半步的豪门望族。两人聊了几句江南新办起来的几个工厂,李经塱突然转移了话题:“瑄瑜此次督办渤海事务可还顺利。”沈哲点了点头道:“算是顺利,丁世叔对瑄瑜也多有照顾,辽东那边虽然稍微难办了点儿,但是好歹圣旨在呢,他们除了发发牢骚也不敢抗旨不尊,再者说,他们那些满洲八旗亲贵对于咱们这些汉官肯定还是有防备之心,辽东又是大清最紧张的地方,现在大批的汉民要迁入,他们抱怨抱怨也是应该的,这怒气这么发出来也是好事,要是真的敢怒不敢言,那才真麻烦了。”李经塱有些憨憨地笑了笑:“那倒也是。不过朝廷此次肯开渤海之禁,不顾大清龙脉而北迁汉民入关,看来当今圣上当真是‘民为重。社稷次之。’的英明君主。”沈哲拍了拍李经塱的肩膀摇头笑道:“经塱兄啊经塱兄,您可真是……‘清水出芙蓉’啊,京城那么浓墨重彩的染缸都没把你污染了,您可真是大清朝廷里的奇葩呀。”李经塱狐疑地看了眼沈哲道:“这话听着好像不是在夸我吧。”“就人格而言,真的是在夸你。瑄瑜做不到,所以佩服经塱兄这样做得到的人。”沈哲的脸色突然严肃了许多,甚至还有那么一丝转瞬即逝的伤感,但是立刻有恢复了他一贯有些自傲又玩世不恭的表情:“这么跟你说吧,经塱兄说圣上英明不假,但是瑄瑜以为,就这件事情而言,圣上的聪明可远远胜过的他的仁慈。”“瑄瑜的意思是皇上另外有深意?”李经塱虽然比沈哲虚长几岁,但是这几年都一直在读书,学的又是洋文,那个年代,洋务方兴,学习洋文和一百多年以后自然是大不相同,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即使是京师同文馆这样国家级别的高级学府,所能做的充其量也就是找几个外籍的教员,与学生的沟通都成问题,更别说有什么方式和技巧,到头来,什么都得要考学生自己的本事强行记忆,其学习过程举步维艰不难想见,在京城土生土长或是沿海府县的学生还好说,毕竟西洋对于他们来说还并不是太陌生,然而对于生于阡陌之间,人生的头十几年都是与土地和农作物打交道,并且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的李经塱来说,就更加艰难,而偏偏,他还有一位提拔他的堂叔父,而李家在朝中也是一门精英,功勋卓著,这样就使得他就更加不敢在成绩上有所懈怠,给他的家族丢脸,他对于自己的学业尚且自顾不暇,对于此时瞬息万变的时事政治自然就少有关心,顶多是在他心怀高远的同窗们高谈阔论的时候有一句每一句的听听,能不能听全还是个问题,就更加不回去思考这些政事背后隐藏着的更深层的利益纠葛,自然是朝廷说什么那就是什么。经李经塱这么一问,沈哲不禁又想到了几个月前以开渤海海禁为筹码与荀同庆交涉的事情,他当时就觉得圣上这招真是高明,分明是他自己想开渤海之禁,只是没有理由应付西太后,这一招可用得好,最后可倒好既打发了太和门前那些哭天喊地的大臣们,又借这些人逼着西太后不得不放宽对于渤海通航的政策,想来,这借力打力本来是西太后的保留节目,现今看来可是有其母必有其子,这些高明的阴谋手腕儿,不担心后继乏人了。于是道:“渤海海禁一事能让关内流民受益匪浅不假,流民一定,山东捻匪死灰复燃也就再无可能,如此一来,天下太平,朝廷还能省下一笔不小的军费开支,无论是关内的百姓还是山东,热河这些地方的地方官员,他们对皇上和两宫皇太后的千恩万谢瑄瑜这一路上也已经见过不少,不过,他们嘴上的确是这么说,经塱兄难道以为他们的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吗?”“这……”李经塱张了张嘴,仍然不解沈哲究竟指的是什么。只听沈哲又道:“他们感念皇上是真,但是至于两宫皇太后那份瑄瑜以为,可是值得商榷了。”李经塱皱起了眉头,没说话,心道虽然皇上已然亲政,但是两宫皇太后干政十载,余威尚在,更改渤海禁令这么大的事如果没有这两位的点头,就算是再利国利民的政策,皇上怕是也没有拍板的能耐,他虽然不关心政治,可是大清的皇帝在紫禁城里有多少面子已经几乎是这个国家人尽皆知却心照不宣的常识,虽说皇帝这一年转变甚大,但是两宫皇太后那边十年之“寒”练就的“冰冻三尺”,也不是他一朝一夕就能给化开的。正在疑惑之际,却听见沈哲压低声音问道:“经塱兄难道不记得了,当年荀同庆荀大人是因为何事而被迫告老还乡的?”一提到荀同庆的名字,李经塱顿时如梦初醒,虽然荀同庆当年的归隐有很多方面的因素,最根本的因素是女人当国容不下这么一个油盐不进的道学先生,但是最直接的原因,自然是六年前朝廷驳回了他关于将关内流民前往吉林,奉天的建议,而这个建议中一项最重要的提案就是开放渤海海禁,而如今,虽然朝廷没有想当年的那个理想化的提案所言将渤海完全解禁,但是放宽政策,该一年一航行,为一年数次航行,这么看来也是对当年那份奏折的批允。李经塱恍然大悟,摇头叹道:“原来……”沈哲淡淡一笑道:“经塱兄明白了吧。五年前,两宫太后掌管朝政之时,即便是有荀同庆这样德高望重的朝中要员站出来请命而两宫皇太后仍然是说什么也不给面子的事情,而圣上刚刚亲政就干脆利索地把这件事给办了,说明了什么瑄瑜不说,经塱兄也明白。所以说啊,现在这件事,不仅是朝廷给天下的恩惠,更可以说是皇上给天下的恩惠,皇上如今刚刚亲政,什么他都有,缺的就是名望,而这件事,恰恰能给皇上提高声望,甚至可以达到超过两宫皇太后的声望,最主要的是,这样的声望是所有官员敢记而不敢言的,因此,虽然皇上的声名高涨,但是两宫皇太后却难以轻易察觉,而产生戒心。”李经塱听完这番话,愣愣地看着脚下一动的石子路,余光却在悄悄打量着沈哲,他突然觉这个发小变得有些陌生了,似乎和当初他认识的并不是同一个人,就像他的堂叔父那样,站在这个帝国决策层的核心,只不过他堂叔父的意志可以依靠自己表达来左右朝政,而沈哲还得借助于皇上或者是圣母皇太后这个媒介。不过和他的堂叔父李鸿章湘淮军所有的那些封疆大吏没有差别的是,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牵扯着成千上万人的性命,甚至是他李经塱的命运,而他们,似乎并不以为意。但是仔细回想一下,却发现沈哲似乎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现在这样,小的时候也常有,所出之言,市场让他这个从安徽的乡下没进城两年的土小子惊恐万状,觉得似乎听了就已经被担上了足以杀头的罪过,的确一直都是如此,他们两个人人无论是从身世、资质还是气魄都有着本质的区别,要不然如今仍然让他感觉艰涩的洋文,眼前的这个人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溜得跟大使馆里的那些洋人相差无几,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差别其实一直都是存在的,只是当年太熟悉了所以没有察觉出来,而现在,离别经年,才突然发现这个年少时的伙伴已经和自己是两个阶层的人,一如沈哲所说,两耳不闻窗外事只几年,他并没有多大的改变,而沈哲也按照他本来应该走的那条路一步步往前走,渐渐地将两人的距离越拉越大,而此时,两个人都只不过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李经塱不由地想,若是二十年后,三十年后,那又会成什么样子。这番话,沈哲在渤海之上就已经想好,只不过,他当时打算是等自己老了以后写在回忆录里,供后人瞎想的,不过去没有想到还在保定李鸿章的府上用上了。把一个才从安徽乡下北上没几天,对于一切仍然懵懵懂懂的年轻人糊弄得对他五体投地。不过好在,这番话是与李经塱说的,如果现在的聆听着是李鸿章的话,那么精明的李中堂肯定在第一时间就会知道,朝廷突然改变渤海海禁的政策与那次内阁的集体罢工有关,而且很有可能李鸿章此时已经在怀疑两者之间的联系,若是沈哲在旁边这样无意地旁敲侧击,那两件事情的关系就在明朗不过。而李鸿章肯定就会考虑到这件事沈哲是不是提前就已经知道了什么风声,沈哲不能说自己毫不知情,是经过干爹的点拨才发觉的,李鸿章肯定不会信,而如果他说自己的确超绝到了一些风声,那就更是自找麻烦,让人家觉得你既然早知道早干嘛去了,怎么现在才跑过来报告。于是沈哲打定主意,一会儿见了李鸿章还是不要提这茬儿为妙。天色渐暗,沈哲并没有注意到李经塱趋于沉思状的神色自顾自向下说下去。当然,此时对于大清自然也是好事,说到底,什么龙脉不龙脉的信则有,不信则无,就算真的有,那能占多大点儿地方,没道理让关外的千里沃野弃之不用,而俄国的野心越来越大,几乎要将整个东北都收入囊中,经塱兄觉得,皇室更希望让关内的汉民到他家的龙脉上面种地,还是更愿意让老毛子把他家的祖坟给挖了。”李经塱闻言笑了出了,刚刚的伤感顿时烟消云散,他笑道:“瑄瑜觉得汉民出关,俄罗斯就不会觊觎东北了吗?”沈哲意味深长地一笑:“俄国狼子野心自然不会就此收敛,不过俄国之所以屡犯我东北边境,也只是因为东北地广人稀,而一旦关内的流民进入东北,东北人丁兴旺,其实就已经形成了对沙俄的天然屏障,虽然朝廷现在和俄罗斯没有撕破脸,但是两个邻国之间这样摩擦不断,俄罗斯欺人太甚,一旦触动了朝廷的底线,朝廷和沙俄分道扬镳也是迟早的事情,等到决裂之日,如果沙俄的那些散兵游勇再来侵犯,那朝廷大可以‘以东北之人守东北之土’,这些东北之人原本都是山东,热河一带的失去土地的流民,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田地,一寸土地恨不得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到时候,他们谁都知道自己退一步就是一家老小的性命,打起仗来自然也舍得下死力气,行军打仗,在一个‘气’字,一鼓作气势如虎,即便是对方是沙俄,也不是没有胜算,如果朝廷再能从西洋买些洋枪洋炮的加以装备,我大清一雪前耻,至少是跟沙俄的前耻,那也是指日可待了。”李经塱眯起眼睛点了点头,叹道:“这么说,大清最终还是可以雪耻的吧。”“那是自然,如果不行,岂不就是我们的责任。”与他一贯对于政事的迟钝不同,从闭塞的家乡来到京城的李经塱,对于这个朝廷可以说是失望透顶,他过快地进入了这个国家的顶层,却又不太明白游戏规则,无论是洋务还是湘淮军,此时都撕下了漂亮的外衣真是地呈现在他的面前,让他应接不暇,逐渐也就放弃了一些梦想和希望,而沈哲的话却让他逐渐又建立了一些信心,无论是对于淮系还是朝廷或者是他自己。李经塱有些如释重负,半开玩笑地说:“如果有一日我大清当真会议一个胜利者的身份与其他国家签订协议,瑄瑜以为应该在哪?”“江宁。”沈哲的回答显得不假思索“大清的尊严是在那里丢失的,自然也应该在那里捡起来。”李经塱点头表示同意,两人又沉默了一阵,沈哲终于发话说:“其实瑄瑜此次来找义父,并不是有什么公事,是有一些私事相求。”还没等李经塱开口问是何时,沈哲已经自己“招供”:“不瞒经塱兄,我打算成亲了。”李经塱闻言停住脚步,睁大眼睛,惊喜道:“是哪家的姑娘入了你的法眼?跟沈世叔说过了吗?”沈哲苦笑着摇摇头道:“问题就在这儿,那个姑娘吧,是个孤女,从小被西洋的传教士在澳门抚养长大,其实要说这样的身世我觉得倒是没有什么,但是我爹那边的那关八成是过不了,所以才来求求义父,看他能不能帮我在我爹面前求求情。”李经塱撇了撇嘴,似乎觉得很不靠谱:“中堂大人多半还是会站在沈世叔的那边,毕竟你的婚事总不能随随便便。”沈哲也点点头表示明白,的确,他的婚姻的确是一次结交政治盟友的绝佳契机,再者绛秋的问题不仅仅没有政治价值,在他的亲生父亲乃至于李鸿章的眼里,那也算是来路不明,谁知道以后会出什么事儿。但是毕竟李鸿章这边也算是一个机会,他总得要试一试。这时,李经塱似乎想到了什么:“就算是中堂大人肯帮你说情,但这毕竟是你的终身大事,沈世叔未必会给中堂大人这个面子,倒不如,你回京城之后找那个高人算一卦,能不能成先心里有一个底也好。”“算卦?”沈哲开始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印象中李经塱虽然木讷,但绝对不是一个迷信于鬼神的人。见沈哲这么一问,李经塱倒觉得他装傻,不过片刻之后有明白过来:“你这一个多月来不在京城不知道,京城里来了个活神仙,似乎是一个藏人,老的不成样子,不过算的是真准,都快赶上西伯侯的先天演卦了,听说都已经上达天听了。”沈哲的心里泛起了淡淡地不安,问道:“离保定城关城门还有多久?”李经塱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弄得摸不着头脑答道:“半个时辰左右吧。”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就见沈哲拍了拍他,说了句:“帮我跟义父说一声,我有急事要立刻回京,改天再给他老人家请安。”然后一溜烟儿地就跑没影了。每一个城市,尤其是有些年头的城市,都因地制宜地有自己的一些光怪陆离的恐怖传说——水流汇集的地方流传着将人引诱至水边再拖入水中溺死的水鬼的传说;漳州一带有招魂的习俗,比较普遍的莫过于鬼打墙一类的事儿,久而久之与这些传说相映相成的就有了一些规矩,比方说七月半鬼节的晚上不宜外出,半夜听到奇怪的声响千万不要起身张望,如果在梦里看见自己的身体躺在**熟睡,也千万不要下床,因为那意味着你看见的很有可能不是梦境,而是真的灵魂出窍,灵魂一旦离开身体太远,就永远回不去了,诸如此类的故事,不胜枚举,据说,当年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就是他在城门口铺了张草席子,向来来往往的路人们打听出来的。这些传说或年头久远,或新鲜出炉,有些纯粹是闲着无聊胡编乱造蒙用来骗顽童的,有些则是捕风捉影,以讹传讹,渐渐地把故事弄得面目全非,但是年头久远的,并没有因为流传太久而失色,反而像陈年的佳酿一样,年代愈加久远,就有愈多人信服;新鲜的,亦不被忽视,总有胆大的人要一探虚实,不管究竟自己是看见还是没看见,或者是听朋友甚至是朋友的朋友说来的,谁也不敢质疑这些故事的真伪,毕竟关于神鬼之谈,从古至今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对于这些传说的热情和官场中对于权力的热情一样——既觉得高处不胜寒,时时刻刻地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从高处一头栽下来,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但另一方面有抗拒不了权力的**,疯狂地通过歌手手段谋取更高的权力,就像是吸了鸦片一般,虽然恐惧,却无法抗拒它的**,人的本性中本就存了病态的贪婪,只是激发和没激发出来的区别。这些光怪陆离的传说需要土壤,而担任了几百年帝都,同时也经历了几百年勾心斗角血雨腥风的京城自然是这些传说衍生的热土。不只一次有人说在煤山上听见过明朝崇祯皇帝的哭声,也不知一个宫女曾经说过在紫禁城里曾经看见过前朝宫女打扮的宫人,堂而皇之地穿梭在御花园里。也不只一次地有人说在大清门外仍然能听见大清的铁骑入主北京城时皮鞭敲打在城门上的声音,那个声音早已掩盖了当年元顺帝仓皇北去的烟尘。今天,这个府里的家丁说,自己半夜如厕之时看见了府上已经故去的姨太太在房梁上唱歌。明天,又会有人说,在圆明园的废墟里看见了许多宫人在月色下扑蝶嬉戏,若是大着胆子仔细数数,人数是三百人,正正好好三百人,和被英吉利以及法兰西的匪兵在咸丰十年关在大清祖祠里被烧死的宫女数量一摸一样。总之,在京城纵横的大街小巷里,只要是有闲工夫的人,不管是最还是耳朵,总有一样儿是不会闲着的。不过最近流传的传说却有一些不同,不在紫禁城或是那个深宅大院里面,也不在那个荒废的皇家园林或是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孤寂之中,或者说,这个传说的地点并不固定,因为传说的主角,并不是一个早已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魑魅魍魉,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的确,比起那些诡异恐怖的传说,这个传说没有一点刺激可言,但是它之所以能流传久远是因为这个传说虽然不恐怖,但是绝对够神奇。传说中的主角会突然在某一个地方停住脚步开始神经兮兮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时间可以使在白天或者是黑夜,地点会是人迹稀少的郊外,也会是人流攒动的闹市,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传闻的证人比以往那些捕风捉影来的要多得多。只是不管是在怎样的时间,怎样的地点,他都有本事在众目睽睽之下片刻之间不见踪影,神也不知道他跑到哪里去了,甚至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样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的。让许多人怀疑这个主角精通传说中的奇门遁甲之术。而这个主角所重复的内容大到某时某刻,某地会有地震,某地会有旱灾,小到某家的房子会突然坍塌,那处的梨树会在什么时候开花,开几朵花,说白了均是一些类似于算命先生的预言,但是现今的算命先生往往都是没有什么真本事,靠着察言观色坑蒙拐骗,骗到一个是一个,造就与“神人”的概念失之交臂,可是这个人的话都在不久之后被证实,精准无比,甚至连什刹海开春后水位上涨了多少都预言得分毫不差,这样的本事让所有听闻过传言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周文王的先天演卦。再加上目击者都声称这个活神仙穿的是一身藏人的服饰,边远少数民族的身份更让这个主角增加了神秘感。这样的一个神人在京城中传得满城风雨,神乎其神,自然会引起达官显贵的侧目,他们都是这个帝国最有权势的人,也是命途最飘摇,对自己的未来最充满恐惧的群体,因此他们比一般无知的平头百姓,甚至是靠天吃饭的农民都要更加迷信,从给孩子起名字到给自己选择墓地都有一套繁复的讲究,不能违背了风水之学,更不能反了太岁,说到底,他们对这套鬼神的东西深信不疑。但是却始终没有找到这个人,甚至有人猜测他已经去云游四海,离开了京城。不过事实上,此人仍然在京城,只不过居无定所,或许一转身,就能发现他在蹲在某个墙角摆弄着几个古怪的钱币,或者在街边的包子铺里买了几个热腾腾的馒头,不过大多时候,就算是有人看见了也不会注意到他,即便他们前一秒还在为那些关于他的故事热血沸腾,好奇心大作。“混账!”一声怒喝从这个不知名的死胡同的某一个宅院中穿了出来,说这句话的是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少年,肤色偏黑,洋人一样凹陷的眼窝里,嵌着一双鹰眼,拳头重重地砸在木桌上,本来就是一副有些严肃的长相,在盛怒下更是凌然。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行动显得有些沉不住气,少年将手从桌子上拿下来,拳头也松开了,少年的声音显得平静许多,却比刚刚显得更加冰冷。连嘴角刚刚沁出的笑意,此时在众人眼里,都显得诡异狰狞。“你们有谁能说一下,我让诸位脱离那个不见天日的坟墓来京城里干什么?”年轻的清陵卫们看了看领头的被称为“书生”的卫诘义,见他只是淡然地低着头并没有多少表示,似乎对于这个顶头上司并没有什么惧意,众人见状,似乎知道了这个人在清陵卫中不过是一个傀儡的角色,便也照葫芦画瓢保持沉默,不加理会。少年倒是完全不复刚才的盛怒,好像是妥协一样地问道:“是我说过了,你们忘记了,还根本就是我忘记说了。既然如此,我就不放告诉各位,我知道,诸位被清陵卫训练,无过于清理掉那些让朝廷头疼的人物,但是找这几年看来,成果似乎都不太显著,当然诸位都是新人,这件事与你们自然无关,不过,在我看来,你们的前辈似乎也没有太大的责任,毕竟时过境迁,且不说清陵卫自成立之初就比不上前朝的东厂,就算是和前朝的东厂一样,现在也不是杀人就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我希望你们做的其实也很简单,无过于就是探听京城里的消息,及时通知我罢了,这比让你们去人性命应该是容易多了。”半天不吭声的卫诘义终于开口道:“属下明白。”“明白?”少年冷笑道:“既然明白的话,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京城出了这么大的事就没有一个人通知我,是我的路线太隐蔽,还是你们这几个人根本就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过。”少年的眼神陡然凌厉,一个刚刚成为清陵卫,被经过多少功夫训练的十五六岁的少年,被吓得打了个冷战,而“书生”仍然很是镇定,让其他底下的“小弟”,们都很是佩服,想来不愧是清陵卫中的“老人”。“沈大人严重了,属下并不是有意要欺瞒沈大人,只是属下与这些人都是清陵卫中的‘新丁’着实没什么经验,有些事情要独当一面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还望沈大人能有所体谅,另外,要说能用得上的人……”卫诘义将眼睛瞟向双手背在身后,百无聊赖地望着窗纸上印出的树影的达古,说道:“属下也是在没有福分共事。”卫诘义的话很明白,就是说这个鄂伦春族的少年不服管教,他本以为,对于此时这个盛怒的年轻上司而言,这样的不服从与蔑视他无异,肯定不会就此罢休。但是这个少年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愤然,反而显得比刚才淡然得多,冷冷地对卫诘义道:“管不好你的属下是你的无能,我要的就是结果。别的话我也不想多说。”少年站起身来,意味深长地瞥了达古一眼,当然是在所有人的视线之外,而达古也不露声色地点了点头。少年稍顿了一下又道:“这次的事情我就当算了,但是如果有下次的话,那我就不得不向清陵卫的大人们承认,清陵卫的确不是改变的时候,到那个时候各位兄弟,也只能哪里来的回到哪里去了。”夏日将至的季节,晌午的太阳还不至于毒辣,在京城啊的四合院中,搬一张躺椅,泡一壶清茶,是十分惬意的事情,唐庆刚刚闭起眼睛准备假寐,就听见来自他的主子的那匹阿拉伯骏马坚实有力的马蹄声。唐庆听见声音立马一骨碌坐起来,虽然心中仍然疑惑,少爷为什么这么早就回到了京城,但是双脚的速度可没有因为他内心的疑惑而减慢,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就赢到了门口,将铁门打开,便看见了一批棕色的高头大马已经停在了他的面前,一个身影敏捷地从马背上翻身而下,习惯地将缰绳往他的手里一扔,朝唐庆点了下头,就快步超屋里面走去,似乎有什么紧急的事,再加上这一个多月来的连体奔波,竟然连院子中央摆着的那张与周围的欧式风格格格不入,极具东方式的闲情逸致的藤制躺椅,一个不小心险些被绊倒。唐庆接过缰绳,拽着仍然有点儿闹脾气的阿拉伯骏马,艰难地跟上沈哲的脚步。见此情景,心中一阵紧张,见沈哲并不以为意,心情才平复下来。将马交给恰巧过来的马夫,就快步跟着沈哲进了屋子。沈哲在沙发上坐下,并没说话,只是眼睛在房间里来回打量似乎是在寻找些什么。唐庆搓着手问道:“少爷不是过两天才回来的吗?”沈哲瞥了唐庆一眼,眼睛里因为连日赶路而不满鲜红的血丝,似乎是在说“你怎么管的真么多。“唐庆经他这么一瞥,也识相地闭口不言,过了片刻,沈哲似乎是实在沉不住气,问道:“绛秋姑娘呢?”唐庆听罢立刻满脸堆笑,那笑意过于灿烂,显得有些虚假,又像是在有意掩饰着某些不安:“绛秋姑娘嘛,小的正想跟少爷说这件事来着,绛秋姑娘半个月以前,遇到了一个西洋传教士,似乎是她的故人,就跟着那个洋人到南方去了,似乎是去了香港一代,还让小的跟少爷说她有她必须做的事什么的,不过也好,少爷也不必再惦念着他,反正若是少爷要跟这么一个来历不明地女人,老爷那边说什么也是不会同意的,这回绛秋姑娘自己走了,也是老天爷在给少爷指了条明路呀。”看着沈哲眼睛中的寒意越来越重,唐庆立刻闭嘴,低首不语。“老天爷帮我?”沈哲冷笑道,“你懂什么,她这个时候走,是坏了我的好事。”唐庆见沈哲的申请,立刻意识到“少爷”说得好事绝对不是什么儿女私情,说严重点儿甚至可以关乎到这位沈大公子的生死存亡,粗糙的手指在腰带处摸索了半天,终于犹犹豫豫地从腰带里面抽出一个信封来,双手递给沈哲道:“少爷,其实绛秋过娘走之前曾留下过一封信给少爷,说或许少爷能用上。”连沈哲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用了多大的能耐才强压住自己的怒火,没在这个老仆面前爆发出来。沈哲接过信件,心里还有些惴惴不安,他此时倒是没有闲情逸致对美人的得而复失而伤春悲秋,在这个时候他更加担心的是,绛秋的这封信里是不是有他想要知道的内容。如果有固然最好,如果没有他也只能另想办法,至于这另外的办法,他心里面却还是一点规划都没有。沈哲正准备将信奉拆开,却听见唐庆又说:“少爷,恕小的多嘴,小的以为现在比起这个来说,恭亲王那边已经派人来请少爷很多次了,说是让少爷一回来就过去一趟,似乎有要事相商。”沈哲终于忍不住了,低叱了一句:“你早干什么去了,才说。”策马赶到恭亲王府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门房似乎认得沈哲,将他引到了正厅,一踏进厅堂,沈哲就看见了一个熟悉身影,那身影本来是背对着门,不安地踱着步子,听见背后有声响便转过头来,只是这个身形和脸庞并不属于这座王府的主人——恭亲王奕,而是如今的大清正如日中天的另一位亲王——醇亲王。而让沈哲没有想到的是,就连一向飞鹰走马,不涉政事的恭亲王世子载澄,竟然也坐在一边的木椅上,眉头紧锁。意识到了事态紧急,沈哲只是向醇亲王草草行了个礼。醇亲王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问道:“京城的事,沈大人想必在路上已经听说了吧。”沈哲虽然知道此时非同小可,但是具体是什么却并不得而知,只有苦笑着摇摇头。醇亲王有些急了,想来这个少年还是在朝中根基不深,要不然就算在外省办事,京城有个风吹草动也得要让他知道才是,还是,这位沈大人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还有心跟他装傻充愣。于是道:“沈大人难道没有对近来京城的那个方士有所耳闻?”“只是一个神棍罢了。”沈哲一愣,心下有些疑惑,要说那个方士,对他来说是个定时炸弹,那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所谓的西藏方士,极有可能是绛秋的兄长,而自己的真实身份恰恰又握在这个人的手里,这个人对他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潜在威胁,而对于朝廷而言,此人不过就是一个方士,何以至于让醇亲王甚至是载澄这样的公子哥儿也如临大敌。醇亲王摇摇头道:“本王一开始也以为是一个普通的神棍罢了,但是自从此人被请进宫中,皇上就对他深信不疑,本王本以为皇上年纪小,容易受蛊惑,满朝文武也到圆明园请圣母换太后出来主持大局,可是圣母皇太后召见其人之后,亦是惊为谪仙,深信不疑。国之大事,皆先卜之,皇城之内,乌烟瘴气。民间都说,这是秦末的亡国之诏。”沈哲轻点了一下头,心下明白了个大概,此时的同治皇帝载淳虽然还没有想当年秦始皇那样,焚书坑儒,四处求贤,但是亲近方士,本身就已经犯了皇帝这个身份的大忌,更是犯了满朝文武心里的忌讳。大清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好不容易将将安定了下来,大臣们都养成为防微杜渐的习惯,稍稍有一点不好的苗头,都浑身不舒服。想来,是想让他这个当今圣上面前的第一红人出面劝谏,虽然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吐蕃先知很是忌讳,但是沈哲心里也很明白,在这样一个时代永远东不要用所谓的道义或者是道理来质疑神力,其结果往往是以卵击石,这样的后果很容易遇见,因为至少从表面上来看,神力可以无条件地带给人好处,充其量让你掏钱做几场法事,但是道义看的往往是自身的修为,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人本就不是自虐的物种,能靠钱财瞬间打发的事情,绝对不会想要耗费个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去修为,对于有钱人更是如此,因此这滩浑水,或者说现在正是这汤水最浑浊的时候于公于私他都是不趟进去为好。于是道:“若是王爷认为下官可以让皇上改变主意的话,那下官怕是担不起这个重任。”“沈大人这……”醇亲王心中有火,但又不好发作,只是在心里埋怨着到底是一个汉人,对他们爱新觉罗家的江山果然是漠不关心,出了这么大的事就像没事人一样,身在清廷心在汉,说不定哪天要是有汉人揭竿而起,这帮湘淮党人士还会云集景从,一起把他们这些“异族人”给赶回黑龙江老家呢。沈哲没想到醇亲王想得那么多,只是瞅了一眼载澄说道:“王爷恕罪,下官说这话,并不是下官想要明哲保身,只是下官虽然近年得到皇上的器重,但是对于皇上而言,下官不过仅仅是一介臣子,但是澄贝勒对于圣上而言则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情同手足,连澄贝勒的劝谏都没有用,难道下官说几句话会管用吗?”醇亲王还想说什么,却见一直沉默不语的载澄站起身来,道:“七皇叔,沈大人说的不无道理,依侄子来看,皇上此次似乎是中了那神棍的邪。”载澄顿了顿,似乎是还知道什么隐情,却不知该不该说,犹犹豫豫了片刻之后终于还是决定跟眼前的一个亲叔叔,一个挚友开诚布公:“七皇叔和沈大人有所不知,这次那个神棍的名声之所以可以上大天听,得到圣上的召见,是因为此人在不久前曾经算出一卦曰‘东南之地,岁在甲戌。有客东来,曲水方止。’卦辞明显,年内东南之地会遭东来之敌的侵犯,皇上和太后都以为此客当时海之彼岸的美利坚无疑,我大清数年来未有战事,而国运方兴,若此时与美利坚开战后果定然不堪设想,从卦象来看似乎此客被止,但是满朝上下亦不知‘曲水’作何解,而以卦辞看,若有‘曲水’可止,而没有‘曲水’就难止,皇上是以惶惶,而仰仗神力。”沈哲心沉了一下,想来这老头儿还当真有一些未卜先知的功力,说的竟然跟自己的记忆相差无几,只是朝廷上会错了意,把这个东来之客想成了远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利坚而不是邻国日本。于是道:“下官以为,美利坚其国终其内战不过十年,此时东侵大清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过,正所谓未雨绸缪,若是皇上当真信那神棍的话,而加强东南沿海之防御,对我大清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醇亲王心道,这加强东南沿海的防务那不是明摆着就是加强湘淮军的实力,再说明白一点儿那就是直接提升沈哲的生父沈葆桢的地位,你沈哲当然欢欣鼓舞,想挖大清国的墙角,在本王这儿可是行不通的:“沈大人所言有理,不过海防之事那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如果急功近利,非要一蹴而就,那必然得要依靠重税填补军费,怕是又会引起乱民哗变,况且,前阵子我大清在边境有得罪了俄国人,这塞防也是重中之重。更何况,游方之人,大多贪得无厌,哪里有点到为止的,朝中有此妖人在,只怕国亡无日矣,沈大人身负皇恩,怎可袖手旁观之。”沈哲拱手道:“下官安敢负于皇恩,只是如今皇上被妖道所迷惑,下官多说无益,倒不如从长计议,王爷不妨想想,若此人不过是一介江湖术士那所言所为些虚张声势的伎俩,不过多时,自然是纸包不住火,所有谎言不攻自破,而皇上正当年少,又不会当真对此执迷至深,这事情过了便也过了,日后各位想起来,多半也不过只是一个小摊,又何须过分担忧,当然,如果此人所言皆属事情,那边真的是神仙下凡,天佑我大清,又有什么……”要说这个吐蕃先知,对于沈哲来说当然是大大的不妥,不过如今他的首要任务是向这个多疑的醇亲王证明自己对大清王朝的绝对忠诚,也不放说两句为这个老对头开脱,更何况这件事关系到他的重大秘密,他自然是想自己暗中解决,不想别的人来插手,以免有些不足对外人道的事物节外生枝,因此,至于醇亲王和朝廷大臣之流,还是对此人关注得越少越好,于是努力将是太形容的并不严重,可沈哲的“不妥”二字还没来得及脱口而出,就被另外一个声音打断。——“不是神仙,是妖孽!”这个声音浑厚有力且底气十足,只有见惯了大场面,并且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心安理得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当仁不让,不是恭亲王还是谁。沈哲转过身,见恭亲王面色阴沉,似乎是如临大敌,便不再多做无谓礼数,只是草草拜了一拜,恭亲王姿势没有在意,径直走到主座坐下,受不自觉地有些发颤,似乎气愤之余,还有一丝余悸,恭亲王喝了口冷茶,定了定心神。重复刚才那句话道:“不是神仙,是妖孽!”醇亲王见到这幅景象,立刻意识到了事态严重,心道他的六皇兄可是在凶神恶煞的洋人面前还能气定神闲,不失大清国的体面,现下不过进了趟宫回来,却成了这副模样,难道那个番僧比洋人还厉害。急急问道:“六哥可是见到那个番僧了?”恭亲王点点头,又摇摇头:“那可不是一个和尚呀!”载澄起初有些不屑,听到这话,心下也是毛毛的,只觉得脊背上的汗毛都熟了起来:“难道还不是人吗?”“普通的人能招魂吗?”恭亲王瞥了一眼自己的儿子,幽幽地问。载澄闻言哂笑:“招魂这种雕虫小技,孩儿随便出去转转就能为阿玛寻个十个八个出来。”恭亲王冷笑:“自称招魂的江湖骗子自然多,可这个人不一样,不说别的,普天之下有谁能把先帝和皇阿玛的声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众人听到这话都不免冷然,若然只是说了一些极少为外人所知的宫闱秘事倒还不稀奇,毕竟皇宫之中人多嘴杂,有什么事情要外人不知道还真是不易,只是道光、咸丰而外皇帝向来都是深居简出,普通老百姓别说听到皇帝的声音,就连见着皇帝的面怕是也没有的,而这个外邦番僧,又从何得知,还能模仿得连恭亲王也难辨真伪。沈哲皱着眉头,他对那个老头儿的这些本事儿并不觉得奇怪,只是奇怪于他究竟为什么要接近皇室,若然是为了他所谓的那份地图,可是沈哲也早已言明,那份地图多半是毁了,而且就实施情况而言也的确是毁了,而且虽是先帝咸丰的遗诏,但皇室之内除了慈禧太后恐怕对此事有所耳闻了解的人也是屈指可数,连同治皇帝说不定也是未曾知晓,更何况知道又怎么样,那份地图对于整个爱新觉罗家族来说不过只是一份流落在海外的“先帝遗诏”,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而且这份地图的残卷也是在他沈哲手上的。众人又为此事参详了一番,却也始终没有一个对策,研究来研究去发现似乎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大清帝国的命途似乎也只能这般听天由命,沈哲中间随便找了借口出去了片刻,将绛秋那封信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看来绛秋还未走时,这个番僧已经在京城里有些名声,别人不知道这个“先知”从何而来,她和沈哲自然不会不清楚此人的真实身份,本来就想着如何避一避这风头,恰巧就碰见了从前收养她的那个传教士,自然就跟着道香港躲避。对此,沈哲觉得倒也无妨,虽然他并不想让家中干预自己的私事,但是婚姻大事,他自然也得禀报一声,既然绛秋已在香港,那他但凡有空南行,带着未婚妻拜见父母也方便许多。不过这封信对于沈哲来说最大的价值,莫过于绛秋写到她的兄长,据绛秋所言,他的兄长在幼年时期的确曾经是族中先知中的一个,只是和所有先知一样,预见未来之事的能力在六年前消失了,知道最近,又能勉强看见一些未来之事,至于她的兄长为何要接近皇室,她也不得而知。沈哲心中知道了个大概,想来六年前这些先知之所以会丧失本事,多半是与自己打破了这个时空的原有轨迹有关,而至于最近之事,大概是这个时空的轨迹已经逐渐规划出了新的一条。既然仅仅只是一个“先知”那事情可就好办多了。恭亲王看出沈哲似乎是有什么事情要私下里说,便随便安慰了一下从小就没什么主见的醇亲王,又打发自己的儿子送醇亲王回府,载澄一向不喜欢和自己的父亲独处,况且还是在如今这么紧张的气氛下,听见恭亲王的命令简直是如蒙大赦,当下笑意盈然地送自己的七皇叔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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