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chun和蛮子相互笑了笑,回过头看那女酋长真的是苯人,居然到现在还没有点完人。干脆刘chun在一旁数了起来,他将所有人都数了一遍。嘿!人还不少,共计有98人,其中18个小孩,剩下80人,不算自己40男人,40女人,刚刚好配成对。不过把自己算上,就刚好多了一人,那就把丑鬼去掉吧。等这刘chun点完一遍还胡乱想了一阵,女酋长才把人数点完。也总算开始吃饭了。晚上吃饭的次序,把刘chun重新排到了第七位。第一位依旧是丑鬼,第二位是女酋长,第三名是盐娘,第四名是蛮子,第五名是石匠,第六名是叉着一窜鱼回来的小个子,刘chun把他叫做渔郎,第七名才是刘chun。吃过饭,天还没有黑尽。丑鬼已经在洞里点燃了篝火,许多壮男壮女开始围着篝火跳舞,不多久就开始分头找自己的相好,有了合适的人就双双对对的进了各人的小石屋。看到蛮子和盐娘进了小石屋后,刘chun有些松了口气。这蛮子要和自己争妹喜,自己还真没把握。等了很久见没人来和自己争妹喜,刘chun再高兴的同时也在疑惑,怎么没人来打妹喜的主意,是审美观不同吗?还是因为有自己这个**在一边看护着。这事也是以后才从妹喜嘴里知道,原来妹喜把神火给弄熄过一次,惹的丑鬼和女酋长勃然大怒,部落的众人也认为妹喜亵渎了神灵,不是女酋长暗地里护着女儿,怕是妹喜要被送到火神的祭坛上去了。不过从此族人都不喜欢妹喜,也看在妹喜还是个处女的份上,让她去侍侯刘chun这个族人们认为的火神的使者。不过当时,刘chun只是虎视耽耽的瞅着每一个男人。仔细的看护着身边温柔的抱着自己胳膊的妹喜。直到洞里四处都响起了哼哈之声,刘chun才想起该和妹喜进自己的“洞房”了。一走进自己昨天待过的那间洞房,刘chun有些汗湿的手猴急的抚摩妹喜的身体。妹喜清澈的大眼睛,让刘chun有些心虚的缩回了手。妹喜却笑了起来,坦然的脱了自己的皮围和花内裤。妹喜充满活力与朝气的美好**展现在刘chun的眼前,让刘chun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他紧张的用手摸上妹喜的双ru,笨拙的手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手中柔和温暖的感觉,使刘chun像在梦里一般。两人笨拙的戏耍了一阵,刘chun在妹喜的帮助下脱掉了全身的衣服。他小心翼翼的试着压在了妹喜的身上,刚开始那皮肤间若即若离的感觉,让妹喜痒的笑了起来,清脆的笑声让刘chun放的开了些。刘chun感受着身下凹凸有致的身体,这让他的大脑陷入了片刻的停顿,只感觉一切都在旋转。他昏头晕脑的往妹喜的嘴唇吻去,当含住妹喜的嘴唇那一瞬间,他恨不的时光可以停留。连身下的妹喜也感受到这特殊的气氛,停止了笑声。慢慢回应着刘chun。洞里的温度开始燃烧起来。在妹喜的指导下,刘chun伴随着妹喜“啊”的一声惊呼,进入了妹喜的体内。一团火热笼罩着刘chun,让他只觉得就此死去也值了。那飘飘yu仙的感受,让他明白了为什么诗人会说:“只慕鸳鸯,不羡仙!”。他紧紧的搂着妹喜的身体,察觉到妹喜的疼痛让刘chun停顿了下来。两人就这样一动不动的紧密的结合在一起。直到妹喜的下身主动的扭动起来,刘chun才大胆的弛骋起来。仿佛飘荡在白云之上,照shè在温暖的朝阳里。刘chun拼尽全力冲向妹喜的身体,身下的妹喜尽力的迎合着刘chun。在这一刻,天地万物都黯然失sè,刘chun渴望自己可以融化进妹喜的身体里,他压抑不住的放声叫了出来。如果此时刘chun马上就会死去,恐怕他也不会有半点胆怯,还正可以应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值得。”*********褚黄sè的土地上,两瓣尖细的新绿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细嫩,那丁点大小的叶片,跟周围泥土的颗粒差不多大,需要人趴在地上才能发现的了。在金sè的朝阳下,两颗苗芽似乎都在摇摆着身躯,贪婪的从太阳光中吸取着养分。当刘chun浇下了陶碗里水时,小苗更是显的越发滋润了,水慢慢的渗透在泥土里,像是被口渴的人一下子都喝的jing光。水、阳光、土地,刘chun欢喜的看着自己的红薯苗。一周的时间了,它们终于钻出土地,在刘chun的心里萌发出希望的种子。这些天刘chun最仔细的呵护着它们,总算有了收获。妹喜也感受到刘chun的喜悦,欢喜的搂着刘chun看着地上的红薯苗。这些天,刘chun除了在照顾红薯苗的时间,更多的时间是在专心的学习这里的语言。他的另一个重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这里的语言,只所以能学的这么快。主要是部落里对话的词汇太少,总共就那么二、三百个词汇。而且语言结构跟现代汉语除了更原始外,几乎没有区别。要说区别只是更朴素,更简单。刘chun推测这些人就是汉人的老祖宗,只是还在成型中。学会这里的语言后,刘chun第一件让妹喜帮他的事情,就是让妹喜给他做了刀鞘和匕首鞘以及枪套。因为这件事情,刘chun还给部落里发明了一件十分重要的工具“骨针”,线的问题部落里的人各有绝招,有的用树皮搓成细绳子,有的用头发搓成,也有的用动物皮的细毛搓成。这件事情之后让刘chun在部落里吃饭的位置往前靠了一位,升成了第六位。而妹喜也用骨针在给刘chun缝了刀鞘这些东西之后,给他缝了一件露出半边胳膊的兽皮上衣。刘chun把他的皮夹克换了下来,穿上这件时髦的鹿皮袒肩“时装”,不管从材质到样式,都比现代时装还要厉害,至少还是一件古董级的东西。在妹喜的带动下,部落里的妇女也就刮起了一股缝衣服的风,让蛮子这些人也跟着沾了光。随着刘chun在部落里地位的不断提高,他也想跟着蛮子他们出去打一打猎,认识一下这里周围的环境是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