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重新振作因为温度的不平衡,才有了风雨;因为大地的不平衡,才有了河流;因为太阳照射的不平衡,才有了万物生长的春夏秋冬;那么因为人生的不平衡,才有了我们绚丽的生命;因为世界的不平衡,才有了不屈的坚强。王风再一次呐喊:让丧尸危机爆发得更猛烈些吧!自己被唐龙丢弃了,就把这当作是一次挑战吧。挫折的和压力并非总是坏事,只有在挫折和压力下,才会自己的发掘潜能,做到自己认为做不到的事情。只有在压力和挫折下,生命才会像喷泉般生生不息。如果做出一个快乐的样子,你就会快乐起来。如果做出一个颓废的样子,你就会萎靡不振。如果做出一个振作的样子,你就会振作起来。现在自己处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将要如何走下去。很快,王风就把心里的阴霾统统扫光。怕什么,大不了一死,二十年后,我又是一条好汉!王风干脆将半个馒头吃了个精光,搞不好运气不好,遇着了大量的丧尸,那么就连吃馒头的机会都没有了。王风没有直接下山,而是攀上了山顶,一揽众山小!远处的天边,两架武装直升机和地面卷起的一路灰尘渐渐远去,最后消失不见。唯留下天边那凄艳的晚霞,似乎也在滴血,哀叹着莫大的繁华世界,变成了丧尸横行的人间地狱!虽然这座山是这里最高的一座山,但是依旧不能完全看清山下的情景。这里的山都是连绵不绝的起伏,只能看到山腰至山顶,并不能看到山谷的情景。山谷里是否有村庄和人烟,这点丝毫不用否定,从刚才唐龙的机械化部队传来的枪声判断,山谷里丧尸的数目应该不少。太阳渐渐的落入了山里,光明缓缓的被黑暗取代。只要太阳全部下山,这个世界,将由丧尸主宰!现在下山,无疑送命!王风找了个平坦的地方,仰面躺下,双手交叠垫在脑袋下面。双眼看着苍穹里的点点繁星,月明星稀,算算日子,今天正好是十五。明亮又溜圆的月亮依旧,似乎人间的悲欢离合不会影响月亮的情绪,该圆依旧圆,该缺依旧缺。王风把这段日子的经历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一切就跟做梦似的,仿佛一切昨天才刚刚发生。这样高又少有人迹的山顶,丧尸是不屑上来的,所以王风处境还算安全。只要不弄出声音,山下那些游移的丧尸是不会注意的。虽然很困,但是王风知道自己不能睡死。一方面如果睡得像死猪一样,人就彻底的失去了防御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睡觉总是打鼾,声音虽然比不上书上讲那夸张的打鼾似打雷,但是王风的打鼾声音也不低,足以惊动山下的丧尸。普通的丧尸也许无法上来,但是那些变异的动物丧尸就难说了。如果现在能有老厨师弄的土豆丝和白米饭就好了,王风十分的回味,可惜已经不可能了。老厨师被唐龙带走,该那臭老头享口福了。缓缓闭上眼睛,竖着耳朵仔细聆听,大地似乎沉睡,世界似乎沉睡。才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喧嚣了几千年的夜晚总算恢复了它本来的宁静。可惜这又不是一种普通的静,而是充满危机的死静。无数的丧尸像恶鬼般在黑暗的摸索,只要被抓住的生命,休想逃脱!王风有些庆幸,幸好自己是孤儿。连自己的爹娘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此刻不用十分哀伤的去想念他们。只希望他们在天有灵,能够保佑自己能够东山再起。休憩了一会,王风的精神好了许多。可是半个馒头能够提供的能量实在太少,而且口也渴的厉害。即使今晚能够平安的在山上休息一晚,可是到了明天,自己还有力气再爬起来吗?现在下山,山下的丧尸依旧,明天下山,山下的丧尸仍然依旧。想到的事情,决定了的事情,最好立即就去做。不要把希望寄在明天,因为明天是永远也不会来的!于是,王风决定,无论山下的情景如何,自己都要下山!虽然是晚上,但是有明亮的月光,十几米以内的东西,还是能够看清。突然,天空传来阵阵扑扑的扇动翅膀的声音。王风连忙抬头一看,只见一团黑影从山下的某个黑暗角落飞起,竟然直接朝着山顶飞了过来。莫非自己被丧尸鸟发现了?王风急忙躲进一人多高的草丛,右手紧紧握着刺刀,全神贯注的听着声音,判断着距离。近了,王风看清楚了,是一只野鸡。或许是命运作弄人,野鸡不偏不斜的,正好掉入了王风藏身的这草丛。野鸡没有意识到这草丛里还有人类,只知道自己的小宝宝还待在这里等待孵化。丧尸危机爆发前,十多年的混混打架生涯造就了王风非凡的身手。王风几乎是凭着感觉就下了刀,刀身传来轻微的噗一声,说明已经得手。野鸡被王风一刀切断了脖子,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扎进了草丛。咦?怎么有股新鲜的血腥味?王风将刺刀放到鼻子下面吻了吻,确定是鲜血的血腥味。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只野鸡没有受到感染。真是太好了,想啥来啥!王风连忙在草丛里将野鸡捡起来,仔细的检查了一便,除了脖子上的新鲜伤口,并没有其他伤口。而且野鸡的皮毛还十分的顺滑,王风确定这只野鸡是给自己送给养来了。一时间,王风得意忘了形,提着野鸡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哪想着野鸡为什么会偏偏飞到这里来。结果,王风刚走两步,脚下就传来嚓嚓的破裂声音,似乎什么东西被王风踩碎了。王风扒开脚下的草,收回腿借着月光一看,自己踩着了一个野鸡窝,里面三个野鸡蛋被踩的粉碎,蛋清和蛋黄全部流进了泥土。呜~~~~~王风十分恨自己的腿,一顿饭就这么没了!算了,没有必要为无可挽回的事情哭泣了。就像这充满丧尸的世界,你再怎么哭泣和生气,它依旧是人间地狱!有了这野鸡,看来暂时不用下山了。可是到底该不该生火?火光可能会吸引丧尸的注意。这些天见了太多的丧尸,王风一想起吃生肉,胃就一阵恶心,忍不住就要呕吐。试了几次,王风都没能将生肉吃进嘴里,反而把嘴里弄的十分的苦涩。算了,还是生火吧。既然暂时不能吃生肉,那么就吃烧烤了。丧尸来了,将自己吃了,那么自己也还可以做个饱死鬼!山顶的枯草十分的丰富,不一会王风就堆积了一大堆。三下两下拔了鸡毛,用刺刀掏了内脏,用根湿棍插着野鸡就烤。才一会,野鸡就烤的香喷喷的。王风不禁对自己的厨艺大加赞赏,看来自己很有做厨师的潜力。可惜王风狠狠的咬上一口时,却发现嘴里清淡无味,原来没有放盐。吐了就太可惜了,毕竟是冒着被丧尸发现的危险烤的。不过这肉还带着淡淡的清香,还不是特别难吃。啃光了野鸡,胃被撑的满满的,看来明天不吃饭都没有问题了。王风又仔细的听了听山下的动静,似乎和刚才不一样,好像有什么东西爬上山来了?难道是丧尸?王风连忙跑到一个视野好的地方一看,月光下面,一群模糊不清的东西正在迅疾的爬山。用脚指头也能想到,肯定是火光受到了丧尸的注意。一阵夜风吹来,王风突然发现身后火光明亮,转身一看,却见着失了火。带着火星的灰烬在夜风下,引燃了枯草。如此大的风力,要想扑灭已经不可能了,火势正在强劲的风力下,以恐怖的速度向四周蔓延着。草,没想到我王风今天也放火烧山了。在丧尸危机爆发前,放火烧山可是项很大的罪名诶!俺的妈也,俺可不想做烤猪,快逃!吃饱了的王风,浑身是劲,两只脚快的像风火轮。想当年,多次打架打不过,都是靠着双腿跑掉的。次数一多,速度自然就练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