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诩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站在遍地黄沙的沙漠小镇中,烈日当空,刺眼的阳光让他的双眼一时难以适应,齐冰就在他身边,同样以一种茫然的眼神观望着四周的环境。“原来如此……是这么回事……”猫爷用手摸着下巴,脸色变得非常难看。王诩和齐冰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了一块木牌,那木牌就立在镇子尽头的路旁,上面的字很大,写的应该是小镇的名字――bozite。“你又明白什么了?”王诩问道。“这次的鬼,名叫查理?曼森,生前的职业是个神父。”猫爷一边说着一边往前走,并且挥手示意王诩和齐冰跟着他。“我们此刻身处德克萨斯州的沙漠中,这个叫bozit的小镇……严格来说,在八十多年前已经消失了,因为某个事件,或者说某个人……”猫爷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一草一木,那些空屋、电线杆、甚至是垃圾堆。“嗯……这事儿说来话长,总之,情况非常不妙,你们也该注意到了,我们连灵识都几乎消失了。”经他这么一说,王诩才刚刚注意到,而齐冰仍旧面无表情,只是点点头。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小镇中心的教堂门口,猫爷第一个走了进去,整体呈长方形的教堂空无一人,阳光透过彩色的玻璃照射进来,却没带给人半分明亮谐和之感,相反,那绮丽扭曲的光线让人觉得很不自在。“果然没有吗……”猫爷看着礼堂正前方那空空的雕像底座,若有所思道。王诩这时忽然插嘴道:“我要是说,我做梦的时候来过这里,你们信不信?”猫爷回过头:“哦?什么时候?”王诩道:“就是昨晚你和老齐撬开我的房门把一杯水泼在我脸上之前……”猫爷对他的牢骚不以为然:“说说内容。”王诩回道:“我那时也是来到了这个镇子上,不过时间是晚上。我四处转了转,没发现人,教堂这里我也来了,那个空的雕像底座我有印象,再然后我就上了那边的高地。”他说着就走出教堂,齐冰和猫爷跟在他身后。“看那边,有幢房子看见没?”王诩指着远处的那片高地。齐冰有点疑惑:“怎么是古典的英式建筑……”王诩道:“我也纳闷儿呢,难道这镇子里住了个英国老财主?”猫爷立刻否定了他:“这不可能,这个小镇很穷,我们面前的这个景象应该是1924年时的bozite,当时汽车、收音机等等都已经成了许多美国家庭的必需品,而这个小镇却依然只有马匹,连辆汽车的影子都看不见,简直像仍旧停留在西部拓荒时代一样。再者,那个时候的美国已经不再处于‘进步时期’,在一战结束后的十年里,是属于商人阶级的时代,社会文化是一种无感情、无生气的状态,也就是所谓二十世纪的过度开发时期,紧随其后的就是后来那灾难性的经济大萧条。可是你看看这里,临街的商店都屈指可数,这个镇子的贫穷完全是写在脸上的,基本上算落后地区的典型代表了。像这样的地方,是绝不会出现那种建筑的。”王诩又指了指远处的房子:“喂……那你准备怎么解释那个?”“很简单,那是这里的人死光以后才出现的。”猫爷道,“继续说你的梦吧,你还看到了些什么?”王诩接着道:“然后我就穿过那片小树林,接着是爬坡,最终到达了你说的那个人死绝了才出现的房子面前,再后来,我看到玻璃窗上有个人的手划过,他正在用手指死抠玻璃,发出非常难听的那种声音,我也不知道他是人是鬼,反正我当时在梦里浑浑噩噩的,可能潜意识里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所以我就冲进了屋子。”齐冰见他不说了,问道:“再后来呢?”“我被水给泼醒了呗。”王诩耸耸肩。猫爷想了想:“也就是说……你已经来过这里一次了。”“什么?那不是梦吗?难道我们现在也是做梦?”猫也摇头:“不,此时此刻,我们三个的**和灵魂确确实实全都在这里,而昨晚……你却只有灵魂进来了,时间正好是查理?曼森行凶的时刻,你看到的手,应该是属于路易斯湖酒店那四个死者其中之一的。”齐冰道:“这究竟怎么回事?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了?”猫爷指了指远处那沙漠中的豪宅:“边走边说吧。”王诩和齐冰只好闭嘴跟上,他们俩可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猫爷理了理思绪,开口道:“首先来说说时间地点吧……这个空间,应该算是鬼境和神之结界的融合体,入口就在路易斯湖附近。我们眼前的这个镇子,是1924年的bozite镇,小镇上的人已经全部死绝,而时间,就在这一刻定格。然后就是关于那个鬼魂了,你们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其实结合文森特的第一个提示,答案就很容易得出了,那就是‘伦敦’,我这辈子只去过一次伦敦,发生了不少事,不过文森特想让我去联系的只可能是锥伯的事件。既然如此,我就可以得出一个十分合理而且看上去很正确的结论――这里发生的事情,和开膛手杰克案件本质上是一样的。根据我个人对于历史上各种变态杀人魔案例的研究,查理?曼森和bozite小镇这两个名字早就在我脑子里了,当看到这个小镇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同样是一场血洗,一场祭祀。这个查理?曼森可能比锥伯更加可怕,锥伯是工具,而曼森……就不止那么简单了。1924年发生在这里的屠杀,仅仅是一个前奏,那并不是真正的血祭,只是为了造就一个恶魔必经的仪式而已。真正的血祭应该是很严格的,杀的人未必要很多,但冥冥中有某种规则,在结界里死去的每个灵魂都有特殊的意义。所以,真正的血祭就是现在,二十一世纪,就发生在我们眼前,一个蛰伏了八十多年的嗜血魔头,终将在此完成他的使命,昨晚的四个,半小时前那两个……我想一切才刚刚开始。”王诩越听越觉得不妙,那锥伯老兄生前也就是个欺男霸女的角色,死后才过了回连环杀人案的瘾,但这个曼森似乎在活着的时候就一个人把全镇人都给毙了,现在还得到了神之结界的力量,那他还不翻了天?“喂……那第二个提示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教你如何开挂把曼森干掉?一定是了吧?我们现在灵能力都没了,不开挂可就顶不住了……”猫爷冷笑一声:“第二个提示?哼……‘伍迪的话’吗?那句原话我就不告诉你了,反正基本意思是,根据地狱的某份名单显示,我就要当爸了。我现在再想想,当时他那句话还真是大有文章,‘根据地狱的某份名单’,哈!我儿子的灵魂果然不是来自天堂呢……那也就算了……但我怎么也想不到,当年老希出生前半年多,开膛手也只杀了三五个,现在我儿子出生前的血祭,居然已经死了六个了……”王诩的下巴好像要脱臼了,两个提示,血祭,这眼前的一切,没错!这家伙的推理严丝合缝……他儿子绝对是个混世魔王!写到这儿,我说个题外话……一般来说,但凡皇帝之类的人物出生前,都会有点儿所谓的“异象”,不是他爸妈做些噩梦,就是屋里有红光,天上流星雨等等……比如刘邦老兄――“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於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各位观众,请注意了,这段话可是史记上的,司马迁老师您这么干……我觉得真不太好……要是有人没看懂,我就粗略地解释一下刚才的文言文,也就是说呢……刘邦这哥们儿,是其母与蛟龙神交而产之,其父就是见证人,这真龙天子之说,可谓言之凿凿……好吧,刘邦,你赢了,汉史这么修法,给你老爸修了顶如此“高贵”的绿帽子,我只能说……算你狠。我们可以再举个例子,朱元璋老兄,太长的我就不引用了,且看这段――“母陈氏,方娠,梦神授药一丸,置掌中有光,吞之,寤,口余香气。及产,红光满室。自是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辄奔救,至则无有。比长,姿貌雄杰,奇骨贯顶。志意廓然,人莫能测。”好吧,修明史的各位,你们的脖子上都有刀架着,我懂的……撇开龙的儿子刘邦和一出生就霸气十段,且疑似拥有火焰果实能力的火拳朱重八不谈(真不知道以后面这位的资质,为什么年少时还要放牛)。其他的帝王也多有天神下凡的征兆,赵匡胤、铁木真、李世民,历朝历代,神人不断,且前赴后继。最为让人震惊的是……这些说法大多出自正史。因此我只能说,教科书这东西吧……千万不能不动脑子,照单全收……那么回到我们的故事中……以看小说的视点出发,我们还是什么都信了吧,既然帝王将相出生前有异象,魔头们自然也不甘落后。猫爷的儿子,注定不是个省油的灯……齐冰这时插嘴道:“你们说的神之结界,还有锥伯、伦敦这些事我都不知道,能不能解释一下?”猫爷道:“等有空的时候我慢慢说吧,让王诩来讲是讲不清楚的。”这倒是真的,关于天堂、地狱、神之类的内容细节,只有等猫爷过滤掉以后,重新组织语言,才能尽可能多地把“安全的信息”告诉齐冰。王诩忽然道:“那什么……其实我在梦里也注意到了,你们有没有觉得,这树林……散发出尸体的味道。”“切……还用你说,臭成这样,闻不到我成蛆了。”猫爷回道。齐冰停下了脚步:“不对。”猫爷和王诩都回头看着他,“怎么了?”齐冰的表情未变,可冷汗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我闻不到!不止是你们说的尸臭,我什么都闻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