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安县西乡后沟村,村霸色狼李洪贵罪恶累累,有据可查:打死6人,诱奸、**幼女、少女和成年妇女98名,打残人12名。在上千户人家的村子里,由十几岁到四十几岁的,凡是有点姿色的,几乎都被他奸污过。貌美如花的年轻媳妇郭秀秀,当然也难以逃脱,李洪贵奸污她之后还向她提出要求:我什么时候来,你什么时候得好好伺候我。郭秀秀说:“我要告你!”李洪贵大笑一声,说:“法律是网,是网就有洞,是洞就能钻。我钻就没事,你钻就脱皮!”(2001年第7期《民主与法制》下同)李洪贵是怎样钻法律的洞,而为什么还会“没事”呢?他霸占郭秀秀就是最好的说明。郭秀秀在村镇边开个饭店,李洪贵怀着色欲做常客,有一天竟动手捏郭秀秀脸蛋,被对方指着鼻子骂了半天。李洪贵未达到目的,就到上头走了一趟,乡里就派人查封小饭店,罚款8000元,理由是“占道经营”。郭秀秀多次到乡里和县里告,都告不赢,乡里隔三岔五登门催款:“罚款合理,必须交!”郭秀秀的丈夫王顺子是个憨厚老实而又怯懦的人,明知斗不过人家,只好含泪别妻,外出打工。李洪贵趁虚而入,郭秀秀只要把他往外赶,乡里就来催收“罚款”,不往外赶时,乡里就不来人催款。郭秀秀哭着问李洪贵:“你到底想干啥?”李洪贵说让郭秀秀陪他喝一顿酒就行。郭秀秀没法,只好打酒买菜,哭着喝着。不知李洪贵使了什么,郭秀秀竟不知不觉醉得不省人事,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和李洪贵光着身子睡在一张**。她大骂,李洪贵却笑着说:“你再大声些,喝酒的事人都知道了,这事也得让人知道!”说着,还光着身子跑到门外大叫:“我和郭秀秀睡觉了!”郭秀秀只好哭求:“行行好,放了我吧……”李洪贵还说:“你敢告我?我就说你为了免去那8000元罚款来勾引我的!”就这样,郭秀秀被李洪贵霸占了两年。王顺子曾向李洪贵哭求道:“李爷,你就此罢手吧……”李洪贵把王顺子拖到门外当众打得口鼻流血,还说:“我想弄谁就弄谁,他王顺子还敢来求我?找死!”当晚,又当着王顺子的面把他妻子郭秀秀的衣服扒光,发泄兽欲。王顺子曾带着妻子逃到洛阳打工,李洪贵和乡官们又赶到洛阳,以“逃债”为由,搜去4000元,并将夫妻二人绳捆索绑带回来,李洪贵以“逃债”罪把王顺子关押在乡里,怕郭秀秀再“逃跑”而亲自日夜相“陪”。关押王顺子应该,因为他“逃债”;奸郭秀秀不违法,因为是同奸。———这就是法律为李洪贵敞开的洞,李洪贵只要钻这个洞,就可以随心所欲,任意欺男霸女。法律没有为包括幼女、少妇在内的100多良家女子敞开讨还公道、雪恨洗耻的大门吗?没有。村民们不是没有往上告过,上告者少说也有50多人,但从乡里告到省里,都没用。法律之洞为什么对邪恶者敞开?法律的大门为什么对善良者紧闭?很清楚:因为高于法律的权力在抑善扬恶———李洪贵的儿子当官从乡里当到县里,乡里的大官小官都是他们的亲戚。法律大门的紧闭,使憨厚老实而又懦弱的王顺子成了妻子期望中的男子汉:2000年的最后一天,向奸污过自己的妻子而睡熟在妻子身边的李洪贵,举起复仇的菜刀,狠狠地砍了几十下。这一下,法律的大门终于被打开了,但是,却不是让善良的众多受害者扬眉吐气,而将是王顺子的死刑!尽管村上几千名群众联名上书,按着几千个血印要求法律免王顺子一死,但怕办不到。所以,我们不明白:该杀的人,到底是让法律为邪恶敞开洞、为善良者关紧门的人,还是被逼得走投无路的人?王顺子走投无路,铤而走险,杀死仇人,为民除害,伸张正义,其行为当与正当防卫等量齐观,王顺子有什么错?为民除害,哪怕采取暴力的手段,又有什么错?特别在中国这个司法制度极度不完善的国度里,我认为弱者采取任何抗议强者的手段,甚至杀人放火,都是可以被理解的,都是为共产党的伟大前途着想,不是吗?王顺子是英雄,虽然这个称呼是被漫天的邪恶逼出来的。社会不能伸张正义,我不得不自作主张,如果我王顺子的菜刀不砍向禽兽,那么禽兽醒来的时候,同样会把魔爪伸向我。等所谓的狗屁法律与正义来临的时候,我王顺子不是早被那禽兽大卸十八块了吗?为防患于未然,为了更多的女性免于恐惧的自由,为了共产党的事业长期稳定发展下去。王顺子豁出去了!生不逢时,又不逢地,这个本来老实憨厚的农民,却沦落到杀人犯的悲惨境地。但是我不因王顺子的被判死刑而感到悲哀,自古为正义而死的人还少吗?我只为王顺子的“英雄行径”而感到骄傲。中国,你想让爱你的好人活得痛快,你就得让害你的坏人活不下去!否则,当你把好人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你养的那些坏人的死期也就不远了!我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