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免费的劳力很多,所以满金堂很快就盖好了。那些鲜卑人战俘们也很是高兴,因为童老大答应过他们,一旦盖好了满金堂,就给他们一个活命的机会。满金搂重新开张的时候,那些走货的商人大多前来捧场,本来他们对于黑猫将免费的午餐该成收费的,多少有些失望。但是进入满金搂之后,他们就明白,这钱,没有花错的地方。不光是酒菜比之前好了许多,而且还有女人歌舞助兴,其中雅味不亚于大汉的那些士大夫的宴会。而且,这些女人大多是明码标价,陪酒多少,弹琴多少,想要搂在怀里又要多少,写的清清楚楚。越漂亮的女人,价钱越高。但是服务绝对周到!童老大专门调来翠峰楼最出色的老鸨,对这些女人进行**,所采用的管理模式也是现代化的。更主要的是,满金搂的后面还有一个很大赌场,你如果想找点刺激的,可以去尝试一下手气。要是你嫌赌博都不够刺激的话,那么再往后走吧。满金堂后面的是一块面积约五百平米的空旷的平地。在这里,你将看见最刺激的打斗。如果你有钱,肯花钱,你就能决定别人的生死!这片空地是童军建造满金楼得时候就规划好的。露天搭设了一个擂台,擂台的周围都是一个个单人的席位。这个擂台,就是这些战俘活命的机会。每天晚上,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这里是属于他们的表演舞台。只要他们走上去,然后连续赢四场,还能走下来的话,他们就可以活着,并且得到一笔很丰厚的奖励,足够他们摆脱生活的窘迫。输了?输了就不用考虑了,因为这个擂台是无规则的,你如果走上去,想要终止比赛的话只有一个办法,要么让你的对手停止呼吸,要么是你自己停止呼吸。司吾先前坐下去的时候,还没有感觉到什么刺激。但是随着第一个战俘的脖子被对手扭断,一个鲜活生命瞬息消失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司吾真的感觉到自己内心的颤抖。先是恐惧,好奇,接着,一种强烈渴望涌向自己心头。司吾看着站在擂台上的那个强壮的鲜卑战俘,忽然想到,如果那战俘被人杀死之后,会不会也像一只死狗一般?所有的看客都如他一样,或者他们有人希望这个战俘继续和下一个对手战斗。但是他们都没有体会到那战俘现在的心情。焦虑,恐惧,兴奋,已经让那个鲜卑壮汉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他在台上疯狂的喊叫着,看着擂台下面,另一个战俘已经做好了上场的准备。那个战俘上场之后,壮汉由于先前搏斗了一场,体力消耗太多,很快就落入下风,被打的节节倒退。他的对手显然吸取了教训,加快攻击节奏,力图在短时间内将他放倒,以便保留体力。忽然,司吾听到一边的一个客人问道:“这是做什么的?”那客人拿起的是一把长约三寸的短刀,很短,算上刀柄之后,也就是一寸多长的刀身。如果刀扎进人体的话,除了放出点血,造成皮肉之伤,根本无法伤及内脏。黄狐答到:“这是刀啊,一万大钱一把。”司吾内心笑了,这么短的刀,在外面也就是几个大钱,黄狐却卖一万,当真是狮子大开口。话没说完,只听黄狐接着说道:“当然,这不是用来给各位削苹果的,你们买了这刀,可以扔到擂台上去,随便你们扔给他们中间的哪一个!”司吾还在愣着,但是那个问话的人显然比他沉浸的更快,掏出一块黄金来:“我买了!”一寸多长的刀,只要你能运用的好,在搏斗中可以占很大便宜的!那人把刀朝那壮汉扔去:“小子,把他宰了给大爷看看!”那擂台上的壮汉赶紧弯腰拿了起来,他的对手也过来抢夺,却被壮汉先拿在手里,反手一挥,在对手的肚皮上划了一条口子。司吾终于明白,这刀真的值一万大钱!因为那壮汉拿到这把小刀之后,战斗变的更加血腥,壮汉连续杀中对手两刀,虽然由于刀身的长度问题,并不能致命,但是就因为他的对手不会这么快死亡,所以擂台上的搏杀显得格外惊动人心。那人受伤之后,体力和速度明显不如以前了,擂台上的形势极度逆转,壮汉开始反击。买刀之人看见,大有一种主宰他们生命的成就感,哈哈笑道:“好!再给他一下!割脖子!割脖子一下就完了!”壮汉终于骑在他的对手身上,仿佛是为了答谢台下那个给他买刀的商人,一把抓起对手的头发,将对手的头颅抬了起来,短刀划过脖颈之处,整个擂台上马上洒出一片血雨来。壮汉还没有喘过气来,第三个对手就上台了。第三个见那壮汉手拿兵器,倒也不敢过分上前,而壮汉也抓紧时间想多调息片刻。“我也买把刀!”也不知道是出于对这种局势的不满,还是看新上擂台的那个家伙顺眼,又有一个商人甩出一万大钱来,把那刀扔给新上台的家伙:“杀呀!老子花钱不是看你们过家家的!”黄狐微微摇头,心中大叹还是汉人高明。如果把这三个人当做奴隶卖了,所得不过一万多大钱。但是现在,还有一个人还没上场,光卖刀就已经卖了两万了。还有进场费,茶水钱,这样算来,多赚了几乎五倍。而且人家花的还舒服。壮汉死了,被他的对手从肚皮上划了一刀,划开的肚子。虽然肚子破了,但是壮汉还希望自己能把握住最后的机会,想继续厮杀。可是他的对手也在众人的呐喊下早已丧失了理智,抓住从壮汉的伤口处流出来的一小截肠子,拼命往外一拉,拉出一米多长!壮汉还在动,双手抓住自己肠子的另一头,想塞回去。一直到他失去了最后一点力气,躺在地上。而他的对手还处在疯狂之中,还在往外掏着。并不是他本身残忍,是因为活着的那个人心中十分明白,自己没有能力连打四个!或许马上倒在这个擂台上的就是自己了。所以,他疯狂的折磨着壮汉的最后一口气息,在他的潜意识中,倒在地上的人,其实就是自己。就是这样的疯狂和血腥,才是童老大需要的卖点!司吾闭上眼睛,他感觉自己也有些疯狂了,这样的场面,他第一次见到!司吾同样非常的明白,以后,凡是走货的人经过朔方,肯定都会留宿一个晚上,因为这个节目确实不容错过!“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副手,看见面前这些兄弟了么?三千人,以后全部都归你管!”童军这样对典韦说道。典韦有些不敢相信:“全给我?那你呢?”童老大搂着典韦的肩膀:“典大哥,我们一起打天下,除了老婆我不和你分享,其他的,只要我有,你如果想要尽管开口!”童老大看着典韦的眼神,继续说道:“在草原上,骑兵才是王者,我想把这三千人全部变成骑兵,然后你带着他们,让整个草原,整个天下都知道你们的名字!”典韦很是激动,扬名立万,是典韦梦寐以求的事情,他的眼神开始狂热,但是更让他狂热的还是童军后面的话:“我们对骑兵都不懂,首先要搞到战马,然后要学会骑马。可以让黑猫的手下教我们骑马,但是,要想成为真正的骑兵,必须去找一个人。”典韦问道:“找谁?”童老大笑了:“孤狼!那个一个人能打四百个人的孤狼!”话刚说完,童老大明显感觉到,一股杀气从典韦的眼睛里冒了出来:“他在哪!”童老大搂着典韦的肩膀:“他很厉害,我搞不过他。我会带你去见他的,但是现在不行,你要负责帮我训练部队,以后,我的军队好不好,就看你了。有什么事情可以让行中帮你做。”童老大正式做起了幕后老大,把军队的事情交给典韦。也就是说,典韦,以后就是军队的老二了。童军是黑社会资深大哥,凡事不必躬亲的道理自然是懂的,老大指挥,老二陷阵,这是黑社会组织完善的一个标记。但是一个组织要想完善,光有老大和老二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个老三才可以。所以童军才会让行中协助典韦,让水生协助王包,让戚华协助言烟虎。老三,在老二唱白脸的时候,可以出来唱唱红脸。老三不能太厉害,不然他可能不甘心坐在老三的位置上面,那样会很麻烦的。最好,谦和一些,和底下的兄弟关系好一些。但这并不意味着谦和的人就可以做老三。老二是老大用来砍杀敌人的刀,老三也是刀。只不过,老三这把刀,是老大专门杀老二用的。一旦老二不听话了,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意思了。老大不用出手,只要制造一个合适的机会,老三就会毫不犹豫的把老二干掉!老二或许会防着能力比他强出许多的老大,却不可能想到那个平时很谦和的老三,会在自己背后动刀子,所以,只要机会营造的好,老二十有**会死在老三手里。当然了,如果老二听话,那么老三这把刀可能永远也不会漏出锋芒来。这,是黑社会的权谋。行中,从一个小混混一步一步爬到现在这个位置,他知道底下的兄弟想什么。同时,他的家人都在中牟,都在言烟虎的手里攥着,让他在部队当老三,童军放心。丁原没有给童军提供战马,丁原给的回话是:“大汉的黄巾又起来造反了,我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来管你的事情。你可以带人马回来,也可以留在朔方。如果你选择留在朔方的话,我不能再给你运粮食了,因为我自己都不够吃。战马,自己想办法吧。”失去了丁原的支持,也就意味着朔方已经是个没娘管的孩子了。童老大并没有伤心,没娘管有没娘管的好处,自己做起事情来更方便一些。物资上不是问题,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经验,很多走货的人都选择从朔方这条道路过去。所以三千军士的自给自足没有任何问题。童老大还成立了一个亲卫队,一共一百人。六十人都是三千军士之中的佼佼者,还是四十个空缺的名额,是留给那些鲜卑俘虏中连杀四局的人。这些人还是交给金燕子来统帅。女人有一点非常让童老大放心,那就是一旦她们把身体和一颗心交给你以后,忠心绝对不是问题。从金燕子的身上爬起来之后,童老大抄过放在一边的热毛巾,擦干自己的汗水。金燕子披好衣服,走过来给童老大穿上内衣:“你准备让烟锁姐姐回去?”童军点头:“嗯,塞外风大,她的身体恐怕承受不了。”金燕子没有再说什么,她知道,像童军这样的男人,是不会为一个女人改变主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