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从那天林小如搬离丽水轩,住到皇后正宫时,她就完全成了一只米虫,吃了睡,睡了吃,无聊的时候除了打打哈欠,真没啥事可做了,唯一的乐趣就是拿根棍子斗蟋蟀,现代的一大好青年就变成了宫中怨妇。凌云和李辄都像消失了一样,没了影子,她好几次去找凌云,秦公公的回答都是:“娘娘,圣上出宫去了,还没回来。”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三翻四次要去找他,没事的时候,莫明其妙就走到了他的寝宫,暗忖这不像是自己以前的风格,她蹙眉,几时自己的情绪会受一人所扰,几时自己的喜怒亦为一人所困?心乱了。“难道他是出去帮我找回家材料去了?莫非这小子这么讲义气。”林小如自我安慰,这才微微安心,照样过着她那米虫般的日子。这几天也让她终于体会了一次,什么叫生不如死感觉,这日子是过不下去了,再这样恐怕早晚得消香玉损,在她一千零一次的叹息声后,冒出一句:“丫的,真是红颜多薄命啊!道理原来这么简单。”“女人,放心吧,虽然你是红颜,我不会让你薄命的。”凌云一走进来就听到她的叹息声,这女人难道真是闲不下来么。林小如转过身,看见来人时,脸颊大放光彩,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哇,小白云,米主,老板,长期饭票,你终于回来啦,太好了,我太激动了。”凌云单目微眯,眼底露出一丝温柔与微妙的笑意来,“是不是想我了?”林小如双颊酡红比喝烈酒愈甚,低沉假咳了几声道:“谁会想你,你再不回来,就等着给我收尸吧,我将成史人无聊而死的第一人。”凌云拉起她的手,很自然的往正殿走去,林小如看到走在前头的凌云,到觉得二人像多年的夫妻,一切那么顺其自然,很温暖,很窝心。轰,这个想法让她吓了一大跳,汗!如果真当了他老婆,那就甭混了,天天对付他身后那一大群女人就得提早进入更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