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进入长陵燕山山麓,天寿山脚,景色优美,秀丽神奇,暮霭飘渺,本应是游山玩水的好去处,不曾想,此刻这里却剑拔弩张,一片杀气弥漫,惊起林中飞鸟无数。不知何时,起了山风,我一身布衣随风轻摆,冷静的看着对面嚣张不可一世的司徒鹏与天生玩火。心中却是暗骂自己大意,草草就做出带队探索十三陵的决定。不由看了一眼旁边的暗夜精灵,心中直呼,女人啊,尤其是漂亮的女人,总是让男人昏了头。这一次我要负全部的责任。看来以后做决定前一定要深思熟虑,兄弟们的性命都交在我的手中,一个决策不慎就能导致全军覆没。今天这场仗肯定是要打的,不过以五百人对三千人,显然没有什么胜算。即使我再强,还没有自大到不可一世的地步。大致扫了一眼,此刻正处在天寿山脚,此处地势并不是很开阔,我们身处的位置正是一个狭长的谷道,并排只能容下50人,于是我果断作出决定,在队伍频道里下达命令,站在前排的一百人留下作战,准备牺牲自己给后面四百兄弟留下回程的机会。任何时候,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保存实力才是王道。当然牺牲的兄弟回头团里自会给他们补偿,这是天狼佣兵团建立以来的基本准则。暗夜精灵与阿依古丽并不在队伍里,当然不知道我的决策,我悄悄给这两个姑娘发了个消息,让她们回城,当然我说的是一起回城,因为我知道,以暗夜精灵的性子是绝不会独自逃生的。一切交代完毕,我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前排的一百人,包括叶凡在内,狠狠开始攻击鹏程万里的人。司徒鹏也是一愣,根本没有想到我会率先攻击,在他看来我此刻应该下达的是逃跑的命令而不是攻击的指令。突然他看到后面玩家身上泛起光芒,那很明显是回城的前兆,顿时司徒鹏脸色变得很难看,他知道又一次上了我的当。暗夜精灵诧异的看着双手挥动魔法,不断攻击前面玩家的我,气的直咬牙,回城的光芒已经亮起,却是无法逆转。两秒,回城的延时只有两秒,只要撑过了这两秒时间就可以了。当然,鹏程万里的人意识到上当后,是不会让我们得偿所愿的。我上来就是一个大型的魔法,九天落雷,这个魔法虽说施法时间稍长一点,但我蓄势已久,适宜刚上来就成功的发动了。九天落雷的覆盖面积只有三十米,当然无法把鹏程万里所有的人都罩在其中,但前面几排的玩家还是陷入了麻痹状态,3秒内暂时失去了攻击能力,只能傻站在那里,后面的玩家也被挡住了,只有一些远程攻击职业的玩家勉强可以攻击到我们,但那攻击力小的可怜,暂时不能对我们造成威胁。倒是站在前面的天生玩火魔防较高,出乎意料的没有被麻痹,可惜,没等他出手,叶凡的一个眩晕间把他定在了那里。两秒钟眨眼就过去了,我一看身后四百名兄弟与暗夜精灵两个妞都回去了,心底深深舒了口气,总算损失能够小一点,不然我这脸都没处搁了。“兄弟们,杀啊,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了”,我大喝一声鼓舞士气,所谓哀兵必胜,大家都知道难逃一死,反而激起了狠劲,都拿出了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士气。战斗力瞬间提升一倍多,平时操作不怎么地的兄弟,此刻都超水平的发挥了。趁着前面一排敌人还陷在麻痹之中,兄弟们发动了猛烈一击,一轮攻击过去,除了防御较高,气血足的骑士玩家外,前排近两百人都被干掉了。当然,最前面的司徒鹏与天生玩火、夜游神都被重点照顾,可惜后面的牧师都非常给力,齐刷刷的治疗术升起,硬是让这三个大佬屹立不倒。一秒钟,也就眨眼功夫,司徒鹏终于恢复了行动能力,大喝道:“草,老庄,算你小子滑溜,不过你们这些人就躺在这里给明皇帝守陵吧,兄弟们,干掉这伙杂鱼。为死去的兄弟报仇。”不用司徒鹏喊,鹏程万里的玩家早就开始行动了起来。近三千人的攻击,其强度可想而知,漫天箭矢如雨而下,魔法光芒肆意纵横。道道虚影闪过,那是战士玩家在使用冲锋技能。这战士大多数都冲了个空,天狼佣兵团仅仅百余玩家,在鹏程万里玩家的攻击下,连一合都无法抵挡。呼吸之间,我身后的一百名玩家都化作了白光,当然,在死之前,也干掉了鹏程万里前面近百人。加上刚开始干掉的那些人也有小三百了,算是赚了。这一场败的不算冤枉,毕竟是我的大意造成的,把这笔帐先记了下来。我凭借着速度优势与超高的气血早已逃脱了出来,此刻身在空中的我,体表有一层银色的铠甲,那正是金系元素铠的效果。我得以逃生这件元素铠功不可没。司徒鹏顿时升到空中,远远喝骂道:“老庄,你也有今天,兄弟都战死了,你竟然不顾情谊,愿做一个落荒而逃的丧家犬。”我大笑,鄙视的看着远处立身在云端的司徒鹏,说道:“你小子不用使那没用的激将法,这一仗我日后会讨回来的,所谓胜败乃兵家常事的道理我还是懂的,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空再切磋。”我边说边跑,没多久就飞出了这片地域,把鹏程万里的玩家甩的无影无踪。看着我远去的身影,司徒鹏大骂无耻,却又无可奈何,最终带着他的人继续打十三陵的主意去了。众人走后,那片刚刚战斗过的地方,旁边的树林里走出来一个玩家,正是叶凡,这小子也滑溜的紧,乱战之中使用了幻空步,悄悄躲在了一边。此刻才现出身形。叶凡知道我冲出了包围圈,刚一出来便给我发来信息,“大哥,那帮孙子走了,你有什么打算,要不咱们召集人马,杀他个回马枪?”这小子竟然脱身了,我倒是大为意外,回复道:“不用,我过去和你汇合,咱两足以,现在咱们佣兵团刚刚有了起色,还处在发展阶段,不宜过多的与人火拼,赚积分不断壮大是王道,毕竟咱们暗处的敌人不少,他们更乐意看到我们与别人咬,在关键时刻就会蹦出来落井下石,鹏程万里的人来十三陵毕竟是为了宝物,咱两一会过去,悄悄尾随在后面,如果他们和别的势力火拼,咱两就混在里面抽冷子,这样岂不是更好?”“大哥,那天在你家里看到一本《厚黑学》的书,想来你早已领悟了它的精髓,嘿嘿。”叶凡**笑道。“你这小子,这两天又皮痒了是不?赶快说自己在哪里,我过去和你汇合。”“还在刚才的林地。”“好,你小心一点,我马上到。”一阵风驰电掣,不多时便与叶凡汇合一处,两个人向着十三陵进发。一路上山清水秀,虫鸣鸟叫,倒也惬意。经过一处牌楼,前方出现一条大理石铺就的大道。大道两边有祥瑞之兽矗立守护,据说这一段石道被称作神道,不同的人走在上面会有不同的体悟,运气好的话还能提升境界。石道清幽,两边矗立的瑞兽给这里增添了几分肃穆与庄严。百余米的石道缓缓在脚下延伸,我仿佛感觉到一种大道的韵味,站在石道上,可以看到远处的十三座陵墓,点缀在天寿山间,与山川地势融为一体,不分彼此,仿佛这些陵墓也是山的一部分,给我一种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韵味。十三座陵墓远远看去,连接成一条线,或许用龙脉形容更为贴切,隐隐有一条龙盘踞在天寿山脉。而那打头的第一处墓穴定陵便是那龙首。仿佛张开了大口,准备择人而噬。我隐隐觉得这十三陵中凶险万分。不多时便赶到了长陵,这上面并没有人,从那打开的地宫石门,可以知道各大势力都进了地宫。我和叶凡没有丝毫犹豫,踩着脚下汉白玉铺就的龙凤浮雕步入了地宫。地宫的四周有宝玉点缀,给地宫提供了充足的光源。借着宝石的柔光,我们看到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一些怪物尸体,想来前面刚有一伙人进入不久,被杀死的怪物尸体还没来得及刷新。叶凡笑道:“正好省去了杀小怪的麻烦,没想到还有免费劳力可用。”又行不久,前方出现了岔道,左中右,总共三条道。从地上怪物的尸体来看,每一条道都有人选。叶凡挑起剑眉,看着我道:“大哥,咱们选哪一条?”“中间的。”“哦,不过为什么呢?”叶凡不解道。“直觉。”“噗”叶凡喷血数升。曲径通幽,最终不过也是会殊途同归的,人往往会被外物的纷扰迷了心,另辟蹊径未必就会比踏踏实实走一条道取得更大成功。我相信大道至简,所以选择了中间的甬道作为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