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留书一封,说是……”古风吞吞吐吐。“是什么?你何时变得这么婆婆妈妈?”段逸尧不耐烦了。“是,她留书说,不想嫁战王为妃,闯荡江湖去了。还说,战王要是急需王妃一名,就娶别家千金吧!”咳咳!他家主子被人嫌弃成这样,还是一个丑八怪的疯傻千金。第一次萌芽娶妃念头的爷会不会太过受伤了?这太伤自尊了啊!所以,他古风才会说话吞吞吐吐的。“你确定她是自己留书翘家出走,而非被人害了?”段逸尧铁青着一张俊脸,想着,她终究是有些疯疯癫癫,只是这全城的庸医查不出来罢了,还敢说她正常么?正常么?如果她正常,他非逮她回来拜堂成亲不可!如果她不正常,他更加要将她逮回来给她正名,成为他的正王妃不可。“去!非找到她不可!哪怕挖地三尺!本王娶定她了。”他金口已开,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全天下的人都已经知道,他在宫宴上亲点右相府的大千金为妃,她就已经挂在他的名下了,她逃得掉么?这个“逃”字真真在侮辱了他!那女人确是有些不正常的。如今她是正常也罢,疯傻也罢,都已纳入他的名下。但他,该死的!更多的是担心她时疯时傻,时而正常,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去。所以,找到她之后,他决定立即跟她拜堂,要让她住到他的王府中来。战王段逸尧整张俊脸都阴沉了下来。此时此刻,他哪里想得到,那个女人正在他的府上作客?沐蝶灵既然不想利用未来的武器脱身,那当然就只能乖乖地写兵书了。幸好啊幸好!她脑袋里的晶片有着复制各种知识的高科技功能。曾经,她读过《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如果她是普通人,就算看过了,又哪里能一字一句地默写出来?但她是沐蝶灵,来自异次元时空的沐蝶灵,打一出生,脑袋皮层里就被植了一微型晶片。这晶片就象一台电脑学习机,功能很多。凡她看过的书,那当真是过目不忘,因为已经复制存档了。所以,此刻的她,下笔如有神助,决定先将《三十六计》中的前十计写出来,让那个自大狂的战神王爷惊心动魄一下吧!还有,守着她的两个侍卫也他妈的有些太过嚣张,那眼神分明就是一副她在吹牛的样子,以为她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无名小卒么?可是,才写了一会儿,她就大皱眉头了!这落后的时空好坑人啊!写字要用毛笔?她是个连钢笔,圆珠笔都不太想用,只用电脑键盘的人啊!这才抄了第一计《瞒天过海》呢,她就觉得腰酸背痛,外加手也酸软了。但是,抬头瞧见冷冰冰的莫云和爆龙一样的胡雷,她就有点担心当真被这两个家伙抬到后山去喂蛇。咳咳!她也不是担心自己成为蛇的美餐,而是担心自己脾气不好,一个忍不住的话,会将这两个家伙丢去喂蛇了。(求收藏,点击下面两个字,只需轻轻一戳,就是对媚媚的最大支持!媚媚会更努力地回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