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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者:花想容 字数:2961 更新:2023-09-03 00:13:32

那张婚礼请柬对沈力造成的惊骇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在那一瞬间,电光火石,时空飞旋,往事那不可破越的帷幕忽然张开了一个大洞。大洞里伸出强劲的龙卷风,将沈力活生生吞噬。这张从青城寄来的烫金红色请柬来自沈力最好的朋友姚天平。在装着请柬的信封还未打开前,沈力只觉得意外与惊喜。虽然他们一直打赌,认定对方会比自己先结婚,但姚天平的婚礼还是来得太突然了一些。一个月之前,姚天平还在电话里,隐约透露遇到了心仪之人,可没想到竟然会闪电结婚。姚天平人如其名,那性格是沉稳,不急不躁的,根本不会做出惊人之举。所以看来人人皆凡人,凡人都有头昏脑热的时候。这么想着,沈力拆开信封,掏出请柬。请柬制作得很精致,封面是一双“鸳鸯鞋”,男式女式各一只。洁白的鞋面上,穿着红色的鞋带,鞋带穿插的图案构成一个“喜”字,而两只鞋子放在一起,便是一个双喜,可谓匠心独具。旁边印着两行字:“走在一起是缘分,一起在走是幸福。”嘿,没想到这小子还玩儿这种浪漫,沈力边笑边掀开请柬。请柬内图并茂,除了新娘新郎的邀请函及签名之外,还帖着一张新人的结婚照。沈力的目光在新郎脸上没有过多地停留,而是迫不及待跳上新娘的脸。新娘的美可以用惊人来形容。那美不仅仅出自她完美的脸庞,精巧的五官,而是这张脸上流露出来的一种绝美风情。虽然仅仅是一张照片,但那足以击穿任何一个普通男人的心房。沈力便被这种力量击中了。那一刻他感觉自头顶迸出一道力量,那力量像雷电一样瞬间通过全身,血液凝固,毛孔乍起。他惊愕地盯住新娘那一张脸,面色苍白,呼吸不畅。沈力的反应当然已经超出了一个普通男人对一张女子照片的反应了。所以,能让他如此惊骇,便不仅仅缘自照片中女人的美丽。是的,沈力在看到这张照片不足三分之一秒,便已确定:姚天平的新娘,正是那个给自己带来致命冲击的女孩秦若烟。五分钟之后,沈力渐渐平息下来。他点燃一根烟,将软椅移到靠窗的位置。沈力住的公寓在第十一层,在白天,客厅里的落地窗帘总是敞开着的。此刻是傍晚,红日半遮半掩于霞光之中,半个天空都呈紫红色,美云眩目。在云朵之下,都市的高楼有点模糊不清,正如同此刻一一浮上沈力心头的往事。时间一下子向前飞越了十年。那个时候,沈力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学生。他从小喜欢运动,个子又高,体力也好,在篮球场上打前峰。高中毕业时,他被特招进省师范学院体育系,师范学院就在青城。每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沈力便跟同学们一起出早操。那个本来不算小的学院,渐渐容不下好动的沈力。征得了辅导员的同意,他每天早上都要跑出校院,在青城的街道上完成晨跑训练。师范学院坐落在青城一道并不繁华的小街上,旁边有一家医学院以及附属卫校,因此这一带区域便形成了特有的化氛围。在学校一公里之外,有一个电子信息研究所及居民区,居民区里住着研究所里的职工及家属。居民区临着街道,街道前是一排花坛,花坛前是一排合欢树。在夏天里,合欢树便会开满粉红色的小花,细细密密的,而且飘散着一种浓郁的芳香。沈力喜欢在这个季节,在清晨穿梭于细叶繁花之间,呼吸蕴含着合欢花香的空气,这让他的身体里一整天都充满活力。然而,正是那个同样飞奔在合欢树下的清晨,改变了沈力,甚少是改变了他的半生。让他在许多年后都不能复原,美梦与噩梦永不消散。那一天,晨曦微透,沈力似住常一般穿着白色运动背心,红色运动短裤,白色运动鞋,向这条街跑来。还未进入那片合欢花丛,一道风景就远远地映入他的眼帘。那是一个女孩,背对着她,穿浅粉色吊带背心,白色短裙,白色运动鞋。她的一头乌发被一条浅粉色的发带系住,瀑布一般飘落下来。沈力感觉自己的呼吸忽然乱了节奏。他放慢了脚步,一颗原本轻松愉悦的心忽然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似乎担心惊扰这一幅美丽的风景画。近了,更近了。就在沈力觉得呼吸吃力的时候,女孩忽然转过身来。那一刻,满树的细叶繁花在晨风中轻轻耸动,那些细小的花瓣一根根坠落下来,落在女孩的发际和肩头。女孩皮肤晶莹剔透,眉目清秀,小巧的鼻翼,微厚的粉唇。深不见底的眸子里,荡漾着浅浅涟漪,那涟漪一直漾进沈力一双张得大大的眼睛里。那一刻,女孩浅笑了。也许她并没有笑,也许即使笑也不是冲着沈力,但在沈力永久的记忆里,女孩是笑了,并且笑得清风明月,笑得暗香浮动。一阵风恰在那个时候拂起女孩额前的刘海,那一刻的美,一秒钟已足够,永远定格在沈力的心中。而就在那一刻之后,沈力第一次尝到了年少的相思滋味。之后的每天清晨,他比以往更加早,更加用功地到那片合欢树下“晨练”。往往是夜半时分,沈力从梦中醒来,就开始等待清晨。估摸着学校大门差不多打开了,他便从**一跃而起,匆忙地穿衣洗漱之后,还不忘临出门之前,在门后的镜子前,照一下自己的形象。对于自己的形象,沈力一直以来还是比较满意的。男孩不用得长特别漂亮和细致,否则就少了男人特有的味道。就像沈力,身体及五官的线条恰到好处,可以标注美男,同时也不会让人讥为奶油。而从那天早上之后,每周他都能“巧遇”女孩一两次。遇见女孩的那一天,一定是他满面春风,举止张扬的一天。而见不到女孩的那天,他便会心情低落,抑郁寡欢。在几次接触之后,他知道了女孩的名字与人一样美,叫秦若烟。秦若烟的父母都是电子信息研究所的职工,而她本人则就在旁边那家医学院读大一。沈力开始有点不能想象,这么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般的女孩,会学医,跟那些可怕的尸体打交道。慢慢地他就习惯了,觉得像她这样一个外表秀美的女孩,最适合的职业便是白衣天使。虽然沈力平时很少生病跟医生护士打交道,但他对医护人员有一种天生的敬仰。女孩也喜欢晨练。可惜她说自己的生活没有规律,如果头一天睡得晚,那么第二天她就会贪睡不起的。于是沈力每次跟女孩说再见的时候,都会“别有用心”地叮嘱女孩晚上早些睡觉。这样相处了一个月之后,沈力已经死心塌地爱上了秦若烟。他已经不甘心每天清晨短暂的相见了,而是想近一步走进这个女孩的世界。于是,他用了整个晚上,很老套地给秦若烟写了一封情书。那封情书并不长,也很含蓄。沈力虽然是搞体育的,但同时也喜欢学,有心情的时候会写一些诗歌散什么的。这封情书,实际上也算作一首情诗,题目是《挂念》:什么是时间一场雨可以在我心中飘落一生一世什么是距离阳光照耀着一切我可以感知的地方只因牵挂着我的钟可以静止着只因思念着我的帆可以随时抵达世界如此的纷乱挂念是我唯一的单纯生命太多的悲欢挂念是我唯一的执着今夜多美丽如果你被我挂念着如果你愿被我这么挂念着诗并没有直接地表露爱意,但寓意已经非常明确了。他相信秦若烟能够体会到他内心深处对她的挂念,那挂念,他愿意是天长地久,一生一世。那封情书,在他第二天如愿见到秦若烟之后,在临分手之际悄悄塞给了他。那一刻,他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发抖,双颊发烫。他不敢去看秦若烟的反应,一转身便跑了,没有回头地跑了。那一跑,令沈力后悔一辈子。许多年之后,他还在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那么怯懦,连追女孩子都不会。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他一定不会给她写什么狗屁诗。他会勇敢地拥抱她,勇敢地去亲吻那张萦绕于梦中的脸。因为,在此之前,他连手都没有牵过她的,在那之后,也不再有机会了。事实上,第二天清晨的一幕,是沈力一生中永远的噩梦。当他一整天都在焦急不安,兴奋期待中度过,一夜辗转未眠之后,当他终于在晨风中奔向那片美丽的合欢树丛时,他看到了他根本无法想象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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