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徒与众洪荒生灵不同,在天道的眼中,属于变数的存在。何为变数?即定数之外物也。凡世间万物,在天道的眼中都有定数。只有宇宙外来物才是变数。犹如人体一般,对于自身体内产生的哪怕是肿瘤,免疫系统都会视而不见。但来自体外的哪怕对人体有用的好东西,免疫系统也会特别照顾,要排其出体外,或者灭其在体内。天道也有类似的功能。虽然胡徒为天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同样获得了天道的奖励和眷顾。天道没有意识,只有本能。本能决定了,给予贡献者以眷顾和奖励,给予变数予以远超定数的天劫。二者毫不冲突。所以,每次胡徒渡劫规模都是洪荒本土生长的生灵的数倍乃至数十倍。此次晋升准圣也是如此。一般的大罗晋升准圣只渡一劫,随机为天劫、地劫、人劫。然胡徒必须全部渡过方可。渡劫期间,他的灵觉会被蒙蔽,无法事前规避。这也是他连遇两险的原因所在。走出刚才的战斗空间,胡徒抬头看了看天,只见天上开始聚集一些灰『色』的雷云。他心想,不知此次渡过的又会是什么样的天劫?梅山这里不能继续停留,否则,这天劫劈下来,又要给他增添不知道多少业力了。他传音给道观的执事,让其贴出暂停讲道的告示后,迅速朝自己的道场飞去。此次雷劫非同小可,聚集了三天仍没有聚集完成。所过之处,万物俯首。胡徒来到一个空间结构比较稳定的地方,一个空间折叠就回到了自己的岛上。在岛上,他迅速清理了一块地方,将这方土地的生灵再次移植到其他地方,才坐下来准备渡劫。足足积累了半个月,雷劫才准备降下。第一道,一条灰蒙蒙的闪电飘忽的垂下。已经严阵以待的胡徒,差异的看着这条闪电,心中郁闷非常。威力怎么不够呢?就在他还在胡思『乱』想之际,闪电穿过他布下的所有防御,直接劈在了他的头顶。没有感觉,这是他最后时刻的一个想法,然后,就失去了意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慢慢醒了过来,竟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乞丐,一个浑身化脓、还缺了一条腿的乞丐。啊,难道又重生了,不会吧。老天爷你玩我,我在洪荒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而且,你重生也重生个好一点的,这个比铁拐李还要惨呀。的确是重生了,他想到。混沌珠不见了,所有神通不见了,连三花都没有了。三花不是灵魂所化吗?怎么重生连我的三花都不见了呢?真奇怪。算了,不想了,既来之则安之。转头看了看他的住所,是一个破庙,庙里的佛像也残破不堪了,只剩下了半个脑袋,却仍在怜悯的看着他。他伸出中指鄙视了一下,然后低了头看了看自己的独腿,『摸』了『摸』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心想他需要出去工作了。这是什么世界,他没有得到一丁点的信息。乞丐是死了以后被他附身的。所以,没有任何记忆可以传承给他。走出破庙,就能看到不远处有一条路,路上不时走动着各『色』人等。胡徒据此开始判断:这是古代,从穿着上能判断出来。这是一个和平年代,从众人的姿势、行为上可以判断出来。最起码他现在所处的是一个和平区域。拄着拐杖走了一段路程后,他看到了一个农庄,典型的中国农村形象。土坯墙,茅草屋顶。村口还有几个穿着棉袄『乱』跑的小孩。小孩看到他,哄的一下大部分都跑了。倒有一个胆大的小孩,捡起一块土疙瘩像他扔过来。他本能的想闪一下,却忘了自己是个残废,彭的一下摔倒在了地上。胡徒苦笑了一下,自己是找个地方『自杀』好呢,还是这么苟延残喘的活着呢?就躺在地上,他愣愣的看着天,胡思『乱』想起来。也许死了还能穿越,说不定穿越的能好些。这么残废的活着,太让人无法接受了。蝼蚁尚且贪生,况乎人也?就在他愣愣的发呆时,天空很快暗了下来,鹅『毛』般的大雪从天而降。被冻死?被饿死?还是自己找个地方直接死?一向随遇而安的胡徒,真糊涂了。想了一会,突然从村子里走出了一个村民,看到地上躺着的胡徒,扔了一块还热乎的糙面馒头,并对他说道:“那边是村子王家的场院,有干草,你躲着吧,别被冻死了。真可怜。”胡徒捡起热馒头,说了一声谢谢,然后起身朝场院走去。一路上,他又开始了思想斗争。被古人嘲笑了,真鄙视自己。有个名人不是说过,任何人只要回到古代,都能成就一番事业吗?万一这次自己『自杀』了,再不能穿越了,不是就完蛋了吗?人家一个村民都不愿意自己死了,还给自己一块馒头,自己却嫌弃自己了,真不应该呀。躲在草垛里,他突然发现竟还有一个乞丐在那里躲着。乞丐没有看他,只紧紧的盯着他手中的糙面馒头。而他却一眼看到了乞丐手里的那个破碗。破碗很脏,但他在前世做博主的时候,研究过一点古玩。虽然只是皮『毛』,可恰恰他知道那乞丐手里拿的是一个宋朝的紫斑碗,价值连城。胡徒看那乞丐的眼光,在想到自己的身体,若是他过来抢,自己也没辙。不如,和他换换。“老哥,小子的这个馒头可以给你。不过有个条件。”“小子真识相,说吧,只要哥哥能给的,都给你,当然衣服除外。”那乞丐裹了裹明显比胡徒的那身强得多的烂衣服,说道。“不敢,小子想用这个馒头换你的那个碗。”这个破碗?那乞丐莫名其妙的看了看他,直接就给他扔了过来。胡徒接住后,就将馒头给了那个乞丐。就这样,那个乞丐迅速的吃光了馒头,蒙头睡觉了。胡徒看着手中的碗,心里默念道:“我胡徒就是变成一个乞丐,也同样做一番大事业。老天爷,可千万要保佑呀。”看这碗的成『色』,起码有个数百年的样子,不像是他现在所处年代的产物。也不知道这乞丐从哪里弄来的。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手里的这个碗不敢说价值千斤,但能换百两银子够他创业就可以了。他虽然身残但脑不残。好好谋划着,同时拽着干草往肚子里填。用yy替代那恶心的食物带来的发霉的味道。红军过草地,不是吃草根吗?他吃的还是干草呢,比草根还要好些。大雪过后,他没有管那个乞丐,柱起拐杖就往地主家走去,他要讨着饭到城镇去。只有文人才识货,土地主可不行。到了王家的大院门口的时候,却发现那里竟然施粥,这么好运气?不管了,他端着碗排了队,领了粥,喝下后,就坐在旁边听大家唠叨。这里是山东滕县盖村,村子里的大地主王辅仁是方圆百里最有名的善人。而年代并不是他想象的盛世,但还算太平,是明崇祯年间。他不用去城里了,到那里,他一个乞丐恐怕敢流『露』出一丁点的有钱迹象,只有死路一条。等到众乞丐散了,王家收拾东西时,胡徒凑了上去,编了一段话说道:“还请小哥能传个话给王家老爷,就说故人之后有访,还望接见一下。”看着这个大胆的乞丐,小丫鬟犹豫了半天,方跑回去通报去了。王家不愧是当地有名的善家。不嫌他残疾和脏『乱』。先把他弄到一个院子里洗涮了半天,还给那些旧创敷了『药』。给了他一身旧棉袄穿上,领着他见了老太爷。他拄着拐杖,走进一个房间,见到房间里的主人,先施一礼道歉道:“小生胡徒向老先生道歉!”老太爷一脸讶异,问道:“此话从何道来?”“小生并不是老太爷的故旧之子,却以此为幌,见到老爷,应该先道歉。”老太爷哈哈哈大笑道:“看你谈吐不凡,想来也是书香门第子弟。无妨,吾等书香世家均为友家,你也算故旧子弟。却不知为何落得如此境地?”“唉,家里也算有些余粮,可惜被县官陷害,小生只好流落他乡了,只想找个落脚的地方存身而已。一路乞讨,只有在盖村才发现有王家善人,故而才萌发了落脚之念。小生观王家施舍不停,不由想到小生这些年的痛苦遭遇,愿为王家出一份力,救助更多的乡亲。另外,有了落脚之地,出点主意,尽一份力,也算不埋没家父从小教授的诗书文章罢。”胡徒没有停留继续说道:“小生别无长物,却随身有一个宋朝民窑出产的青釉紫斑碗,此碗不敢说价值连城,却也能换百十银两,可救助千百急需救助的乡亲,还望老太爷可以一观。”老太爷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他。胡徒也镇定异常,最终,得到老太爷的允许,暂时留在府上,教授孩子们一些课业。他的碗,老太爷也没要。就此,胡徒留在了王府。他不甘寂寞,在教授孩子课业的同时,开始创造桌椅板凳、酿酒、改良农村的器具等等,做着一般穿越者做的事情。山东百姓自古民风强悍,胡徒自从知道自己投生到了明崇祯年时,就有了想法。他虽是一个残疾人,但也未必不能当皇帝。于是乎,贿赂当地贪官,开『药』铺、粮店,偷炼钢铁,研发枪支,聚集了一帮无家无业的汉子,识字、练兵。王家也成为了他忠实的附庸,多名王家子弟跟随他走南闯北。他娶了王家偏支的一个姑娘为妻,育有一子,在闯王起事时,他派多名手下混入其中,谋夺兵权,待闯王打进北京,推翻明皇后,他留守边关,埋伏了清主力和吴三桂,顺势杀入了东北。他的儿子胡斐,带领一支精锐直接杀入北京,里应外合灭了闯王,夺取了明清的江山。可惜,故事才刚刚开始,在远征东北的路上,胡徒病逝,享年七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