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倾城简单滴收拾了包袱,悄悄离开沈府。()“小姐,我们要去哪里啊?”浣纱担忧,京城是天子脚下,如果九王爷要找,躲到哪里都找得到!沈倾城淡淡地瞥她一眼:“越远越好!”浣纱正要说话,忽然见自家主子大步往路中间一站,双手打开,对面一匹高头大马正风驰电掣地向这边疾驰而来。“小姐!”浣纱大惊,欲拉开她,沈倾城却用力推开她,自己纹丝不动。“吁——”马上的黑衣男子见路中间有人挡路,连忙勒紧缰绳,望着地上娇小的女子,黑了脸就骂:“你想死不要害了我,爷还有正事!”沈倾城抬头看他,男人精瘦的脸上写着愠怒,青筋都暴了出来,她轻启朱唇道:“这位公子,轻易动怒不是好习惯,否则,你会血压升高,血管爆裂而亡!”“放肆!你竟然敢咒咱们公子?!”跟上来的随从指着沈倾城,他虽然听不懂她说的话,但听到亡字,知道不是好话,怒喝道。沈倾城白他一眼,对那马上的男子道:“我不是要咒你们,只是有急事,想借你们的马用用!”刚才的话只是忠告,凭她当法医时的经验,看这男人的着装和骚包的白马,就知道他定是养尊处优,吃的是大鱼大肉等油腻食物,最容易患心脑血管以及糖尿病之类的富贵病。而他如此轻易动气,脾气一定十分暴躁,到时候就是他的催命符了。那男子从未见过如此大胆的女子,看她面容十分精致,虽然穿着丫鬟的服饰,跟旁边那个女子比起来,有一股隐隐的贵气。她身上还背着包袱,看来是准备要出远门的样子。这一定是哪家出逃的小姐,怕是被人逼至离家出走吧。男人心中的怒气忽然消散,就想帮她一把,问道:“姑娘,你要去哪里,在下送你去如何?”“不必,我只需要一匹马就够了!”沈倾城前世当法医前被逼着去学了许多贵族课程,其中一项就是马术,此时正好能派上用场。男人打量她几眼,指着随从骑着的马道:“你一个女子,还是这枣红马合适些。”沈倾城瞥了眼那匹枣红马道:“随便!”那名随从立即被遣了下来,沈倾城踩着马镫上了马,又喊地上目瞪口呆的浣纱:“还不快上来!”“哦!”浣纱连忙伸手去拉她,却半天不得要领,黑衣男子的随从见状,一把将她拎了上去放在沈倾城的前面,浣纱吓得三魂掉了七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沈倾城等她坐好,顺手从头上拔下一个钗扔给那黑衣男人:“我不占人便宜!”钗不怎么值钱,但上面嵌的祖母绿宝石却十分昂贵,足够买十匹这样的枣红马了。男人伸手接住那钗,那女子表情冷冷的,容颜却是绝色,以后若是有机会再见就好了。于是,他脱口就问:“姑娘,你要去哪里啊?我好派人去找我的马呢!”“通县码头!”丢下这句话,她狠踢一下马肚子,枣红马就飞跑起来。“来人!”“小侯爷,有何吩咐?”另一匹马立刻跟上。男人低声吩咐了一句,那随从立即拨转马头,往枣红马的方向疾驰而去。男人望着绝尘而去的俪影,唇角勾起。冷啸风,你不是今日大婚吗,改明儿老子也带个女人给你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