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没有想过,自己不经大脑的劝说,还真起了效果,风煜安隔天离开了苏江城,外去游学去了。不过狗子他们的说法,是他自知比不过她,灰溜溜地逃走了。日子还是过得平静如水,偶尔会有几个侍卫来寻事,都让他们哄回去了,当了乞丐那么久,什么气没有受过,这样的事当然以和为贵最好。等寻事的人离开,他们会围过来低声咒骂,替青青出气,青青有时也会点头赞同,跟着骂上几句,但是火候还是差很远。渐渐地,也听说那些人是三王府的人,换作是她在街上被人数落一顿,心里也会跟着生气,何况人家还是王爷,找她小小地报复一下,她是懂的,但懂是一回事,生不生气是另一回事。她表面不说,心里却骂了他好多遍,大抵是他在外面喝水呛着,骑马摔着,走路绊着之类的话,她骂人的水平也就这么一点,如果咒了太厉害,她很怕真的实现了,自己会不安。她自认为是害担责任,与善良无关。当然,有时还是会狠狠地骂风煜安几句,走就走了,何苦咬着他们不放。隔几天官爷就来清一次街,不让乞丐出现,一被发现就抓进大牢,她身上穿的衣服,不像是乞丐,更像是贫苦人家,不过他们要抓的就是她。她苦恼着,心生一计,将说书的地方定在了城外,到了傍晚,涌到城外去听她说书的人绵绵不绝,很多摊贩趁机在那里卖小吃,收摊的时候,总会分给她一些,还在别的乞丐。不过多亏了官府的这些举动,不少乞丐开始自力更生,小三现在跟着包子铺的白老板学做包子,狗子接一些帮人跑腿的活,蚱蜢卖冰糖葫芦,这还是青青研究出来的小吃,刚开始的时候,还小赚了一笔。城里的人见她在外面带动了不少生意,便有茶楼出面请她去楼里说书,她想了许久,没有答应。总觉得进去了,就好像进了公司一样,会没有自由,她还是想要自由自在几年,等有了房子再决定下面要做什么。城里清街的活动进行了半年,便不了了之了,她继续回到以前的地方说书,每天带着一袋铜钱回去交给北夏,心里总有说不出的满足。但是跟他们之间的话更少了,回去的时候,他们会煮好一碗汤给她润喉,她知道他们是关心她的。她也一直在他们面前乖乖地,在他们不能上街的日子,担起了养家的责任。心里的成就感一点点累积,就算到了古代,她也能养活自己。一眨眼,三年时间匆匆过去了,青青十二岁,个子高了很多,皮肤也白了,可惜五官还是很丑,斑倒是淡了一些,额头的疤也小了,可惜左看右看,在她眼中的差别就是,她要从丑丫变成丑女了。身上穿的还是别人给的洗的发白的旧衣服,她对穿着一向没什么要求,最重要的是穿着方便,洗着也方便。“上一回我们说到,白素贞水漫金山,和许仙失散……”她浅笑盈盈地说着,原本喧闹的人群安静了下来,远处狗子气喘吁吁停在人群边上,一边听着一边安抚着胸口。她用余光看到,嘴角微微一扬,故事还在继续,她清脆的嗓音带着一抹淡然,引领他们走进另一个精彩的世界。当故事结束,他们发出满足的赞叹,相处了那么多年,她的习惯,他们已经知晓了。“去,故事有什么好听的,还不如唱曲来的好呢……”人群中传出突兀的说话声。众人看了过去,纷纷让开道,青青看着走过来的人,眼中闪过一抹厌恶。来人是赵虎,是城中尚书的儿子,他的姐姐是皇上得宠爱的妃子,仗着家里的关系,他每天在外面惹是生非,是城中的恶霸,大家见了他都是敢怒不敢言,青青自然也不会傻傻地上前跟他硬碰硬。她淡淡地笑着,脸色丝毫未变。“公子说的是,小女子样貌丑陋,说的书怎么能有倚红楼姑娘唱的曲好听。”她知道他贪财好色,好在这两样她都没有,自然也不用担心,只有不在言语上得罪他,让他快点离开就好。“你知道自己丑就好,长那么丑还敢出来丢人,也不怕吓到别人。”你也不看看自己的长相,朝天鼻,麻子脸,眼睛小的看不见,还敢来说我;青青在心里暗骂,脸上依然笑得灿烂,“没办法,生活所逼,如果人人都像公子这么好福气,我们自然也就不敢出来丢人了。”赵虎面露得意,“算你识相,走我们去听曲。”他吆喝着下人,刚离开几步,忽然停了下来,回头打量笑得有一点僵的青青,“你,既然你能说书,曲一定也能唱得。唱一首给爷听听,不能和别人重了,唱得好,爷重重有赏。”青青嘴角一抽,暗暗握紧双拳,拼命让自己要冷静,狗子担心地看着她,混了三年,她的脾气变了许多,笑得时候能笑的温柔如水,发起脾气来却比谁都凶,还不是口头上的凶,而是直接用打的,他们都不知道她小小的身子哪来那么大的力气,还好平时也不会惹她。“唱呀,快唱呀……”他的手下催促道。青青紧紧咬着唇,笑着看向他,“既然公子要听,我唱就是了。”她清了清嗓了,扬起嘴角,大声地唱着,“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骑着去赶集……”她一边唱着,一边朝着周围的人挤眉弄眼,刚刚因为赵虎到来的压抑气氛一扫而光,她唱完之后,得意地看向赵虎,“不知公子觉得可好呀……”赵虎皱起眉,“这种三岁小儿唱的曲也叫曲吗!”“但是我只会这一首。”青青委屈地低下头,大声感慨道,“到底还是倚红楼的姑娘好,个个长得貌若天仙,唱的曲也好听。”“说的也是。”他应着,带着他的人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