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寡夫走了,留下我和花青云只是低着头各想心事,根本没有初恋告白时的兴奋。被人爱慕当然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只是看到连告白之人此刻都不在状态,那份愉悦的心情自然减半。更何况,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对他是什么感觉。最后,还是由我打破沉默,抬头望着他乌溜溜的美眸问。“你坚持去采砂场是为我攒钱娶你?”他红了脸,犹豫着点头。“我不会成为你的负担,我每天攒二十五文,两年就是一百八十两,足够我们盖屋买地与聘礼。到时候……你来提亲。”脸上突然出现一抹苦笑,真不知道该笑自己的无能,还是该庆幸花青云的痴情。他可是十里八村最好最俊美的男子,多少人上杆子追求要把他抬回家,他不干。现在偏偏要去最辛苦的地方自己赚聘礼,也要倒贴着嫁给我。此时心底像打翻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到最后变成浓浓的感动。上前一步将他拥入怀中,虽然我只到他的胸口,可我从骨子里就是个大女人,更是女尊王朝的女子,我有自己的坚持。“青云,若你真心想嫁我,以后就不要再去采砂场。那种活儿根本不是人干的,两年下来你还有命嫁给我吗?你那么完美,理应我用最奢华的一切将你娶进门。相信我,等着我,我很快会十里红妆只为卿。”花青云反手将我搂紧,尖细的下巴轻放于我的头顶蹭着,情窦初开的年纪带着少年特有的青涩,哑着嗓子低喃。“好。从今后,你是我的天,只要你说的,我都会去做。不需要十里红妆,我只想和你过最平淡的日子,时时相守到白头。”我轻笑,抽出手指戳了戳他的鼻尖。“今生我或许不能给你荣华富贵最奢侈的生活,但我愿执你之手永不离分。”他浅麦色的脸颊已经红如番茄,那双乌溜溜晶亮的美眸却是一直盯着我不放。这种爱的诺言或许冲动了些,但在这种青春年少时却最真诚不过。他爱我,很简单,只因为我是我。可是,现实毕竟是现实,我们还应该理智的处理。迎着他满是柔情的目光,淡淡的说。“我们的事还是暂时不要被其他人知道的好。我会尽快想出办法赚钱,风光将你迎进门,也犯不上让长辈为我们操心。”“听你的。”说完,他再度将我拥入怀中,眼眸中那感性成份几乎占满他的心。难道,这就是此处~女尊国最明显的区别?女子皆比男子理智,所以才会变成女子为尊,女子当家作主?想想也对,女人肚子里的孩子,除了她自己又有谁能清楚到底是谁的?男子不小心翼翼,不谦让恭和讨爱人欢心,又怎么能保证自己的种子开花结果?虽然有种种不习惯,但此时的我已经对这里产生感情,并在慢慢适应中。含笑偎在他怀中下了决定,如此善良可人的花青云,我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