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想想再告诉你。”说完,我又躺回*榻上。沈逸仙水汪汪的眼睛回头看着我,那样子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就是一个未经任何凡尘污染过的天使。这些年,他真是被保护的太好。橘红色的唇瓣儿张着可爱的弧度,惊讶的问。“坏人在哪儿还需要细想?你的记忆力也太差了吧?”我只是看着他不说话,脑子中飞速转的是即墨夜非。沈逸仙虽然终日不出大门,他毕竟是小侯爷,又是沈傲霜唯一的儿子,如果有他帮即墨夜非出头,那即墨夜非的冤屈定会更容易洗刷。只是,沈傲霜明知道即墨夜非和我的关系,沈逸仙又终日不出门不可能与即墨夜非相熟,只要很简单便可知道沈逸仙是因为我才会为即墨夜非出头,到时候拆穿我的真实身份,沈逸仙还肯再帮即墨夜非吗?会不会,助力不成,反倒让沈傲霜觉察出什么,再度偏心于真正的凶手?这一局我敢赌吗?结论是,不能。我不能拿即墨夜非的命来赌。所以,我不能对他说出实情,但将这件事告诉他知道还是可以的。如果他有了兴趣去看公审,也许他会自己察觉出来,自愿相助即墨夜非,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想到这里,我挤着厚重的眼皮,一滴泪水就顺着红肿的脸颊流下。“他们约定的地点必须我人到才可以知道,所以你现在问我,我也无法回答你。只是,今天有一件轰动全郡城的酒馆投毒案,听说有人含冤而死。你若是想做好事,最近这几日公审,你可以去看看有没有需要你帮助的人。这也算是,我这个做小弟唯一能回报给你的。”“酒馆投毒案?”沈逸仙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重复,其中的不解多余好奇,喃喃的问。“郡城这几年虽然不太平,但这种酒馆投毒却很少发生。我记得上一起……还是三年前吧。好像是城东的一家小酒馆……叫什么名字来着?”没想到他连几年前非喝完酒馆的投毒案都知道,看来他确实有认真看沈傲霜的情报,就是不知道他能看懂多少其中隐含的秘密。“这次出事的还是城东那家酒馆,只不过现在改了名字叫:非和婉酒馆。”‘扑哧!’颇为圆润的五指掩在唇畔,沈逸仙仍旧笑出了声,明眸看向我,强忍住笑意问。“非喝完酒馆?这是什么名字啊?”无奈的叹气,当初就说即墨夜非不会取名。看吧,如此正经的时候,说着如此正经的话题,居然都让人笑场。崩溃啊!“甭管叫什么。总之那里出了需要正义之士主持公道的大事,你若想成就人生的第三件好事,那便是最好的机会。”‘哐哐哐……’不知不觉已经是四更天。沈逸仙收回被更声吸引去的目光,再度将粥碗端到我面前,又是一勺毫无准备的喂食动作,差点没杵到我的鼻子上。好在我这次有看他,能够自动调节位置吃下。“快点吃吧。天很晚了,过敏后身体都虚,我们早点睡吧。”他没说会不会去,却是一勺又一勺喂我吃粥。睡……睡?没等我咽下,沈逸仙就会将下一勺粥喂到,所以我满口都是粥,根本无法对他的话进行回答。顺着红肿眼皮中的那一条缝看去,他完全面不改色做着喂食动作,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什么样的错误。睡!多么值得yy的字啊!可惜,这家伙是我亲弟弟。就算他不知道,那也是不容反驳的事实。这样一想,便是连yy的空间都没有,只得老实的承受他好心却粗暴的动作。末了,伸舌头舔舔唇瓣儿,顺带将勺子粘在嘴唇的米粒舔进去。虽然,我也很想搂着这个善良可爱的小正太好好睡上一觉。但是,为了沈逸仙知道事实真相后,不至于想追杀我,不得不问。“你确定……要和我一起睡?”沈逸仙抬手把空碗丢到桌子上,圆润白希的手指一扫,桌上的烛火就灭了。然后,这家伙大咧咧的跳*,吓得我连滚带爬到了*里,他却是不高兴的歪着身子瞪着我问。“你跑什么啊?本少爷长这么大都没让其他人上过我的*。你这家伙定是上辈子积过很多德,才能与我同*共枕*。居然不知感恩戴德,还吓到跑去*里,你到底什么意思?”我无语,身体因为这剧烈的一动,再度激发刺痒的感觉,双手不住的隔着衣服开挠。龇牙咧嘴的解释。“你多心了,我的衣服早就在外头滚脏,怕污了你的衣服嘛!救命之恩还来不及谢,怎么好意思再惹你生厌呢?”他没有回我的话,却是一把拉住我不停抓痒的手,借着淡淡月光可以看到他紧皱漂亮的眉头,命令道。“不要挠。将来做疤,你还怎么嫁人啊?”“可我痒呀!”被他握着的手腕烫的吓人,本以为是沈逸仙找到解药给我服下才醒来的。现在看来,那只是压了一时,此时怕是又要犯病。沈逸仙一手拉着我的手腕,将我按在*;上躺好,另一只手在枕头下摸出一个小盒,单手打开放到两个枕头中间,一股淡淡的清凉复合药香传来,瞬间燥热的身体便觉得舒服许多,马上就觉得没有那么痒。“这是其蓝朝的贡品,一年才这么一盒,平日我若犯病不严重,自己都舍不得用的。当然,若严重,用不用也由不得我做主。”他轻轻躺在我身侧,话语有些伤感。因为那丝清凉压下心底的烦躁,规矩的躺在他的身边,望着*头华丽的幔帐,心里满是对他的疼惜。他是一个好孩子,更是一个好人,我现在是打心底疼惜他,喜欢他。“你真的从小到大都没接触过异性吗?”我试探着问,其实从第一次他在空中接住我开始,我就知道,他的恐女症多半来自心理因素。就像现在,他不知道我是个女人,所以怎么接触都不会发病。这样的病,难治也好治。沈逸仙同样望着*幔,水汪汪的眼睛漂亮的犹如水晶。却在突然想起什么后,清澈尽碎化成许多波澜。“也不是没接触过,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从前娘试过,找来不同的人,让我摸一下衣角或者发丝,试探看看是不是可以治疗。结果却是,不是我发病满面红疹把她们吓坏,就是我发病严重直接晕倒。说来,我的症状可比你严重得多。我每次晕倒都要几天之后才能醒来,你只是一个时辰就醒来。我们虽然同病相怜,但终归不同。”我点头,就知道他对我这么好,不单纯是因为想做好事,更多是通过满身红疹的我想到他自己。“那如果,不告诉你的情况下呢?”想了想,他却是笑了,还是那般纯洁阳光的笑容,抬手推了推我的脑袋。“你怎么会生出这么奇怪的想法啊?”胡萝卜似得的手指抓住他袭来的手,真的好想大声的告诉他。你看,我现在抓着你,你不也没事吗?但是,我不能这样说啊!皱了皱眉头,我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啊?做事方法本来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告诉你的,一种是不告诉你的。既然事先告诉你,你会发病。那么就不告诉你,你没有准备不知道,自然就不会发病。”他未语先笑,为我的话摇头。“我的病只要不接触异性,自然不会有事。可是,咱们男子终归是要嫁人的,到那时才是我最难办的时候。就算我长得再漂亮,身份再高贵,哪个妻主又能忍受,一个连碰一下都会晕倒满身红疹的丈夫?只怕,我终其一生也不能得到爱情,不能真正尽一个为夫的义务。”原来,我们俩所想的根本就是两码事。我以为他是为自己得了怪病而苦恼,他却是为自己的未来痛苦。是啊!柏拉图式的爱恋根本只存在于小说中,世上真正能做到的能有几人?就算,沈逸仙未来的妻主,看在他高贵的身份和漂亮的脸蛋份上,能对他好。可是天长日久只看不碰,是个人都受不了,到时候她要娶几个小侍都在情理之中,肌肤之亲和只可远观相比,沈逸仙注定要带着虚伪的笑容,接受会失去一切的结局。“那你想爱吗?”我淡淡的问,心底已为他做出选择。如果是我,明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是绝对不会选择爱的。飞蛾扑火,那不是勇气而是傻。“茫茫人世走一程,若连最美好的爱情都没尝过,那不是太没意义了吗?我知道,想找到一个单纯爱恋的女子,几率十分渺茫。可我,就是相信会遇到她。只要她愿意给我一份完美的爱,哪怕结局是伤痕累累,我也无怨无悔。”呃……又是女尊国培养出来的傻男子一个。我极度无语的听着他的话,看着他闪烁的大眼睛中满是希望。其实,就凭沈逸仙的脸蛋儿和身份,想攀附他的也会女子有很多。他的要求也很简单,明知道自己不能为异性所接触,所以只求能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纯精神恋爱,此生余愿足矣。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要求,在沈逸仙的身上,也不可能真的实现。沈傲霜和许世清离,是绝对不会允许女子接触沈逸仙,承受他随时可能过敏而死的结局。更何况,沈逸仙出身高贵,贵族女子不会傻到浪费时间,和一个连碰一下都不行的男子谈恋爱。普通人家的女子,又有失他的身份。所以,沈逸仙现在就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寡人’!只是想简单的谈场恋爱,那都是不可能的。好在,他现在还小,还有很多时间。也许,慢慢的,他可以遇到一个奇葩也不一定。拉着他嫩滑的小手,我竟然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睡吧。”他浅浅一笑,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知不觉就对我说出心里话。但是,有个人能说一说心里话,施放一下心底压力,对他亦是好的。他面朝我而卧,明眸看着我红肿如猪头的脸,俏皮一笑,睡着前轻轻说了一句。“仙儿伴鬼眠!”我闭着眼睛勾唇一笑,不用看镜子也知道,像仙儿的那个肯定不会是我。唉!鬼就鬼吧!能保住这条命,都是托这个善良的弟弟之福,我还有什么可计较的?******轮回分界线********平日在店里,我都是穿着红色的小二装,那种类似裙裤的衣服,头上也是简单的发髻,根本没有普通女子所用的饰物。再加上之前在沈傲霜书房被灌药时的挣扎,发髻基本全部散开,这才让沈逸仙误会我是府内偷了东西的小厮。临睡前,我有摸过自己的脸,凭借前世一些经验,以为*的时间,红疹不会退的太快,起早离去应该不会让沈逸仙发现。可是,我低估了沈逸仙所用的贡品,高估自己的身体。昏昏沉沉一觉竟然睡到中午,期间还嫌头发贴在脸上难受,伸手把乱七八糟的头发推到头顶,将脸完全露在被子外被他看了个清楚。“啊!”昏睡间又是一声刺耳的尖叫,待我睁开眼睛看向他的时候。他正是一手捂着自己的嘴巴控制改不掉的‘正常’习惯,另一手却是颤抖着伸出食指,一点一点伸向我的脸。那双因为不可置信而睁大的明眸,倒影着我已经恢复正常的脸,更加清晰的则是,他犹豫却坚定伸向我的手指。望着一点点靠近的指尖,平滑圆润的指甲。我除了闭上眼睛以外,真的什么都做不了。我知道,他除了不敢相信我居然是个女人以外,心底更是寄希望于奇迹的吧?既然我们可以相拥相抱,可以同*共枕*都没事,那么他是不是可以碰一下,开启他克服恐女症的第一步?现在在沈逸仙的心里,没有什么能比碰我一下证实来得更重要。哪怕,是我对他的一再欺骗。可是,半晌后,那本应该落在我脸上的圆润手指没有如期落下,在我等到不耐烦准备睁开眼睛的时候。却传来沈逸仙带着哭腔,不敢相信的话语。“为什么?为什么我还会过敏?”果断睁眼,看到的正是沈逸仙望着自己明明还没有碰到我,却已经红了的指尖。那双已染泪光的明眸中,有着太多太多的痛苦和不甘。那种凄楚的失魂落魄,犹如投进我心湖的石子,猛然激起我的保护欲。真恨不得马上抱住他安慰,可是,我不能碰他。只得坐起身,离他远远的躲到*里,劝道。“仙儿,你的恐女症不是无药可救,只要你能战胜自己,克服心理障碍就会没事。你相信我,不要难过下去,好不好?”沈逸仙咬着唇瓣儿别过脸,却因为这个角度让我更加清晰的看到,他怎么也忍不住的泪水划过脸颊。透明的**顺着他白希的俊颜流下,是那般无助与脆弱。然,他却是带着哭腔对我吼道。“你是个骗子,我不要相信你的鬼话。你给我滚!若知道昨夜的人是你,我绝对不会生出这种好心。滚!快滚!”或许是希望后的绝望刺激了沈逸仙,这个平日阳光热情的少年,突然凶性大发,不仅哭着吼我。见我愣在*里没有动,居然随手捡起*;上的东西开始丢我。无论是镇*用的玉如意,还是枕头被子,甚至连他视若珍宝不随意使用的药膏盒都向我丢来。我立在*里没有动,任他发泄不满,这是我欠他的。可是,我越是不动,沈逸仙就越是气。他越丢越用力,越吼越气愤,到最后没有什么可丢,居然想扯起最下层的褥子来扔,却不想褥子被我们俩压着,根本是他扯不动的。一个重心不稳,他居然跌倒过来。“啊!”这次换我惊呼,看着挡住所有阳光,直直向我倒来的身影。那真是不敢躲不敢扶,僵直着身子完全没有办法做任何动作。我身边,是刚才他丢来的东西,杂乱的一堆甚至有挂*幔用的金钩,他要是这样倒在这上面,那张漫画般的俊脸可就毁了。最后,我咬咬牙,还是抬手将他接在怀中,过敏总比毁容要好吧?冲力让我的身子一晃,好在我身后就是墙壁,只觉撞得肩膀疼了一下,怀中柔软芳香的身体便稳住。那股淡淡的,带着阳光般的向日葵花香,突然有了罂粟的魔力,让我深深着迷起来。抱着他,俯视他绝色的俊颜,竟然痴呆呆的忘了松手。双手环在他的背上,虽然隔着衣服,仍旧可以感觉到颇有肉感的脊背,我想,其内的肌肤定然也如他身上的锦衣一般,光滑白希到令人遐想吧?呃!忍不住,垂眸看看他露在衣领外的脖颈,和想象中一样完美,却和花青云如美玉般的背完全不同。沈逸仙像什么呢?像……一块诱人的奶油蛋糕,还是纯奶油什么添加物都没有的那种。蛋糕耶!好诱人的食物,咬上一口,入口滑腻又软又香甜,不喜欢吃蛋糕的女人,还能算是女人吗?于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女人,还是个有着优良传统的狼女一族。我竟然再度行为快于思想,张口就在沈逸仙的脖颈处咬下去。入口的触感,完全比想象中更加美好。他本就是个正太的年纪,又常年不出门,皮肤竟然幼滑如婴孩儿般。哪里需要用力?根本只是牙齿轻轻一碰,便是微弹会抗议我的粗暴。这感觉,简直好难到无法形容。可是,冲动的结果就是……“啊!”别误会,这真不是沈逸仙的叫声。因为,这家伙自我挨上他的脖颈那一刻,就很给面子,直接的,出奇的,没有一点声响的……晕过去。可是,丫的!他晕的过快,导致他身体的重量全落在我身上,我更是光顾回味,完全忘记彼此身处什么地方,顺力向身边歪去,相当相当实惠的隔在镇*玉如意上。疼的我龇牙咧嘴,外带眼角滴泪,再加满脑金光。事实再度证明,美男的便宜,绝对不是那么好占的。我连蹬带刨把*;上没用的东西都弄到地上,这才敢把沈逸仙安稳放到褥子上。看着他明显见红的脖颈,万分后悔自己的不长脑子。先别说他和我的关系,就是再色,我也不应该对有恐女症的人明着下手,直接就咬人家脖颈啊!呃!当然,暗的其中也不对。我检讨!嘿嘿!赶紧把那瓶贡品神药打开放到他的枕头旁,又蹦到地上开始四下找药。沈逸仙又不是第一天才有这个病,房间里肯定有他平日服用的抗过敏药。很快,我就在他的抽屉里找到n多小药瓶,其上贴着大大小小各种签子,仔细写着什么时候用,什么情况下用多少。丫的!身份高贵就是不一样,命就是值钱。虽然心里不满,但我还是仔细的比对起来,他是我救命恩人,现在又被我害晕,我当然要好好照顾人家啊!于是,当我千辛万苦,终于找到合适他现在情况该吃的药,再次回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的情况已经有所改变,变得……变得和睡着一模一样?!不信的翻开他的衣领,那块被我咬过的白希脖颈,居然除了两排牙印,再无其他一点不适的反映。什么红啊!起疹子啊!统统没见一点。我放下药瓶用力揉揉眼睛,我不是做梦了吧?沈逸仙可是在清醒的时候被‘不清醒’的我咬了,怎么会一点过敏的反映都没有呢?如果没有,他咋会晕呢?再度睁开眼睛,一再确认他确实没有过敏的症状时,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丫的!这家伙就喜欢大惊小怪,不是尖叫就是晕倒。纯粹吓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