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来自青龙会的电话“one,two,one,two……again……”朦朦胧胧中,听到客厅里传来电视机晨练节目的音乐和口令声。该死的馨雨,每天早上都要跟着电视机,像个傻瓜一样的做什么健美操……从被子里伸出手,乳白色的塑料子弹嵌在皮肤里,格外的显眼,子弹的周围是一圈凝固的红色血块,整个画面像是北极的太阳,耀眼而刺骨——虽然我不知道北极的太阳究竟是什么样子。一声不吭地把子弹挖出来,如此冷静,仿佛面前不是我的手臂。随着手臂神经一瞬间的抽搐,塑料子弹落在床单上,带着一点点的血丝。伤口不是很深,但去除子弹之后,依然有少许的血液从伤口里流出来。从抽屉里取出创可贴,堵住流血的圆形伤口,匆匆地穿上衣服,把创可贴掩盖在衣服之下。虽然经历一次疼痛,但却换来一夜的安宁。拿出枪,默默地藏到衣服里面。随身带着枪,这是我的好习惯,谁知道明子这家伙又会想出什么花样来烦我……拉开窗帘,红彤彤的太阳刚从对面的教堂顶部升起,看样子今天的天气不错……打开窗户,把床单上的白色子弹扔到外面的花园里。清晨的风又冷又急,使我身上冒起许许多多的鸡皮疙瘩。花园里的一棵紫藤探头探脑地准备爬上我的窗台,我顺手拧断它的梢头,关上窗户。穿上外套走进客厅,该死的馨雨还在做该死的健美操。“早饭在桌上。”穿着健美服的馨雨一边做着抬腿动作,一边回头对我说。不用眼睛看也知道:一杯红茶,一个面包,一个煮鸡蛋。喝着红茶,吃着面包,看着蹦蹦跳跳的馨雨,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只觉得一种迷茫的失落。该死的电视健美节目总算结束,馨雨拿起沙发上的毛巾,擦去脸上的汗水,走进浴室冲澡。没多久,馨雨换上职业女装,来到客厅,安稳地喝了一口牛奶:“今天起来很早嘛!”刚洗过澡的馨雨浑身散发着热气,皮肤红润有光泽,鼻子微微地一张一翕,每个细节都让人感到她清新可人,而湿答答的头发更加增添了她的女人味。“嗯。”我把鸡蛋吞进嘴里,从座位上站起来。我不喜欢看傻子一样的健美操,所以平时宁愿让馨雨出门前叫我起床。馨雨拉住我:“莉莎今天不去幼儿园,让她多睡一会儿。”“不去幼儿园,那谁来陪她?”我坐到椅子上,看着馨雨。“我上午去婚纱店看看,下午就回家。”她犹如一个元首,说出自己的行程,让其他的人根据她的行程进行相应的部署。我虽然不满于她的这种口气和态度,但也欣赏她独断独行和说一不二的个性。只是还觉得有些反常,以前的馨雨,从不会主动抽时间陪莉莎。“今天是莉莎的生日。”馨雨知道我不会问“为什么”,主动补上这么一句。她把杯子轻轻放到桌子上,用手指撩撩头发,拿起手提包:“我出门了,杯子就交给你了。”说完,馨雨以她一贯的雷厉风行的态度,起身离开座位,走出公寓。等我洗完两个杯子,莉莎还没有起床。眼看桌子上的牛奶就快凉了,我敲敲莉莎房间的门:“莉莎,还没起床吗?”忽然觉得自己彻底沦为保姆……只差在腰间系一条白围裙了……叫了好几声,都没有反应。习惯于考虑坏情况的我,心里有些发毛,直接开门走进房间。莉莎还躺在**,我稍稍心宽。我想明子也没这个胆量和本事,能够半夜“偷走”莉莎。不过莉莎的脸色有些糟糕,似乎情况有些不妙。“爸爸,莉莎好难受。”莉莎有气无力地说道,眼神里充满了哀求和无助。我上前摸摸她的额头,幸好,没有发烫。一定是昨天躺在草地上睡觉,着凉了。我赶紧替她穿上衣服,带她去医院。去医院的路上,思考几番,决定不把莉莎生病的事情告诉馨雨,省得她过分担心,更省得她问个不停,让我心烦。送到医院的时候,莉莎的头晕的症状已经有所缓解,医生诊断说病情不严重。但为了安全起见,我付钱让她接受全面的检查。“爸爸,我害怕。”莉莎缠着我的手臂,不敢独自进检查室。我蹲下身子,亲吻她的额头:“莉莎最乖,听医生的话,爸爸在外面等你。”“爸爸,你一定要在外面等我。”受到我的鼓励,莉莎忧心忡忡地跟着护士走进房间。那番依依不舍的模样,让人怜爱。医院对于小孩子来说,是个恐怖的地方,而我成了莉莎唯一的精神支柱。全面的检查要花去大约两个小时,本想出去找个啤酒花园坐坐,但想到答应莉莎在外面等她,就只能恪守诺言,百无聊赖地玩弄着手机。眼看手机游戏即将通关,忽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让我不得不暂停游戏。Shit!伴随着不满,我忽然发现这是老爸的办公室电话。虽有满腹狐疑,却也只能接听。“林天,我是阿虎。”手机里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阿虎算是青龙会的新人,加入青龙会没几年,但很受老爸的重用。“阿虎哥啊,是不是老爸让你打电话给我的?”阿虎哥并非足智多谋之人,但他待人真诚,和我的关系也算不错。一定是老爸拉不下自己的脸,让阿虎哥出面劝我回旧金山……“不是的。这两天我在林叔的办公室替他留守青龙会,林叔去芝加哥会一个朋友。我打电话给你,是有一点私事。”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