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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烈焰剑法

作者:希茗 字数:2923 更新:2023-07-19 20:16:46

冯吃饭紧紧地握住了叶晓枫的手,“师弟,听为兄一句话,你一定要活着回中土大陆,不要继续逗留在这里了。不要想着去报仇,也不要想着把女人带回去。对我来你说,你的性命最重要。如果你能活着回到中土大陆,我在九泉之下也算对得起王万财老爷了。”叶晓枫无奈地叹了口气,“师兄,我记住了!你舍弃自己的性命不远万里前来搭救我,如果我再不识抬举,那我就真的不是人了。”冯吃饭朝叶晓枫微微一笑,“只要你能避开那个坎波斯,我想,钢都帝国没有谁能阻拦得了你,你不要管我了,去吧。”说罢,冯吃饭紧握住叶晓枫的手慢慢地松了下来,缓缓地下垂……荒芜凄凉的狂野中,回荡着叶晓枫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中土十大高手之一,一剑无影冯吃饭伴随着叶晓枫的眼泪随风飘逝……冯吃饭的身躯,逐渐在叶晓枫的手中凉了起来,一起冷却下来的还有叶晓枫的心情。他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活在这个世上仿佛是一种累赘。阿尔米达被自己害死了,冯师兄被自己害死了,还有呢?接下去会是谁呢?难道我竟是天煞孤星吗?叶晓枫迷茫地抬头瞥了下踱步在旁边的毛马,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我不能在这里入土陪侍冯师兄,马儿啊马儿,好歹你刚才驼了冯师兄一阵,你就代我帮冯师兄守灵柩吧。”说罢,叶晓枫手起掌落,拍死了从钢都城内带出的一匹毛马。叶晓枫手持黑剑,在地上刨坑。挖了一会,总觉得使得不顺手,干脆就将剑仍在一边,用自己的双手开始挖土了。他不知疲倦,不知痛楚,即便是指甲翻起,皮肤开裂,鲜血直流,他也猛刨不停,因为,他的心更痛!叶晓枫的血水,合着黄泥,一拨一拨地从土坑中抛甩出来……直到暮色将近,他的简陋的坟墓才初具规模。叶晓枫吃力地将那匹已经气绝的毛马拖入了坑中,用来垫土,然后,再在上面小心翼翼地摆上了冯吃饭的尸体。纵使有万千的不舍,也是挥泪说再见的时候了。叶晓枫虔诚恭敬地,将自己刚刚挖出来的散落在周边的黄土,一拨一拨地向坑内倒去。待全部埋填完毕,他又拉过来自己的那匹马,在小土包上来回踱步,是要将其踩踏夯实了。叶晓枫不由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有没有给阿尔米达收尸的,哎,他已尸骨无存,全部炸开了,这时候,街面也应该被冲洗干净了吧?阿尔米达,你是我一生的朋友,你的恩情,我永远铭记在心!”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奔踏之声。叶晓枫回眸远眺,但见钢都城方向密密麻麻地涌起了一团迷烟,竟是一大批骑兵追了过来。哀莫过心死,叶晓枫杵在原地,茫然不知所措,冯吃饭临死前的叮嘱,也被他抛在了脑后,他竟忘记了逃窜,就这么任由眼面前的追兵一步步地向自己逼近。翻腾的烟尘越来越近,只听见里面有人在喊:“他在那!”“追上去,别让他跑了!”“大伙一起上,杀了他!”叶晓枫静静地站在一边,一遍又一遍地搜索着坎波斯的身影,但是,他没有出现在这片追兵里。叶晓枫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了一丝的遗憾,他在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希望坎波斯就此出现在他的面前,纵使自己拼得粉身碎骨,他也要博死一战!或许是老天眷顾吧,坎波斯终究没有出现在已经头脑发热的叶晓枫的跟前,来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其实,凭借这群毛兽的实力,足可以称得上是精英之师了,但是,他们在叶晓枫的眼中,简直就是蝼蚁般的存在,乌合之众,一点都不为过了。悲愤、压抑的情绪在这一刻完全爆发了出来,叶晓枫猛地仰天长啸,“冯师兄,就让这群傻x入土来给你做伴吧!”“哇呀!!!”轰……一剑,仅仅只是一剑!整个世界清静了!叶晓枫挥剑劈下的那个地方,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深坑,成百的毛兽铁骑,就此掩埋在这里。硝烟弥漫,烈焰红尘。叶晓枫的周身尽满是熊熊的烈火!他的这一剑,爆发出了自己百分百的潜力,蛊咒的内胆在这一刻将蛮强的怨气化成了一团烈火,并在风魔的催发下,燃烧得更加凶猛。他已经达到了人剑合一的最高境界,虽然只是在转世一瞬间。烈焰剑法,就此横空出世!叶晓枫也被自己刚才那疯狂的气势所震慑,想不到自己在悲愤的情绪之下挥出的那一剑竟然有如此的威力。苍天啊,为什么坎波斯这个贱神没能出现在这批铁骑之中呢?即便是他,刚才石破天惊的那一剑已然要了他的性命了吧?叶晓枫再也没有把握继续挥出如此刚猛的剑招,这种事情,对他来说,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呆呆地仰望着天空,或许,刚才那一滴血咒已然要了坎波斯的性命了吧?如果是这样……哎,叶晓枫虽然也知道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连自己这样的生瓜蛋子都能搞定血咒,那号称一代武学宗师的坎波斯又何尝不能呢?叶晓枫整理了一下自己凌乱的思绪,终于下定了决心,不能继续在这里逗留了!叶晓枫翻身上马,南下急奔。当日,叶晓枫被阿赫穆鲁这个奴隶主押着奔赴钢都的时候,心中早就已经下定了决定,待春暖花开之际,自己技艺大精之时,一定要重走这条路。叶晓枫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说句技艺大精,一点也不为过,而春暖花开?似乎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叶晓枫,即便是**行走在冰天雪地,也不会感到一丝的寒意,固本培元修炼得来的体质,让他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原本,叶晓枫只是个一身痞气的纨绔子弟,文不成,武不就,只晓得生活在自己父亲的光环之下。现在,脱胎换骨的已经不仅仅只是他的身体,还有他的心智。遭遇疯狗、钢都角斗场、户外狩猎、遇刺、殿前决斗、克服血咒、无量剑山、大战钢都皇宫,等等等等,每一次都是九死一生的遭遇,叶晓枫都坚韧地闯了过来,依然傲笑于世。虽然他还不能完全掌控自己的内胆,虽然他的烈焰剑气还时灵时不灵,但毫无疑问的是,当即世上,他已鲜有对手。放眼整个钢都大陆,或许只有坎波斯,还有那个传说中的第一将军,萧妃他老爹,萧样尔,才有跟他叫板的实力了吧?叶晓枫持剑奔驰,纵横钢都盆地。什么关卡,什么城堡,叶晓枫不避不让,就是认准了,向南,向南,一路向南!任何胆敢阻拦叶晓枫的,管他是军官武士还是平民百姓,一路诛杀。打野味充饥?没有必要,直接杀进城去抢夺就是了!看见谁的宝剑顺眼,直接拿过来用就是了,当然,也要回馈人家嘛,在人家的胸口插上被自己抛弃的兵器,也算是一剑换一剑了。只可惜,毛兽妇女全身被毛,五大三粗,叶晓枫对她们索然无味,否则……也不晓得这个丧心病狂的恶人会做出什么有悖常伦的事情来。叶晓枫在荒芜的钢都盆地奔行一月之后,竟然来到了阿尔米达的故乡,阿里纳斯山!叶晓枫驻马留步,再次故地重游,不由地感慨万千。在这个山坳之下,他第一次遇见了三皇子嗨格尔,曾用一柄飞剑救了他的性命,也为自己开创了一条在钢都的仕途,虽然这条仕途并非一帆风顺,布满了荆棘,沾满了鲜血,但是,终究为叶晓枫赢得了一线的生机。“跨擦,跨擦!”一只黄狗般大小的,头上长了犄角的小鹿从叶晓枫面前的山林窜过。叶晓枫不由地心头一震,这不是黄麂吗?阿尔米达曾说过,这种动物肉质鲜美,一直让他回味无穷。他俩,进驻三皇子王府的第二天,阿尔米达就在餐桌上有所提及(七十五章闷骚),曾嚷着叶晓枫带他去猎杀几只呢。叶晓枫毫不迟疑,眼见小畜生逃窜,他微微一笑,遂凝拳而发,“轰”一股猛烈的波动拳,准确无误地命中了那只黄麂。叶晓枫兴冲冲地跃下马来,操起那只已然气绝的黄麂,就极其娴熟地将其拨了皮,然后在丛林之中拣了几根柴火,搭起一个架子,就在上面烧烤了。叶晓枫本没有火石,但是生火岂能难得倒他?当然,钻木取火是根本没有必要的,他只要稍微释放一下充斥着烈焰的“啊多跟”就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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