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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话 忘心

作者:紫汐 字数:2872 更新:2023-07-20 05:30:15

站在烽火台上,淼夕远远地望着城外波光粼粼的河流,夕阳的余光在河面上洒下一抹艳红,往年气温的回升使积雪融化,雪水汇入河中往下游流去,河床会加宽许多,为了不使大将军过早防范,淼夕没有完全截断河流,只是将一部分的水储存起来,河水的流量和以前一样,既没有减少,也没有增加,依然轻快地流向远方。“老大,雪水的融化量比预计的多了,临时水库并不牢靠,我担心支持不了大军的到来啊。”小楚艰难地对淼夕搓手,希望淼夕能给点宽限。淼夕贼笑地看了他一眼:“呦,我们的剑桥高才生也会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啊?哼,还说什么是帮派私斗打中油桶炸来的,既然你口才那么好,你跟河神说去啊,求他老人家可怜可怜你的难处,减少些流量别让你为难。”小楚苦哈着脸,说:“老大,我没有故意隐瞒啊,我确实是因为帮派的私斗打中油桶被炸过来的。”“还说,一个双博士后加四博士学位的剑桥毕业生会参加帮派私斗,你以为你是黑手党的老大啊?”当她好骗吗?“我不是黑手党老大,可我老爸是混黑社会的嘛,我是被卷进去的,说起来老大你抢,哦不,是我给老大供上的手枪也是我老爸给我防身的,只不过我对它做了点修改,可以多加二十发子弹。”“你坑我,混黑社会的能生出iq180的书生,你骗鬼啊!哪个博士会像你一样怕警察,还长得像个瘪三,你去整容啦?”“我倒希望我自己整过容,容貌是天生的呀,我也不想长这样,而且你也知道我老爸是干那行的,我怕警察的习惯还不是他给传染的,中国的法律是不许普通人随身携带枪械,我家老头又非要在我衣服里塞上手枪才准我出门,要不是我坚持反对,说不定拿的不是手枪而是反坦克炮了,我能不怕被警察逮吗?上次就因为我去银行存奖学金的时候不小心被人把枪撞出来,结果那天就被请到警察局‘喝茶’,要不是局长儿子是我的同学,我非把‘满清十大酷刑’尝过一遍,就算不是抢银行也要屈打成招了。”黑社会的儿子跟警察局长的儿子是同学,关系看起来还不一般,淼夕觉得地球还真小。“算了算了,反正你我现在也不是在地球,你是什么学位都跟我没关系,总之你现在先帮我把临时水库弄好,至少要再坚持两三天,大将军要调动他手上八成的军队需要时间,我得等他忙完,至于工程的事就你发挥你的智慧吧,我可没学过建筑学。”淼夕两手一摊,表示她无能为力。“真是,又要存那么多水,如果能少存点多少还能坚持,可是如果少了就达不到水淹三军的效果,顶多让他们成一回落汤鸡,最多也就带几千人玩玩漂流,让他们欣赏天涯海角的景色,对二十五万的大军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淼夕眼睛一转,摸出一个小黑瓶子给小楚:“没关系,减少一些储存,把这个倒进存水里,你可自己小心了,只要皮肤沾上一点,就...嘿嘿嘿嘿。”小楚拿药瓶的手差点打翻:“老大,你别笑得那么阴险好不好,你这到底是什么啊,这么一点够用吗?”淼夕白了他一眼:“笨,这是我做的加强版蒙汗药,不会睡觉的神仙都能放倒,你说药效够不够?拿稳了,要是不小心吸上一点就够你睡上一辈子,别忘了古代这里没有地球那么高的科技,你要变成植物人可没有现代的医学设备给你供养供能,不死都难。”那瓶子里装的是淼夕专门对付阿修罗道天人用的蒙汗药,药消强得没话说,神仙的抗药性随着能力的强大而强大,淼夕做的蒙汗药罗刹王吸上都要睡上一个月,更别说是人了,而且它和其他蒙汗药不同之处就是不管是吸还是吃,或者皮肤沾上一点也能把人放倒。把这个混在水里淋在大军身上,淼夕有自信让他们都睡得像死猪,然后让他们在睡梦里也像死猪一样被屠宰。“老大,我怎么听你的话老是说到神仙,老大你有宗教信仰吗?”“信仰个头,那些看着道貌岸然,实则包藏祸心的老不死有什么好信仰的,神仙,哼!全是骗子,想当初我真是瞎了眼才听信神仙的虚名!”淼夕嗤道。“难道老大见过神仙?”小楚凑上来问道,“什么时候见的?神仙长什么样?是不是跟神话说的那样可以飞天遁地,帅到不行?”“我呸!蟋蟀的蟀!明明年纪老到能比死老龟,还学葱装嫩,专门爱虐待人,谁说神仙会帮人我第一个扁他,神话都是骗人的!”想起阿修罗道的天人,淼夕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还想继续数落,脑海里突然想起某双金黄色似笑非笑的眼睛,表情又缓了下来,“当然,也不完全是这样,他们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毕竟他们都活了那么大把年纪,和我们文化有差异也是正常的。”“例如...”淼夕看了小楚一眼,给了他一个暴栗:“没有例如,有心情在这里管闲事还不如滚回去想办法让临时水库多坚持一天,如果你想让他们带你回地球去,我可以诚实真实并且如实地告诉你,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们全是一群爱斤斤计较的小气鬼,想让他们把时间和力量花在你身上打白工除非等到月球变成伊甸园那一天。”“有那么夸张吗?世界上哪还有比你刻薄的人?”“你嘟哝些什么?”“没什么,我是在说老大您英明,只用少少时间就摸清了神仙的性格,老大慧眼精明,小弟望尘莫及,老大不愧为天下第一神偷,看东西的眼光就一个字,准!我对老大的崇拜犹如长江之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老大是明灯,照亮我黑暗的前程...”淼夕一把将小楚从烽火台踹下去,终于停止了耳边的噪音:“风和日丽的天气,有噪音就太煞风景了,还是安静点好。”小楚从那么高的烽火台摔下去除了衣衫乱了点,沾了些灰尘,居然没有受伤,在听到淼夕声音的下一秒,还在装死的小楚立刻就从大字型坑洞里爬出来,一溜烟往山里跑了,生怕她再来一脚剪刀夺命腿。烽火台下的小兵都狂汗,祸害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当的,不但要有比苍蝇还烦人的嘴,更需要比铁树还硬朗的身体,比老鼠还快的逃跑速度,比小强还顽强的生命力...难怪大家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万年”,敢情要他死还不是简单的活。淼夕别有深意地对小楚逃跑的背影看了一眼,随即又看看天,天上的云早以被染上了如血的红,边缘渡上了金黄的光圈,仿佛火焰在焚烧着天空,那样的颜色让淼夕又想起了阿修罗王的金色火焰,尽管不刺眼,却依然让淼夕想闭上眼睛不敢直视,只因那样的颜色太美了,美得夺人心魄,再多看哪怕一眼也会被吸走灵魂,正如阿修罗王的魅力。阿修罗王,神秘而强大的天人,在他的眼里,没有天,没有地,没有正与邪,有的只是用轻蔑表达的随意,尽管双手沾满鲜血却依旧神圣不可侵犯,不,或许该说鲜红的血才是最适合他的装饰。只要看过他一眼,任何人都会被他恣意的眼神吸引,她也不例外,正因为如此,她才害怕得不敢面对他,生怕一个不小心,心扉就会成为他的领地。现在想想,她地阿修罗王的逃避和她的心对爱情的逃避是一样的,只是她自己不敢承认她的心背叛了她的思绪。淼夕讽刺一笑,他不会在乎吧,应该是的,追求他的天女仙子数不胜数,他又怎么会在乎一个没有任何特点“傻丫头”,他对她不过是迷惑,就像对从来没见过的事物的好奇,只要新鲜的劲一过,他就会清醒,那时候他是不是也会像拒绝那些仙女一样用冷漠的心对她划有条无法跨越的沟渠呢?还是沉默吧,就让她一个人带着心里的秘密沉默下去,不让任何人知晓,不让任何人窥探,直到她把自己的心也遗忘,或许还能以朋友或徒弟的身份偶尔去看看他,和他说上一句话。天边的夕阳渐渐沉下,暮霭顿消,取而代之的是点缀繁星的无边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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