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和雨水混合着的苍蓝**不知怎么的,让淼夕的眼睛很不舒服,她本是很喜欢这种颜色的才对,可今天,入眼的苍蓝竟让她心纠痛,眼眶总有**要涌出,莫明的酸楚自心底发酵。淼夕恍惚地从泥地里站起身走上前去,她想伸手去抚摩那苍蓝的创伤,他却回她一个凶狠的表情,似乎只要她一靠近就会把她碎尸万段。“对不起,对不起...”淼夕掩面哭了。哭了一会之后,淼夕突然收住了眼泪,她哭什么,做亏心事的又不是她哎!淼夕再次在心里呼唤身体的原主,这次依然没有得到回应,刚才的奇怪举动大概是身体原主的残留意识吧,自己附身的时候身体原主才刚死,还留了一口气在身体里,自己被影响也是情有可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从来不以救人为己任,更何况是妖呢,淼夕正欲转身离去,身体却迈不开步子,她的眼睛不听使唤直直地看着那抹苍蓝,心像是被什么紧紧勒住,每一次的跳动都带着无言的疼痛。淼夕没有再呼唤原主,她曾经和夕同用一个身体,如果身体有另一个灵魂,自己应该会觉得很压迫,可见身体的原主确实没留在身体里,留下的只是残念。原主大概死得很不甘愿,没多少人会自己想死的啦,一般含恨而终的会在心里留下念,总有一口气在心中化不去,这样的尸体会成为电视上经常出现的“僵尸”,它们没有意识,只是照着残念去做未了的心愿,不管经过多少年,非把心愿完成那口气才能散去。这个少女的残念似乎和眼前的妖怪有关呢。淼夕闭上眼睛感受“自己的”心,原主似乎对眼前这妖怪很不舍,很依恋,不是爱情,也不象友情或亲情,却是很深的情愫,还有亏欠。求你...救他...淼夕惊愕,刚才的是幻听吗?求你...救他...我欠他...太多...这是我...最后的...心愿...告诉他...我...对不起他...声音渐渐淡去,淼夕从心灵退出,她的眼睛早已被泪水淹没得淅沥哗啦了,笨妖怪,竟然用情这么深,为什么不洒上狗血啊,那样我打死也不附到这个妖怪身体上了。刚才的心灵窥探让淼夕知道了这个少女的身份,她也是个妖怪,一个没用的花妖,两千年发芽,两千年成长,两千年开花,只开一夜的生命之花,只在瞬息间展现她的美丽,便随风而逝,偏偏这么没用的她有个不得了的身份――花帝之子。伴随着和能力不相称的高贵身份,她还有一项异能,任何生物,吃下她就能成仙,任何亡魂,吃下她便能复活。数千年前,她因为一时顽皮偷下凡间游戏凡尘,玩腻了之后才发现――她回不去了!(淼:所以我说她是个白痴!)她惶惶地在凡间寻访回到天界的办法,还要躲避着各种生灵与亡魂,可怪她平时修炼偷懒,连隐藏自己的气都不会,但凡她走过的地方都弥漫着特有的高贵芳香,引来生灵亡魂外加狂蜂浪蝶无数。这个时候,他出现了,他说他叫珑,珑对所有人宣布对她的占有权,没有任何生灵与亡魂可以忤逆他的决定,否则就会被珑一口吞下,珑每日在她耳边告诉她要她快点长大,小小的样子不够他塞牙缝。就这样,晃眼之间,数千年已过,尽管她很不情愿,她已经长大,大得够他塞牙缝了,每日都惶恐地等待他的宣判,可是日复一日,他依然是当年那句话。虽然不知这份安宁能持续到什么时候,在她迎来花开之夜的今日,一个人类闯进她的花圃,在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告诉她爱情的存在,她感动了。那个人类还告诉她要带她走,去一个只有他们的地方和她永远在一起,但在那之前,要把珑杀了才行。她想,那时她一定是着了魔,她照人类的话把药粉含在自己嘴里,喂给了那珑,她忘不了珑在她拥抱他时眼中一闪而过的欢喜,他紧紧拥抱着她,紧得几乎把她揉碎,当她把口中的药喂给他之后,他受伤的神情深深刺进她的灵魂。她不敢再看下去,转身拔腿就逃,人类已经等在外面,拉着她就走,周围还有好几个手拿着枪的人类扑进了珑的洞穴...直到临死的时候,人类才告诉她,他的枪里放的是道符做的子弹,他接近她也只不过是想吃掉她,人又怎么会爱妖怪?那一刻,她回忆起的是照顾了她数千年的珑,他也一样告诉她要吃她,每天都在提醒她这件事,可是,为什么和人类说这话时给她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呢?她可以那样拥抱珑,亲吻般地唇对唇喂他药,是不是因为,他早已走进自己的心呢?第一次,她后悔自己没被那个数千年来每日嚷着要吃她,却为她赶走其他妖物的妖怪吃掉。如果,还能再一次选择...同情归同情,淼夕是不会让自己刚得到的身体被妖怪吃掉的啦,但为了满足花妖最后的心愿,她就退而求次,救这只妖怪吧。见淼夕再次靠近,珑凶狠地龇牙咧嘴,手一挥,锐利的指甲在淼夕身上划出血痕,但淼夕丝毫不为之所动,她把手覆在珑按着伤口的手上,轻轻推开他的手。好可怕的伤!没有压迫,苍蓝的血一个劲往外涌,淼夕毫不迟疑地抓起珑的手,用他的指甲割破自己的手腕,让自己的血流到他的伤口上,伤口奇迹般地愈合了,淼夕放任自己本能般地抱起珑的头靠到自己大腿上,手指缓缓梳理他长长的头发。“对不起。”珑没有回答,他把淼夕的手拉到面前,舔着她手上的血。“哎,你想吃我吗?最好不要哦,我可不是你养的花,不保证你吃了以后会不会肠胃感冒。”珑的动作一滞,戒备地看着淼夕,握手的力道多了几分。“你本是打算今天晚上花开之时把那朵笨花吃掉的吧,生命之花只在盛放之夜才是最补的,虽然养了几千年的花突然被别人抢走你很生气,不过别算到我头上,我不是她,她刚才就被人类的道符枪打死了,人类很笨,他们不知道花妖的灵魂才是精华的所在,一个尸体最多也就增长一点道行,我想这点道行你是看不上眼的啦。”阿修罗王的妖怪图鉴就有关于生命之花的记载,不过后面有注释他自己也没吃过,生命之花难生又难长,花帝不知道什么时候才生个孩子,又要用上六千年等花开,这代的生命之花实在是笨到淼夕看得都笑出了眼泪,死到临头那笨丫头还以为珑在保护她,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她吻珑时珑确实很高兴,他那时是在想笨花会做出这么笨的举动就不用担心她今晚会逃跑,数千年的心血啊,总算可以开饭了。你说附到这么笨的花妖身上,淼夕她能不热泪盈眶吗?那眼泪一半笨花太笨笑出的,一半是极尽伤心哭出的,因为她更在意的是万一她聪明的头脑被笨蛋感染了可怎么办,她强烈要求退货!珑的目光一寒,另一只手五指并拢,指甲尖锐。“你现在不适合运动,虽然笨花的血能让你伤口愈合,可是你失去那么多血一时补不回来吧。”笨花心里最后一个愿望就是要救你,我要借宿就不能让她留下遗愿,免得以后笨花趁自己没意识的时候跑来找珑,那时不被吃掉才怪,要不是为了散去笨花的最后一口气,我才不冒这个险呢,不过在珑身边呆一下也好,他是高等妖怪,所以小妖不敢靠近,小妖比人类还无知,刚才笨花流了那么多血,这山上早不知聚了多少闻血味而来想吃她的妖怪,我大量失血的状态不适合应战啊。现在就是和珑比谁的恢复速度快了,笨花虽然挺笨,但是尸体上好歹留了丰裕的灵气,够淼夕用缩地成寸逃到天涯海角了。两妖四目相交,深情脉脉地对视,其中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我要杀了你!”珑的心声。“我一定能逃给你看!”淼夕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