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值得所有女人托付终身的好男人,但是却只属于祖母。可惜我晚生了许多年,他在世时,我的少不更事从来不曾发现到他有多好,或者说他在世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好男人的标准究竟是什么,现在我终于明白,好男人就是你时隔多年想起他的平淡也会觉得温度不变,气度不变,让人安心,让人敬仰。他是我祖母的第二任丈夫。祖母也是他第二任妻子。我是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孙女。他们的故事,我只想说,祖母捡了个大便宜。但是我又深切的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谁都没有便宜可捡,只是祖母抓住了跟他在一起的机缘,而恰好他也爱上了祖母,想要跟她成为一家人。那时候妻子死了的他鳏居多年,而祖母也离婚许久。年轻时候的祖母独立的个性,跟她已有结婚6年的前夫始终和不来。自以为有点小才气的男人,内心世界都是不可揣测的,除了这不可揣测,他们还拥有高人一等的品位和**。她知道丈夫背着她找别的女人,据说还很相爱。所以祖母不干了,她绝对泼辣的性格不能容忍半点背叛。那个女人,她也见过,家世姿容才学各胜她一筹。祖母想:既然你看上了她,我干嘛还不离开?于是万般无奈的祖母跟她孩子的爹离了婚,他们有四个孩子,一人带走两个,我父亲和他二弟,那时都已7岁以上了,他们愿意由母亲来监护。祖母便把我的父亲送回简阳老家,二叔从小身体弱,祖母把他带在身边照顾,又要务农又要照顾她前夫的母亲——老人家总以为祖母才是她的儿媳妇,理所应当给她养老送终。还要去做帮工,除此之外她也有自己的工作单位。实在忙不过来,朋友给她介绍想要领养小孩的夫妻,这家人是教师出身,他们没有孩子,二叔就跟了他们。父亲跟着他的外婆住在乡下的破旧房子里。我父亲是个很会调节生活的男子,他会喜欢各种野营生活,小时候是,现在也是。于是开始流浪生活,像一匹放归山林的野马,他不大回家了,野到哪里是哪里。在纺织厂做工人的祖母通过介绍见到了他。当时他的母亲生病,以孝为大的他没有办法照顾母亲,只想请个人来料理母亲的起居生活。祖母那时候也正没住房,她晚上回他的单位宿舍,给老人洗衣擦身,帮着给他两个儿子缝缝补补,有时候还会做些馒头饭菜给他们留着当早饭和午饭。在祖母的细心照料下他的母亲身体渐渐恢复了,利索麻利的祖母,找到他谈话了,她说既然你母亲的病已经好了,我也帮人帮到底了,以后我就不到你家来了。他赶紧接过来说,你是个好同志,如果你愿意,我想请你搭伙过日子。祖母没有犹豫,当即做了回答,说等我把户口签上来就结婚。要我帮忙不?他问,祖母说你帮不上。祖母没让他等多久,就上好户口了。结婚后他们就住在一起了。因为他有一处一套一的平房,祖母在那里第一次接触到他的家人,第一次了解到他。如果说那个房子就是让他们走在一起的结论,这个结论也不能成立,因为那时候祖母完全有能力让自己分到单位的车间宿舍,因为认识了他,一个当时从湖南调到四川来的忠于革命忠于党、很棒的好同志。她说我不入党也不分房,只要跟他一起搭伙过日子就好。那时的婚姻好简单,就这么简单,他们结合在一起了。他用40余年的时间,守护在祖母身边,从来不曾离开,以上是想起当年偶尔听到祖母跟她的同龄老友在一起回味往昔时,拾到的只言片语。其实我记忆中的他,对自己是相当抠门的。一双夏天穿的丝光袜子,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再三年,打的补丁重重叠叠,都可以充当冬天穿的呢绒袜子了,不过当然不是祖母帮他打补丁,每次见他又在补袜子,我都用观赏的心情去远远仰望着,看一个很爷们的男子飞针走线,一只脚站在地上,另一只脚踏在椅子上。很奇怪,我对那个动作至今都恋恋不忘,也许是因为那是个很切实的动作,像他。祖母先还帮他买,结果买了回来送给他还挨了一顿骂,便也不再买给他了。男人抠门起来真可以说是他们的一种爱好了,但是他们一般不会太亏待自己,一方面节省,另一方面就特别大方。勤奋好学的他从来都是手不释卷的,他对书的占有欲就像女人喜欢占有珠光宝气绫罗绸缎胭脂水粉一样,永远是必须和乐此不疲的。记得小时候常常看他手里拎着一大摞整整齐齐的书回家——那些书在现下已经算得上是最昂贵的珍藏版了,但在当时卖得特便宜,几毛钱就可买到甲成本的上中下三册《红楼梦》。全部整齐有序的列在一个大衣柜里,后来小姑从婆家搬来一架书柜——据说是要卖掉的,他欢喜得把书全都搬了出来列在书架上,我也终于能够见到那些珍贵的古典汉文学的书名,国学官修史书《资质通签》是他最喜读的。作者司马光更是他所喜欢的宋代大文学家,我小时候经常听的一个故事就是“司马光砸水缸救小朋友”。所以对司马光这个人物的名字很熟悉,后来才懂得他之所以欣赏司马光,总的来说该是一种性情上的共同点,他或许是司马光的一个穿越时光默默关注的知己吧。四书五经,老庄哲学,唐宋元明清,各种皇帝各种臣,唐诗宋词元曲和明清章回小说,那些著名的《战国策》成语典故,是他在饭桌上一边吃饭一边开讲的开胃故事,他会挑他认为精简易懂的讲上一顿饭的时间,你吃完,他就说完,不慢不急,从来都如此。可是他用湖南腔调的四川话,孜孜不倦的讲着不大好懂的半古文语言,对于年纪尚小的我和对此不感兴趣的小姑真是对牛弹琴了。不过祖母好像全都能听懂,因为她知道,在她没有来吃饭之前,那个老男人,总是一言不发的吃着饭的,祖母一来我就能感到他说话时特别的融洽气氛。他的每本书都用黄油布纸折成书皮包着,也用毛笔写上墨黑书名与作者名在书背上。他的毛笔隶书写得很棒,钢笔小楷亦写得传神。书名及作者名,显得非常整洁精简。我从不翻看他的书,祖母说怕我把书扯坏,所以我宁肯独自玩着各种傻里傻气的弱智玩具,也不愿拿着他的书阅读,好多书我只见到名字,却不敢翻阅。直到今天也隐隐的觉得是种童年时代的小小遗憾。不过有他在身边,有时候还是让我的童年过得有所收获,过得不是只知道吃跟玩。他总是会裁一堆硬纸方,写上他端正有力的毛笔隶书,用他的音律识字法写上很多同音不同字的方正简体字,为了让我懂得音律对字法,他那天做了很多努力,说了很多话,结果还是没能让我明白,他的语言带湖南腔调太浓了。很多我不认识的汉字,由于他的吐词,让我相当迷糊。所以童年时的我,常常会不知所以然的拿着小人书乱念一气。也会写一作业本的“甲骨文”。时隔多年,渐渐长成的我,一次借阅他的《红楼梦》,发现他的书每隔三五页即出现一些用铅笔写的字,譬如“揖音衣”,“奠音电”,“樊音凡”。我才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音律对字法。他买书不是在正规书店里买,有个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小贩,据他说卖的书又好又便宜,他从来没有买到过错字连篇的书籍,也许,那个年代的盗版书商掩盖严实一点,不像现在这么猖獗。连那个摆地摊的书贩卖的也是特级的(精装上阵的盗版),而不是三级的(**裸的盗版)。价格也不贵,80年代前半期书价还没有大幅度增长。我4岁时母亲给我买了一套《儿童学古诗》,一套有四册,虽然书已经不在了,但我记得那个价数,1元3角(册),5元2角(套四册)。书价本来就便宜,不用讨价还价,又碰上他这样的大买主,小贩当然高兴。每次一摞书,全是旧正版的文学,他总是不给到20元就拎回家了。一个男子,一个有高雅兴致的男子,他的晚年,不应该只是喜欢唱歌跳舞打太极,而应该有更多物质爱好来取悦自己,长期阅读眼睛不花头不晕的,多买几本书,喜外游垂钓的,鱼竿鱼饵渔网水箱,要应有尽有,爱好古玩字画的,也不要只是在店堂里看看就好,有闲钱的话,手里把玩的,是你的质感。他永远是我最称职的祖父,没有人,能够代替的祖父。(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