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树,西风黄叶飘,夕日疎林杪。花事匆匆,零落凭谁吊。朱颜镜里凋,白发悉边绕。一霎光阴底是催人老,有千金也难买韶华好。——弘一法师李叔同《悲秋》我喜欢不客气地品评我所感受到的一切东西,但求个真意,没有不敬之心,没有不爱之理。仅是小小己见而已,再无他意。这阙民国时代的词,整体疏散,背景题材缺乏创想,词味秃凋,韵味暗俗,这阙词的婉约词风,没有很好的抒发,因此不会因为它的作者是过法师,它也被后世崇敬。除了那四个字,“花事匆匆”,此句不俗。词名“悲秋”更是没有“送别”这名字来得精艺简妙。后来众多歌者的歌声里,“送别”当之无愧一直是传唱离情的代表作品。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送别》别看我很崇拜曹雪芹先生,《石头记》这本书也是我的最爱,可如果我读到一些作品明显泛用《石头记》中那些曹氏诗词,我就想起10几年前,一边在店铺坐镇,一边拿着借来的程甲本《红楼梦》,用圆珠笔一字不漏的抄写那些当时以为它们会帮助我提高文学水平的一切那里面的诗词,那时候倒不觉得辛苦无用。字写得丑,但是心诚,专用笔记本上写满了歪歪斜斜不能见人的字,后来时间久了,我自己也不认识了,在抽屉里锁了十几年,有一天翻出来看,觉得着实不能再把这个本子放回去,于是有意无心之间,撕得稀烂,终于还是扔掉了。那年外婆去世了,清明的时候,用一张白纸给外婆折了一只鸽子准备烧给她,在鸽子身上写了8个字。那是我想了几个晚上终于产生出的8个字,我把它视如珍宝。并相信外婆在天有灵看见这8个字,一定也会觉得好,我知道她其实很有文明作风,也喜欢看诗情画意的唯美故事,这点是所有女人共同的心思。她的衣服上永远熏着藏香,头发洗净后,永远都搽着发油,虽然廉价,味道也不见得好,但是我所知道的外婆,每天都把自己收拾得大方得体,干净利落。在我看来,外婆并非软弱之人,她是个稳重的旧式妇女,但她更懂得向着正确的方向不急不慢地做个折中派,不偏不倚的过着她勤苦自足的日子,并带大她的孩子们。因为生不逢时,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里,她每天都扮演着目不识丁的农贸市场里的肉贩子,她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甚至就像黑白照片。她的生活又是如此的忙碌,抽不出时间做无谓的事,她管不着的儿孙事,尽量会避免触及,任何女人,若能给她做儿媳,都会是一生的幸运,可是,每个女人天生就有很多心眼,谁都不是不会耍性子毫无心机的,只要面子上表明对您如同亲生母亲,那您还有什么不能满意的呢?所以外婆终是将这份和谐视作珍宝,为的只是能平安的度过她这一生。外婆一直过着非常简单自持的生活,就如她养过的白色茉莉,绿白美色,清香盈袖,清楚,干净。那时候以为我对外婆的爱,是可以浓缩成这8个字的,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可笑,可以!怎么可以!8个字!也许是当时并不曾思虑,信手拈来,权当自我安慰,终究不是发自肺腑,那不是真心的悼念词,却被我堂而皇之的认为它定能承载我对外婆所有的感情,可是却被一位舅舅拿来当众逗乐了一番,让小肚鸡肠的我耿耿于怀到现在。我在那个纸鸽子的翅膀上写道:真卿仙逝,韶华难觅。无意当中,我已经被潜移默化成曹派文风了,自己还懵然无知,如果不是舅舅一语点醒,也许便停滞不前也不知道。所以让我耿耿于怀的不是舅舅当众点评,而是我反倒觉得他说得太对。他说:《红楼梦》看多了,只知道这些词汇了。我这才幡然醒悟地想,该离那些引经据典的远点,才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独特。世界上的“花事”真多,到目前为止,网络上能搜到的,光是成功问世的书籍就有几部同名的,更别说古往今来许许多多诗词歌赋,字里行间的多次出现。那些书我一本都没有看过,只是在网上随意搜到,偶然知道,名叫“花事”的书,是来自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作者的文字创作。整个地球有很多同名书籍,但如此特别的两个字,却是让人想来总有些遐想,总有些放纵的需要。很少有的事,也显得重复,仿佛几部同名书籍,几位完全不同的作者,都好像有意重蹈覆辙地想要体验这姹紫嫣红墨瘦朱肥的“花事”一名的多彩光环,如一朵拥有很多层层彩色花瓣的撞色牡丹,层层叠叠,显赫富贵艳色可餐,可花瓣虽多,色彩虽杂,实则只是一朵,看看谁的创想更能包罗万千“花事”,对得起此名,也配得上此名罢了。虽然我没有读到过这几本书的内容,但看书名,已经让我感觉是如此的熟悉,如此的似曾相识,也应该是如此的放宽胸怀,作者的才情与知识,策划人的严谨与纰漏,出版商的凌厉与眼光,读者希望的无巧不成书,阅览人生的反复无常,复杂多变。都是借这一“花事”名词加以无边的推敲揣度,用力删减艰涩正文,从他和她的对白开始,到他和她的对白结束,读者对此相对满意,然后终成正果,充满添加剂的文学著作,使我们增长气质,高贵的人品,异于俗世的见地。毕竟知道什么是如今,我也来凑凑热闹,就像这花事不断的世界,谁能逃得出迷离的情愫,仓惶,无形之中的旺盛精血,涌动着无数的青春阳光的梦想,越到后来越懂得,“花事匆匆,零落凭谁吊”。这是我们多么丰富的情感,这是我们多么生动的特征,自有肉眼能见,不需强出头,不需风行雷厉,只需看好自己,看好自己的尘缘,只需做好自己,做好自己在这世间的事业。前提是,要做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兴趣,不管成功与否,都不需要把失败挂在嘴边,喋喋不休的教育别人,更不需要时常提醒自己曾经失败,要和成功一路同行,也许在害怕失败的人眼里,看得鲜血淋漓,感觉被时光的鞭子抽得皮开肉绽,体无完肤,于是有人似有若无的、用嘴不用心的、虚伪地问一声,“你还好吗?”都会让经年未改的臭骨气崩溃掉。你还好吗?多么不费事的问候,相信听见此问题的人,这时倒是愿意看微信上那些从来不负责任的、却担负着美其名曰善知识的长篇大论。因为尚未完成这份荣耀的任务,所以有所梦想,有所期待。逐渐逐渐,变成不可缺少的习惯。百媚千娇花事,最终都是尘埃,有理没理劈头盖脸,教人来不及躲闪。这一身的沧桑,这一身的疲惫,也许真能让一个身经百战的老人畏惧,畏惧这时光指针任性而倔强的一圈一圈,坚不可摧,只因为这个老人,是个平常人,也是个有心人,这么说来,这“花事”并非是好人做下的好事,也不是缺德之人做下的缺德之事,而只是平常人,平常事。但不管怎样,哈姆雷特的一个真实性格出现在一千个人心里,那便成为一千种性格。无论我们的理解是否接近这位爱憎分明有仇必报的丹麦王子真实的心理,都应该尊重认可这份纯粹的坚持,纵然他是个灵异怪胎,但我们依然愿意给予同情,甚至不去讨厌他的无情和冷漠,因为现在的这些活着的哈姆雷特们,肯定也不少,剧终惨淡血腥的收场设置也有百年的争议。因为谁都不可能会正确见到他的心到底是黑是白。所以谁都有可能完全理解她的每一种性格,也许莎翁制造哈姆雷特千变万化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准则,正是为了要让读者探索自己神秘潜在功能意识的捷径。试想一下,如果看见有这么个男人,送给一个女人捆着一大捧不同颜色的玫瑰花束,这花束色彩多得有点可怕,可能不会有许多人愿意这样配花束艳色,尤其是玫瑰,这是最应该始终清一色的血红点缀上满天星的零碎白才正统,仿佛爱情的道路真是雪白血红的沙场征途似的,但是似乎那样的搭配,才是作为献与爱情自古不变的正品。那就是“花事”最真实的解释。我对“花事”这两个字,还是有着千帆过尽皆不是的怅惘和绝对,迷失与肯定。因为它很像岁月斑驳的印记,像人性,不轻易让人懂得的人性。一幅油墨般地葱茏,抹不掉的渲染,在我们那浮华世界养成最自然的人性,与善良无关,对错本一家,又何必纠结成性,圆融处世,随性而为,人生,才是舒服的。然而为何这一世人情缘份多只愿承受诸多费心劳神的空谈,忍受各种不能理解的完美背后的残缺,而要努力掩饰岁月赋予我们的资深美感,这种老了就是老了,这种洒脱,这种高尚的邋遢,以及赞美诗一样的苍老之歌,不知道谁还愿意把吟唱当做表明我们还活在美好里,难道已从我们这个常常用所谓正直的箴言不断妖魔化的人间彻底消失了吗?是的,越是说要改变不良习性的人,越有心无力,而越有人说人坏,人就越坏。那是与心态无关,极至完整的人性。美丽外表下内里的伤痕到底有多可怕,我不得而知,不过我知道人面桃花都是极短暂的容颜,寥寥数天就是她的一生一世。她的青春美丽若希望常驻,必须要在世上一切的毒药里浸泡,毒药就是为一切只在乎容颜,不珍惜心灵的存在。长得太丑的人,自然有权让自己多作怪,而美丽的人,又想一辈子都拒绝枯萎,但这样太过矫情,毫无意义的美,还不如一枝从来无心邀宠的竹子花,让我觉得美。我喜欢不轻易露面的一切,平生只要亲眼见一次,就会觉得不枉此行了。竹子花也算其一,因为很难见到,让我觉得它是在专注心灵。而不像牡丹,无论何时何地,各种颜色在它身上,都带着蓄意大放异彩的块头。目不见者,心可感之。趁笑容在面上就让余情悬心上世界大生命长不只与你分享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记得要忘记和你暂别又何妨音乐正欢乐你叫我寂寞怎么衬 这音乐是我想睡了受不起打扰时是我安定了幸福的骚扰我都厌倦了是我懂事了什么都不晓连你都错认了若说花事了幸福知多少你可领悟了时间比你重要yes i'm going home是的我要回家i must hurry home我必须赶快回家where your life goes on 你继续你的生活so i'm going home 所以我要回家了going home alone 独自回家and your life goes on你继续你的生活——林夕《花事了》这歌词填得真好,林夕那张脸上苦大仇深的症候,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那是我们不会恰当地在意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爱过很多人,经历过很多事,已经让我们没有办法再坚持初衷,也不会再做无用的尝试。别说大多数的人都是意志不坚,其实只有那些人才更懂得生活。岁月教会一个人冷静,时间教会一个人沉默,似乎只有这样,才会做到把成熟溢于言表,但只会是溢于言表,其实心里装着的永远只是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这一代一代的,永远只是这样而已。林夕的歌词我会觉得好,也不是因为“花事”。而是他把花事一词当做所谓的**,事成之后,只需满足肉体过渡的人们,并不曾有一丝的起伏情绪,而是淡淡地问:“你的爱人呢?”那个爱人,多半就是他俩寻欢时的特立第三者了。如果把“你的爱人呢”改成“我的爱人呢”,那就不会有趣了。听歌的人,还是不喜欢有太多自以为是的心理。还好,那是为女人写的,不是为男人,而女人这一生所有的感情,终归还是要付给哪个敢为她倾尽所有的男人,所以会有比较,拥有一段一段的暧昧不清,那也只是为了让饥饿的灵魂能够包餐一顿。懂事之后就深深地知道,往后的生活,可就要平淡无奇了。他的花事那么多,会有好句,也无可厚非。兰花,我从不敢靠近它,仿佛它的生命柔弱得会被我的鼻子里的气息无意识的熏死一样。祖母是位爱花儿的老人,记得小时候祖母最喜欢养的便是兰花,在她养的众多花卉盆栽中,兰花一直是重点保护对象,任何人只能远观不准亲近,我也从不走近它看个仔细,因为祖母发起威来,那真是蛮吓人的,尤其谁要弄坏了她的花,祖母总有办法让你比她自己更难过。其实我们从小并不想惹任何人生气,只是很多时候,只想忠于自己,便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这就需要别人来为我们的任性付出原谅和宽恕的胸怀了,而祖母养的那些花,我从来都很珍视,但是小时候的我,最爱臭美了,大簇大簇的臭海棠(梨花海棠)摘下来就往头上插。夏天的时候,红彤彤的指甲花(凤仙花)会是我天然的指甲油,祖母看我摘那些花是为了装扮自己,一向不许人摘花的她便也随我,还常常用我摘下的凤仙花瓣帮助我染指甲,她自己也把指甲染成淡淡的橘红。年轻的时候,祖母的工作单位是生产各色布料的,她的右手中指的指甲就是当时机械不完善,织布机电器短路,狠狠地吃了一节,因工截掉了一个小指尖,我能记事时那个指甲就是包着手指尖的,而每次我仔细端详这个手指尖并伸出手去摸它,都是在它被凤仙花染红的时候。它像一顶小红帽,给祖母手指间平添了一道太阳一样的风景。祖母也会摘很多栀子黄果兰串成一串,给我挂在床头逗蜻蜓。祖母知道小孩子容易对花粉过敏,所以从来不会把很香的花链子挂在我的脖子上。不过冬天的腊梅花,串成手链或项链,那一定是我这一季最时髦的首饰,尽管只能美半天,上午给我戴在身上,下午就凋残了。这么多种能够让我装扮的花,唯独不碰一朵兰花。其实那时候我很少见到兰花开花,开了也只是不多的时间,别人觉得昙花一现,我却看见过很多次它开的大花,它喜欢凌晨3-4点开花,而我那个时间段一般睡不着,前面已经说过祖母鼾声无敌,影响了我一辈子。每到昙花含苞待放时,我便喝很多的水,这样便要起夜小解,祖母只好抱我经过花台再到卫生间小解,由于我是被祖母抱着的,所以变高了,我会说;奶奶你看,昙花开了,好漂亮呀……祖母说;我先去剪下来,不然待会儿就谢了。明天煮汤给你喝,喝了美容……我喜欢这样,这样我们都能看见昙花一现的夜景是多么迷人了。而始终被塑料袋包裹住的兰花花苞,什么时候已经光秃秃一根杆了,我们都不知道。祖母说;它怕风吹日晒,必须穿衣服保护起来,就像人一样。太高的花台让小矮人似的我看不到,总在踮着脚尖望眼欲穿,从来弄不清兰花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它的尊容对小时候的我来说。正好比是东方明珠于听人说的比看见的更美,更珍奇。我是觉得它就像一个神秘的谜,自顾自的开放,又自顾自的凋谢,从来不会招惹人们的眼睛将它看个尽兴,有时候寒冬天气还会披件编织斗篷,更加不可触犯了。不过我还是嗅着了兰花的香,每到它的花期来临,晚上的时候,无论房间阳台相隔了多远,都能隐隐约约感觉到它的存在,幽香弥漫,整个夜空。红的鸡冠花,黄的美人蕉,紫色胭脂花,橘色杜鹃花,青白金银花,浅绿夜来香……都有它们大束小束粗枝大叶细枝末节阿娜多姿的形象,参差不齐的叶子小兵簇拥着几朵开得正艳的花皇后,它们各自的花皇后,像要奋力托起明天的太阳,呈现给爱花的我们,而我们这些自以为是的审美观,在插花时,却从来见不得过多的绿叶,认为没有观赏价值,又太碍眼,遮挡我们觉得美的花朵。我们总是残忍地任意裁剪这些花的吸取营养的代劳者。我们觉得自己不管做什么都是明智的决策,我们率性而为,因为我们肉眼所见到的一切美的花朵,都要用它们的美**我们,而剪掉的残破叶子,终究变成不堪入眼的一地废絮,这让我们无法认为自己不对,我们不能自控的摧残着花的本质,然后还要拿去将修饰得圆滑刁钻的一切花朵,呈现在和我们水平相当的人们面前,夸夸其谈,大言不惭,那些人总是以相应的收益反施予我们。仿佛是个小喷口的循环喷泉。记得多年以前我有一盆栽,红色山茶,春游时,一个亲戚送的,虽然花色品种都不是很好,除了两三朵未开放的花苞,就是一大盆粗枝大叶了。当时在农家小院里养息多日,正值清风把湖水都吹得翻的时节。安放在农家小楼房阳台上的山茶,枝叶没有裁剪过,任意发展着舒服的茂密。只是吹的风太大的时候,把很轻的黑胶花盆连同整棵花一起从阳台上吹下去掉在黄泥土地上,摔破花盆了,那棵山茶花因此失去了可移动的小窝,必须要找个合适的地方挖个坑把它安置好。我没想那么多,只想让它活着,等到要离开农家小院时,一切皆不是想象的那么有闲情,可以慢慢去挖出来带走了。来时悠悠去匆匆,走得太过匆忙,于是那棵山茶花便永生与我不能再见。在那座农家小院子,与山茶花朝夕相见不到三个月,我便不辞而别,永远离开了它。这段记忆让我对养花的情致冷淡了不少,后来再没有亲力亲为养过盆栽。花事霎光,带过经年,手间放心,散去入境。半生苍绿,半生寂黄。路在前方,各自安好!(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