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一个人……觉得有幸我是自己,不用有那么多俗事要做,俗礼要还,俗物要理,俗人要会。我不用做徒劳无功的举动,哪怕和朋友通个问候的电话,因为知道他们的耳朵也和我的耳朵一样,喜欢美妙的声音和清晰的话语,而这些,我都没有。我不用去面对不想笑都要强颜欢笑的脸,我不用让自己永远保持着别人喜欢见到的任何容貌、神情、装束、以及体态。我不用把自己弄得人见人爱,穿什么样的衣服,弄什么样的头发,戴什么样的饰品,化什么样的妆。这些都是别人眼中必须的礼节,我不用到处宣扬自己的长度和宽度,因为我不是外向的傻瓜,而是内向的聪明人。……总之我是孤独的,永远都一样的孤独,孤独是福,我是有福的,我为我的孤独感到三生有幸,没有人会对孤独满意,但是比起在人群里热闹来,我还是喜欢孤独,所以我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意,也对我的孤独非常满足。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早已厌倦了逛街、聚餐、过节、游人太多的地方,污染太重的地方,可是城市污染都重人群都密,而我却只想在市中心的垃圾堆里,享受乌烟瘴气的生活,广袤无边的蓝天白云是我的爱人,可不知怎的,他总是不屑与我相见,其宽大的身躯,高傲的灵魂,让我永远没有办法与他亲近。尽管我也同他一样干净。但是如此不快乐的我,却更想带给别人快乐,所以在别人面前,我总是傻傻的笑着,不管看见谁,都是一副嬉皮笑脸,可是对于我自身兼具的孤独感来说,只会是一种不需要解释的倔强。到了必须要去那里的时候,我又非去不可了,当然,比起外出,我更喜欢自己在家窝着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相处。但人总得出门换换气,如果有天明明自己是被时光之手捂死在房间里,外面的人肯定以为我是自杀的,到了那时候。我已经无力澄清了,这才叫可悲。自始至终的孤独着,倒也不感到难过,真不感到难过,我喜欢听一个人唱的歌,看一个人跳的舞,欣赏一个人表演的哑剧,感受诺大的房子里我一个的呼气,孤独会让我的头脑更加清醒,肢体相对灵活,意志更加独立,思维相对敏捷。虽然很难很辛苦,有时也会感到力不从心,我在心里默念不染淤泥,不落尘埃,想让自己过得更好,却还是弄得心力交瘁,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有限,谁都不是万能胶,我更不是。我只想要过好自己的孤独生活,这种生活里有别人不懂的内涵,对,无论怎么样,内涵,比什么都重要,孤独,也同样重要。用自己的初心去体会每一寸孤独的光阴,在我们眼前涌现的就只有纯清的世界,无论我们的心经过几十年恶意同化的侵蚀,在善意的孤独面前,永远是一种贯穿始终的无限美丽。(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