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听不懂古典音乐的人,对于那些亢奋和**,只听出大声的咆哮和激发一场卓越的斗志。政治家和军事家们离不开那些音符,每一个古典音乐天才的c大调b小调都是各种飞扬跋扈,各种身在其中的活体,他们的生命造就了它们的力量,它们的力量不可小觑。一、二百年来,有许多人向他们的音乐致敬,像景仰耶稣一样,虔诚的爱着这些永世不朽的音乐。也有许多人对音乐嘘之以鼻,加以阻扰流传到他们的时代,甚至是他们现在的国境内,都很少有人知道谁是莫扎特,谁又是约翰·斯特劳斯,也许觉得那样的音乐能激发民愤,于国邦安定有碍。本来就有这样的实例,只是我不想评论什么,也不懂得如何评论,更不知道为什么要评论,要知道自己的初衷,那就是把我有感觉的事情诚实而坚定的记录下来,不加评议,但凭人议。我庆幸我的时代和国家都没有这样的禁令,不管是谁都有权喜欢或者讨厌任何音乐,我们可以随意在电脑上的播放器中找到任何流派的音乐,可是就我个人而言,听张学友王菲一流唱的流行情歌的时间远比欣赏世界名曲纯音乐的时间多很多。而且在90年代初期,香港台湾音乐就已经让我们这代人纷纷沉醉,而我印象深刻的第一首流行歌曲就是丁晓雯作词,陈志远作曲,(尽管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们是何方人士,但名字是要记住的)林忆莲主唱的《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这首歌,只当是做了一件出格的事,如果大人知道我听这样的歌,可能就要挨批,对于严肃惯了的父母来说,他们自己好像从来没听过这样的“**词滥调”,见到自家未成年的孩子听,肯定不会轻易作罢的,也许就因为林忆莲的声音很适合唱这首歌,让第一次听伤感情歌的我,从此后对这类使劲儿抒发个人隐秘情感的歌曲产生浓厚的兴趣,我觉得听着挺舒服的,便一直听到歌词都能倒背如流。那时候我还没有磁带随身听,就偷听表姐的,她的流行歌曲磁带多得很,一般白天都要去上学,所以我有大把时间用来偷听,听了又给倒回去,自以为表姐完全不知道就行了。我喜欢一首歌翻来覆去地听,尤其是自己喜欢的那一首。后来我找到香港对大陆开放的音乐台,便在电视上听那些港台流行音乐,第一个喜欢的女歌手,就是梁雁翎,适时不过14、5岁的年龄。那时就觉得她很有气质,大大方方的,但不怎么漂亮。她主持的音乐节目名字叫什么我记不得了,有印象的是每天傍晚时分,我都会独占我家唯一的电视机,坐在沙发里看她的节目,梁雁翎是个优秀的主持人,也是个音质特别的歌手,她唱的歌都不特别好听,有些特别难唱。时隔多年,我有印象的也只有两首了,一首是《情长路更长》,另一首则是《你好吗》。虽然现在网络上要听什么歌都可以免费获取,但是我已经听惯了新歌,对20年前的流行音乐再也提不起精神来听了。但是记忆里的美好是永恒的,仅仅是记忆。那天为写这篇文字蓄意重温一下当时的心情感受,破例找到梁雁翎当年的歌,还是听她的《情长路更长》,发现音乐唱功都极好,就是歌词,现在看着有种前缘难续的感觉,当年那份新意已荡然无存。不知怎的,竟怀疑起自己的文字鉴赏力来。这首歌的曲子是日本才女中岛美雪创作的,她的歌曲传到中国来便被翻唱,那时候就觉得日本人很会写歌,创作的音乐全是能够代表那时候港台歌手争先恐后要唱出来的金曲,尤其他们绝大乐风都与中国的音乐相宜相投,古典音乐更相近,一样的慢条斯理,一样的悠扬清雅,乍一听,都觉得是中国人自己的音乐一样,但细细一想,不免有点失落感,当年酒井法子到中国来拍“美人鱼”的时候唱的主题曲是中文的,那首歌蛮不错的,除了酒井法子没把中文学好之外,都不错,但是这就让听歌的我有点点不耐烦,吐词不清的日本歌手居然跑到中国来唱中国电视剧的主题曲!后来我知道了,或许我们听的就是那种半生半熟中国汉语的味道,恰到好处的是,日本人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唱汉语歌曲唱得其实很难听,多半让听歌的人们不知所云,但是我们仍然很有耐心,有人还就是要听这个饶舌的味儿,那时候我便在心里跟自己犯嘀咕,怎么唱日本歌曲的歌手都很优秀,唱不好日语,让作词的一改就变成中文歌了,粤语台语国语都有日本的曲子,唱得都很是动听。看看邓丽君,语言能力真令人折服,那是因为特务出身的她定要接受很多严峻苛刻的训练。据说她唱日语歌,在日本没人表示过不好的意思,我听过日本歌手翻唱她的歌,不是因为她和我同国,与日本歌手相比较,我的重心自然就要偏向她,而是审美听觉让我觉得日本歌手对待中国歌迷的敷衍显而易见,中国歌手对待外邦听众的所有态度都是郑重其事。不过那是多年以前的旧观念了,近年对中文歌曲甚是严格,发音不准的外国歌手都不登中国舞台献唱了。这就说明中国歌手的语言能力真算是超强。只要那些娱乐工作者不愿再做肤浅的小丑,中国就有越来越好的歌手涌现在国际歌坛上。是这样的,要相信他们的努力、辛劳,脚踏实地和奋斗,不是空有一副好歌喉或一张好皮相就能成就一方天地的。台湾歌手郑智化那时候也是我所喜爱的创作艺人,其实我不是喜欢他的唱功,听他唱歌都感觉挺揪心,他唱一首歌总是冷冷的不见笑容,但是感情却用得太深,声音效果反而让人感到怪怪地不舒服。我喜欢的是他那张从来不会笑但是表情很好看的苦瓜脸。当时常常看郑智化在电视那端坐着唱《星星点灯》、《水手》、《你的生日》等等这些歌曲,感觉这个台湾男子挺奇特,一开始我不知道这个特别的男子为什么都是坐着唱歌,不经意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他旁边时常出现一副腋杖,一切便豁然开朗,就对他更加欣赏了。不过我也是个没定性的歌迷,后来听到的歌越来越多,见到的漂亮男歌星也多了,郑智化也一直是邻家大叔的平民装扮,所以我也只当是一种音乐的陪伴,我想,既然是陪伴,无论多短暂都会值得用一生去回味,回味那时的妄念与痴想。毕竟,他的歌唱作品,对于每个需要斗志的人都是一种鼓励,但我当年居然没有把这种斗志表现出来,现在想想,可能是缺乏对人生的感情。尽管不会一直关注他,也会记得曾经喜欢的艺人里有过他。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只喜欢一张面孔的人。小虎队、林志颖、周华健、张信哲、周传雄、周杰伦、萧煌奇……从可爱小子到忧郁型男,从青春偶像到实力唱将,他们这一大堆的流行歌手,在当时的我来说,能够天天看到这些人唱歌,也算是一种娱乐的学习吧。我一直很喜欢看台湾男子唱歌,而不是听,他们身上都很统一的有一种逼真的感情糅合在歌声里,跟一杯有点温度的白开水似的,最适合冷静的人一饮而尽,但是每次的舒服度却有着千差万别,舒服或者不舒服,绝没有过头一点点,就像每天同样的吃饭睡觉,大体上都是一回事,可是细节又完全各不相同,不同的下饭菜,不同的睡姿,不同的时间去做这些事。一看见他们就觉得拨对了频道。那时候的点歌台,是用来帮助表达含蓄的我们传达一种释怀的情感,特别是家人和恋人,有人过生日的时候在固定的点歌站去,花上一点钱,点一首歌词写得很漂亮的歌,点歌台的栏目就会把你的祝福让主持人在电视上念出来,让听歌的人感到很温馨。最喜欢看的就是四川电视台以前有个叫《星星点灯》的点歌栏目,因为当时的电视机,只有那个频道最清楚,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家的电视没有闭路天线,所以只能看四川本地的电视节目。年轻人喜欢一首歌往往是跟着自己的心情走的,都要看歌词写得是不是和自己的心病对症,每个年轻人都有或多或少属于自己的心病,它是看不见的,只有在唱歌的时候,我们的表情或者身体的动作才有和心情的相投,找到抒发的依傍。如果你懂得有些歌曲为什么没有拖调子,也就会明白拖调子不能在流行音乐里出现的理由。很多老年人说,流行音乐就像在说话,年轻人唱得再深情款款,死去活来,在老年人的耳朵里响起来都不及肃穆庄严的歌曲重要,他们一般会叫这些音乐“靡靡之音”。当我们问他们认识谁是张学友吗,都说不认识,可是说不认识,偶尔经过父辈们的麻将桌时,我又听到过这句唱词:“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等到花儿也谢了。”他们不知道这首歌的原唱者是谁,也还是会拿来娱乐消遣,以达到抒发等得不耐烦时的热闹情绪。他们在谈到所有流行歌手的时候,都会说这样的行外话;“这也叫歌?听起来毫不费力就把一整首唱完……”“那不是歌,只是说得无比快的话而已……”“歌词写得刚刚够,连拖调子都不用一下……”“尽是情呀爱呀,唱几年就死了……”“应该知道歌词的重要性,多写山河父母……”其实每个人都有天赋去打造自己的音乐,至于好不好听,那都不在话下,毕竟我们不是音乐专业出身,谁有说过音乐不是专业才能的水准,就不能触碰,我们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信仰,按照自己的心意,为自己的人生赋以一曲心情节奏,看看完成的曲子是不是我们心里所期待的那种,如果是,我们有资格评价任何音乐,只是越听越觉得音乐的雷同是如此可爱。如果不是,也许就要注意言辞了。世界上的音乐有千千万万的面貌,两耳听过去,一路陪着自己成长的音乐才是最好最动听的,我们的赏识力要有个定格,也许到我们老得听不懂下一辈的流行音乐时,也不至于会乱评一气。我觉得我听过的所有流行音乐的歌词和歌曲都是互补的,它们和谐而生动,不多歌颂虚伪的美好,不少揭露人性的阴暗面,让你尽情抒发内心的不安和惧怕,年轻人会喜欢,也正是因为他们有时间去痛苦,去不释怀,去死皮白赖,去扳算未知数。这时候的感情生活实则就是个玩具,是痛苦快乐拴在一起的赌博,赌到最后,结果都不曾赢过,反而终于看懂了,往事真能如烟而过。每个人都有一辈子,一辈子很长,一辈子的事,谁又不是无比的多无比的琐碎,具体的事,都是琐碎之后所掌握的技能,难道不是吗?我们要写一首歌,最重要的不是去高等院校进修,关键还在于我们是否有音乐天份,就如我,只能欣赏,不能写,所以我很佩服那些能识谱唱谱的人,对他们看着简谱唱就能悠然自如吐音超准而由衷艳羡,这并不是在遗憾我不知道怎么看音乐简谱,而是我认识很多识谱的人,也学过不少音乐知识,可是也像我一样,不会谱曲,所不一样的是他们会唱谱。对于歌词,我倒能写几句不限韵的,曾经把韩剧《蓝色生死恋》里的插曲用中文重新写了一次,还记得下笔时的心情,那时候总跟心里那位影子男较劲,其实就是个暗恋对象,既没勇气表白,似乎也觉得只有在沉默中,才能继续这点遐想。不过当我写完这首歌词便真的以为我此生已然绝爱,不会再遇见那些年虚无缥缈的感情,有时常常也会为此莫名神伤。现在反而觉得是精神财富,人都有一些无法言语或者无法书写的秘密要带进骨灰盒永远尘封着离去,这才是真正的故事。歌词如下:往日情,在我们始料未及中结束,多怀念,故事开始的日子。爱去了,只剩下一段遗憾的过去,恋人啊,这是我们的命运。恋人啊,让我留住一刹那。恋人啊,我会永远都不忘,你是我今生唯独的依恋。这首歌词的名字叫《最终》。喜欢风雅悦耳具有后现代感觉的纯音乐,挪威和爱尔兰这两个国家的两位男女音乐家组合的那个叫神秘园的音乐团队,他们那曼妙别致格调的乐风,就是我心中对喜爱音乐所定格的经典。其实我知道他们的音乐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这跟性格有关系,我是那种对喜欢的事情一辈子完全肯定的人,常常有人只要一分钟就能确定是不是喜欢的音乐,在我便不行,我起码会分三个阶段,才能确定自己要不要喜欢这音乐;试听阶段,单曲循环十几遍阶段,随身睡前听阶段,听上一整天后不腻的方是我心里的正品。但是只有神秘园,不会让我这样古怪的挑剔。最早听到这个纯音乐组合的作品是在听广播的青春期,每天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好像只有这支音乐团队的作品才能安慰我那颗半生不熟的心。Adagio、Noctume、都是《Songs From A Secret Garden》专辑里的作品,这张专辑因为收录这两支音乐,已经在我的网上音乐盒里,存放并享用许多年了。年轻时的零花钱有一小半的都是用来买音乐带,这是我们那时喜欢听音乐的女孩子通常的消费观念,用坏了两个外婆在世时就有的随身听,放磁带的随身听,买了很多音乐带,那时的音乐带10块钱差不多就是正版的了,我也买过20几块的合格品,听着音质感觉是要好很多,还买过几盘地摊货,相比之下,跟10块钱的也差不了许多。直到今天那些磁带也还尘封在那里,一个大木抽屉,一大半的空间都被磁带们占据着。那天得空想试着听一下,结果没有电池,便没听成,这让我注意起磁带本身,这些磁带的颜色已经从纯黑色转化为浅咖色,想必是不能听见声音的了,清理了几盘不怎么喜欢的严重盗版,但是依然还有大半抽屉。实在不忍心再挑出来扔了,想想当初为买这些磁带真是艰难,每月就30块零花钱,除了要买磁带之外,还要买些小零食跟保姆分享,不然她们的脸就一直往下拉着,好像你欠她们二百五十块钱似的。买点小零食分给她们一部分,这才对我和善一点。给我洗衣服也会洗得干净点。不过我的零花钱大部分都用来买音乐磁带。再大一点就喜欢看书了,不再只是听音乐,家里也没有保姆需要我掏钱打点心情了,然后我就学会存钱买书了。每年到生日那天,我都会让父母陪同,有时候父亲工作忙没有时间,我就和已经下岗的母亲坐公共汽车到华达商城,一转就是大半天,母亲不大喜欢看书,大约是因为性情太直太急躁,受不了书里大篇大篇的黑白文字,只喜欢欣赏一些漂亮的特效摄影和唯美图画。但为了满足我买书的需要。也愿意到书店里傻坐大半天,等我一本一本的选好书,最后付款出来时,突然冒一句:“那么多书了还在买,看你哪百年才看得完!”说句实话,那些年买的书,直到现在都还有好几部没看呢,但是却还在继续买,我从不认为买了书不看就是虚设文化,而是在用那些书时常给自己以最及时的警醒,总有一天,我会以自己的能力完成我自己的书,不管最后完成效果好与不好,有没有人会读我的书,那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全力以赴写出我最真的想法就好,只是这样,再无企图。后来市场上有了CD光盘,但我没有CD随身听,只买了三张正版音乐碟,贝多芬交响乐,小夜曲合辑,张学友的雪狼湖。在没有上网的电脑主机上放碟,那时候真是很畅快的,一边自学打字,一边自学用鼠标画画,生活简单到没有一点想法,因为我懂得,想法越多,倒越不好过,因为什么都没有经历过,二十几年的日子,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完了,人生中最美的年华,我的生活却过得惨淡极了,稀里糊涂,不知所措。尽管看了不少经典名著,但也是越看越痛苦,想起不知道是哪位作家,曾经在自己文章里说过“经典使人痛苦,而痛苦使人成长”的名言,我就常常这样说服自己,一定要看下去,一定要一字不漏的读完手里的书,一定……有时候真的不想再看了,便把手里的书合起来了,不夹书签,搁在桌上,才搁下书本半天就心浮气躁浑身不适起来,终于明白,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些书!我的爱,注定会让自己受伤害,因为它们告诉我的,只是一些黑白是非,冷暖自知,风情万种,无常世事,人生百态。不要问我能不能懂,我其实也在装做越读越糊涂,至少这样不会自己一直处于悲壮状态。有时候真不想再继续读下去,可是不读又更痛苦。或许我发现书里的每个可怜人命运都比自己好,是一种没有智慧的聪明。那些经过历练的作者们都会写大起大落大悲大喜的人生状态,对我这样微型的思维格局可能不会觉得有意思,但是我有必要逼着自己读下去,那样做的结果是什么,那时候的我,一点都没想过,只会思考,这本书看了,下本书又看什么?于是我就这么漫无目的的读着一本一本的经典字幕,读着一本一本的黑白人生。有一天,家里来了很多客人,七嘴八舌地跟父母在说着各种各种可以言说的事,我不喜欢听,就把随身听放上磁带,耳机带上,在阳台上,一边听歌一边看书。本来我以为看书的时候听音乐,是不可能把书读得清楚的,而且我听的是流行歌,但是我错了,我很高兴我错了,看书的时候,来点漫情歌,声音小点,会更能融入书里的故事,也有助于让读者提升进入情境的概率。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一样的习惯,我觉得好的事,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所以,不能把自己的办法教给别人去做,只是在分享我所有做过的一些实验罢了。越到后来越发现,原来我们的生活都是那样的现实而呆板,歌词里面所谓感情的痛和爱的迷惘,在脸上没有多少岁月刺刀刻下的痕迹的我们看来,都是别人年幼无知时,常常犯的错误,而忘了自己其实也不是很老。我们见到的每个成年人,都是在理智养成的过程中,可是我们的心却是苍老的。但谁都希望有人看出自己的真相,仅仅是靠近,都让我渐渐明白,为生活奔忙的人,都好像一样灰暗,我们其实很想活得文艺浪漫一点,但是现实太严酷,人生没有选择重新来过的机会,想做一个优雅的人,如果我们的思维模式始终停留在对现实社会的关注上,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发现自己身上真正的优雅,不是因为现实有很多不能排除的阻碍,让我们有依据认定做个粗枝大叶的热其实很快乐,而是我们自己身上那些优雅的潜能也都还是存在的,只是要表现在适宜的地方去,不然会有对牛弹琴的低能感。“也许当我把那些书一本一本的全都读完了,就真的长成一棵大树了。”这句话其实很励志,但是我一点都不信任它。如果这世间真有这么缺心眼的大好事,如果书看多了真能得到百战不殆的勇气,如果书中真有黄金屋,读书多的人就等同于百事通,那也不过是从古至今人们为了舒适安逸的优雅富贵,总以为只要一点一滴的积累,一时一刻的煎熬,被岁月推推拖拖,熬得自己头发掉了一地之后,终于开窍了,原来想成为的都已经成为,想做到的也已经做到,忽然间就明白,这是一种生命必经的学习之路,云淡风轻,音过无声,文过无名,才是人生最长久的记忆。那些过目不忘的奇迹,也许每个人身上都会兼容,但是每个记忆都有优劣之分,优秀的人格,满脑子都是优质的记忆,而有人格缺失的,也一定跟他平时的记忆有关系。什么能让我们如此用心要去记下呢?我们所关注的是什么?什么样的事情能让我们轻易无法忘怀?这些都不过是我们真心想要得到的信息,一但如愿以偿加以印证以后,就能让平时不大记事的人,在一夜间变成记忆王。从而决定了人们记忆的优劣,能够对它们用心去记住,尽管它们其实也是变幻莫测,永远让人心存异议。我只对一件东西过目不忘,并有心到记忆深处去,那就是认识人民币,每次有新发行人民币,第一眼记下的就是它的面额和色彩。而对书里的文字,记得最多的,不过就是一个总故事,每一部小说里,都有一个结果无法预料的爱情故事,善于思考的读着,对那些**的情节,都不是很在意,至少我从来没有在意过,只是为作者的文笔感到由衷赞赏,毕竟那些经得起时间洗刷的经典爱情,是他们或蓄意良久,或信手拈来的不朽之作。我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去感受书里的生活,有时候一刹那间,发现我自己的生活很像哪本曾经看过的书,故事里面不知是哪一小段情节,跟我正在经历的现实问题,其实是有着相当神似之处的。只是它们时空不对,国度不同,人物互不相干。在那些书里看到的爱情,最多让我感到一种压力,我能写吗?小说家们过的生活是我无法企及的,他们有多少阅历,我都无从得到。因此,没有办法写小说的我,将尽一生最大的善意,去敬佩以小说成名的任何作者。有时候我在想,两个人的感情,现实里一直是无常,何况是无所不包的文学作品。在以往的生活中,我唯一感到享受的,就是一支流行音乐配一本古典名著,坐在椅子里,头低到胸前,一篇一篇的,一行一行的,一字一字的,慢慢品读。(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