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味道,就如同喜欢人的味道,它们是不同的,无论怎样都不会让我们把两种味道联系到一起,可是,我还是觉得书能收纳的就只有人的味道,别无它味。喜欢看书就喜欢闻到书香,看书的时候,常常觉得时间不够多,细读慢品的习惯,将伴我终老,于是,我也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看得快一点,似乎那也不是我想要达到的目的,我喜欢把一本书的味道,印染到自己身上,又把自己的气息赠送给心爱的书本。有时候又想做做其它事,就忙到没办法了。其实不是忙,只是心里装的兴趣,早已不是一本本书那么简单了,要生活,好像越来越多的家常琐事,等着我去一一平顺。要工作,好像越做越觉得每天完成它们是多么有必要,要创作,好像越来越多的想法在脑海翻腾,要把它们整理出来。还得有时间打理自己的外形,这是必须的,绝不做蓬头垢面衣衫不整的宅物。和许多在家里工作的人一样,我的日子看起来过得很舒服,因为不用面对不想看到的杂乱的人堆,其实家里的事不在家的人是看不见的,它是隐身的,同时又有很大的冲击感,让你不得不分心,又不得不在专心致志的工作时永远留心于十几平方间外是否有天然气的味道,地面是否有头发丝或黑沙,卫生间的味道总是在鼻尖萦绕,其实又不是臭的气味,而是洗手液在散发着余味。电脑桌上和键盘上更是见不得一点点可以清理的尘埃污迹,就连自己衣服上、床单被套上有不好的气味儿也会影响工作时的心情。能消磨这些杂念的东西,几乎没有。窗外那些复杂而剧烈的噪音也会大大的影响静止的心情,时常会在我不经意间来一声巨响,赶紧撩开窗帘看看,发现已经有很多人,在夜幕里的灯光中,站在窗台上往外看,这时候只有巡夜的保安骑着警卫专用车,在夜灯下来回巡视,路面上静静的,一神巨响没能打破它的原本宁静的面目,倒像是我们在自己吓自己似的。其实我也不是怕,只是那些巨响惊扰了我的思绪,让好不容易静下来的心,狠狠地挨了一棒。但是如果把一本书放在电脑桌上,它总是淡淡的方方正正,淡淡的,只在桌上等待,有了它在面前,时时提醒,就会对电脑屏幕之外的事物不那么**了。书的气味就是这样,且不说纸张有恒久不衰的优势。一直有种感觉,我上辈子一定是一本难分难解的书,被所有人厌弃在时代洪流中,不得解救,没有复印,没有再版,世间只此一本,因为所有人都翻过抛弃过的原因,落得特别邋遢。最后不知被谁带到荒烟滚滚的尸骨乱杂中,转瞬失落。(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