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四章引君入瓮十几分钟后,三亚的交警、急救人员都赶到了现场,先将重伤的小伙子抬上了急救车送往医院,而交警则开始对现场进行拍照,并对赵龙进行询问。不过从现场来看,仅从赵龙那条近百米的刹车痕迹就不难看出赵龙当时的车速有多快,基本可以确定赵龙超速行驶,对事件负有主要责任,被撞的小伙子因为横穿马路,也负有一定责任。不过这只是初步结论,最后的事故责任认定还要进一步进行调查。而且大家也都看出刚才的小伙子恐怕不行了,既然有可能涉嫌到一条人命,交警当然要将赵龙带回交警队控制起来。赵龙也拿出电话,通知了出租汽车公司,同时也没有忘记给连立田的大管家老忠打去电话,报告此事。毕竟一旦进了交警队,自己又涉嫌交通肇事,到时可就不方便打电话了,要是不事先告诉老忠一声,大家再以为自己失踪,到时可就不好办了。很快拖车也赶了过来,将蓝『色』跑车拖走,赵龙也被交警带到交警队进行深入调查。等这些人都走后,只见停在乡路上的一辆客货两用车的后门被打开,走下车的竟是赵国庆,而随着他一起下来的,还有一名和连民警和一名便衣民警。“钱队长,这次谢谢你了!”赵国庆亲切的握住三亚市刑警队的副队长钱进的手道。钱进哈哈一笑,道:“还真是精彩,没想到你们的人还真有本事,车技竟然这么好,计算的分秒不差!不过这个模型可就惨了!”钱进说完看了一眼被堆放在车中的模型。原来刚才赵龙撞的不过是具模型而已,就算赵国庆再怎么急于抓捕赵龙,也不可能让自己手下人冒这个风险。只看模型就知道刚才的撞击有多么强烈,要是真人的话,恐怕真有『性』命之忧。“人已经带到市交警队,咱们也过去吧,不过接下来该怎么审问可就看你们自己了,我们只是配合而已!”钱进接着道。赵国庆等人这才再次上车直奔市交警队。而赵龙被带到市交警队后却有些奇怪,只是将自己往屋里一关,却没有人来招呼自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才终于有两名民警走进房间,一人道:“请将你的通讯工具及随身物品交出来!”“怎么了?不就是车祸吗?怎么还要交电话?”“被撞的人刚刚在医院已经死了,你现在已经是严重交通肇事,而且据我们现场堪察,你当时的车速恐怕超过一百五十,属于超速行驶,现在要将你送到拘留所,等待进一步调查!”一名民警解释道。赵龙身在三亚当然不敢与民警对着干,只能老老实实交出手机以及随身物品。随后两名民警押着赵龙上了警车。可警车停下来时,赵龙却发现有些不对劲,这根本不是拘留所,看着面前大楼上的牌子,上面明明写着市***局宾馆,难道还要请自己住宾馆不成?带着疑『惑』的赵龙拉住身边的民警问道:“同志,怎么到这里来了?这不是宾馆吗?”“那来那么多废话,快点儿走!”被赵龙拉住的民警挣脱了赵龙,一旁的另一名民警推了赵龙一把道。赵龙暗暗觉查出事情有些不对,可这是在三亚,自己又戴着手拷,根本没有逃脱的机会,只能在两名民警的押送下进了宾馆大门。两名民警也看出赵龙眼神闪烁,恐怕打着什么歪主意,两人一左一右将赵龙夹在中间,一直上了电梯来到位于十楼的客房门前,两名民警才稍稍松开赵龙一些。一名民警上前敲门,片刻功夫门便打开了,当赵龙看到门前站着的人时,忍不住大叫一声,也顾不得自己身在三亚,一把推开身边的民警,抬腿就跑。可赵龙刚抬起腿,却听身后那人笑道:“都到这儿了,还往那儿跑?”随后只感到腿下拌到了什么,一个狗抢屎,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好在宾馆的地上都铺了厚厚的地毯,赵龙这下才没有受什么重伤,但还是感到混身一震,半天没有爬起来。“全景林?怎么会是你?”其实赵龙并没有与全景林见过面,可前段时间全景林在和连查处王浩、查办孙晓萍时立下了赫赫威名。而赵龙这种人干的就是走私犯法的勾当,当然要注意全景林这些***局的人,以防止有一天撞到这些人的枪口上,所以赵龙一眼就认出全景林,知道不好,才想要逃跑。“没想到你还认得我?进来吧!”全景林一把提起赵龙后脖领,将赵龙提进房间。“小全还真是多面手,不但车开得好,格斗功夫竟也如此不凡,赵局长你手下还真是强兵干将啊!”赵龙被全景林提进房间,才看到这次来得不仅仅是全景林,赵国庆竟就坐在床头,而在他一边还坐着沙喜明和一名民警。而在赵国庆对面坐着的一人笑着对赵国庆道。赵国庆听到钱进的夸奖,也不无得意,但此时还是谦虚的道:“这可不是我的功劳,小全原本就是雪豹部队出来的,一身功夫都是在部队学的!”“赵国庆,你这是什么意思,抓我干什么?”赵龙被全景林一把扔在地当中,虽然混身疼痛,但是心存侥幸,问道。“既然你认得我们,难道还不明白吗?”赵国庆冷眼看了赵龙一眼道。“哼,不就是撞死个人吗?大不了赔钱,跟你有什么关系?”赵龙还在嘴硬。“撞死人?”赵国庆哈哈一笑道:“可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在路上被你撞的不过是个假人,所以你并不用担心会因此被起诉。不过还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我们这次不远千里来到三亚抓捕你是因为你走私的案子犯了!”“假人?走私?”赵龙只感到自己脑子有些不够用。当时一地的鲜血,怎么可能是个假人?而且赵国庆提起走私,赵龙知道交通肇事与走私大案两者基本不可以同日而语,前者大不了赔钱了事,可后者却有可能让自己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