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尸还魂冰凌很小的时候,在电视里,看过一则新闻。内容大概是这样:1949年,台湾发生了一件轰动全球的借尸还魂案。事件的主角名叫朱秀华,原住在金门的新街,父亲叫朱清海,母亲叫蔡叶,当她十八岁那年,有一次坐渔船在海上被歹徒抢去财务推下海中害死了。之后,她借助台湾麦寮乡村女林罔腰来重投人间。当时,林罔腰的先生吴秋得突然发现太太不省人事,于是立即把太太送医院,结果死于不明原因,后来在林罔腰出殡的那天,她的尸体竟在众人眼前突然起来,并对众人说我叫朱秀华,我已借助林罔腰的身体复活。众人都给吓呆了。这起借尸还魂的案件,在当时轰动整个世界,朱秀华一时间成为了焦点人物。最终吴秋得为了避开各国媒体,便带着这位借她太太躯体的朱秀华远离家乡,到台湾的郊野生活去了……难道说冰凌也借助现在的躯体复活了?樱桃,那个自称冰凌母亲的女人管她叫樱桃,这也就是说冰凌借助樱桃的躯体复活了?若是这样,似乎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冰凌没了十年的记忆,为什么自己的性格秉性还停留在18岁,为什么自己不记得这座叫曲由的城市,为什么不记得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弟弟了。“你再试着想想,你是什么时候来到曲由的,你是不是还有别的名字?”警察也未能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于是又问。冰凌摇了摇头,随后又点了点头,低头闭上双眼,努力地回想,最后她记起了那个小区的名字,再次抬头对警察说:“古风苑小区,我是从这里跑出来的。”听见这个名字,警察立马起身,联系了在古风苑小区附近巡逻的警察,半个小时,电话回了过来,警察接起电话,跟对方说了几句,随后将电话挂断,对冰凌说:“走吧,我带你回家。”“你知道我家在哪儿?”冰凌问。“巡警去古风苑小区询问了,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姓方,全名方樱,你父亲叫方德,母亲叫胡灵。”警察看着冰凌,嘴角上扬,露出一个捉摸不透的笑容。冰凌不知道警察说的对不对,她根本不知道父母的姓名。警察带着冰凌回了家,她又看见了自称她母亲的女人。女人见女儿回来,一把将冰凌抱住,嗓音沙哑地说:“你去哪儿了,吓死我了。”冰凌没说话。女人给警察倒了杯茶水表示感谢,喝完茶水后,警察走了,女人坐在冰凌身边,抚摸着冰凌的脸颊,开心地说:“你真是要急死母亲了,下次千万别一声不吭的就出门,好么?”“我想看看我小时候的相片。”冰凌冷冷地说。女人一愣,几秒后,脸上浮现出尴尬的笑容。冰凌观察到了,又说:“我没照过相片?”“当然照过。”女人说着起身,走进卧室,几分钟后,她从卧室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相册。女人将相册递给冰凌,说:“怎么突然想起要看相册了?”冰凌没回答,她接过相册,从头到尾翻了翻。女人没骗她,这相册里的确都是她的相片,各种场景的,冰凌还特意拿出其中一张仔细研究,确定不是合成的。这个家里,有她的相片,很多张,有跟女人的合影,有跟小男孩的合影,难道说她真借尸还魂了?冰凌摇了摇头,又翻看了几遍,最终她发现了一个破绽,致命的破绽。“怎么没有18岁之前的相片?”冰凌问。女人的脸上又浮现出了那种尴尬的笑容,她并没正面回答冰凌,而是起身,对冰凌说道:“你早上都没吃饭,肯定饿了吧?我去弄点儿吃的。”随后,女人走进厨房了。圈套,这是一场巨大的圈套。“白痴姐姐,我想看电视。”冰凌抬头,朝卧室的方向看去,小男孩站在卧室的门前,靠着墙壁,有些羞愧地看着她。冰凌起身,走到小男孩身边,将其领回卧室,将房门紧闭,对小男孩说:“你回答我个问题,我就让你看电视。”“好。”小男孩认真地说。“我是怎么来到这儿的?”冰凌感觉这个问题有点儿深奥,小男孩未必能够懂,于是又换了个方式问道:“我是说……”冰凌的话还没说完,小男孩说话了:“你是自己走来的。”“走来?什么意思?”冰凌问。小男孩掠过冰凌,打开房门,边说着边跑出去:“好喽,我能看电视了。”一切,仍没找到答案。冰凌在卧室里,翻了翻衣柜,翻了翻床边,翻了翻书桌,试图找到一些线索,她找到了很多东西,但没有一样是熟悉的,最后冰凌在电脑旁边的盒子里,翻出了一个水晶奖杯,这奖杯,是冰凌在这个城市里唯一熟悉的了。奖杯是个水晶球,有两个透明的冰柱支撑着水晶球,下面是一块玻璃板,上面写着几个字:大赛三等奖。没错,这就是18岁那年冰凌所获得的奖杯,冰凌盯着它,奖杯依旧崭新崭新的,只是水晶球的位置有一抹红色,看上去,像是凝固着的血迹,突然间,冰凌好像记起了什么,她努力回想,却只能想起一些琐碎的画面。一只手,惨白惨白的,它攥着奖杯……一个人,倒在地上,鲜血顺着后脑不断地往出涌……记忆结束,冰凌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僵硬地盯着奖杯。这时女人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碗面,她将其递到冰凌面前,视线看着冰凌手里的奖杯,停顿了一会儿,最后淡淡地说:“趁热吃,别凉了。”说完,女人将碗放在书桌上,转身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