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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莫知暖独白

作者:王夕暮 字数:5801 更新:2024-05-12 15:21:32

第一卷 番外之莫知暖独白我叫莫知暖,出生在江州府梧桐县。我爹出生在佟家村的贫苦人家,后来靠着卖山货经常出入在莫家,外祖很喜欢这个脚踏实地的少年,便招赘了。我在家是独子,大抵是因母亲在家地位甚高,又有些霸道,所以我从小得尽了宠爱,也没有庶子的威胁。但,也是因此,家中人对自己的期许便更大了。犹记得自己莫约五岁年纪,便被母亲压着背策论,荆月历史上下五百年,荆月之展望未来,商战论。许是压抑久了,竟然背着小包翻墙离家出走了。离家的方向是按着每年去佟家村看祖父母时的稀薄记忆走的,莫约一两时辰,便迷了路。那时太小,不懂事,一点也没有小笼包的古灵精怪与狡猾,看见了几个提刀相向的人在林里围攻着一个花白老头,也不知道躲,就傻愣愣地看着,脚如生了根儿似的,跑不动。只觉得,天旋地转,风涌云动。再回过神,林子里倒了一地的人,到处是血,到处残肢。恶心的吐着。待吐空了肚子,脸刷白的想要转身,自己就被人提着衣领吊了起来。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会,就傻愣愣地瞪着眼睛盯着眼前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早已经忘记了恐惧,又许是早吓得已经傻了。后来师父说他之所以收我为徒,是因为那日见我见了杀人场面,却一点都不害怕,眼里带着些怨恨,直愣愣地盯着他。许是因那一眼,师父就决定不杀我,还将毕生绝学传授与我。不过,到底是怎样的眼神,我却是不记得了。只是知道师父威胁我,若是不当他徒弟,便杀了莫家七十七口人,还要去其他地方将沾亲带故的亲戚都杀掉。那时的我自然分辨不出他说的话是真是假,只是不想他杀掉疼我爱我的父亲母亲,于是愣愣地点了头,然后看见了他嘴角抽扯得厉害的弧度。于是我便认了这个头发花白,胡须老长,看起来却一点都不慈祥的怪老头为师。后来,师父便常住在梧桐山上的小木屋里,教我杀人的招数。我也常常偷些父亲从旁处带回来的好酒给师父喝,每次喝醉了就撒酒疯,还老爱唱些哀伤曲调。反正,我是听不懂的。为了师父能喝高兴,我偷了好多次酒,又怕父亲发现,便学着外间酒铺子的法子往里面灌水,父亲从没发现过,只是冲着母亲说:“梅员外也太抠门了,还送搀水的酒给我喝。”母亲笑笑,又看着低头不语地我,又低头看起了家里绸缎生意的账本,还一边教我如何看账本。那一年,我已经十岁了。也是那一年,我亲手杀了一个人,一个上门找师父麻烦的人。那人被师父打得昏迷不醒。师父便将手中的长剑递给了我,寒光凛凛的剑刃上还挂着几滴鲜红细血珠,血珠上折射着光。我从血珠上似看见了自己的倒影。别问我为何记得这般清楚,若是你第一次杀人,恐怖与我一样,每个细节都不会忘记的。那人倒在师父的小木屋外,一动不动的,若非有鼻息,或许我真会以为他已经死了。我颤颤巍巍地拿着长剑,就怔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拧着眉眼看着站在木屋檐下的师父捻着胡须,我知道,我的眼里全是恐惧,对杀人的恐惧,对未知死亡的恐惧。“自你知道为师身份以来,就该知道总会面临这一天的。”师父沉声道。我摇着头,摇成了拨浪鼓,握着长剑的手更是颤抖得厉害,心里害怕,又不忍,我张了张口,颤着祈求:“师父……”眼泪,也流了出来。这是我五岁过后第一次流泪,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心是冷漠的,人是薄情的,哪怕脸上挂着最柔善的笑意,做着最暖心的举动。但,我从来不流泪。师父不喜我这种样子,我是知道的。他曾经说过,人可以贫穷,不可以懦弱。只有有本事的人才可以为所欲为,杀想杀之人,断他人臂,践他人骨。可,我还是下不去手,我只踩死过蚂蚁,踩死过毛毛虫,没有杀过鸡,没有杀过鸭。师父捻着花白胡须,冷声说着,“如果你狠不下心,那为师便留不得你。”话里不带一丝感情,每一个字都冷冰冰地砸在我心底,荡漾着一圈一圈地涟漪,却很快又被冻住了,全身发凉。那个时候,我虽然怕,但依旧以为他是玩笑话。但,当他的长剑划过我的脖处,划破皮肤,冒出血珠时,我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他不会念及感情的,他的眼神告诉我,哪怕他手下留情了,我也是不能信任他的,若是真有那么一天,他必定会毫不留情的杀了我。我知道,这是他给我的一个警告。对,一个什么都还不太懂的十岁孩童的警告,很直接,很有用。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在他人威胁下,我什么都做得出来。于是,我紧紧的握住了长剑,然后一剑刺穿了躺在地上那人的喉咙。温热的血液四射着,溅在了我的了脸上。温热又带着腥气的血液沿着我的脸颊颧骨滑下,有的沿着鼻翼处流到了唇角处。腥气。温热。甜腥。这是,我将流入口中的血液舔舐过后得出的结论,还有些咸。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血液是咸的,还是他脖间流了太多的汗液的缘故。至于答案到底是什么,我便不知道了,因为我后来再也没有吃过新鲜的血液,连鸭血也忌惮。但,看着人新鲜的血液时,我内心确实有些沸腾的。当然,我依旧是儒雅的,温润的,善良的,美好的。我之所以会变成闻名江湖的迷雾杀手,最主要是因为师父的原因。年轻的他得罪了很多人,许多人都想要他偿命。后来,他病死了。我将他埋在梧桐山深处,然后拿起他的斗笠带在了头上。师父说:江湖人就要闯出江湖人的样子来。他不求我进朝堂翻手为云,但愿我在江湖中覆手为雨。因为,他活在江湖之中。说到底,他就是想让我继承他的衣钵,将他迷雾杀手的名号继承下去而已。他教了我十几年,我不讨厌他,也不敬爱他,却又是感激他的。这种感情很复杂,说不清楚。后来,我将前来寻仇的人都杀了,名声便也放了出去。平日里,将莫家生意发扬光大。偶尔之,杀几个人赚些血汗钱。师父死了半年后,我去京中做买卖,被当今皇帝召见。一番交谈之后才知晓,师父原来还有旁的身份。他是被皇帝放出去的暗卫,专门负责解决江湖事,或是些不能见光的事情。皇帝说,他虽居高位,但也不能为所欲为。他还说,只要我偶尔给他想要的,我就是自由的,若不然,莫家,连带着其他,便都一无所有。天下那么大,江湖那么大,可说到底都是他一个人的。我没有能力反抗,不得不屈服。好在,他说话算话。我如以往一样活着,做生意,偶尔杀几个该杀之人,与风流才子们偶尔闲话诗歌。日子平淡无奇,好在是实实在在地。这样的日子,我又过了好几年。直到我二十三岁。我一直都知道梧桐县来了一个纨绔又没本事的新县令季凉。一直未去拜访过,大抵是因心底还是骄傲的,不屑与之为伍。所以能避就避了。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城外的松树林里。月黑风高的,下着雨。那夜,我从青松县拿了骆大人递给皇上的密信,便动身往京城赶。结果半路遇上了二皇子的黑衣卫的截杀。上百个人的围堵,有些体力不支,一时不查还被刺杀了手臂。我就站在雨幕中,抬手按了按搁在胸口处包好的密信,冷视着他们。手有些麻,我心中一惊,竟然在剑上下了药。我运气,抵住毒液的侵袭,但发觉始终是慢了一步,头晕目眩的。但依旧绷直了身子,看着对面的黑衣人,忍受着他们的冷嘲热讽。雨越下越大。我知道不能久待,我也知道自己这样很容易被抓住。为了保住密信,将密信丢给了掩在林中的季凉。她出现在林中的时候,我便察觉了。看着她的轮廓,便猜出是新任县令季凉。听着她的呼吸,觉得是欣喜。听着她的脉搏,觉得是亢奋。将密信给她,也是深思熟虑过的。其一,好拿回。其二,不过是个小角色,死了也无妨。逃离之后,又躲回了莫家。原本想等着余毒清了再去拿密信的,结果,祝司南住了进去。虽然只有两个人,却不是那么轻易进去的。所以,我选择了伺机而动。不过,等来的不是机会,而是心动。我将密信去处告知了远在京城的皇上后,他竟然说不追究了。那时起,我便好奇起这个祝王府世子,究竟是个什么人,连皇帝也不追究。在我的猜测里,他定是个不分五谷,高高在上,脾气很坏的纨绔子弟。可是,当我站在人群里看着他们审案时候的自信飞扬的样子,又利用荆月律令的漏洞敲诈了谭家十万两,帮着县衙解决了不少急问题的时候,我却改观了,不似以前那边肤浅的认为他们腹中无墨,草包一个。后来,佟家村水灾。她召集大家捐款的时候。我觉得她是善良的,就算最后会有不少银子进了他们的荷包,我还是带头捐了五千两。看着她眼底闪过的光亮与狡黠,配上她那张好看的脸,倒是一点都不嫌恶的,反而觉得很可爱。三番五次的相见,谈话,便觉得她是个玲珑人儿。每日出门查铺子,都会朝北街看去,看是否能遇上她。但每次,身边都有一个祝师爷,除了抠门一切都很完美的祝师爷。我心底是不高兴的。但又无可奈何。祝师爷的眼神看着旁人时是漠然的,看季凉时是兴趣的,看我时是深深的探究。我知道,他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正如调查的一样。好在,我们没有任何恩怨与交集,除了那次。也是第一次的正面交锋。每次看到季凉时不该有的悸动,我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不正常,却又寻不到原因,所以我很久不远出门,不愿去想这些虚无飘渺的东西。那一日,我做了一买卖。二皇子的人送上二十万两,让我夜里去桐花染坊杀一人。我接了,与二皇子之间除去密信的不愉快,便无其他。这也是江湖人的好处,生意毕竟只是生意,一单归一单。至于杀的人是谁,他不说,我也没问。去了便知,一个白衣人。去的时候,我才知晓那人是祝司南,英姿勃发的潇洒挥剑与黑衣卫们玩成了一片。对的,是玩。我知道,他知道那些人是谁,所以并未认真,只是会及时的抽身去解救深陷囫囵的季凉。每次都是掐好时间,不快不慢,刚刚好。我看到隐匿在暗处的黑衣人的眼色。毕竟收了银子,怎能不做做样子。于是,挥剑朝祝司南刺去。与他对打,很痛快。若非他要不时的看一眼远在战圈外的季凉,我一定早就输了。他的招式与我这个杀手的招式一样狠厉,毫不拖泥带水。当我站在横木支架顶端的时候,看着白色染布将他盖住,我运剑就朝他刺去。我脑中不断闪现着一个年头,将他杀了,我便没了阻碍。至于是什么阻碍,我不知道,但是后来我知道了,那是一个永远跨不过去的阻碍。季凉看见我的剑刺向祝司南的时候,满脸惊慌,大喊着祝司南的名字。我听在耳里,心里颇不是滋味,手中的剑亦是一顿。自第一次杀人后,我握剑的手便从未顿过。微愣的刹那,祝司南便破布而出,又与我厮打成一团。他的眼,淡漠中又带着狠意,直直的盯着我,随即眨了眼,去了狠意变为了了然。我心中一惊,他认出我来了?紧凭着我一双眼。就在我们长剑相接的时候,季凉被偷袭了。我和他一样,也是一顿。只是他反应得更快,一掌拍向我的肩,我朝后倒了去,撞在了横木上。而他,则俯冲下去,一剑杀死了那个偷袭的人,然后将落在了染池里的季凉拉了一起。染坊外又是锣鼓喧嚣,衙役们冲了进来,其他的黑衣人齐齐消失不见,我亦然。临走前,我似听见嘶地一声。我扭头朝染池看去,便见季凉快速的将扯坏的衣服遮掩住了肩处,又见祝司南一脸异样的愣在原地。那一刹,只觉得我的心猛然被敲了似的,砰砰砰地跳个不停。回到莫府后,我倚着窗棂站了一宿。她是个女子呀。难怪呢。想着也不由的笑笑,想着她平日里模样,倒是扮男子扮得很像。也是那一夜,她的模样,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看院里的兰花,便觉得这花适合她,幽兰高洁。看着账本上面的数字,便会想着她看着这些数字双眼会是怎样的晶亮。不时递去帖子,送些好玩意儿去县衙。虽然,她很少应承出来,但,还是觉得很开心。有时候,看着她跟着祝司南一起走在大街上巡视,我就觉得难受。我知道,这是吃醋。我不喜欢她看着他笑,不喜欢他们亲密。可让我硬生生挤进去,我又办不到。依旧只是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想着只要她开心就好,她幸福就好。祝司南,他总会意味深长的看着我,也不挑明。只是在我靠近季凉时,插进来,打断我们的话,然后三言两语便能将季凉蛊惑走。季凉看着祝司南的时候,眼神是带着情意的,哪怕嘴里不承认。我知道,她是喜欢他的。我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所以我从未想过去打扰他们,去争夺什么,就远远的祝福也是好的。因为我知道,她不喜欢我,她看我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情意,有的只是止乎于礼的朋友情意,哪怕她很热切的叫我知暖兄。我一直都未冲动过,一直都很理性的看待这些事情。他们两人虽未互通心意,却都是彼此喜欢的。我看得出来。我也很妒忌。但,却没有任何不该有的想法。我知道,我这样很懦弱,就像师父说的一样懦弱!连在乎的,喜欢的,都不敢去争取。明明没有结果的,还不如掩藏着,做朋友,这样至少能靠得近一些。冬日里,我们去看了雪,看了梅花,还与祝司南他们一起喝酒,这是我从来不敢想的。五皇子虽继承母亲的容貌,妖冶精致,一身红衣倾城,但确是满腹才华,贤礼心明。一起对酒当歌。须臾间便引为知己。我,从来没想到,竟然与他们这样高不可攀的人相谈甚换。季凉坐在角落里,不曾饮酒。也是祝司南不允的。季凉虽不愿,但依旧乖乖坐在角落里吃着糕点,看着我们。我知道,他看的不是我们,看的是祝司南,他侧着头,棱角分明,出尘气质,如月般圣洁。我想,这样也是极好的。低头继续喝着樱花酿,甜的,却又苦涩得很。喝到后面,五皇子去了院中念诗,祝司南去了楼顶吹风。我肚子站在廊下,看着,笑着,发自肺腑的。再转身便不见了季凉的人影,她绕去了房顶。我讪讪笑着,独自朝梅林外走去。后来,回了头,看见楼顶上的人相拥着,亲吻着,我心底是痛的。满腔的伤感溢出,却又无所发泄。我闭了眼,任由落花落在脸颊,而后又飘落,顺带带走自己内心中最后一丝不甘。这一刻,是彻彻底底地放下了。只祝福他们的。而后,利落的转身,踏过雪地,朝林子外走去。他们成亲的时候,我没有去。但是我送上了一份贺礼。礼物很俗气,一百万两银票。那个时候,我在东雨,四处行走着。一身江湖人打扮,却无江湖人的特质。忘了说,我不再做迷雾杀手了,不再为皇家办事,我只是我。这是与五皇子交换得来的自由。我一个人,一匹马,沿着西继续走。也不知走了多久,来到了一处偏僻的高原上,这里空气稀薄,举步维艰。后来,弃了马,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地,顶着凛冽的风往高处走着。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选着来到这里,或许只是因为季凉的那句话,站得高看得远。又或许是因为那个美丽的传说,在这最高的地方,是心灵净土,是迷茫的人最终的归宿。最后,我,终于找到了这片传说的净土。一片无际的内陆孩子,阳光洒在上面,金光闪闪,比金子更纯粹,比金子更温暖。清澈见底的水,在和煦的风下波光潋滟。河岸边上是青绿的芦苇草,随风荡漾。我,沿着无边际地海子绕着走,一圈一圈又一圈,直到清醒,抑或是生命尽头。------题外话------本来是想写成故事的,但觉得没什么好写的,便改成了这样子。写得不好见谅,这次以后便就是真的没有了,你们在或不在,我都在这里,不离不弃。【最后一截,就突然想到了去年去西藏的时候,那个时候的迷茫,虽然回来后还是迷茫,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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