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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告别

作者:姓易的 字数:2713 更新:2024-05-12 23:28:32

第一章 告别那年的四月,正是西南春暖花开的时候。整片山林里尽是花红草绿的景色。那些冬季很少出现的野鸟,似乎也在这个季节恢复了活力,每天都在叽叽喳喳的叫着。这些鸟鸣在我听来,有点吵,但却让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暖阳,清风。桃红,柳绿。春天本就是如此,是个让人觉得充满了希望的季节。从三月初开始我就没有再跟冤孽交过手了,连方时良都没再跟我动过手,而是让我好好去山里走一趟,算是给我放个小长假,让我去野外露营一段时间,散散心。从那时候开始,肉身阵就没再被我用过,准确的说,是任何术法都没有再被我用过。我只是单纯的用一个普通人的方式,去这片山野密林里生活,去亲身感受这一片荒无人烟又充满了故事的土地。离开石屋之后,我便一路向北,走到了这片荒野的尽头,随后又转向了东边.......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遇见了很多冤孽,甚至有的冤孽都是没跟我动过手的,连个照面都没跟我打过。但说来也巧,这些冤孽也不知道是受了方时良的指示,还是感觉到了我不是它们的敌人。在跟我见面时,绝大部分冤孽都表现得很友善,都跟我招招手,算是打招呼了,而另外的那一小部分,则表现得很胆小,都只敢躲在角落里偷偷看着我。由北至东,再由东走西,最后回到南边。这其中的路程可不算短啊,每天早晨开始,我都得走到晚上才能歇脚,甚至在道路好走没荆棘挡道的时候,我还得抓紧时间跑一段,算是给自己节约时间。这一路说不累那是假的,但这种累,却让我感觉到了无比的快活。阳人本来就生于自然,在远古时期,山野密林便是我们的故乡。可到了现代,钢铁丛林早已变成了我们的家,虽然很多事都变得方便了,安全了,但不得不说,我们在这种生活中也失去了很多东西。清晨的鸟唱。午时的虫鸣。还有那夜里落下润物细无声的春风细雨。或许有的人会觉得奇怪,这些东西在城市里也能感觉到啊,怎么又说是失去了?真的,我没开玩笑。这些事物真正的模样,早已从我们的生活中远去,也能说是失去。或许在这个时代,只有去远离城市的郊外或是农村之中才会发现,许多东西都比我们想象的要美好的多。方时良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越接近自然,其实就越接近我们自己。”这段时间以来,我已经见过了太多我曾经见不到的东西。有蔓延半山让人去了一次就再也忘不掉的野花地,也有山中清澈见底,带着生气流淌宛如银河的小溪........说真的,我这段时间并没有进行任何修行,甚至于我都感觉自己的身手有点退步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觉得,自己的山河气似乎更强了。可能方时良说的没错。越接近自然,就越接近自我,更会越接近那条看不见的大道。在我回到石屋之前,我去做了三件该做的事。一是陪莽千岁好好喝了一次酒,让它舒舒服服彻彻底底的骂了我一顿。二是陪着孽真人躺在棺材地里唠嗑,足足唠了一天一夜,将这个话唠想说的话全给聊完了。三则是去找到了邪喇嘛,听它谈论了三天的佛法,同时也陪它喝了三天的酒。这些老前辈的模样,要么就是遮天蔽日的巨蟒,要么就是没了眼珠穿着道袍的先生,要么就是浑身上下缠着咒条的木乃伊,怎么看怎么诡异。虽然它们其貌不扬,可说到底,这些冤孽都是好人。对。是人。比许多活人,更像是人。曾经我觉得方时良挺讨厌我的,但到最后我却发现,他挺疼我的。(妈的这话说得怎么感觉有点恶心呢?!!)其他人亦复如是。莽千岁,孽真人,邪喇嘛。跟它们好好的打过几次交道后,便会发现,这些冤孽都是挺关心我的,真的,虽然有的时候对我不耐烦,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许多事上它们都能为我着想。莽千岁喝醉了,一边骂我,一边数落我身手太差,还是得需要多磨练,要不然迟早有我死在别人手上的那天。孽真人唠嗑唠得来兴致了,也会骂我,说我运行山河气的速度太慢,太不争气了,明明可以变得更强,却到最后都还是这个模样。脾气最好的人是邪喇嘛,虽然它的外貌是这几个老前辈里最吓人的,但论到脾气这一点,恐怕还真没谁能比它的脾气好。它跟我聊的那些内容,与修行无关,大多都是跟我说为人处世的小细节,以及自己的心态问题。说白了,它不是在教我修行,而是在教我做人。就因为这些,我实在是很感激它们,这是半点都没有掺假的。在回石屋之前,我特意去跟它们告了个别,此次下山,以后或许还能有机会见面,但如果我栽在这次的麻烦里,那就只能下辈子再见了。见我给它们告别,这几个老前辈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估计是很久没跟人打交道了,所以冷不丁的这么一弄,还真把它们搞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莽千岁一句话不说就摆摆手,示意让我赶紧滚,而孽真人呢,就是嘱咐我,让我以后勤加修炼,道家的修行本来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像是我这样的懒性子,指不定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呢。邪喇嘛倒是在临别之前跟我说了很多,但总的来说,内容就是两个字。守心。“心不乱则万事安,心不躁则万事成。”这句话,便是邪喇嘛在临别前留给我的。到了今时今日,我依旧能记得很清楚,一个字都不敢忘。回到石屋之后,我便过上了潇洒随意的日子,每天除了吃就是喝,要不然就是睡,跟方时良这种懒逼待在一起,我似乎是越来越懒了。但好在他平常爱跟我说故事,而且说的都是他经历过的故事,所以在那段时间之中,我还是学到了不少东西的。例如。怎么对付人。怎么对付鬼。本来我入行的时间就不长,所经历过的活儿也是太少了,在许多事上,我的确是处于一种缺乏经验的状态。唯一能弥补上这一点的,只有两条道。一是不断的跟人动手,就像是前段时间那样,天天跟冤孽往死里干,打着打着,便能打出属于自己的经验来。第二条道,便是吸取他人的经验。或是看书,或是听故事,或是让人手把手的教自己。就算是填鸭式的教育,是在拔苗助长,但在短时间内,这种手段也是极为管用的,起码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强。最后一天晚上,方时良陪着我喝了很多酒,直喝得他脑袋发晕,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子酒气,像是要撒酒疯那样。“明天你就得走了,你以后的路,我也管不着了,希望你自己看清楚了再下脚,别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方时良满嘴酒气的嘱咐着我。“我知道。”我点点头。方时良笑了笑:“其实我挺羡慕你的。”“羡慕我什么?”我一愣。“羡慕你什么都想得明白,真的,你活得很明白啊。”方时良说着,摇了摇头:“像是我们这些曾经活不明白,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才是最可悲的。”“活得明白?”我挠了挠头,笑道:“也不算是活得明白吧,最多就算是有点自知之明,我没什么大志向,这是事实,但我确实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想要啥?”方时良问我。我耸了耸肩,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这个问题,转而说道。“我想要的近在眼前,我想珍惜的也从未走远,所以我觉得现在的日子啊,过得已经很幸福了,不是么?”方时良沉默了一会,试探着问我。“你想要我?”我听见这话,差点没把手里的酒瓶砸在他脸上,咬牙切齿的瞪了他一眼。“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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