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血妖苟队长刚要说话。陈思南直接拽过对讲机大吼道:“赶紧撤。”苟队长自然不可能让陈思南代替他下达指令。一把就夺回对讲机。对陈思南说到:“陈先生,请你注意你的行为,不然我想我可以指控你抢夺警方器械!”陈思南急得汗水都流出来了。“苟队长,现在我没时间跟你解释了,赶紧让你手底下的兄弟们撤出来!那东西不是你们能对付的!”苟队长还没来得及说话,对讲机就发出一道道杂音。“救命!”“妖。妖怪!”“啊!”一道道惨叫传来。苟队长这时候也急了,拿起对讲机,一个劲的吼,可是对讲机里面却根本没有一点声音。“陈先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苟队长面如死灰一般。陈思南深吸一口气说道:“这帝豪大酒店应该有一只非常厉害的妖孽!”苟队长实际上一直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之前一直都以为陈思南和张半仙一样,都是神棍骗子,直到刚才队员的叫声,苟队长才意识到了不对劲。“陈先生,你有什么办法能救出里面的人吗?都是跟我出出生入死这么多年的兄弟。”陈思南点点头:“我尽量吧!如果里面的东西我也对付不了,我立马就撤出来!另外我还需要一名和他们都认识的特警协助我!”苟队长点点头,对车外大叫一声:“邓来伟!”只见站在路边的一名特警急忙跑了过来,对苟队长敬了个礼。“队长,有什么指示!”“现在里面的兄弟们出事了,需要你协助这位陈先生去救出里面的兄弟!这次的任务非常危险,你有权利拒绝!”邓来伟大概一米六几,皮肤黝黑,双目却极其有神。听见苟队长的话,邓来伟摇摇头:“我要是怕死就不干这工作了!请问队长什么时候出发!”苟队长闻言转头看了看陈思南。“准备一下,两分钟以后就出发,时间拖得越久,里面的人就越危险!”说完陈思南看了看张半仙。以陈思南的眼光自然看出张半仙只是受了惊吓,休息一下就好了。陈思南试探性的问道:“老张,那里面那妖怪长啥样的?”张半仙浑浑噩噩的说道:“我也没看清,我们进去以后,没走几步,人就一个个失踪了,怎么找都找不到,到最后就我一个人站在走廊上,突然墙上伸出来一只巨大的血手,要抓我,要不是我跑得快,恐怕这次就栽进去了。”陈思南点点头:“你好好休息吧!”说完陈思南就拿出手机,拨通了师傅的电话。“思南,怎么了?”电话那头师傅的声音略显苍老。“师傅,我遇到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接着,陈思南就将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张自清。“思南,这件事情你不要管,那酒店里的应该是血妖!”一听师傅说道血妖,陈思南才想起有关血妖的传说。血妖第一次出现,实在秦朝年间。当时秦始皇焚书坑儒,不知杀了多少人,据传当时流的鲜血形成了一个小湖。由于秦皇的残忍行为,天下怨气横生,那血湖竟然渐渐的自己有了神志。当时血湖周边方圆百里的人全都一夜失踪,全都被那血妖拖到湖中成为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当时阴阳界一名实力强劲的前辈,以自身阵亡的代价,才堪堪封印了那血妖。“在这城市里怎么会出现血妖这样的妖物?”陈思南疑惑的问道,要知道,建国后动物不准成精这句话可不是一句空口白话。更何况是血妖这样的异物了。“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万事万物总是会有一线生机的,总之你听我的,这件事情你别管。”陈思南摇了摇头,要是没遇到,自己也不会找这些麻烦事,可是既然遇到了,就没有不管的道理。“师傅,你以前可不是这么教我的。”说完陈思南直接挂断了电话。看向旁边的苟队长。“出发吧!”陈思南和邓来伟直接跨进了酒店里。和邓来伟全副武装不同的是陈思南就提着一个帆布包。“喂,邓大哥,你别紧张,这些妖魔就是你怕他,他就凶,你要是比他凶,自然就是他怕你了!”陈思南一边说,一边冲帆布包中拿出一道符咒。“走符摄录,搜捉鬼神,寻煞小鬼,敢有迟留?”念完后,那道符咒直接变成一个小人的模样,一蹦一跳的向前跑去。邓来伟见到如此怪异的一幕,差点枪就直接走火,把这小人给崩掉了。“陈兄弟,这是啥玩意啊!”“放心吧,这是寻煞鬼童,不会害人的!”说完陈思南从包中拿出一柄铜钱剑,跟上了鬼童的脚步,向前走去。越走,空气中的血腥味就越来越浓。邓来伟走到陈思南旁边小声说道:“按照这座酒店的设计图来看,再往前走就是这个酒店的游泳池了。”“看来果然是血妖!”陈思南低声自语。陈思南对对付这血妖是一点把握都没有,哪怕有一点把握,自己师傅也不会让自己别管这事。陈思南摇了摇头,把那些想法跑出脑后。要知道,这对付邪祟的大忌就是未战先怯。在走出一个门口后,那寻煞鬼童直接变回符咒的样子。显然已经到了地方。果然,陈思南走出门口一看。那硕大的游泳池中全是鲜红的鲜血。游泳池的边上还躺着十几个人的身影。正是那群特警,此时他们胳膊上的动脉全都被割开,鲜血缓缓的流出,滴落在血湖之中。他们旁边还有几具干尸,按衣着来看,应该就是那些记者。“老王!老牛!”邓来伟看见他们后,也顾不上眼前诡异的场景。急忙跑过去。“醒醒,你们都醒醒!”邓来伟抱着他们使劲的摇,可是却没有一人回应他。“邓大哥,没用的,他们的魂魄应该在这血湖里面!”陈思南一双眼睛看着血湖之中。“怎么可能,我怎么看不见!”邓来伟疑惑的说道。“你过来!”陈思南咬破手指,挤出一滴鲜血,抹在邓来伟的眼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