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命也必须冷静,慌不择路的羊,早晚都会落入豺狼的嘴里。沃尔帕托城北门大开,一票骑兵蜂拥而出,大约千人,直奔子书这一小撮人马而来。一千人对几十人,稍有接触,胜负立见分晓,恐怕子书这个主帅,也可能为这一次极为随性的侦查行动,丢了脑袋。说起来似乎有点可笑,这样大张旗鼓的侦查行动,子书还真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这也可能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轻敌的行动。看着催命的敌人举着马刀向着自己的脑袋砍来,不跑那是傻子。子书一行人急急上马,向着自己营地的方向开溜。黄土铺成的官道,一小撮人在跑,千人千骑在屁股后面追,不是什么大手笔,也足够让尘土席卷周围所有的景致。跑归跑,子书心里清楚这么一直跑下去不是个办法,避免不了被追上的可能。颠簸的马儿并没有打乱子书思考的节奏,两队人马之间五六百米的距离,给了子书足够的时间去观察敌人,以便想出对策。追击一直持续了五六里,子书突然下令停止前进,所有人歇鞍下马,自己更是神态自若的把马牵到了相对茂盛的草地上,让自己的坐骑大快朵颐。包括海涛在内,所有的随行军士都傻了,他们知道自己的老大完全是在赌博。如果赢了,他们就能全身而退,如果输了,连仅有的逃命的机会都没有了。沃城追兵的领头将军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好大喜功,贪财好色的千秀。此时的他,只知道对方是一队胆大包天的侦察兵,并不知道敌人的主帅也在其中。缴了这帮人,他回去完全可以说杀敌上千,又是一笔可观的封赏。可眼前的情景,顿时让他犹豫起来,十数骑人马,竟敢有恃无恐的当着他的面放起马来,未免也太轻视他千秀千大将军,千大兵团长了。千秀也真是被天明的军队给打怕了,交一次手,他输一次,而且每次都让他损失惨重。如今他敢追吗?他敢确保对方不是再一次针对他千大将军的诱饵?一大串的疑问充斥着千秀悠闲地脑袋,说到底,他没这个胆量。依旧是相隔五百米左右,千秀停下了追击的脚步,透过逐渐散开的尘土,慢慢的观察着敌人。几十个身穿绿甲的兵士,悠闲地围坐在草地上,所有的马匹都四散开来,兀自低头享用着丰美的水草。也就是说,这一小撮敌人,完全没有逃跑的意思。等着自己去砍他们脑袋,邀功领赏?这可能么?千秀环视四周,终于发现了他自以为可疑的疑点——在他的左前方不远处,就是一片稀疏的小树林,稀疏到可以看透对面的情景。饶是如此,千秀依旧怀疑敌人的埋伏就在这树林之内,所以才使得眼前这一小票敌军敢如此放肆的勾引他出城,勾引他来着这里。人数悬殊的双方就这样僵持着,这种僵持也就意味着子书赌对了。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火红的太阳炙烤着每个人的脸,千秀一方也好,子书一方也好,身上的衣物都被汗水浸透。既然敌人已经中招,子书索性领着周围的弟兄把身上的铠甲统统脱掉,几十个大老爷们一起光着膀子在草地上开始野餐。这样可比全副武装,端坐马上的千秀舒服多了。在千秀看来,敌人是有备而来,确定无疑了。直至太阳偏西,子书一行人才开始慢条斯理的收拾东西,跨上战马,继续向北前进。到手的鸭子那能飞了呢?千秀看着敌人远离,既不甘心的引着部队在后面跟着,却又不敢靠近,就一直保持着五六百米的距离,不远不近的缀行。也许是不在强烈的阳光,子书一行人在大路上扬起的烟尘在千秀眼中显得更为厚重,有时只能看见一团模糊地影子在起起伏伏。比起刚出城时的情景要模糊得多,也诡异得多。夕阳中的美景,总是美好的,而这种美好总是会被无情的黑暗所打破。千秀引着军马,追着那团模模糊糊的影子,一直追到天上繁星点点,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又被涮了。因为那团影子根本不是朝着敌营方向前进,而是领着他在饮马河西的大草原上来回打转。人么,大彻大悟总是来得太慢。而真正幡然醒悟的时候,往往不是欣喜,而是盛怒。这也就注定了走向成功的人,只是少数。天上的星星眨呀眨,人困马乏的千秀终于在无穷无尽的决心中追赶上了“敌人”。可敌人的真面目,证实了他今天一直羞于承认的事实——他的确被涮了,而且被涮得很惨。所谓的“敌人”只是白天里在山坡上吃草的马,连一个人影都没有。难道敌人凭空蒸发了?自己拎着大刀,满身臭汗的跟着敌人跑了一天带半宿,就是为了追这几十匹马,他千秀又不是马贩子,怎能不生气?千秀脸皮发紫,一把拔出腰间的佩剑,对着离自己最近的一匹马就是一下。借此发泄心中的怒火。滚烫的马血崩了千秀满身满脸。俗话说,血浓于水,可血的降温效果往往要比水好。千秀马血淋头,反倒不生气了,自己嘿嘿的傻笑起来,笑的周围人都以为自己的兵团长傻了。千秀并不傻,现在自己满身是血,正好编个浴血奋战的故事,依旧可以得到想要的封赏。杀人和杀马没有区别,不都是为了封赏么?另一面,子书一行人,灰头土脸的回到了大营之中。原来,趁着黄昏时分光线不明,子书让手下把半数的战马尾巴上都绑上了树枝,等战马奔跑起来,自然会扬起大量的烟尘。等到太阳刚一落山,借着飞扬的尘土,所有人都滚身下马,第一时间隐藏在路边。等到敌人追着他们的战马经过之后,这帮人再跟着子书,一步一步的走回迎敌。子书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他知道今天到底多危险。如果对方是个聪明人,或者是个有勇无谋的笨蛋,自己可能都没命了。应该说自己还算是命大,至少活着回来了。回不来的话,自己的一班属下,就该给自己开追悼会,也别管是诚心的多还是幸灾乐祸的多;既然回来了,也就该开检讨会,也别管是幸灾乐祸的多还是欢欣鼓舞的多。为将,一张一弛才是硬道理。错误归自己,功劳归别人,才有人舍得给你卖命。子书在小圈子内,还真开了一个检讨会,当着海涛,石头,罗亚,和一干兵团长大队长的面,子书说得那叫一个沉痛。指灯发誓自己再也不这么冒险了。地位低的将领感动的热泪盈眶,原来自己有这么好的一个主将。像石头,罗亚这样的左膀右臂,是不管那个,那子书一顿批判。他们的批判完全发自内心,却也知道子书这检讨会的目的所在,只是不便道破。会议终了,以一顿私人大餐了事。死里逃生,子书自己也是心有余悸。他也说不好自己为什么如此的不冷静。就像当初在齐都城外,明知道车阵那老头子自己怎么闹腾也不会出来,他还是和依鸣蹲了一夜的树林子。眼前的李基和郑文虽然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家伙,自己也不该如此轻视对方。铅笔刀也是能杀人的。活着回来了,就该想活人应该做的事。对着沃尔帕托城的城墙,子书摆足了老师的架子和海涛讲,“……就眼前形势而言,想要破城,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让沃城的矛盾协调统一,演变成对我方最有利的局势;另外一种就是激化这种矛盾……”自己说了什么就得按照原话来,不能告诉人家一加一得二,然后自己照着一加一得八写答案。在子书心中,早就有了计划这种矛盾的方案雏形。想要如此,必然是两条计策,一条是针对本已放松警惕的敌方士兵,让他们更加的松懈,更觉得自己的主帅不可理喻;一条针对李基和郑文,让他们更加提心吊胆,夜不能寐,鹤唳风声。让这两类人,一类死在噩梦中,一类死在酣梦中。想着想着,子书忍不住嘿嘿一笑,自己什么时候做起周公来了,还要给人家托梦。不过是梦也好,还是带血的马刀也好,只要能达到目的,那就是好计策。对于子书而言,想要做到这两条一点都不难,只要饮马河东的沙林配合的好,他就能演一场自编自导的完美大戏。一部以逸待劳的完美大戏。